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中国音乐史料学论纲?一_杨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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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霍英东高校青年教师资助项目                                       

导言:中国音乐史料学论纲

 

第一节     什么是中国音乐史料学

史料,就是研究历史所需的各种资料。蔡元培先生说:“史料本是史料学。”[1]傅斯年说:“史学便是史料学……只要把材料整理好,则事实自然显明了。一分  材料出一分货,十分材料出十分货,没有材料便不出货。”[2]史料学在国内学术界受到重视,体系日益严密,研究日益规范化,已经成熟,成为学科发展的必要基础,有翦伯赞的《史料与史料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荣梦源的《史料与历史科学》(人民出版社,1987),何忠礼《中国古代史史料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近年来,哲学、历史学、文学的史料学研究已经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在哲学方面,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史料学初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是中国史料学的开山之作,其后有张岱年的《中国哲学史史料学》(三联书店,1982),刘建国的《中国哲学史史料学概要》(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在历史学方面,有陈高华、陈志超等人的《中国古代史料学》(北京出版社,1983),黄永年、贾宪保的《唐史史料学》(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冯尔康的《清史史料学初稿》(南开大学出版社,1986),张宪文的《中国现代史史料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85)。在文学方面,有潘树广主编的《中国文学史料学》(黄山书社,1992)、徐有富主编的《中国古典文学史料学》(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由傅璇琮主编的《中国古典文学史料研究丛书》已经由中华书局先后出版了穆克宏的《魏晋南北朝文学史料述略》,曹道衡的《先秦两汉文学史料》、马积高的《赋体文学史料》、陶敏、李一飞的《隋唐五代文学史料》和洪湛侯的《诗经学史》。

中国音乐史料,就是研究中国音乐史所需要的各种资料。中国音乐学史料繁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类型。一般来说,中国音乐史料可以分为实物史料、口传史料和文字史料三种。实物史料是指存在于世界上的一切与音乐发展有关的实物和遗迹,今天陈列在博物馆中的各种古代乐器,图书馆中的古代乐谱,墓壁上的乐画等都是实物史料。口传史料主要是指传说和民歌。我国三大著名英雄史诗藏族的《格萨尔王传》、蒙古族的《江格尔王传》和柯尔克孜的《玛纳斯王传》,都是长期口头流传的民歌。文字史料包括甲骨文史料,帛书史料,简牍史料,石刻史料,典集史料。按音乐史料的物质形式划分,又可分为:

1、印刷型史料。印刷形史料是以纸张为存贮介质,以手写、印刷等为记录手段而产生的传统文献形式。

2、缩微型史料。缩微型文献是一种以感光材料为存贮介质,以缩微照相为记录手段而产生的文献形式。它包括缩微胶卷、胶片和卡片。随着激光和合算照相技术的应用,又出现了超级缩微胶片,其缩小率已达1/22500,一张全息胶卷可存贮20万页文献。

3、机读型史料。机读型史料是一种以磁性材料,如磁盘、磁带或磁鼓等为存贮介质,以打字、穿孔或光学字符识别装置为记录手段,通过计算机处理生产出来的一种文献形式。

4、声像型史料。声像型史料又称为视听资料,是一种以弹性和感光材料为存贮介质,以电磁转换或光电转换技术为记录手段直接记录声音、图像而产生的一种史料形式。

5、光盘型史料。光盘型史料是一种用激光束记录和再现信息的存贮装置。

中国音乐史料学就是研究中国音乐史料的源流、真伪、价值和利用方法的科学,是中国音乐史学一门重要的辅助学科。中国早期的音乐学研究者,对于音乐史料十分重视。王光祈说:

 

最能促使“国乐”产生者,殆莫过于整理中国乐史。盖国内虽有富于音乐天才之人,虽有曾受过西方音乐教育之士;但是若无本国音乐材料(乐理及作品等等)以作彼辈观摩探讨之用,则至多只能造成一位“西洋音乐家”而已。于国乐前途,仍无何等帮助。而现在西洋之大音乐家,固已成千累万,又何须添此一位黄面黑发之“西洋音乐家”?倘吾国音乐史料有相当整理,则国内音乐同志便可运其天才,用其技术(制谱技术),以创制作吕者,不必具有整理史料之学力;能够整理史料者,又不必具有创造之天才也。而余个人终身学业,则只能以整理史料一事自励。至于实际创造“国乐”,则有待来者。[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