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保证业务存在的问题及防控建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3 07:54:36
[ 作者:梁宏杰    转贴自:中国合作金融网    点击数:782    更新时间:2006-7-5    文章录入:聂宏飞]
摘要:银行保证业务是商业银行改善负债结构,扩大收入来源、提高综合服务价值的重要渠道。但在保证业务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反担保条件未落实、非标准格式文本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到期保函未及时回收占用客户授信额度、多收取(或少收取)保函业务手续费收入等问题,需引起关注。
银行保证业务是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受益人承诺,当申请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由银行按照保函约定代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信贷业务。
目前,各家商业银行都把保证业务做为改善负债结构,扩大收入来源、提高综合服务价值的重要渠道,带动其他业务的发展。但在保证业务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反担保条件未落实、非标准格式文本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到期保函未及时回收占用客户授信额度、多收取(或少收取)保函业务手续费收入等问题,需引起关注。
一、办理保证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反担保能力不足。
主要表现为保证人未按规定比例交存保证金、反担保措施未落实、担保人担保能力不足。如某支行为某信用等级为A级的客户办理3年期以上承包保函时,反担保方式为第三方最高额保证,与制度规定的“A级信用等级客户办理办理3年以上承包保函时,应交存20%的保证金,差额部分应提供其他担保方式”不符。
(二)非标准格式文本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逆程序审批。
银行在出具业主格式文本时,往往应业主要求增加了“颁发交工证书之日起”或“直至包修责任书签发后××天内一直保持有效”等实质性内容,面临的保证风险将增大,因此出具此类非标保函时应经法规部门审查,但部分经办行还存在未经法规部门审批或先办理后审批的情况。
(三)保函到期未及时收回并注销表外科目。
对于有明确截止期限的保函,无论是否收回正本,均应在到期日的次日销记表外科目,但个别行存在到期保函未及时收回并注销表外科目的情况。例如:某银行的二级分行有72笔总额为13,197万元的保函到期后未及时收回并注销表外科目,占该行保证业务余额的5.48%。如果表外销帐不及时,对客户的影响是一方面额度授信不够用,另一方面已失效未收回保函仍大量占用授信额度;对银行的影响是一方面会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资产业务的实际状况,另一方面授信额度的实际使用效率降低,潜在的业务收入不能实现。
(四)多收(或少收)保函手续费。
主要表现为未按照协议约定费率收取手续费,一次性收取多年手续费等。如某银行为客户出具一份金额50万元,期限为两年期的质量保函,在协议书中约定“采用一次性收费方式”,与权责发生制原则不符。
(五)无明确到期日保函管理存在缺陷。
对于无明确截止期限的保函,银行在受理时先要求客户估计一个到期日期,按照此估计日期落实反担保和收取手续费。但如果由于各种客观情况造成此到期日期延迟导致保证期间超过3年的,对于同一客户来说,其反担保条件将发生变化。如某支行2002年6月7日为某集团公司(AA级客户)办理1笔金额1176万元的无明确到期日的履约保函,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做为保证期间,该期间如果在3年之内,按照制度规定可免于担保。截止2006年6月15日,该笔保函仍未收回,实际保证期限已超过4年,此种情况下是按照原期限提供反担保还是按照延长期限重新提供反担保,没有明确规定。这样就容易造成“短贷长用”的情况,即客户先申请期限较短的保函(其相应的反担保条件较宽松)通过变相延长保证期间来达到长期保证逃避反担保责任的目的,银行面临的预期保证风险将随之增大。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在出具有明确到期日的保函时,有的银行在出具保函协议书中约定“本协议自保函正本退回我行之后失效”,致使会计部门在收到客户退回的保函正本后才能注销表外科目。到期后如果客户未能将保函退回,将造成大量到期应销未销帐保函仍占用授信额度的情况。
(二)信贷经营人员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对非标准格式文本保函存在风险认识不足,对保函期限的管理并未引起充分的重视,对保证事项的进展情况未进行持续的跟踪检查,对第二还款来源的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发展轻风险防范、重贷前调查轻贷后管理的思想。致使存在反担保措施未落实、未经有关部门审批、未及时督促客户收回到期保函的情况。
(三)制度执行不到位。客户可以选择一次性交费和每年按期交费两种交费方式,但部分经营人员迫于中间业务收入指标的压力或存在惰性思想,对于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保函也采取一次性收费方式。
(四)保证业务管理办法存在欠缺。对无明确到期日保函,如果出现延期保证导致保证期间延长超过三年以上的,是视同原期限提供反担保还是按照延长期限重新提供反担保无相关规定。
三、防控建议
1.完善保证业务操作规程。对无固定到期日的保函延期未收回超过三年以上的反担保措施如何落实作出明确的规定,防范保函期限延长造成的担保风险。
2.加强有明确截止期限保函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帐务处理,或者督促被保证人及时回收保函,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同时也能够使客户在授信额度内循环周转使用额度,提高额度使用效率,实现双赢效应,巩固银企关系。
3.信贷经营人员要充分重视保函业务存在的风险,做好贷后检查,对保证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持续的跟踪检查,及时掌握保证事件的执行状况,规避期限风险。
(作者单位:建行洛阳审计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