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合法化与师生性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3 08:22:55
大麻合法化与师生性关系
作者:兰小欢
现在很少写博客了,一般都在微博上,那是更有效的交流方式,七嘴八舌也更热闹一些。最近连着发了数条微博谈论美国加州的大麻合法化争论,以及南周刚爆出来的师生性关系日记,整理了一下写出来。
加州要把大麻合法化,正在辩论,各方利益集团纷纷出场,让我狠狠学了一把经济学。第一个跳出来反对的是卖啤酒的,这充分说明大麻价格便宜,主要冲击低端市场和低收入人群,抽高了比喝高了更有吸引力。第二个反对的是警察,警方这些年打击大麻所得收入不菲, 因为与毒品有关的交易警方可直接截留罚没的财产,归己用,合法之后断了一项财源。
卖啤酒的和警察联合在一起反对大麻合法化,让支持大麻合法化的人骂了个狗血喷头:“你丫一卖酒的也敢跳出来谈大麻抽高了之后的交通隐患?这不是扯么?这么关心交通把自己的业务关了先?也别谈什么啤酒行业的就业问题,大麻业就不制造就业了?”卖啤酒的已经砸人砸钱正式登台唱反调了,支持大麻合法化的人还在密切其他可能登场的“黑脸”们:卖烈酒和葡萄酒的,以及制药业(可能是卖“百忧解”的?)。
我一直想不通的是大麻合法化的支持者中为啥会有“教师工会”?前两月加州教师工会被媒体修理的遍体鳞伤,这回跳出来支持大麻合法化必然是经过谨慎考量的。看来加州真的是经济危机深重,公立学校的教师工资快发不下去了,急需增加政府税收渡过难关。
关于被曝光的师生性关系日记:
本校就教授和女生的性行为问题展开过大辩论,辩论核心并不是“性”,因为没啥好说的,都是成年人了。核心是”权“,因为双方的地位是不对等的,是有利益冲突的,所以就算双方自愿也是有问题的。公开性爱日记是一种行为,日记中记录的内容本身是另一种行为。我这里谈论的是后者,读者不要混淆。教授不应该和学生有染,有染之后又公布日记,那就是错上错。如果是别人偷来公布的,那是偷者不对。如果在美国,偷者难逃法律制裁,教授恐怕也只好辞职。
教师和学生的性行为是应该遭到谴责的。因为学生的很多利益掌握在教授手中,属于弱势群体,就算自愿也有遭胁迫的嫌疑;此外,关系一旦发生,教授很难客观衡量该学生的成绩,这会直接影响到其他学生,对他们不公。当然,如果该教授不直接教该学生,另当别论。
教授和学生的性关系,和公司上级和下级的性关系,有一点重要的不同。就是公司下级可以辞职,但学生退学要难得多,造成的损失恐怕也更大。而且大部分大学生都是父母斥巨资送来读书的,所以他们退学直接影响了父母的利益。当牵涉第三方利益时(父母或其他同学),仅仅一个“双方自愿”就不容易说得过去了。
反对师生有染,不止是为保护学生权益,也是为保护教授权益。遇上举止不端的学生,勾引不成,祭出”性骚扰“的官司,教授也焦头烂额,这种例子也不罕见。所以今天美国大学里老师们也是战战兢兢,逢有异性学生来访,必大开办公室大门。
师生性关系是大学的事务,各大学规定不同。注意这里说的不是“恋爱”,因为这概念太模糊,学校能管的就是性行为。公立的弗吉尼亚大学禁止教授和自己的学生有性关系;而私立的耶鲁大学更严格,禁止教授和任何本科生(不止是自己的学生)有性关系。当然也有学校有更宽松规定。有推友指出:“英国没这么严。如教员直接指导该学生,大学建议不要发展恋爱关系,但认可此类关系。教员须告知学校。另派指导教员,以免评分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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