没人能“强拆”出“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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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能“强拆”出“新中国”
时评 2010-10-13 23:21:15 阅读780 评论29   字号:大中小
如果有人说,新中国是前人用枪杆子打下来的,这个我信,成王败寇任何时代都是这样。如果有人说,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位我也信,因为新中国是指上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政党是中国共产党,从这个层面说,共产党和新中国是一体的。
但是,如果有人大声对你讲: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时,你会不会认为此人精神有问题?很显然,说此话的人是经过深思熟虑说的目的就是要为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中政府的作为找一个台阶,就是要为该县强拆自焚事件找一个“巨大”靠山——新中国,而不惜将新中国的建立算在“强拆”的“功劳簿”上,我一直认为此人不能再在宜黄这样的县城了呆着了,立马申请到中国革命博物馆当文物,因为这位老兄真在改变中国的历史,特别是新中国的建国和建设史。
在宜黄举重若轻般处理责任人,正在引起人民群众不满时,近日,宜黄县政府一位官员投书新世纪周刊财新网,对强拆自焚事件进行分析和梳理。实话实说,这位署名“慧昌”的老兄写了5000多个,旁征博引,引经据典,思路清晰,没有回避拆迁矛盾,是一个写作人才,由于用的假名,我不知道该人在县政府做什么工作的,是拆迁办的?但县政府政策研究室应该有其席位。但这位老兄说这么多主要认为“面对全国各地愈来愈猛烈的强拆风暴和由此引发的大量被征地农民的维权抗争事件,高层出手杀一儆百大概是必要的。”他的目的就只有一个:该县强拆有理,他担心的是“如果因为这一事件导致正在进行中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停顿,那么宜黄的发展可能后退五年。”他进而提出“从某种程度上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我国的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一个个‘崭新的中国’,是不是因此可以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看得出,这位老兄是游戏中人,但这话说大了,说白了就是老话题穿了新外衣,重新登场。
这位老兄其实写这么多,无非就是要说老百姓必须要政府的城市化和工业化付出自己的代价,必须要牺牲老百姓的利益来换的地方经济的高速发展,用卖地的土地的钱来实现财政收入的“跨越式增长”。但我们必须看到的是,这样的发展其实是掠夺性的,用公权在剥夺老百姓的私有财产,这就是新世纪的“圈地运动”。
拆迁,或者强制拆迁最大受益者是谁?事实很明显,没有老百姓什么事情,最大的受益者是政府及其开发商。政府不管用什么借口拆老百姓房子,都是要算损益的,只要做到资金平衡的,光靠政府哪一点财政收入搞拆迁是杯水车薪,必须要引入社会资本,社会资本不是无偿的,是要有回报的,所以快速、彻底的“干掉”老百姓房子,尽快进入项目的实施,早一点出经济效益。我从来就不相信政府拆迁就是为老百姓修什么广场之类的东西,政府修广场其实就是为了让周边的土地升值,从而卖个好价钱,周边房子也会照拆不误的。
老百姓搞不懂的是一要拆迁,就要老百姓为政府“做贡献”,为什么在政府现在口口声声“以人为本”,要以民生为导向,为什么政府不首先想到为老百姓做贡献?
我认为,目前影响社会矛盾最大的问题,就是拆迁问题,因为在拆迁中如果处理不好,那是必然的上访,虽然我们的一些部门认为这大多是“精神病”人所为,但这对社会的冲击是很大的。
对付拆迁中的“钉子户”,拆迁主体一般采取行政或司法强拆,公检法几乎一起上,拆迁倒是强制执行了,但也在某种程度上拉开了政府和老百姓的距离,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
社会经济发展,城市不断扩大,拆迁时无可避免的,如何在拆迁中做到老百姓满意、政府满意,是一个大问题。 中国的拆迁问题拆迁问题,这看似是经济利益上矛盾,其实它就是一个社会矛盾,而且有进一步激化的可能,已经到上升到影响社会稳定,政府如何化解民怨的高度了。
在拆迁过程中,被 “被自焚”、“被活埋”、杀死拆迁人员等等事件层出不穷。特别是在各级政府为GDP马首是瞻的前提下,大规模招商引资考验政绩的“好时机”下,靠房地产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养活“公务员”队伍的情况下,城市大规模扩容,大规模征地的前提下,老百姓自焚也好、被活埋也好,无非只为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已,就像政府、开发商想最大限度维护自己权益是一个道理。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政府算是有钱了,GDP要世界第二了,财政收入成倍增长,外汇收入世界名列前茅,祖国的新兴富豪据说已经名列世界第一了。特别是“自豪”的是国家统计局正式宣布“中国人均月收入已经达9000元”了,这让中国绝大多是老百姓,特别是底层老百姓却很难感受到这样的自豪,纷纷表示自己的收入离国家的要求差距太大,对不起党和国家,拖了人民的后腿,这就是现实的中国。
政府这么有钱了,富豪这么多了,为什么不可以让利与民呢?
现在的拆迁基本上就把拆迁户当成“敌我矛盾”,动辄就警察、法院、城管等机构一起上,这是很荒谬的。拆迁和被拆迁就是一个经济利益,说得拢就拆,所不拢就再谈,这也是拆迁户的基本权利。在中国,老百姓生活的非常不容易的,为自己争取多一点权利,这作为政府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真正所谓的“浑不讲理”的钉子户是很少的。
既然都说现在的社会是一个初级的市场经济社会,那么让拆迁户搬离自己生活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住所,从感情上、从精神上进行补偿是应该的,不能对拆迁户提出的补偿要求都认为“无理”、“过高”的要求,其实在拆迁后的地块,对政府或是开发商其经济价值将远远大于拆迁成本。
其实,如何在拆迁中做到无愧百姓,以人为本,那需要政府舍得让利于民,不能只为了招商引资让利给开发商,只要政府在拆迁中可以把“一碗水”端平,真正做一个为民的政府,那拆迁老百姓不是反对,而是会很支持的,能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老百姓不是傻子,能不支持吗?这当然是需要政府让利于民这个前提条件的。
中国的发展不是建一栋栋水泥建筑,一座座崭新的城市,说到底就是国家是人民群众组成的,如何为这个国家的人们谋更大的福利,让国内人民可以健康、快乐、有尊严的过的更好,幸福的过一生,该考虑的事情,政府靠强拆可以竖起大楼,但很难获得民心,上访、告状、游行示威层出不穷,社会无法安定,社会无法和谐,那这样的城市建设起来又有何意义呢?城市如何让生活更美好,不是几个挖掘机,几个拿着铁锹的拆迁工人可以搞定的。
其实,作者是在混淆事实,偷换概念,准备用“新中国”这面大旗为“强拆”找依据,可惜弄错对象,以政府不强拆就要“经济倒退5年”作为要挟,显得可笑。
和谐的新中国不是靠强拆拆出来的,而是靠确人民群众和政府共同建设和维护的,你靠强拆强直接把老百姓当成对立面,却又认为强拆可以拆除一个“崭新的中国”,这样说这样的想法做个梦可以理解,把它当真了,就像火星人用火星人思维在地球思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