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天论道]也来说说“毒水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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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天茶舍』 [关天论道]也来说说“毒水养鱼”

点击:41  回复:0 作者:rambol  发表日期:2008-1-25 17:29:00         2008年1月8日上午,农业部高副部长在国新办举行发布会,介绍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方面情况。他在回答路透社记者的提问时,批评《纽约时报》关于中国用“毒水”养鱼的报道“耸人听闻”。
    副部长说,“《纽约时报》有一篇报道说中国在毒水里养鱼。我想大家是有常识的,毒水里能养鱼吗?鱼能在毒水里活着吗?我个人认为这个报道有点耸人听闻,误导公众。中国对于水产品养殖已经制定了若干的标准、若干的制度、法律。”
    副部长并称,中国每年的水产品出口量达到270万吨,出口检测合格率在98%以上。他表示,同意个别企业、个别产品有问题,但决不是普遍的。
  鉴于中国的食品安全是一个举世关注的问题,不但外国人吃中国出产的食品,中国人也每天都在吃。而本人又是一个中国人,所以这个问题还关系到本人的切身利益。终于,本人把纽约日报的原版报道又搜出来看。详细看过之后,我可以说,我认为《纽约时报》的报道是一篇实事求是的报道,毒水里确实能够养鱼。进而,我很不认同副部长的这种应答态度和方式,这恐怕不是明确的选择。
  为什么我认同《纽约时报》的报道呢?
  第一、 报道主要是讲了我国养殖的水产品安全的问题,但又不仅仅如此。还说到了我国的水资源污染问题,以及环境污染问题,而且分析了原因,回顾了养殖业伴随着各种问题产生和发展的里程,介绍了别的国家养殖水产品的好的经验做法。
  其实,关于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已经能够从各种渠道获得,这也不算什么新闻了。说到水产品,前段时间多宝鱼、桂花鱼因孔雀石绿问题几乎再市场绝迹,让全国震惊,这是我们国内的新闻媒体也集中报道过的问题,恐怕没有人可否认。关于水问题和环境问题,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1月22日的文章里,有着明确的说明:“生态文明对中国来说已经十分急迫。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经集中出现。全国七大水系符合三类以上水质标准的,不到40%;2/3的城市大气质量劣于二级空气质量标准;生态系统退化加剧,土壤侵蚀面积超过350万平方公里,且年递增1万平方公里。据中科院测算,环境污染使我国的发展成本比世界平均水平高7%,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相当于GDP的15%。“可见我们国家面临着问题,我们国家的主管部门是有着清醒的认识的,我们现在应该做的,就是踏踏实实去治理,去解决,而不是去高声辩驳。
  要认识上面问题的严重性,《纽约时报》的报道正好可以从一个角度切入,作为证明,应该引起所有中国人,包括水产养殖户的高度重视才对。不知道为什么副部长对这些全面的问题看不清楚。
  同时还报道了国外一些国家,比如说挪威水产养殖的先进经验,用水下摄像头监测水质,监测鱼料消耗的实际水平;比如专家建议,而美国正考虑引用的用自动投料机在深海养鱼等,这些不正好是我们可以学习的经验么?不知道副部长留意到没有。
  第二、 报道言出有据,有证人证言。
  该报道里采访了很多人,很多得观点也都是经过引用来表达。比如Ye Chao,Wang WuMing,Hung Wong,Wang Weifu,Lin Bingui,Peter Leedham,An Taicheng,Zheng Qiuzhen,Lin Sunbao,等等,这些人或者是从事了很多年水产品养殖的从业人员,或者是从事渔业研究的专家学者,或者是从中国进口水产品的外国经销商。他们从自身的经历,从自己研究的成果,说明中国的水产品养殖确实存在着很多问题,并有对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的分析。
  例如,香港浸信会大学生物学教授Ming Hung Wong说明,根据他们对鱼品抽样检测,证明鱼样中含有重金属,汞,重金属等。
  如果这不够权威,那么同样有大量养殖的近海区域,则被油、铅、汞、铜等所污染。这是源自国家环保局的报道。这个恐怕不好否认。
  第三、 报道有正有反,客观引用,比较全面。
  报道确实暴露了中国的问题。报道集中反映的是鳗鱼养殖,具体列举到的品种还有虾和罗非鱼。主要报道的地方是福建福清县,三明市,长江流域等,这些地方可以说是中国水产品养殖的集中地区。有些地方的水已经恶化到劣五类之下。
  受到污染的水,不仅仅是江河溪流,包括水塘,水库和近海。
  但是报道也说明,水污染不光是中国的问题。反映这些问题其实也不知仅仅存在于中国,泰国、越南等水产养殖国家都是如此。大体上处于发展阶段的国家,在处理污水养育的问题上无所作为,这恐怕也是一种通例。
  报道饮用养殖户自己和行业协会管理人员的看法,承认使用违禁药物,承认水污染的事实。
  报道理除了暴露负面的问题,也有侧面的描述和正面的报道。比如它反映有一些养殖户对日本针对中国水产进口的禁令进行了抨击,认为日本不断的提高残留标准,仅仅是为了保护其国内鳗鱼产业的发展的目的。同时报道水产养殖户说明他们已经开始停止使用违禁药物,并导致存活率下降30%。这对于树立中国水产的形象,应该说不是坏事。
  报道还在很多地方列举明确的数字,用数字来说理。比如中国的养殖水产占世界的70%,每年达到1150亿磅,是世界上最大的水产养殖和出口国。说到近年来中国出口的鳗鱼经常被退货,即引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记录,截至2007年11月份,福清位列水产品被拒之首,共有43批。中国共计有210批水产品被拒,而泰国只有2批。截至8月份内,福清出口日本的鳗鱼骤降50%,对当地产业产生巨大的冲击。
  所以,多个角度的报道,让我丝毫看不出是有什么恶意的目的,反而觉得它就是客观地描述了一些现象,记录了一些人的观点和看法,并试图去说明一定的问题。
  第四、 什么是毒水?
   纽约时报其实给了两个定义,广义的和狭义的。狭义的毒水是指指被工农业和生活排放所污染的水;广义的毒水是指水产品养殖户往往在被污染过的水中投放过多的鱼量,而为了提高产品存活率,又在饵料中加入抗生素和杀虫剂等违禁药物,以及水产品自己产生的排泄物、腐烂的饲料又造成再次污染。
  其实,Toxic这个词,查字典意思是指“有毒的,中毒的”。“有毒的水”和“毒水”听起来似乎还不是一个概念。但是进行具体辨别又有很大的意义吗?什么是毒水?或者说是有毒的水?纽约时报也给了定性:“用这种水养出来的水产品,人们食用后会增加导致患癌症、心脏病和其他病痛的致病率” 。这还不算“ 毒” 吗?
  所以,我觉得,如果副部长说是“有毒的水”,那么表大的效果肯定就不如“毒水”更让他的高声质问能够成立。我觉得他要有选择地说是“毒水”,反而有点“危言耸听”。
  不过如果副部长解释说,如果是鱼儿放进去就死,或者人吃了这种鱼就毙命为定义的话,那么本人同意,毒水里不能养鱼,我们中国人吃得都不是毒水里养的鱼。当然要说这种鱼让人放心,我是肯定不会的。
  正因为觉得《纽约时报》的报道可观公正,实事求是,才让人觉得反而副部长的答复,就很不明智,至少很没有说服力。
  第一、 玩文字游戏,先扬起“没常识”的大棒。
   虽然我认为意思相近,但是在表达的时候,“毒水”和“有毒的水”恐怕说出来渲染的效果还不一样。“有毒的水”恐怕效果就不是那么好,这大概也是副部长说“毒水”地原因。
   “我想大家是有常识的,毒水里能养鱼吗?鱼能在毒水里活着吗?”面对这样的高声质问,恐怕大多数人头一个反映就是不能,唯恐不小心被扣上没有常识的这个大帽子。大概没有人希望别人说自己智商低,没常识。但是细读纽约时报的报道,才发现人家的报道有道理。而且如果有人承认说,毒水能养鱼,鱼能在毒水里活着,只可以说明这个人有一种就事论事,实事求是,讲求道理的态度。
  第二、 用套话来敷衍。
  “中国对于水产品养殖已经制定了若干的标准、若干的制度、法律。”“若干”这个词是个好词。它和“相关”、“有关”一样可以被灵活自如的运用,而且不用负责任,死无对证。其实还可以补充一句:“我们的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每天都在严格地执行着这些若干的标准、若干的制度、法律。”那么究竟有哪些制度和法律呢?哪怕举出一二例子,效果恐怕要好得多。
  第三、 只强调了出口水产品的高安全率,对于国内的安全形势却置之不理。
  副部长特别说明了,“中国每年的水产品出口量达到270万吨,出口检测合格率在98%以上。他表示,同意个别企业、个别产品有问题,但决不是普遍的。”这大概是因为纽约时报是外国报纸,面对外国消费者的问题,这就要消除外国消费者地疑虑,树立外国消费者地信息,才能护中国的经济利益,维护我们国家的民族尊严,当然的要这样做。
  可是,不知道副部长注意到没有,该报道中有一句话,”没有谁比中国人更脆弱地承受着这些健康风险,因为中国水产品大部分市场还是在国内。” 然后才说,“但是外国进口商也有担忧。”
   这也就是我为什么忍不住要费大量的时间来写这个帖子的一个原因了-因为我们是中国人。我们国内的水产品检测合格率在一个什么样的水平上呢?大概没有国内媒体进行报道,所以也就不在副部长的考虑之列。所以我又想认可报道的最后一段引用的中国科学院An Taicheng的一段话了:“…每年都有水产品安全问题发生,早晚有一天,人们都不敢吃鱼了。渔民怎么办呢?“反正副部长没有给我们中国人一个答案,让人放不下心,虽然假使他能够给一个答案,但是以他这么居高临下的气势,人们也未必就敢吃… 因为想起了2001年非典乍起的时候,我们的卫生部长曾经也信誓旦旦对媒体的豪言壮语。
   忽然,想起来听到的一个故事,很能说明问题。也不知道是真实发生过得,还是有人敢拿我们的政府开涮,反正听起来还真是那么回事。说是我们国家出口的一批虾仁,到了对方国家以后,发现有什么含量超标,于是该国海关就地销毁。我国有关政府部门提出严正抗议,认为这是侵害了我国企业的利益。有关发言人高调谴责:“你不要也行啊,凭什么销毁?我们自己运回来还能自己吃呢!”
  副部长的答复是在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吗?想来想去,似乎有国家利益的因素,但是这恐怕也是一种短期利益,如果不能踏踏实实的改进,势必无法持久。至于说民族尊严,却觉得丝毫粘不上边,甚至是在破坏者国家的声誉和形象。
  最后,我想副部长大概也是要讲求政治家风格的。什么样的风格呢?大概可以和李肇星先生和龙永图先生的言行比一比,后两者都被评为2007年十大爆强的笑话。可是副部长的态度很严肃,一点也好笑。他们共同特点就是,在他们的大案里,找不到一点对老百姓负责,为老百姓着想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