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女老板不懂潜规则的代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3 20:03:09
新快报讯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湖北竹山县42岁的无业妇女陈少红新开的餐馆因被认定违规装修,且逾期未缴纳罚款,被法院裁定执行总计14万元罚款。经过一周的求情、上访无望后,陈少红当着县装修办主任的面喝下农药,被送院急救。原文地址:http://news.sina.com.cn/s/2010-04-29/010620173056.shtml

   要说普通百姓想做点生意是真的太不容易,比如上下打点左右通融,也总是抵不过有关部门的“依法行政”造成的举步维艰。这是赚小钱养家的生意,比不得房地产开发商的大气,小老百姓的小生意小本钱注定无法向有关部门的有关领导送上厚重的敲门砖,而这个在官场横行的潜规则,你不懂得遵守,就只能”被依法行政”。东北话把这种潜规则叫“上水”,也就是给相关领导上供的意思。你做生意不给有关部门领导上水,后果往往就是被放水。

   陈少红开餐馆被认定违规装修,最终被法院裁定总计14万元罚款,我感觉很疑似被相关部门领导放水了。湖北竹山县相关领导请注意,我说的是“感觉”和“疑似”,所以仅仅代表我个人的感受,不代表我本人及任何其他人的结论,绝不是诽谤和侮辱贵县任何政府部门及任何相关领导,所以谢绝跨省及任何法律诉讼。

   在新闻原文中,有这样的一个情节,且被相关当事人承认。“装修前,他们托人请来县装修办主任朱晓猛等人吃了顿饭,请求给予关照。夫妻俩忙活了一个多月,“如意酒店”装修完毕,开业大吉。”“他(朱晓猛)承认,张长群夫妻装修前曾请他和同事吃过饭,‘提过装修的事’。”这就很令人怀疑依法行政的朱大主任,既然要坚持原则,为何会带领同事应邀吃请?且陈小红夫妻在吃饭时候提过装修的事,朱大主任在饭桌上是否答应所请?如果朱大主任坚持依法行政,必然不应当接受吃请的邀请,公务员应该都知道这个道理,我就不费口舌了。饭桌上如果没有答应对方所请,为何“夫妻俩忙活了一个多月,‘如意酒店’装修完毕,开业大吉。”?可能朱大主任本来是依法行政的,但有感于陈小红夫妻盛情难却,真的把自己当朋友,所以以私人交情赴约。而在饭桌上并未答应对方所请,又不好让对方尴尬,所以“嗯”“啊”假装清了下嗓子,结果对方把朱大主任的不置可否的清嗓子当作了应允,所以就违规“装修完毕,开业大吉”。我想,朱大主任一定非常加特别的认可我上述的“可能”。但是,别高兴太早,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朱大主任可能以为陈小红夫妻想通过吃请的方法暗中给他上水,这是增加朱大主任隐性收入的机会,要不辛辛苦苦干这个主人图什么呢?!所以欣然赴约,满怀希望的等着饭桌上对方给自己塞红包,可能这个时候连怎样假意推却半推半就的话都想好了。所以饭桌上就爽快答应了对方所请,没想到这两口子就是不懂事,到最后走出饭店的门上了车,都没有红包塞给他,这让他不但非常失落,更是感觉被愚弄。愚弄领导就是愚弄组织,这样的刁民不收拾,以后还有人按规矩办事吗?!所以朱大主任很耐心的等对方以为自己答应就没事,装修好了也开业了,反手一击完成一个漂亮的全垒打,罚款14万。

    上述两种可能,哪个更像真的,就请所有博友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遵守法律写博客,我确实不知当时情况,所以就不表态了。

     该县政府接下来的举措,也许证明了什么:

    服药自杀事件发生后,竹山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形成了四点处理意见。

  首先,认定“装修办”行政处罚数额过高,应予纠正。目前的意见是,罚款额不应超过2000元。

  第二是,“装修办”相关人员负有责任。

  第三,当事人抢救的2万元医疗费用,由装修管理办支付。最后,县政府法制办将对该起行政案件的执法过程进行审查,如果发现过错,将进一步追究。

    而该新闻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了如下问题:“如意酒店周边,装修开餐馆的有4家,但唯独张长群接到了这样的巨额罚单。房东黄同庆称,“装修办”认定张长群“擅自开挖的”几扇门,是原本就已经有了的。”是否印证了陈少红夫妻不懂潜规则,不但不能得到其他餐馆一视同仁的待遇,且成了原来承租房客的替罪羊。

    依法行政不是依法敲诈,竹山县政府的举措算是亡羊补牢之举,给该县装修办擦了屁股,挽回了一定影响,县领导大局意识不错,应该表扬一下。建议深入调查朱大主任吃请的原因和以前的事迹,尤其是他的家庭财产情况,有没有索贿受贿贪污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