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元稹《估客乐》看唐后期商人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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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15    黎英    卢华语惠寄    点击: 1712
从元稹《估客乐》看唐后期商人的特点
从元稹《估客乐》看唐后期商人的特点
黎英
一、元诗创作的现实基础
元稹和白居易,是唐代继李、杜以后最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们所处的时代,正是安史之乱后,王仙芝、黄巢起义前,约莫一百年间(755—860)的所谓中晚唐时期,这是中国封建统治内部分化、社会经济变动极大的时代。元、白所处的元和、长庆时期,政治上,方面表现为拥兵割据的军阀(藩镇)和中央政权(朝廷)间的长期对抗。朝廷中,牛李“朋党之争”、宦官专权迭起;另一方面,从对外关系看,安史之乱虽平,外患却没有解决,回纥跋扈,吐蕃入侵,形成民族上不可调和的矛盾。经济上,由于安史之乱的破坏,关、陇、河、湟一带遭受极大破坏,全国经济重心移向南方。均田制的破坏和两税制的推行,农民进一步破产,所以产生于这一时期的 “悯农”诗特别多。种种迹象表明,唐王朝己经开始走下坡路。
但王朝的衰微,却为商贾提供了发展的契机。商业发展更盛于前期。两税法的推行,农村广泛与市场联系,造成农产品的商品化,这使商贾在社会经济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地方割据势力对商人的扶持与唐王朝一贯奉行的抑商政策相反,客观上有利商贾的发展。这些都是诗人有目共睹的事实,故这一时期吟咏商贾的诗歌较多。那么商贾们是如何经营、贩运以致四方之财的呢?元稹的《估客乐》一诗作了最为形象的描绘。元诗秉承白居易所提倡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思想,能比较真实的反映当时的社会现状。通过对元稹这首诗的分析,我们能看出唐后期商人的一些特点,这在唐诗中是不多见的。
二、元诗所反映出的商人的特点
元稹的《估客乐》一诗,我们可从以下五个方面来分析:(由于原诗偏长,此处不作引录。)
一、从商人的发家史来看,商人是弃农经商开始的。诗云:“归来村中卖,敲作金石声”。既然是从市场上买了东西回到村子中卖,那他一定是从农村中去市场的农民。唐朝后期,农民生活困苦,诗人发出农不如商的感叹。张籍《贾客乐》:“农夫税多长辛苦,弃业宁为贩宝翁”。农民不堪官府的重税,走上经商之路。姚合《庄居野行》:“客行野田间,比屋皆闭户,借问屋中人,尽去作商贾。官家不税商,税农服作苦”。吟咏的也是这样的史实。所以农业人口经商,可以说是中晚唐商人的一大特点。农民经商,分弃农经商和亦农亦商两种形式。除了元诗中提到的弃农经商的农人,其他文学作品中提到的亦农亦商的商人也不少。如参廖子《阙史》卷上赵江阴政事条记载:“时有楚州淮阳农者比庄,顷以丰岁而货殖焉”。可知庄田主在农事闲、年成好时也往往货殖谋利,这两段史料,前者在贞元间,后者当厂通初,故知中唐后农民亦农亦商也非罕见之事。
二、商人到各地购运时,形成一种临时性的商帮。诗云:“出门求伙伴,入户辞父兄”、 “火伴相勒缚,卖假莫卖诚”。火伴即伙伴,即结群而行的商贩。本来商人到全国各地贩运,都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张籍《贾客乐》中所谓:“金多众中为上客,夜夜算缗眠独迟”,就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所以唐代商业的经营方式,都是个体主义的,不可能出现欧洲中世纪商人行会式的集体经营,甚至连几个人联合经营也不容易形成[1]。但是贩运要求“求珠驾沧海,采玉上荆衡。北买党项马,西擒吐蕃鹦。炎州布火浣,蜀地锦织成”。总之,是必须“经营天下遍”,山南海北,无远弗届。如系个人独来独往,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商人整装待发前,与同行结成临时性的商帮,只有这样,才能以团体力量共同抗拒猝发的祸害,以保障本身和商贸的安全。所谓“钩钜不敢下,下则牙齿横",就是人多势众的结果,单独个人是办不到的。崔融则明确指出这一点:“若乃富商大贾,豪宗恶少,轻死重义,结党连群,暗鸣则弯弓,眶眦则挺剑,少有失意,且犹如此”[2]。其所以能动则弯弓挺剑,睚眦必报,就是由于他们是“结党连群”的团体行动。这是中后期商人经营的又一特色。
三、靠假冒伪劣产品来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诗云:“入户辞父兄,父兄相教示:交关但交假,求利莫求名。求名有所避,求利无不营”。“火伴相勒缚,卖假莫卖诚”,“亦解市头语,便无乡里情。输石打臂钏,糯米吹项璎。归来村中卖, 敲作金石声。村中田舍娘,贵贱不敢争。所费百钱本,己得十倍赢”。做生意,讲求一个“诚”字,可昧了良心的奸商们,“卖假莫卖诚”成了他们尊奉的生意经。正是有了这样的誓约,商人没了“乡里情",黄铜冒充金银来打造镯子,糯米吹做项珠,见识少的农妇,不敢与之争贵贱,商人竟赚得成倍的利润。靠卖假冒伪劣产品来发财财富,是奸商的不二法门之一,并非唐后期才有,韦应物《酒肆行》就描述了唐长安城的一个大酒家如何因制假卖假砸了自己的牌子。但令人吃惊的是唐后期竟如此的猖撅。首先, 当然是商人的利欲熏心使然。元诗开始就指到:“估客无住者,有利身即行”。商人东奔西跑,风餐露宿,无非追求一个“利”字,再加父兄的教导,伙伴的誓约,利字当头,哪还有良心可言。再者,资本的短缺也是一个动因。农民正是由于濒临破产的情况下走上经商之路,囊中羞涩是肯定的,制假卖假是迅速致富的手段之一。最后,制假卖假的结果是:“颜色转光净,饮食亦甘馨。子本频蕃息,货贩日兼并”。商人本利相生,利上转利谓之蕃息。商人的事业蒸蒸日上,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受害的却是百姓。唐后期这种现象是十分突出的。
四、经营全国各地的名牌产品,积累起巨额财富。当商人积累起一定的财富,就不再愿意从事小本经营,需要把生意做大。他们采取的手段是结成商帮,搜罗全国各地的珍奇物产来获得高额利润。诗中提到的商品令人眼花缭乱:沧海珠、荆衡玉、党项马、吐蕃鹦、火浣布、蜀锦、越婢、奚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商人十分精明,对全各地的名牌产品了如指掌,不仅对这些东西的产地铭记在心,而且对产品的性能也如数家珍,要不怎么知道“越婢脂肉滑,奚童眉眼明”?那是一定会卖好价钱的。其次,商人由于要东到大海,西入吐蕃番族,北进沙漠之地,南至气候炎热的炎州。个人单独经营是不现实的,也是十分危险的,故必须结成临时性的商帮才行,前己述及。三是商人贩卖的这些各地的奇珍异产,必然会为其带来巨额财富,当然,客观上也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加强了各地区的经济联系,所以在唐后期出现“夜市”、“飞钱”和“柜坊”等,商人功不可没。
五、与官府勾结,谋求政治经济利益。
商人勾结官府,这并非唐朝才有,早己存在过,也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官商勾结的现象,唐前期已很盛行,如高宗时的长安富商邹风炽,因其巨富,常与朝廷显贵游乐,并能出入宫廷,在皇帝面前夸富,其势之盛,可以想见。中唐以后,这种风气就更为炽盛。元稹诗中写道:“先向十常侍,次求百公卿;侯家与主第,点缀无不精”。十常侍,即宦官,中唐以后,宦官执掌军政大权,“万机之与夺任情,九重之废立由己”[3]。正是由于宦官一手遮天,故长安大小商贩均贿赂宦官,挂名神策军籍,身不宿卫,以钱代行,接受结赐,而在市肆从事贩鬻。他们依仗宦官权势,广置资产,很少输税,还免除各种差役。不仅对宦官得贿赂,侯家与主第,即王侯、显贵之家也必须一一点缀。这些声势宣赫的富商巨贾,不仅能与官府相结托,而达官权贵也往往乐至其门下,确如司马迁所言:“渊深而鱼生之,山深而兽往之,人富而仁义附焉,富者得势益彰”[4]。由金钱开路。商人得到的好处是:“归来始安坐,富与王者勍。市卒醉肉臭,县胥家舍成。岂唯绝言语,奔走极使令”。大商贿赂大官,小贾贿交小官,逃避赋役,从两京到地方均极盛行。以致州县差科尽归贫下,为弊颇深。由此可见,贪官和商贾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利益均沾,互为借重,共同刻剥广大人民,使人民'陷于饥寒的境地,这正是中唐以后社会危机日益加重的症结之一。
通过对元诗的分析,我们可以对唐后期商贾至少有以下几点认识:一是从从商人员来看,经商者较前期增多,农人尤多;二是从商贾经营手段来看,奸商现象突出,商官勾结现象严重;三是从商人的作用来看,进一步加强南、北之间的经济联系,客观上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四是从商人的地位来着,唐政府的抑商作用较前期有所削弱,商人的地位较前期有很大的提高。
元稹的《估客乐》一诗,作为中晚唐文学的代表作之一,其人民性和现实性之高,不是没有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