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汕头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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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闽浙有关城市学习考察国企改革情况的汇报  烁焕  供稿时间:2005-8-27

        市政协赴闽浙学习考察组在郑丰任副主席的带领下,于5月9日至15日,前往福建省的福州、泉州和浙江省的温州、义乌四地,就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问题进行学习考察。调研组同各地政协、经贸局有关同志座谈交流,深入改制企业了解有关改革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四个城市的同志都异口同声地指出,原有的国有企业体制已不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必须下决心进行改革,而且晚改不如早改。国企改制越拖后越被动,成本也越大。从了解的情况看,四个城市的国企改革进程都比较快,效果也比较好,不少改革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考察中我们有四方面的体会:

体会之一:地方党政高度重视国企改革,改革步伐快,力度大。

        四个城市的党政领导对国企改革都极为重视。泉州市将国企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书记、市长亲自抓,分管副市长具体抓,实行“块块为主、条条指导、条块结合”的改革组织体制。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促进作用,多次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国企改革。泉州属下的南安市其市长亲自带领国企改革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外地学习取经,并任改制组长领导改制。义乌市也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国企改革。担任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的书记、市长都经常深入国企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指导工作。由于地方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国企改革工作,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都积极动了起来,切实转变职能,做好服务工作;法院和金融机构也主动介入国企改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处置不良资产,对改制企业继续给予贷款支持,有力地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在改革的进程中,几个地方都抓得比较早,总的来说,体现了先易后难,抓大放小,结合形势稳步推进的原则。温州市、义乌市已完成国企改革任务;泉州市的国企改革从1992年开始,分三个阶段:1992年市直37家国有工业企业整体嫁接外资是第一阶段;1997年抓住国家大力推进国企改革的形势对全市国企进行全面改制是第二阶段;2002年以来,着力建立和完善劣势国有企业退出机制,对改革不到位的企业进行“二次”改制。到2003年底,泉州市的国有工业企业共有154家实施了改革,占应改革企业的86%。根据该市制订的计划,今年年底全市的国企改革将全部完成。

        相对泉州、温州和义乌,福州市国企改革的进度相对较慢,他们目前也存在财政收入支付改革成本有难度的问题。福州有一家1000多人的国有企业几年前年销售产值超亿元,效益好,当时有一家上市公司欲对其收购兼并,企业不同意,政府也没下决心,结果如今这家企业成了亏损企业,现在想改制却遇到重重困难。

体会之二:重视政策措施的制订,国企改革有章可循。

        此次考察的闽浙四个城市对制订指导国企改革的政策措施都非常重视。如义乌市先后出台了《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城镇集体企业改革若干政策的通知》等30多个指导国企改革的文件,内容涉及清产核资、养老保险、土地评估、档案处置、财务管理等多个方面。泉州市则根据不同阶段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国有中小企业股份合作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职工分流安置和养老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有关土地资产处置的意见》等文件,市有关部门也及时制订了下岗职工再就业、不良资产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等文件,促进了整个改制工作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在调研中我们体会到,如果没有一整套切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具体的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国企改革是难以顺利进行的。泉州、义乌等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有的是制订于国企改革之前夕,有的则是在改制过程中,总结经验,依据形势而制订,一些政策、法规制订得很细,很具体,目的都是使国企改革有章可循,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体会之三:改革形式灵活多样,改制资金渠道广泛。

        闽浙四市的国企改革均以职工身份置换和国有资本退出为前提,形式都很灵活,在用足用活政策上也抓得及时,做得透彻。泉州、温州、义乌市的企业改革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解散、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进行。以关闭、出售转让的形式为主。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鼓励和支持少数人买断产权,不提倡人人持股。泉州市在用足用活政策上下功夫,如及时利用国务院“国企三年改困”期间给予的优惠政策,完成了全市所有国企小糖厂(原全市有11家国企糖厂)、小化工厂、小纺织厂的改革工作,节约了近亿元的改革成本。除了政策性破产,泉州、温州、义乌等城市还采取依法破产的做法,关闭解散一些严重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甩掉沉重的债务包袱和人员包袱。

        国有企业改革关键在于改革成本的资金落实上,这方面泉州市的做法值得借鉴。泉州市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成立不同类型的资产经营公司,着力从两方面解决改革的资金问题,一是把改制企业的土地处置权统一收归政府,通过公开竞投拍卖国企土地所得的出让金优先解决职工安置费用,节余部分并入本级国有企业改制和破产准备金,既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也解决了国企改革的关键问题。据了解,泉州市工业企业改制需支付的安置费3.49亿元中,土地变现资金已解决了两亿多元,且尚有部分土地未拍卖出售。二是充分吸引民营经济、外资侨资、职工资金和外地资金,通过产权转让、招股合资、股份合作等形式推进国企改革,把原有的国有企业改造成股份制为主、产权较为明晰的现代企业。产权多元化促进了国企的制度创新,使大部分国有企业走出了困境,整体经济效益也得到明显提高。如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年产量从改制前的11.83万吨增加到41.35万吨,上交国家税利从1.07亿元增加到2.97亿元。南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产值、利润大幅增长,2001年收购了规模比南安轴承厂大的厦门轴承厂,并在厦门征地5万多平方米,新建一个22000平方米的厂房。2003年泉州全市国有控股企业销售收入146亿元,比增20.2%;利润总额7.65亿元,比增24%;税收10.49亿元,比增18.4%。接下来,泉州市还将着力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抓紧建立市、县二级企业改制和破产准备金,二是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设立中小企业退出基金。

体会之四:职工利益优先,妥善解决职工安置问题。

        泉州、温州、义乌三市在国企改革中,都强调把职工利益放在优先考虑的地位。无论是政策性破产或依法破产,无论是出售转让还是民资、外资参股改制,都把企业职工的妥善安置工作放在第一位。泉州市在改制过程中广泛发动全体职工参与,企业改制方案经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充分酝酿,并经过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通过。在安置费用上区分正式职工和合同工,在维护权益方面充分考虑到医疗、失业、养老保险问题,对组织关系、档案等也有明确的处理办法。一些资金困难的改制企业还采取由政府负责补交社保费等措施,从而使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他们的口号是:“改革无情,操作有情”。温州市政府则制定了《关于市属国有企业下(离)岗职工劳动关系处理意见》,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由于认真做好妥善安置职工的工作,并把国企改制与建立再就业工程和社会保障制度同步推进,四个城市国企改革以来都没有发生过较大规模的职工集体上访活动。做到既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又确保了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