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农要治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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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农要治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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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农要治根           (湖南常宁萧一湘)
以农村、农民、农业命名的 “三农”一词,解放一来就弄错了。重温三大差别,本应回归“乡村建设”。立即取消“三农”称谓,回归叫乡村、乡民、而职业则应按其所干的行业而定。不再分城乡,是业农者才叫农民,是务工则叫工人,其它都如此。
家住城市叫“市民”,家住乡村叫“乡民”。 “农”是指职业,而“乡”则指地域,因此分城乡则可,叫城农则不行,分工农则可,叫工乡则不行,这是常识。
从实际来看,凡是住在乡村的人,并不全是农民。乡村有很多行业、住着很多职业的人,岂止农业一业?所以把乡村喊成“农村”就错了,把住在乡里的人统统叫农民更失之千里。孤立谈治理三农,而忽视全面的乡村建设,也必然治理不好。
现实的乡村、农民一词,已经涵义不清了。一般说中国13亿人中还有9亿农民,不知这个9亿怎么算的?是以凡是分了田的人就都叫农民?还是包含家住乡村的人都叫农民?还是按照家庭主要收入来定性他的职业?
到城市长期打工是不是还叫农民工?乡村里已有大批专业跑运输的、搞建筑的、铁、木等手工业、人医、兽医、商业、作坊业、理发、缝纫、修补、以及在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办的厂矿做工且以工为主业者,可是他们至今还有份田,但都以种这点田为副业,或者抛弃了这点田地,你还能算他们农民吗?
所以应该为“农民”的原有涵义正名了,应该采用各人的主要职业来定位,而不应该以其居住乡村来定其农民身分。应该取消农民工这个不伦不类的名词。
因此现称的农村、农民必须回归乡村、乡民了。无论住在乡村或城市,统应按其是干什么行业分别依其职业而决定。如果科学地把这些人划分清楚了,我想解决所谓“三农”的问题,办法就会多多,压力也会减少多多。因为乡村里确实没有9亿农民了。
现在需要转移城市的乡村人就没有那么太多,因为他们确有不少人是不需要转移到城市来的。现在用乡村的总劳动力和他们仅在农业上的收入来算农业劳动生产率也就不实了。真正理解了“三大差别”即(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的发展规律,治理乡村办法,也就不是那么太难了。
按照社会发展规律,应该是先城市而后乡村,用城市带动乡村,用工业带动农业。用脑力劳动转化体力劳动。
乡村人的出路,一是向城市转移,一是在乡村发展各类企业,包括农业。例如
河北保定徐水县孙大午,于1985年起。承包荒地,种果树、养鸡、猪,建饲料厂。经过18年的自我积累,滚动发展到现在的一个集养殖、种植、加工、工业、教育为一体的大型科技型民营企业——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解决了1500村民的饭碗。
大午农牧集团是在改革开放走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应运兴起的,孙大午看到虽然乡村剩余劳动力能往城市转移,但中国乡村人口太多,城市绝非都能够容纳下来。乡村的原料也需要批量地加工成商品或半成品,才便于走向市场。
大午引进城市的市场经济、现代化工业和管理,立足乡村,盘活乡村劳力、原料资源,与乡村、乡民互动模式,正合中国乡村现阶段发展需要。因为中国要想赶上美国乡村建设模式,还不知要多少年。所以笔者认为大午集团这种模式恰是我国解决乡村、乡民和乡村各业的最佳模式。所谓“天下第一村”的华西村、南街村,虽然富了,但都不可推广。因为篇幅有限,请见笔者另文。
笔者根据乡村一些典型户的调查分析,认为中国乡村治理模式应是:
以美国韩丁模式为乡村建设现代化目标之一,大力转化乡村剩余劳力进城,积极推广大午集团模式,稳定原有中农(包括乡民的小型企业、第三产业)模式。这是解决我国乡村、乡民和乡村各业的方向。废除当前流行的“三农”称谓,回归“乡村建设”。既合当前实际,也能与“三大差别”接轨。
乡村的发展与稳定,解铃还需系铃人
既然认清乡村建设应该有以上三个目标,目前乡村最大困境简单说就是“取与予”两个字,这两个字的混乱源头就是“官扰”,官之多算是古今中外之最。官多不太平嘛!况且官又是打着“救苦救难”的佛牌呢。其实“官扰”教训的史书已汗牛充栋了。例如小小的一个常宁县,早在宋代崇宁五年(1106)已有 99031人。一场“洪武血洗”,到明朝永乐十年(1412)只剩下5887人,还包括屯兵户在内。你说惨不惨,只得来个扯江西填湖南,换了一次人种。就是一大官祸呀!整个中国历史绝大部分就是官、民斗争史。所谓唐朝有名的“贞观之治”,无非就是社会动乱久了,唐大宗来个“修养生息”,不打扰人民,让人民安居乐业,生产发展了,社会也安定了。所以过年时,别人怕社会乱,把所有可疑分子都关起来,他却来个纵囚,把犯人放回去过年去。你说稳定不稳定?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唐太宗纵囚论”。
猛剂何来,六个大字:“简政、放权、裁员”。乡村现代化条件还差得远,可是官治已都沿着现代化的要求与国际接轨地配置了。一个还不懂借贷制的会计,收付办法反而实用些。这不是个最简单的常识吗?
简政放权裁员怎样实施?
一、简政放权:把绝大多数行政和企事业的工作回归给社会办,打破只有国家办才可防乱、防假、防腐的保守僵化观念。事实告诉了我们,国字号并不都保险,私人去干,监督权不在他手里,反而守法些,执法者也还好监督些。否则政企不分、官商不分,与民争利,不腐也腐、不乱也乱。孟子早就说过:“ 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据此理,乡镇企业根本不可办,乡官办也。请祥笔者专题。
当前县级管理机构和人员必须撤销80%,乡一级全废,村一级范围扩大些。特别是土地既叫集体所有,可农民基本没有权利,祖宗十八代是佃农,新中国又是五十多年仍是没有摆脱这个佃字,城市市民已有私产了,可是所有的业农者还是没有一块基本生产资料的无产佃农、雇农,名义叫集体的土地,可是农民不准卖,一律由政府一转手就赚恶钱,为贪官开了个腐败黑洞。农民甘心吗?所以不少耕地、山林、池塘、河流等有利资源又在抛荒。例如常宁75万亩油茶林过去除了供全市80万人食用外,还能输出几十万斤,现在已经荒芜得基本报废了。赶紧把田土山林分给乡民所有吧!还有个大恶洞——金融部门。乡村借贷已经成为现代经济发展的绊脚石了。赶快开放民间金融市场。乡民无地无钱,走那去发展?
下放让乡民经营,回归社会。国家不必事无巨细,降低政府成本,让乡民参与社会治理,参与竞争。政府只加强立法、依法监督。无为而治嘛!
二、裁员:县裁80%、撒乡并村:
有人说,党中央和国务院不是下了多次决心了吗?减这么多人,怎么保稳定?不就是吃饭吗?可以按工龄分别用赎买办法,精简下来先发几年基本工资。其实现在这里正闲养着一大批有为的人才哩,也空养了一批南廓先生,政府如果只图眼前的稳定,必将酿成大祸临门。决心裁掉了后,必将有一批良才出头,由大量消费型转为大量创造社会财富型;而那批庸才,起码可以减少浪费,堵住害民之路,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对于这种人,只要不作恶,实在无脚落者,再管饭。必须裁这么多吗?笔者也有个调查,请祥专题。
三、关于乡村建设,只要切实解决了上述两点,就基本解决“官扰”了。农业税,并非本身太重,而是收税的成本太高,这笔高成本又压在乡民身上。以致国家无心却现实养了一批流氓,百姓自己掏钱请打手打自己,反来抢他们的“饭碗”,把政府置于人民的对立面了。所谓乡村最危险,并非乡民所生,却是政府自己在添乱。
结论:如果笔者的乡村建设模式可取,则建设乡村的正确途径自然出来了。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下大力气搞市场经济、搞现代化工业,让城市先行一步,多造些饭碗还是第一重要的,非如此,再迁延时日,与国际距离越拉越远,乡村劳力也无处走。
现在常宁一年在劳务输出上约10万,拿回上3-4个亿。常宁83万人口,基本生活在此,所以虽然全市绝大多数国有、集体企业垮掉了,但稳定就靠这里。
如果政府自己还没有足够能量去搞乡村建设,又不松绑让乡民自己搞,就会重蹈欧洲资本主义初期发展市场经济而放松乡村一块,直到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成熟再回头去治乡村。当时西方可以向外掠夺发展,可是我们的社会主义本质不允许这样做,也没有条件这样做了。中国若是放弃广大乡村,一是得不到绝大多数国民的支持,二是放弃自己广大市场,这样的道路只能是可惨的失败。
但是如果现在就要求解决乡村的全面医药卫生、劳动养老保险、免费读书(义务教育除外)等等,也是不切实际的,城市里对于这些问题也还困难重重哩!可能就会重陷平均主义泥潭。还有什么乡村自治,民主选举,在没有城市上层的政治改革拉动,乡村党、政民主改革,搞了十多年的试点的教训,不是对三大差别规律没有联系起来,抑是表示费了心血?那就不在本题之内了。
2004-2-20再修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