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扎兰屯监狱命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3 12:36:06
本文来源于《新世纪》周刊2010年第40期 出版日期2010年10月11日财新传媒杂志订阅
连续的刑罚没能让问题青年李占双改邪归正,反倒诱使他在监狱服刑过程中犯下杀人命案
《新世纪》周刊 记者 王和岩

第1页 蹊跷杀人动机第2页 问题少年末路
站在北京南站北口的天桥上,徐化英干枯的头发在初秋的风中乱舞,阳光下暗黄的脸神情焦灼。桥下,是她在北京暂居的栖息地。
徐化英来北京是想救儿子李占双的命。这个问题青年,17岁时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18岁时又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在20岁时,他又在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监狱服刑期间犯下杀人命案。
2009年12月17日,因涉嫌杀害同监室的犯人,李占双被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目前,该案正在内蒙古高级法院二审期间。
为何连续的刑罚没能让李占双“改邪归正”?为何在监狱的改造过程中,他要以如此极端行动走向末路?
蹊跷杀人动机
今年21岁的李占双,1989年2月出生在黑龙江克山县农村。曾因抢劫罪,于2008年9月4日被呼伦贝尔市下辖的满洲里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后在扎兰屯监狱服刑。
然而,就在服刑期间,李占双又犯下杀人案。法院判决认定,2009年4月6日凌晨4时许,李占双将同监室新入监四天的犯人姜结红,骗到无人居住的107监室,用从活动室拿来的绳子勒住姜结红的脖子,又用剪刀数次刺其脖子,致姜结红死亡。
之后,李占双返回自己的105监室,两次将上卫生间的同监室犯人李宝龙骗到活动室,企图用同样的方法杀死李宝龙。因李宝龙身材高大,李占双两次下手均没有成功。李宝龙见李占双手上全是血,将其捆绑,并报告值更罪犯赛音吉亚,后者报给值班民警。
检方称,李占双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无辩解”。而对其作案动机,检方提供的李占双供述称,“想父母,想家,一想这些就难受,就不想活了。然后想到要杀人,然后被判死刑”。
但是,对于作案动机,李占双的辩护律师、内蒙古北疆律师事务所赵春平有不同的看法。赵春平在庭审中辩护说,李占双常受到别人的欺负,有其他服刑人员向他索要钱财,并威胁说不拿出钱就让他不得安宁。又由于监狱的特殊生活环境,李占双对于这些压力十分苦闷,十分抑郁的状况下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又由于不想自残,就想用伤害他人的手段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法院的判决对律师这一辩护意见并未提及,而是认定称,李占双因“对生活失去信心”,便预谋杀人。并认定其在服刑期间,“不思悔改,继续犯罪,主观恶性极深”,故处以极刑。
一审判决后,一心求死的李占双萌生了求生欲望,希望得到改判。他在上诉状中称,“我不想杀人”,本想积极改造,重新做人,但没想到服刑期间受到他人侮辱,“并无止境地向我索要钱财”,“实在无法忍受”。加上之后发生两次“打仗事件”,“监狱领导没有及时处理”,迷茫和矛盾中,他采取了“过激的行为”。
徐化英也告诉本刊记者,儿子是因为受不了同监室犯人的勒索和欺负才被迫杀人的。她回忆,李占双刚入狱时就向家里要钱,说要给“监狱大哥”,给了钱就可以干轻松的活。他还说监狱里的犯人都要给“监狱大哥”钱。
对于李占双所说的“打仗事件”,赵春平律师解释说,“先是别的一伙犯人打了李占双,后来李占双又和别的犯人一块打了那伙人。”这两次打架,监狱当局都没有处理,而犯人赛音吉亚让李占双拿钱摆平事情。这就是案发诱因。
犯人家属曾给狱警汇钱
2009年11月30日,该案一审在呼伦贝尔市中级法院开庭。庭审中,李占双在法庭上说,屡次向他要钱的“监狱大哥”是同监室犯人赛音吉亚。该案相关法律文件显示,赛音吉亚也是李占双作案时的值更。
徐化英说,每次去扎兰屯监狱会见儿子,身为犯人的赛音吉亚都会站在儿子身后监视,“我儿子说,这就是监狱大哥,对我可好了。”
为了让儿子少受点罪,徐化英先是凑了1万元给他。后来,李占双进了文娱组文艺队,又向家里要1000元,说是要交保护费;再后来,又来电话说“有人要欺负他”,还要钱,“要不然在里面就要遭罪”,为此家人又拿出了800元。
从2008年9月李占双到扎兰屯监狱服刑至案发,一年多时间里,家人先后拿出1.18万元。不过,这些钱并没有寄给李占双本人,而是分三笔汇到了另外三人的名下。其中,“梁春和”1000元,“王超”1万元,“谢菲”800元。据徐化英提供的汇款凭证复印件显示,这三笔汇款发生时间分别为2009年1月9日、2月11日、3月9日。
徐化英说,上述三个收款人及开户银行、卡号,都是儿子在电话中告知的,并说汇到上述账号他就能收到钱。
据了解,收取汇款1000元的梁春和,是扎兰屯监狱分管李占双的狱警。“谢菲和王超是他的亲戚和朋友。”徐化英说。
据徐化英介绍,去年4月初,李占双案发后没过几天,梁春和给她打电话,让他们家人去扎兰屯拿钱。李占双的姐姐去了扎兰屯。梁春和到了李占双姐姐住的小宾馆,退回1万元现金,并不让把钱的事情说出去。
一审判决前,徐化英一直未向有关部门反映曾给狱警梁春和寄钱的问题。儿子一审被判死刑后,救子心切的徐化英,曾多次去自治区检察院、高级法院、区监狱管理局等处反映情况。
今年8月,徐化英到扎兰屯检察院做了笔录。她说,“检察院的人向我了解汇钱的事情,看了汇款原始凭证,还问了梁春和的外貌特征。他们说,你和你儿子说的一样。”不过,梁春和至今还在扎兰屯监狱上班。
连续的刑罚没能让问题青年李占双改邪归正,反倒诱使他在监狱服刑过程中犯下杀人命案
问题少年末路
在犯下命案前,李占双曾有两次前科。对于儿子沦落到这步田地,徐化英悔恨不已,觉得自己教子无方,有“做母亲的过错”。
因家庭条件不好,李占双小学毕业后就没有再读书。李占双五岁的时候,徐化英跟丈夫离了婚,三个孩子都归徐化英抚养。李占双的父亲从此杳无音讯。2005年,徐化英带着孩子们从老家克山县来到满洲里,靠摆地摊做小买卖谋生。
2007年5月,李占双因盗窃被判处六个月拘役。2008年9月,又因抢劫罪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说起儿子的前两次犯案,徐化英心情复杂。她说,第一次犯事,儿子并没有直接参与盗窃。当时,17岁的李占双在一家台球厅打工,“看台球,有几个小孩偷台球厅的钱,李占双认识那几个小孩,但没有制止没有报告”。后来李占双被认定为同案犯,被判拘役半年。
但这次刑罚没有给李占双新生。“坏就坏在拘役期间,儿子认识了不三不四的人。”徐化英说,拘役期满后不久,李占双跟着拘役期间相识的人再次作案,四人先后抢劫出租车七次,抢来200多元的赃款被他们分掉。
2008年9月,四人分别被呼伦贝尔市中院判处10年至14年半不等有期徒刑。徐化英认为,之所以判这么重,是因为他们作案时值奥运“严打”期间,法院从重判决。
更重的刑罚也没有给李占双重新做人的机会,而是诱使他犯下了命案。徐化英认为,儿子走到这一步,扎兰屯监狱难辞其咎。她说,案发前三天,即2009年4月3日,儿子从监狱打来电话要钱,说“监狱大哥”赛音吉亚因他跟人打架,要帮他摆平事情,向他要4000元,不给不行。因数额不小,徐化英未答应。后来李占双又跟亲戚借钱未果。
“如果牢头不勒索我儿子,监狱把工具放好、管好,我儿子也不会杀人。”徐化英说。
据判决书认定,李占双作案时,数次往返于监室、犯罪现场和工具存放间,并无人干涉。
按照监狱管理规定,犯人寝室不应该存放任何伤人或自伤的工具。而李占双作案的剪刀和绳索,就来自与监室仅几步之遥的工具存放间。该房屋没有门,可随时出入。
有知情者透露,李占双案发后,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曾对扎兰屯监狱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据悉,被处理者皆为当夜值班狱警,监狱管理方面也对李占双案受害人姜结红家人作出了赔偿。不过被处理的狱警和具体赔偿数额均未对外界披露。
始建于1955年的扎兰屯监狱,系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所辖,曾获得“全国监狱劳教系统文明执法先进单位”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先进单位”,以及“全国现代文明监狱”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