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堵”无助化解矛盾----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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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人民时评:“围堵”无助化解矛盾
范正伟
 
2010年09月20日04:00  来源:人民网
如何避免制造拆迁的“火药桶”,从根本而言,还需尽快在法治轨道上,理顺拆迁各方利益关系,明确政府职能和治理机制
在舆论的密集关注下,江西抚州宜黄“9·10”拆迁自焚事件有了最新进展。9月17日,宜黄县委书记、县长被立案调查,率队拆迁的常务副县长被免职。
在“最近三年八起拆迁悲剧中无一名地方一把手受追究”的背景下,这一处理结果让人看到了决心。然而,此前一天发生的“围堵”事件,依旧让人无法释然。9月16日,自焚事件伤者的两个女儿上访,却被当地组织的数十位干部围堵在南昌机场,最后不得不躲进女厕所,用手机向媒体求救。
当女厕充当起公民讨要说法的最后屏障,我们既惊讶于一些地方干部法制观念的淡薄及其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漠视,也不禁感叹当地有关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倘若在“9·10”事件之前,也能如此“给力”防范自焚,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了。
就在几个月前,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城镇房屋拆迁立项前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拆迁人的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国土资源部更是一再发文,严禁各地方政府直接插手土地开发、拆迁。遗憾的是,中央的三令五申,部委的明确禁令,都没能化作一些地方的执行力、改变某些领导干部的“土霸王思维”。 就在宜黄“9·10”拆迁自焚事件余波未了之际,不签字就停薪停职的“株连式拆迁”又在山东鄄城重出江湖。
《物权法》颁布数年后,许多“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私人领域,却阻挡不了推土机。纵观多起拆迁悲剧,本该保持中立的地方政府,却一次次在商业拆迁中冲锋陷阵。“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我只懂拆迁法,不知道什么物权法”,这些出自地方干部的蛮横言语,不仅把自己摆在群众利益的对立面,也损害着政府依法治国的权威,加大了基层治理的难度和风险。
从“野蛮拆迁”到“暴力反抗”,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导火索。对地方政府而言,要完成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使命,必须能够正确处理和应对这一矛盾冲突。一方面,要恪守职责本分,把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公平正义放在首要位置,彻底切断官商瓜葛的“强拆利益链”;另一方面,在处理拆迁纠纷时要时刻省察:对被拆迁人的利益考虑是否周详,是否为其提供了公平顺畅的利益诉求通道?决不能把民众当对手,把维稳大局“地方化”乃至“个人化”,并以此排斥司法救济、干预媒体监督。
“在21世纪初期,影响世界最大的两件事,一是新技术革命,二是中国的城市化。”诺贝尔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曾如此判断。在我国城市建设的持续进程中,如何避免制造拆迁的“火药桶”,从根本而言,还需尽快在法治轨道上,理顺拆迁各方利益关系,明确政府职能和治理机制。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在京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专家研讨座谈会,我们希望这一条例早日出台,实现拆迁思路的“根本性变化”,扼制“拼命抢拆”,为拆迁注入法治文明的基因,并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
京华时报:宜黄拆迁事件警钟为谁而鸣
王石川
 
2010年09月19日08:01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9月17日晚,江西抚州市委对宜黄县“9·10”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对“9·10”拆迁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均被立案调查,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敏军被免去职务,“9·10”拆迁事件的处理,正朝着良性方向发展。
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释放了积极信号,地方一把手直接受到问责或追究,与以往类似事件相比,更是一种进步。
当然,无论是立案调查还是免职,都不是“9·10”拆迁事件的终点。当下最需关注的还是,何以还原真相?犹记得9月12日下午,当地政府发布通报称,9月10日上午10时许,宜黄县城建部门工作人员到钟如奎家中开展政策法规解释和劝导工作,其间钟家以浇灌汽油等极端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威吓,却不慎误烧伤自家3人。打量“威吓”和“误烧伤”,倍感心寒。这一存在明显硬伤的通报甫出,舆论哗然。真相究竟是什么?公众急切想知道。
其实,此起拆迁事件本可避免。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此后不久,国土部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假如宜黄县委县政府相关官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哪怕有一点敬畏意识,也不会导致今日之后果。由是观之,敬畏法律,尊重民众基本权益是多么必要,惟有遵纪守法,才能避免拆迁惨剧。
自焚终归是一种无奈的极端之途,正如有人如此感叹:“别人抢夺你的房屋,你却要没收自己的生命,又是怎样的一种不幸!绝望无济于事,自杀式的维权表达,虽然能激起社会的注意,但对个体而言,终究是在给自己的生命做减法……”是的,拿自己的身体作抵押,试图测量强拆官员的正义指数,试图唤醒他们沉睡的良知,既没有必要,也显得有些天真。
那么,只能眼睁睁地看到房屋被拆吗?当然不是!有论者提出,拆迁房屋评估制度、听证制度等的完善,是在拆迁之前就应有的救济手段。除此之外,让法律的归法律,不失为一种解决之道。
“9·10”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被处理,是一记警钟,但愿能震醒那些陷入拆迁迷失的官员!
 
(责任编辑:齐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