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峰硬笔书法作品8 (隶书册页) - 【吴峰书法工作室】 - 【主编工作室】 - 中国书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2 11:31:03
了法章 第二(原文)
规矩者,方圆之极则也;天地者,规矩之运行也。世知有规矩而不知夫乾旋坤转之义,此天地之缚人于法,人之役法于蒙,虽攘先天后天之法,终不得其理之所存。所以有是法不能了者,反为法障之也。古今法障不了,由一画之理不明。一画明,则障不在目而画可从心。画从心而障自远矣。夫画者,形天地万物者也。舍笔墨其何以形之哉!墨受于天,浓淡枯润随之;笔操于人,勾皴烘染随之。古之人未尝不以法为也。无法则于世无限焉。是一画者,非无限而限之也,非有法而限之也,法无障,障无法。法自画生,障自画退。法障不参。而乾旋坤转之义得矣,画道彰矣,一画了矣。
[译释]规矩者,方圆之极则也。规和矩是测量圆形与方形的法度、法规。天地者,规矩之运行也,天和地,以一定自然规律运行。世知有规矩,而不知乾旋坤转之义。世人只知事事有规矩,而不知乾坤旋转、阴阳转化,对立统一的道理。此天地之缚人于法,人之役法于蒙,此天地间的规律束缚了人们思想,人被法则法规拘役而蒙昧;虽攘先天后天之法,终不得其理之所存。虽然先后掌握了一些程式法则,终究得不到这些法则所存在的道理(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所以,有是法不能了者,反为法障之也。当有了这些法则而不能清楚地了解其所以然时,它们反而成为获得正确的方法或创建新法则的障碍。古今法障不了,由一画之理不明。古今以来的程式法规与形成绘画发展障碍的关系你不明白了解(既从一切成法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那么一画的道理也不会明白。一画明,则障不在目,而画可从心,画从心,而障自远矣。对“一画”明悟于心,则一切障碍不在眼前(思想上没有了一切束缚,得到法的自由,即进入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的境界)。从而作画可顺从心愿契合自己的理想,画能表达出自己的心愿思想。而作画的障碍自然就离你远去。夫画者,形天地万物者也。舍笔墨其何以形之哉?绘画,是表现天地万物形象的艺术,舍去笔墨(即艺术之载体)如何能表现自然万象呢?墨受于天,浓淡枯润随之:墨是自然的产物,能随机渲染变化出浓淡枯润不同的墨迹效果。古之人未尝不以法为也,无法则于世无限焉。古代人未尝不以一定的法则来进行艺术创作,因为没有一定的法则,绘画艺术便失去了人们观赏的标准与规定的范围。是一画者,我所提出的“一画”(即一画的艺术思想和原则)。非无限而限之也,非有法而限之也:并非是无规矩限制的一种规定,也不是有一定方法规矩的限定。法无障,障无法:绘画的方法是靠你灵活掌握运用本不存在障碍,有障碍是你不得方法要领。法自画生,障自画退:绘画的技法自然是在绘画实践中产生,局限你艺术表现力的障碍自然会在绘画实践中消退。法障不参,而乾旋坤转之义得矣,画道彰矣,一画了矣。技法与障碍的关系不再参究,而又将乾旋坤转之义,即自然界阴阳转化不断发展变化的规律得之于心,绘画的道理和规律就非常明显了,“一画”的创作思想你才完全明白。
《评论》:石涛在“了法章第二”中主要阐述了对一切法则的理解与运用,即要有法可依,又不为成法所限,指出了成法与变法,继承与创新的辩证关系。  变化章 第三(原文)
古者识之具也。化者识其具而弗为也。具古以化,未见夫人也。尚憾其泥古不化者,是识拘之也。识拘于似则不广,故君子惟借古以开今也。又曰:“至人无法”,非无法也,无法而法,乃为至法。凡事有经必有权,有法必有化。一知其经,即变其权;一知其法,即功于化。夫画,天下变通之大法也,山川形势之精英也,古今造物之陶冶也,阴阳气度之流行也,借笔墨以写天地万物而陶泳乎我也。今人不明乎此,动则曰:某家皴点,可以立脚,非似某家山水,不能传久。某家清淡,可以立品。非似某家工巧,只足娱人。是我为某役,非某家为我用也。纵逼似某家,亦食某家残羹耳。于我何有哉!或有谓余曰:“某家博我也,某家约我也。我将于何门户?于何阶级?于何比拟?于何效验?于何点染?于可革郭皴?于何形势?能使我即古而古即我?”如是者知有古而不知有我者也。我之为我,自有我在。古之须眉,不能生在我之面目;古之肺腑,不能安入我之腹肠。我自发我之肺腑,揭我之须眉。纵有时触着某家,是某家就我也,非我故为某家也。天然授之也。我于古何师而不化之有?
[译释]古者,识之具也,化者,识其具而弗为也。古代的知识法则详细而具体,善于变化创新之人认识到前人的法则、法规的局限性而为其所束缚而依仿。具古以化,未见夫其人也,尚憾其泥古而不化者,是识之具也。墨守成规而有所创新还未见过这种人,我时常遗憾那些泥古不化的人,是成法拘束了他们啊。识拘于似则不广,故君子惟借古以开今也:认识停留在对成法的依赖模仿上,则不会推陈出新,至于广大,所以有识之士在于借鉴古代优秀的东西而开创今日之新法。又曰:“至人无法”,非无法也,无法而法,乃为至法:又可以说:“高明的人是没有一定之法的”,并非无法,是无定法而用一切法为最高原则。凡事有经必有权,有法必有化,一知其经,即变其权,一知其法,即功于化:凡事有经常性常规,必有权宜之变化,有一定之法,必有法规之变化,一知有常规,便思变转常规,一知有成法便下功夫研究取代而求突破变化。夫画,天下变通之大法也:绘画,是通达天下变化的高深艺术学问。山川形势之精英也,古今造物之陶冶也,阴阳气度之流行也,借笔墨以写天地万物而陶泳乎我也。山川形势的精神英姿,古往今来造物主的陶冶化育,阴阳气候的流行滋润,(概括自然造物之美),借助笔墨以描绘天地万物而使我遨游陶泳于艺术天地。今人不明乎此则曰:某家皴点,可以立脚。非似某家山水,不能传久。某家清淡,可以立品,非似某家工巧,只足娱人:今人并不明白这个道理,动不动就说:某家的皴点,可做为基础。不相似于某家的山水,不能流传久远。某家清淡的风格,可以提高品位,达不到某家的工整巧妙,只能满足娱乐而已。是我为某家役,非某家为我用也,纵逼似某家,亦食某家残羹耳,于我何哉:(这样的取法)是我为某家做奴才,而不是某家为我所取用,即便酷似某家,亦只是吃人家的残羹剩饭,于我有什么呢?或有谓余曰,某家博我也,某家约我也:或有人对我说:某家可使我博大,某家可使我简约。我将于何门户?于何阶级?于何比拟,于何效验?于何点染?于何勒皴?于何形势?能使我即古而古即我?那么,我将依傍谁家的门下,排列在哪个等级,与哪家相比,于何处效法验证,如何点染,如何勾勒皴擦,如何格局章法?能够使我和古人达到一模一样。如是者知有古而不知有我者也:这种人只知有古人而不知有我的存在。我之为我,自有我在,古之须眉,不能生在我之面目;古之肺腑,不能安入我我之腹肠。我之所以为我,自有我自己的独特存在,古人的眼睛眉毛,不可能长到我的脸上,古人的肺腑,不能安入我的肠腹中。我自发我之肺腑,揭我之须眉,纵有时触着某家,是某家就我也,非我故为某家,天然授之也,我于古何师而不化之有?我自抒发我的襟怀肺腑,显示我独特的须眉,即便有时仿相某家,只是某家接近于我,非我故意去摹仿了某家。由于天然授赋相同罢了,绝非由于我师古而不化的结果。
《评论》:石涛把绘画艺术提高到能表现天地万物神通变化的地位,注重个性情感的投入。反对绘画徒具形式的一味抄袭摹仿,有针对性地批判了当时盛行的泥古之风和门户之见。倡导变法创新。表现个性风貌,对我们今天的艺术创作仍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