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感言 / 萧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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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节感言 / 萧瀚
这是我最喜欢的古希腊人:亚里士多德
萧瀚 每年教师节,都是我既感到幸福又感到惭愧的日子。 幸福,是因为我教过的许多学生给我发短信,祝福我节日快乐,表达他们对我的敬意;惭愧,也是因为这敬意和祝福。 两年半前我就写过文章,表示过这种愧疚,现在依然愧疚,而且是一种加深了的愧疚:我对学生远不如他们对我好。 我是不是适合做教师?这是我经常问自己的问题。作为教师,我做了些什么?也是我经常自问的。 其实,我的性格里有许多因素都不适合当教师。脾气急躁,缺乏耐心,对于那些沾染上虚伪、猥琐、混乱思维的人毫无耐心,我想这样也肯定伤害过一些同学的。至于有些情况,则另说,例如讲课时曾得罪过一位毛粉学生,遭到他在网上的痛骂,其实我是深以为荣的,一切毛粉痛骂我,都能让我感到存在的价值——毕竟智商平平的我,并没有什么创造性思想值得人重视,这个时代我或许还能有点价值,无非因为我还有点常识——至多也就这么点价值了。另外,在中国教育环境下成长,怎么着也染上点暴君心态,并没有我希望自己做到的那样具有民主精神——虽然我确实已经很努力地在改变这种状态。 我也很自私,并不愿意过多地将时间花在学生身上,看到这句话同学们也许会很失望,很伤心,但我宁愿说出真实的自己,真实的自己虽然不堪,总比换取虚幻的美名好一些。对我来讲,最大的乐趣莫过于在课堂上自言自语,有人听当然好,要是有人跟我辩论,那就更好,我是个好胜的人——虽然好胜心并不特别强烈。而且,我有一点可能还是适合当教师的,就是服理,不管谁,只要能在道理上说服我,都会尊敬他们,没有特别强的面子心态,最多无非固执一些,不喜欢蝇营狗苟,不喜欢为斗米放弃一些想明白了的道理。 我知道做老师应该对学生一视同仁,如果偏心,可能会对一些学生造成很大的伤害。可是,对有些学生我是偏愛的——虽然并不会因此而给他们不良的成绩加分,对有些学生是厌恶的——虽然我并没有当众表现出来,但我心里知道不喜欢他们。比如对大学生里的毛粉,我是绝对喜欢不起来的,并且厌恶,15岁以上的毛粉在我看来都是不可原谅的,因为不能想象一个正常人会崇拜希特勒,这已是人类区别于其他物种最低的底线。有些人说,这是愚民教育的结果,我承认这点,但人的尊严在于自己寻找真理,而不是躺在大通铺上被喂给真理。在当今这样资讯发达的时代,愚民教育不能再作为常识无知的借口。对我来讲,一个大学生是不是成绩很好,并不重要,但他们如何看待毛泽东,我却极为看重,因为那不仅仅是一个大学生应该知道的基本常识,而是任何一个人应该明白的基本常识,到了大学阶段都不明白这基本道理,那就根本不配读大学——而在法科大学里,更是无法容忍的——当然,最不该被容忍的应该是毛粉教师。 作为一个长期对宪政问题感兴趣的人,我不得不说,中国没有未来,除非彻底清除毛泽东遗毒,而这在共产党中国是不可能的,因为牠是这个党的图腾。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家,作为教师,其实宣讲常识、培养公民的责任和难度都远远大于法治国家,因为还有无数的教师、学校管理者、学生都严重缺乏自由精神和公民意识。我参与了这项事业,现在被中止上讲台,不清楚何时复课,更不清楚复课以后能否做得比原来好一些。 在这一切尚未到来之际,我唯一能做的无非是一如既往地读书,思考、写作,但停笔闲暇之际,我似乎已经远远地看到毛粉团呼啸而来,也许,他们会开启一个新的地狱时代。 只是,无论如何,想起过往7年的法大学生,想起课堂上的争论与课后或郊游或沙龙的聚会,我都觉得做个老师是多么幸福的事,又是多么惆怅的事——这份职业总是让我自惭形秽,因为即使我努力一辈子、辛勤工作一辈子,也未必配得上它给我的荣耀与幸福。 除了说一声谢谢同学们,还得说一句,对不起,曾有许多我本该做好而没有做好的工作,但愿将来我能做得好一些。 2010年9月10日於追遠堂
注释
0761 市民时代:公民社会的前夜 / 萧瀚
2010年9月10日,0:38:38 | 萧瀚
  雲邊居士按: 本文是为“新市民.中国”(http://www.newcitizens.cn/)网开网而写,今天发表在该网站。 市民时代:公民社会的前夜 萧瀚 “市民”这两字,用来对这个时代定位很准确——正在卸下臣民社会的冠冕,尚未换上公民社会的衣衫,处在两者之间,便是市民时代。 古希腊城邦除了那些实行僭主制、寡头制的城邦,雅典的古典民主制产生了雅典公民社会(雅典也有过短暂的僭主制、寡头制),那种制度下,自由人才有资格成为公民,古雅典公民没有现代法治国家公民们所享有的消极自由——他们每个人都必须对整个城邦的命运负责,并且因此而享受其公民权利,这在伯里克利的演讲中讲得十分清楚。古罗马的公民与雅典公民有很大不同,其政治权利既没有后者那么丰富,也没有后者承担义务上那么严格。 罗马帝国崩溃后,原先罗马的公民以及军事政权下的臣民逐渐转变成宗教政权下的教民,而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国家,也将臣民与教民混而为一,并且各封建小国视其本身受制于教权深浅而略有差异。在欧洲文艺复兴之后,尤其是在近代欧洲启蒙运动之后,这种状况又发生新的变化,即教权被从世俗权力中逐渐清除,臣民与教民混合的身份逐渐被一种新的身份,即市民所取代,这种新身份,既反对教权限制甚至剥夺人的自由,也反对皇权对自由的限制,直到近代法国大革命之后,这种替代随着哲学思想、政治理论及其实践的日趋成熟,而逐渐稳定为至今尚存的法治政权下的公民身份。 上述身份沿革,显然是西方欧美罗马以来的路径,自古及今,世界上许多地方都依次经历过三种政权:军事政权、宗教政权、法治政权,但也有不少地方经历此三者之外的独立形态,中国就是另一番景象。 总体而言,中国自西周以来就只形成一种社会结构,即军事征服所带来的军政皇权。这种军政皇权形成如韦伯所谓的“家产官僚制”,即以军队等暴力机器为后盾,掺入文官官僚科层制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读书人、知识人被全面收买而进入政府。于是,这种政治所形成的统治结果,便是黑格尔所谓的“皇帝之下奴役的平等”,社会人的基本身份一直是臣民性质,历3000年未有变化。近800年来,这种臣民社会因异族入侵、接盘建政、潜心模仿,其结构上所具有的看似并非刚性,其实却十分柔韧的顽固性尤令人吃惊。 近现代以来,西方政治理念、法权意识开始逐渐进入中国大众意识,臣民状态开始发生变化,尤其是文官科层制的母体科举制的废除,使得文官政治逐渐走上脱离军政皇权之路,但这条道路注定漫长、反复,荆棘满布。 1980年代以来,中国步履蹒跚地走上公民社会之路,臣民意识虽然还极为普遍与顽固,但也开始松动,军政皇权的外观虽已逝去,但骨子里的很多旧习与传统,依然活在具体的生活之中,无其名却有其实的军政权逐渐向公民社会垫底的法治政权转型。为此,脱胎于欧洲城市平民平权要求而产生的市民概念,也就成为当代中国许多城市(也常常包括农村)平民合乎实际的身份——我们既不是动辄下跪谢主隆恩的臣民,也尚未成为各项基本权利能得到有效保护的公民,是还在争取成为公民、私权保障多一些、政治权利基本阙如的市民。 希腊诗人卡瓦菲斯在《伊萨卡岛》中深情写道:“当你启程前往伊萨卡,但愿你的道路漫长,充满奇迹,充满发现。” 我想,走向公民社会的市民时代也必是如此。 2010年9月9日於追遠堂
注释
0760 诗与帝国 / 萧瀚
2010年8月30日,13:14:54 | 萧瀚
  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诗人之一:约瑟夫.布罗茨基 雲邊居士按:    本文发表于本期《财经国家周刊》(2010年8月30日)专栏。 帝国追求控制,诗追求独立;帝国追求奴役,诗追求自由;帝国追求坟墓的整齐,诗追求生命的参差。 诗与帝国 萧瀚 问:(法官萨维里耶娃,下同):您从事什么工作? 答:(诗人布罗茨基,下同):我写诗。我搞翻译。我认为…… 问:不要什么“我认为”。老实站好!不要靠墙!眼睛看着法庭!老实回答法庭提出的问题!……你有固定工作吗? 答:我想,这就是我的固定工作。 问:请准确地回答! 答:我写诗!我想,这些诗会发表出来的。我认为…… 问:我们对“我认为”不感兴趣。请您回答,您为什么不工作? 答:我工作。我写诗。 问:您的职业是什么? 答:诗人。诗歌译者。 问:是谁承认您是诗人的?是谁把您列入诗人行列的? 答:没有人。(并非挑衅地)那么是谁把我列为人类的呢? 问:那您学过这个吗? 答:什么? 问:学过怎样成为诗人吗?您没有上过大学,那里培养……那里教出…… 答:我不认为诗人是教育出来的。 问:那是怎么出来的? 答:我想,这……(慌乱地)来自上帝。 (引自洛谢夫《布罗茨基传》) 法官审问诗人的这段对话,世界文坛广为人知,发生于1964年2月18日苏联列宁格勒法院。5天前,不满24岁的诗人布罗茨基被捕,案由是“寄生虫”。 自有统治以来,诗与帝国的关系(本文以诗代表广义的艺术,帝国代表广义的权力)就一直龃龉难通。布罗茨基的遭遇只是更直接、赤裸地展示了权力对诗的仇视。 不独帝国本身仇视诗,一切带有帝国性质的存在,包括帝国的附庸也都仇视诗。 2500多年前,孔子就以民间身份拟行帝国之事——将古代流传下来的1000多首诗歌删削至305首,那些被他视为淫声艳乐的径遭蔑弃,他是编辑,也是书报检查官;于文明有功,于文明有罪。 稍后代的古希腊,柏拉图在《理想国》里严肃声称帝国应把诗赶出城邦,并提醒从政者提防诗人,不要赞美他们。有趣的是,《理想国》里的苏格拉底也是个书报检查官,喜欢删除《荷马史诗》中被他视为对阿伽门农不敬的诗句。 孔子和柏拉图都注重诗的教化功能,所谓“诗教”。这本没有错,诗表现人类的审美精神,原本就属于哲学意义上的善,是人类追求幸福生活的必要成分。只是他们为了所谓的秩序,宁可放弃甚至毁灭诗,而遗忘了没有诗的秩序就是死亡。 帝国追求控制,诗追求独立;帝国追求奴役,诗追求自由;帝国追求坟墓的整齐,诗追求生命的参差。因权力组织形式以及地域时代等差异,帝国及其附庸对诗的态度也不尽相同,唯有一点相同——帝国永远仇视诗,远甚于仇视思想。 伟大的诗必涵泳伟大的思想(没有人会忽视荷马史诗、古希腊悲喜剧的思想内涵),伟大的思想却未必能诗意表达;思想常常成为独断论者,而与帝国结盟,真正的诗从来只是光荣荆棘路上的踽踽独行者。 于是,诗也就无法不成为帝国及其附庸们的眼中钉,除非甘为帝国之奴。 自由传统深厚的欧洲历史上,宫廷艺术家虽也比比皆是,但江山代有才人出、独自行吟的传统倔强地挺拔着。一个典型代表是拜伦,1816年,因上流社会厌恨而出走英伦的诗人说:“不是我配不上英国,就是英国配不上我。”这是英国的自由传统。即使只有半个欧洲传统的沙皇帝俄,普希金也拒绝成为弄臣,吟唱美、愛情、自由和正义;甚至极权的苏联,艾赫玛托娃、茨维塔耶娃、曼杰斯塔姆、巴别尔、帕斯捷尔纳克、布罗茨基们也都冷冷地桀骜着。 皇权传统深厚的中国,则另有一番景象,历代以诗画盛名传世者,大多因其官职,隐然独善者已是帝国最大的“胸襟”、极限的“宽容”。阮籍以大醉60天婉拒司马家族联姻,陶渊明以“田园将芜胡不归?”挂印归田,李白“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并不以诗人身份自矜,却撒娇地冒犯,媚顺地称臣,巧妙地自贬又自负。至于20世纪50年代以来,诗人附庸帝国而自我阉割,滔滔者天下皆是,不遑例举。 然而,真正的诗总是骄傲的,正如张枣生前的口头禅:“我叫张枣,是一个诗人。”布罗茨基更是用终生的诗作与行迹阐释了诗的这一天然骄傲,“诗人”一个词就回答了法官几乎所有问题,不喜欢人们谈论他遭迫害,甚至参加世界诺奖获得者聚会时,拒绝跟其他人一同起立向瑞典国王致敬。 无论中西,帝国依然以诗为敌。帝国深知,唯有征服诗,才是对自由最彻底的征服;而诗没有敌人,自由而凛凛然无恨,这是诗的尊严。 2010年7月12日於追遠堂
注释
0759 生活中的“奥卡姆剃刀” / 萧瀚
2010年8月22日,14:51:33 | 萧瀚
 生活中的“奥卡姆剃刀” 萧瀚 “若无必要,勿增实体”,这是中世纪经院哲学家英国的威廉.奥卡姆提出的著名逻辑法则,哲学史上称之为“奥卡姆剃刀”。奥卡姆认为共相是一种抽象物,只存在于观念之中,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真正存在的。这把剃刀引发了哲学史革命,使得烦琐无谓的神学渐趋简洁,科学等学科也盎然兴起。 这一法则被运用于各个领域,不仅仅是哲学领域,也被运用到几乎人类生活的一切领域,它甚至可以成为重要的人生智慧法则。日常生活中,几乎所有的幸福都与此法则相关,兹举例说明。 权力:对于人民来说,公权力当以必要为限,基本的安全、基本的福利等确实是人民所需要的,权力的无限扩张必然导致权利的受损。以“奥卡姆剃刀”法则衡量,权力领域也应当是“若无必要,勿增权力”,这与老子所谓“无为而治”相通。三权分立之所以合理,是因为它差不多已经是权力既能发挥正面效应,又能不胡作非为的最简洁模式——没有哪个极权、集权政府不是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的。中国的可悲是千千万万人在努力增加公权力——而不是减弱公权力,上至庙堂,下至江湖。 财富:作为个人的生活来说,财富似乎很容易误让人觉得是越多越好,但事实并非如此。追求财富的欲望若不加节制,其弊病也将是无限的。比尔.盖茨等巨富都深谙此理,故将财富捐献给社会;钢铁大王卡内基曾说,临终时腰缠万贯是耻辱的。而印度出现佛教经济学,不是以利益最大化为依归,而以利益最小需求为依归。——“若无必要,勿增财富。” 地位:中国自古即有为名声所累的说法。每个人都是有限的,有缺陷的,名不符实的名声和地位会导致人处处以表演的状态生存,因此也就失去其本真。錢锺書先生盛名之下深居简出,这就是一种驾驭名声和地位的智慧。——“若无必要,勿增名位。” …… 日常生活中,也存在许多需要用“奥卡姆剃刀”剃掉的累赘。 比如交往,我始终觉得,人越随着年龄增长,交往的范围应该越来越小,但交往的质量当越来越高。人生活在人情之中没错,但许多人情其实是虚假的,不必要的,那些酒桌上将人灌醉或者被灌醉的车轱辘话,究其实质,都是生命的浪费。我家领导最厌恶的就是这种应酬,遇到这种场合,她往往铁着脸,一言不发,而我尽可能不参加这种场合,不幸而遇到,也就忍着,我们始终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如此热衷于这些纯粹浪费生命的交往。 比如婚姻,年轻时候,我像大多数人一样懵懂无知,以为婚姻是人生必经程序——虽然直觉上一直是厌恶的。随着生活的展开,随着阅历的增加,逐渐明白,人来到这个世界,除了最后独自面对上帝、面对自己的良心,没有什么事情是必须的。于是,婚姻的必要性逐渐从自己的生活中淡出——至少不会为了婚姻去结婚,如果用“奥卡姆剃刀”法则就知道,只有具体婚姻的有无必要性,不存在抽象的婚姻必要性。现在于我,结婚纯粹是因人设事,只是怕我家领导跑了,我才结婚,不然有什么好结的。 比如生育,中国人的一大陋习,就是意识形态化的传宗接代观念,它导致了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度,但生活质量却只有天知道。这样的国家,这样的社会,这样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我确实不太知道有什么非生育不可的理由。于我自己,那么多年,我努力的一个最重要方向就是幸福尽可能别那么依赖外界——包括孩子;至于父母朋友所认为的生育必需性的看法,那是他们的想法,与我无关。 …… “奥卡姆剃刀”法则是一个理性的法则,然而,人毕竟是情绪的动物——说是情感的动物其实是拔高了;人有欲望,所以需要理性梳理,人有情绪所以需要理性控制,但仅仅只有理性,会导致冷血。所以,这“剃刀”不能剃掉正当的必要的情感,也不能剃掉正常的人欲——而这也是这把剃刀的本意:以必要为限。 不过放心好了,人们通常不会用这把“奥卡姆剃刀”剃掉生活的累赘,反倒是不断增加无用的废物,不把自己折磨得痛不欲生便不是人类。放眼看去——有多少人能让自己生活得足够简洁? ——包括我自己。 2010年8月22日於追遠堂
注释
0758 郭德纲事件的是非与教训 / 萧瀚
2010年8月11日,11:01:09 | 萧瀚
  
 郭德纲事件的是非与教训 萧瀚 近十日来,除了南方报系外,大江南北的媒体(尤其是部分京城媒体)机器几乎全面启动,对付一个艺人的错误言行,郭德纲事件迄今的结果似乎遂了某些人的愿。但此次事件反映出不少问题,涉及各方面,颇值细究。 事件缘起:7月底,BTV《每日文娱播报》曝出郭德纲涉嫌私占小区公用绿地,8月1日,BTV两名记者(此次事件中的另一位主角周广甫记者及其女同事)去地处大兴县的郭德纲家别墅采访。 一.BTV记者周广甫等是否涉嫌私闯民宅 住宅是人最后的心理安全堡垒,不尊重住宅是蔑视人权最严重的思维方式之一。因此,是否私闯民宅是此事件中很重要的问题。如果今天允许记者随便骚扰郭德纲这样不掌握公权力的名人,明天就别怪包括记者、警察在内的任何人不把自己当外人。有人担心讨论这问题会危及新闻界针对涉公共事务官员的信息采集,但是,第一,掌握和不掌握公权力在享有隐私权方面差别很大,不可划一;第二,即使是对公共官员,也没有任何一国法律剥夺他们所有隐私权,他们也享有基本人权,其公民权只有在涉及公共利益的内容受限。不少人讨论公共事件时,不管涉事者是涉公共利益的官员还是个人,常常把应该区别对待的两种人的公民权混为一谈,导致动辄拿未经论证的“公共利益”(甚至可能根本不是公共利益)强奸公民权——他们很容易忘了也许下一个被强奸的就是他们自己。 当媒体对郭德纲铺天盖地一片谴责之声时,网上论坛(尤其是微博客)上却争论激烈,并不是那么一边倒地反对郭德纲,究其原因,就与周广甫及其女同事是否私闯郭宅有关。 从网上流传的那个完整版偷录资料看(资料来自德云社的网站,目前已被黑),详细情况是: 女记者走上楼梯,敲门。保安:这儿小区不让,不让这样。周广甫:谁说的,你说的呀?保安:不是我说的,是我们物业说的。周广甫:啥时候说的?前天我们还来过这儿。女记者:不拍照。 可见,周广甫及其女同事从一开始就规避了小区不允许陌生人进入的要求,并且不顾保安的阻止而去敲门。李鹤彪出来,双方交谈几句后,周广甫质疑物业给郭家写的证明是啥意思,李鹤彪因此发怒,遂动手打周广甫。可见,最初的私闯民宅是成立的,但后面发生的事情改变了这一性质(参见下面第三点)。 二.BTV记者周广甫偷录的性质 周广甫及其女同事涉嫌私闯民宅几无疑问,挑衅式、钓鱼式“采访”找打,如此敌意的采访姿态,只能有一个解释,仗着偷录罢了。通常情形下,未经当事人许可的音像录制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但并非在所有情形下都是违法的,往往与所关涉的事情性质相关。倘若事关公共利益,公开录制有困难时,偷录当事人与公共利益相关内容属于合理范围。但此事件中,郭德纲是否圈占小区公用绿地,属于私产纠纷范畴,不涉及公共利益,郭德纲本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人身安全威胁性,偷录没有理由。除非周广甫估计自己一定会挨揍,不然偷开摄像机干什么?用如此挑衅的语言对待被采访人干什么? 另外,有人认为狗仔队偷录是正当的,因为全世界都这么做。全世界都这么做并不是论证一个道理的逻辑理由。狗仔队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他们侵犯的不是公共利益,而是明星们的私人利益,因此,明星们有权决定是否放弃其部分利益。明星们通常是既厌恶狗仔队又离不开狗仔队,没有他们,明星们的信息没人发布,难有名利市场,容忍他们,明星们的隐私就可能遭到侵犯。为此,世界各国常有明星们和狗仔队之间的纠纷,动辄恶言相向,甚至暴力冲突都常见。一句话,狗仔队的存在不是因为他们有这权利,而是明星们放弃了自己的部分权利。狗仔队们刺探明星们的隐私是否合法取决于被刺探明星们的意愿,而不取决于其他。 为此,BTV偷录一事没有正当理由,涉嫌侵犯隐私权。郭德纲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此问题。 三.李鹤彪打人的性质 如果李鹤彪出门来,拒绝采访,并且赶两位记者走,他们不走,李鹤彪打人,那还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但由于李鹤彪开门,与女记者交谈,并且回屋拿证明书,这相当于默认接受采访,且相当于对两位记者涉嫌非法私闯民宅之举转为合法的事后追认行为。 视频显示:女记者敲开郭家门之后,李鹤彪站门口,双方交谈了几句,李鹤彪回屋拿出一张文书,大意可能是承认开发商允许郭德纲圈绿地,周问:这谁写的?女记者:物业写的。周:物业写这啥意思?李鹤彪很不客气回了一句:你说啥意思?一边说一边打周广甫。 可见,打人是在李鹤彪接受采访过程中发生的,李鹤彪违反了《治安处罚法》,殴打他人,现已被拘留并罚款,已经承担了法律责任。其实周广甫非正常的挑衅性采访是激怒李鹤彪的一个重要原因——周广甫甚至说:“我就私闯民宅怎么了?”——当然这种话可以视为特定语境下的气话,但这种气话难道不是特别拱火找打的话吗?李鹤彪事后否认自己打人,敢做不敢当,可说很无赖,如果不是这偷录,还真难让他承认。 四.郭德纲这张嘴 打人事件发生后的当晚,郭德纲将打人事件编进相声段子:“今儿我徒弟打人了,打就打了呗。过两天给他搞一专场,智斗歹徒民族英雄专场。”这种话即使只是调侃,也过分了,但媒体将其过度渲染显然也有点不顾语境的夸张,毕竟这是在说相声的时候说的。 另外,他还说“关于北京电视台,我也是很无奈,这么些年,说大话使小钱,很龌龊的一个单位。”从此次BTV的做派看,我倒觉得没说错。 “记者啊,还不如妓女。我一直在想,这妓女在红灯区活动,记者呢在绿灯区,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这段话,应该看语境,而不应该认为他是在骂每一个记者,郭德纲在其8月3日的媒体说明会上做了解释,这辩解并不强词夺理——他有权如此看待周广甫等记者。 “当初开发商许给我,这里是我的后院,开发商一走,我们院里有几个穷人,成立一业主委员会。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就有这浪催的人。”这些话显然都是触犯众怒的,但那种语境下,主要还是他对业委会的反感情绪,倒不是专门针对穷人的,不过无论如何都会被看成得志猖狂——这是无可避免的。 对记者以及BTV的挖苦嘲讽,尤其反映在他8月4日的博文《有药也不给你吃》一文中,大致意思与上述同。博文中,郭德纲回应了“圈占绿地”问题:“当初买房时,开发商将小院用木桩围起,我未扩寸地,仅将旧桩换做新桩而已。有人不信,请找来开发商理论,我随时恭候!”但媒体至今尚未对此问题核实。 许多人对郭德纲这篇博文极为反感,认为郭德纲流氓气十足。但是,如果从郭德纲角度想一想,BTV利用自己的话语权,剪辑偷录的视频材料,周广甫借挨打博同情,满嘴跑火车撒谎,误导、发动整个舆论对付自己,他如何咽得下这口气,又凭什么咽下这口气?他强项支持李鹤彪打人固然不对,但也并非强词夺理——而是他难以理解过于复杂的法律问题。要比流氓的话,这次还有谁比BTV更流氓?人家BTV为什么可以随便私闯民宅、随便偷录不必道歉,我家人打了人就一定得道歉?这种心理很符合人的基本公平需求,我相信许多人都会在这种情况下不肯认自己的错。在强势者与弱势者之间发生冲突时,如果双方各有错,强势者不肯认错,弱势者但凡有点尊严都不愿低头,而如果弱势者主动先认错,强势者就更不会认错了。 五.BTV的媒体发布会 8月2日,周广甫在BTV的发布会上神思凝重地撒了一通谎,什么摄像机被打坏了,人被摁倒了,从楼梯上滚下来之类,通通子虚乌有,郭德纲后来以监控录像澄清此事。BTV将摄录资料进行剪辑,删去两位记者私扰郭宅的内容。说明会和新闻播报,BTV误导观众和媒体、构陷郭德纲之举至此全部完成。 BTV的这种行为完全没有职业操守。 六.媒体齐轰郭德纲及其音像制品下架、德云社自查 8月2日开始一直到现在,全国(主要是京城)多家媒体齐轰郭德纲,尤其是4日和5日最多,简单罗列,就有“郭德纲不能太缺德了”(北京晚报)、“对待无良演员封杀也许是最好的办法”(新华网)、“郭帮主,您还是收了神通吧”(新京报)、“谁来给郭德纲补补课”(京华时报)、“郭德纲上演硬暴力与软暴力”(新京报)、“郭德纲,拿道德玩幽默的玩笑你开不起”(华商晨报4日)、“郭德纲别拿穷人当对立面”(东方早报)、“郭德纲与流氓文化”(新闻晨报)、“法治社会岂容郭德纲如此纵横”(新华每日电讯)、“郭德纲不跟中国人讲理,想跟哪国人讲理啊”(环球网)、“郭德纲被圈了”(搜狐娱乐)。甚至连CCTV都不指名地用排比句痛批郭德纲是三俗代表,而人民日报、新华社也都发表批评郭德纲的评论。与此同时,相声界元老姜昆也出面声称郭德纲是他们2007年以来一直要反对的“三俗”。 接下来的事态急转直下:8月5日,李鹤彪被北京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局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元。同日,郭德纲接受专访,称弟子打人完全合理;8月6日,郭德纲弟子何云伟、师弟李菁宣布即日起退出德云社;8月7日凌晨,德云社在官方网站上发表“停演整顿”的声明,郭德纲的书、音像制品在各大官营书店下架,记协发表谈话,表示要维护记者合法采访权;8月9日凌晨,德云社网站被黑。 至此,德云社遭遇其成立以来最严重的危机。 媒体如此一致地对一个相声演员发难,可谓极其罕见,个中原委难以猜测——到底是十数家媒体因为被BTV蒙蔽而对郭德纲不够公正地发难,还是另有串联甚至有公权力授意,这些都暂不可考。 终于,8月7日——这是德云社“自查”、郭德纲音像制品下架后,《经济观察报》发了第一篇质疑媒体在郭德纲事件中是否公正的评论:“在郭德纲事件中媒体有失公正”,随后,《南方都市报》、《南方报网》等数家媒体也质疑BTV及其它媒体对待郭德纲是否公正以及质疑公权力封杀郭德纲的合法性问题,同时,五岳散人、王小山、李承鹏等各位也有评论直接抨击公权力的胡作非为,冯小刚、赵丽华、郝蕾等艺人也都站出来支持郭德纲,抗议公权力的介入。 七.采访权与记者证问题 郭德纲在8月3日媒体说明会上质疑周广甫及其女同事有没有记者证,在8月1日周广甫被打时,周广甫认为采访权是国家赋予的权力。这两种观点都有问题,采访权发端于公民的言论自由、社会的新闻自由,而不是来自国家赋予,国家不赋予,人也有这权利,记者所拥有的采访权无非是在某些很特殊的情况下比普通人理应得到更多保护而已。因此,不必有政府垄断核发的记者证,此证之存在,唯一的原因和结果就是中国没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郭德纲作为一位相声演员,不懂这个道理很可理解,而周广甫不懂则难以理解,因此不可不辨。采访权通常需要被采访对象的自愿配合才能实现,被采访对象拒绝,则其无以实现。 八.公共人物问题 媒体在批评郭德纲支持徒弟打人一事中,通常会提到郭德纲是一位公共人物(或称公众人物),应该以较为得体的公共形象面对大众,而公然支持徒弟打人,未尽公共人物的义务,败坏社会风尚;还有人认为,郭德纲有义务拿出购房协议、产权证以证明圈占绿地的正当性。 郭德纲当然属于公共人物,因此若单究李鹤彪打人一事,前一类谴责大致成立,但不完全公正。每一件事情都不是孤立的,李鹤彪打人一事尤其不是孤立的,李鹤彪打周广甫之前,曾说到BTV在此前的电视报道中,居然拍错了房子,将别人家当成郭德纲家(但BTV至今没有核实和回应此事)——可以说郭家本来就窝了一肚子火。而周广甫如此敌意的挑衅性“采访”简直就是“找打”——但由于李鹤彪默认接受采访在前,所以只要动手打人,李鹤彪就错了。而其后,BTV与郭德纲经纪人王海之间交流不畅,未经证实的BTV要“五万元”封口费以及威胁若不给便扩大事态,可能是导致郭德纲写《有药也不给你吃》痛扁BTV的重要原因。 郭德纲之错,错在将此事的前后是非曲直一锅烩,拒不认错,跟许多一屁股坐在BTV腿上的意见性质类似,但并没有BTV那么坏。郭德纲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要么保持沉默,若要出来说话就得批评李鹤彪打人一事,其他的是非曲直另外评说。 至于有人认为郭德纲有义务拿出购房协议、产权证以自证其错(对)的想法,则有待商榷。公共人物并非对一切被关注的事情都有义务向公众交代,关键看涉及的事情是否涉及公共利益。郭德纲涉嫌圈占小区共用绿地,这是典型的民事相邻关系,属于私产纠纷,根本不属于公共利益,人们对此事没有不可剥夺的知情权,此事本应该由发生纠纷的当事人之间自行解决,无法解决时按照民事司法程序解决,而不是由大众来舆论审判。因此,郭德纲没有义务拿出自己的房产证和购房协议,倒是质疑他圈占绿地者有义务举出足够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怀疑。 演艺界的明星们虽然是公共人物,但他们与公权力领域以及教育界、医疗界、宗教界、慈善界、司法界等圣职领域的公共人物不同。古今中外的历史都告诉人们,演艺界或艺术界人士,往往是人类中最特立独行的人群,这种特立独行也往往表现为对许多传统伦理规范、生活规范的冒犯,因此,上述各界人士如果被要求成为道德楷模,但演艺界明星们从来就不是人类的“道德”楷模。各国影星、歌星的私生活方式与大众有较大差异,但人们往往容忍他们而不会容忍上述六大圣职领域的公共人物过于脱离普通规范。 对于演艺界明星们,不必用道德楷模去要求他们,只要求他们守住人之为人的道德底线就行了。这次的事之所以有该批评郭德纲之处,是因为他支持李鹤彪打人。他支持李鹤彪打人有他的理由“偷拍不挨打,此事古难全!”虽然这与事实不符,前文已说李鹤彪默认接受采访使得周广甫等二人私闯民宅被追认为合法,李鹤彪打人时也不知道周广甫在偷录,但确实很难要求一个以说相声为业的人那么清晰地厘清稍有点复杂的法律问题,试问那些对郭德纲进行最苛刻道德酷评的评论家们又有几个分析清楚这个问题了?因此,郭德纲支持李鹤彪打人的言论并没有有些人所想象或所歪曲的那样邪恶。 九.媒体在此事件中的教训 此次事件中,问题最严重的不是郭德纲、李鹤彪师徒,而是媒体以及后来封杀郭德纲的公权力。媒体存在下述几个问题。 第一,BTV记者周广甫及其女同事涉嫌私闯民宅,虽被李鹤彪默认接受采访追认为合法采集信息,但也为后来李鹤彪动手打人埋下祸根; 第二,周广甫及其女同事不合理使用摄像机,未经被采访人同意而偷录其言行,而并非在挨打之后打开摄像机,已构成涉嫌侵犯隐私权; 第三,周广甫在BTV的说明会上谎话连篇,除了李鹤彪打他这一个总体情节相符外,其他许多细节与完整的录像反映的情况相去甚远;所谓摄像机被打坏、他抱着摄像机滚下楼梯、检查摄像机时候才开始拍的、左臂脱臼(视频中有个镜头他伸出左手搭在一位旁观者肩膀上,如果左臂脱臼,还可能吗?)等都是子虚乌有之事; 第四,BTV既当原告,又当法官,断章取义,以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剪辑过的偷拍资料误导其他媒体,误导大众,在本台节目中大骂郭德纲师徒; 第五,参与批评郭德纲的媒体,在基本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贸然出手,不谨慎,尤其遗忘了BTV不可以既当原告,又当法官,这些媒体缺乏最起码的职业精神和职业操守;在郭德纲是否确实圈占小区公用绿地一事尚未明确之际,即认定其圈占为实,这种评论水准显然是极不专业的;同时,参与批评郭德纲的媒体,只有一两家媒体质疑过记者是否私闯民宅问题(但也由于受BTV剪辑过的偏私音像误导,基本上不可能准确分析,这可以不怪他们),但几乎不见质疑偷录问题的(这也是因为偏于BTV而没有对周广甫显然自相矛盾的谎言进行基本辨析的结果,他说摄像机摔坏了,又说检查以后拍摄了,撒谎也没撒圆); 第六,批评郭德纲的媒体从国家级的央视、人民日报、新华社,小到普通地方报纸,对一个有错误言论的艺人用了整整一周以上的时间狂轰滥炸,用了各种各样道德谴责、人身攻击的言辞,却对BTV是否践踏新闻伦理、滥用话语权不置一词; 第七,当事态逐渐明朗,BTV造假、周广甫撒谎已经越来越明显之后,参与批评郭德纲的媒体理应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却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以及媒界江湖的潜规则而归于沉默,绝不为自己的不公正有半点歉意,甚至许多媒体持续跟进,依然对郭德纲落井下石。 毫无疑问,一味批评郭德纲、没有公正对待郭德纲、李鹤彪的BTV及其他媒体,应该向郭德纲、李鹤彪、公众严肃道歉。 十.不明部门涉嫌滥用公权力 这是这次事件中最严重的问题。一个相声演员的作品是不是“三俗”,公权力无权定性,大众自有评价,自有选择。一个开放社会,是一个人们可以在不损害他人的前提下,自由选择的社会,人们既可以选择高雅的精神产品或生活方式,也可以选择所谓“低俗”的精神产品、生活方式,不劳公权力决定。甚至可以说,不允许人们无害于他人的堕落,这样的社会,必是堕落的社会。郭德纲发表言论支持徒弟打人,若从前因后果看并没有错得那么离谱,更不意味着他的作品无权在书店里出售,任何权力部门都无权未经任何正当程序即勒令其作品从书店下架。迄今,各大书店里将郭德纲音像制品同时下架没有官方说法,这种无文书程序是公权力被滥用的极端标志,它剥夺了人们权利被侵犯之后基本的救济途径,是一种对权利的活埋行为,也是公权力最猥琐最可耻的行为方式。 除了侵犯人权,公权力介入此原本属于民间自由讨论的事件,还破坏了原本可能正常的公共议论,导致原本可能正常的批评都得兼以道义上首先表明捍卫郭德纲基本权利的前提,不然,本来可能正确的批评都会变成支持公权力滥用的落井下石。 任何一个正常社会,公民精神的基本特征都包含“警惕公权力,善待公民”。对公权力的批评几乎没有限制,因为即使批错,其自我修复与澄清功能极其强大,无需担心被冤枉而导致实质性损害,因此需要“恶意推定公权力”;而对公民却要善意推定,应该尽可能谨慎,一旦批错,就会给弱小的个体公民造成很大伤害。更何况在中国这种缺乏言论自由的环境里,一方面媒体缺乏自由,另一方面缺乏自律,尤其一些半公权性质的媒体往往还滥用话语权,一旦其话语权滥施之普通公民,就更难以救济。 另外,之所以要“恶意推定权力,善意推定公民”还有一个原因是,在事关公共问题以及人权等问题上,公权力理应比普通公民更懂,人们有权假设公权力的一切作恶都是明知故犯,但对公民却不能如此要求,正如前文已说到,如果评论家们都没能分析清楚周广甫等二人是否私闯民宅,为什么去要求一个相声演员如此懂行? 为此,批评普通公民,最好在讲清道理基础上留有余地,这也是媒体职业操守的一部分。  但愿此次事件,除了促成郭德纲、李鹤彪、周广甫及其女同事的职业与公民意识自省,还能敦促BTV等媒体加强自律,至于公权力,不必寄望他们自我限权——唯有制度性的限权与分立以及真正的公民精神才能制衡牠们。 2010年8月11日於追遠堂
注释
0757 非暴力解决纷争 / 萧瀚
2010年8月8日,17:43:21 | 萧瀚 Konstantin Vasilyev:祖国雲邊居士按: 本文发表于周一即将出版发行的《新世纪周刊》“法眼”栏目,并见“财新网”http://magazine.caing.com/2010-08-07/100167619.html,若无授权,请勿转载。 非暴力解决纷争 萧瀚 长沙芙蓉区东屯渡国税分局爆炸案发生之后,如此前湖南永州法院枪击案,在哀悼与谴责声中,还夹杂着几乎高亢的叫好声,对这一现象,社会理应高度警惕。 早在2008年杨佳案时,舆论中即有对杨佳杀警的称赞声,两年下来,这一情形不但毫无改观,甚至更为严重。与屠童案、公交车爆炸案稍异,长沙爆炸案等,其受害者往往具有公务员身份:法官、警察、税务人员等,全社会弥漫着一股裹挟着硝烟味的强烈仇官心理——数起屠童案之后,网上流传的一句顺口溜:“冤有头债有主,前方左转是政府”便是明证。 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各样的纷争。解决纷争能力的优劣,是检验一个国家、社会自我完善、自我更新能力以及文明程度的主要标志之一。任何一个社会的治理,其善恶分界以及稳定还是崩溃,也常常取决于解决纷争的能力。 古典中国,由于所谓“百代皆行秦政制”,一直是皇权专制型统治,其以暴力而非公平讲理为常规治理工具的模式,使得中国古典社会难以和平解决利益纷争,从而导致了20多个政权的暴力性更迭。而历次自杀性社会震荡之前的一大征兆,便是普遍的仇官心态直接兑现为主动的暴力攻击,民众视个体官吏为整个政府而频繁、无畏地使用暴力。这往往成为颠覆原有社会秩序的开端,成为社会全面滥施暴力的先声,成为流血漂橹、田园荒芜、“千里无鸡鸣、白骨露于野”等极度悲惨景象的第一笔血腥涂抹。 20世纪以来,由于传统恶习的深厚积淀,以及吸收西方经验的生吞活剥等交互性原因,滥施暴力的传统并未退出历史舞台,有些时代甚至比古代有过之无不及,全社会的利益纷争依然缺乏有效的平息机制。 纵观中西方历史,任何社会如何消除纷争,终究都要落在“理”上。如果一个社会普遍奉行的是公平之理,其相应的制度往往朝向尽可能的和平与稳定;如果普遍奉行的是强权之理,其相应的制度则往往最终走向暴力与动荡。 解决纷争,以理服人,还是以势压人,政府往往是引导者,秦始皇规定“以吏为师”原本多余,因为这是古今中西各国的社会必然常态。奉行和平非暴力精神的政府行为,往往是对非暴力精神最具号召力的社会性倡导;而奉行强权的政府,也必然导致以势压人的社会心理——它也必然伴生以势反抗的社会心态。 当代中国,整个社会运行机制中缺乏讲理的制度设置,而多是压服性甚至暴力强制消声的机制。缺乏讲理解决纷争的方式,其结果如果不是以纠纷中的弱势方委屈承受、姑息强权而归于平静,就是以弱势方激烈甚至惨烈反抗强权而告终,或者最糟的是既非默然忍受,也非直击反抗,而是对非当事的无辜者盲目泄愤地滥施暴力。 一切社会纷争,民间纠纷、官民纠纷、官官纠纷,都来自各种利益,包括物质性的经济利益,精神性的荣誉、名誉、人格利益等。作为一种社会性存在,每个人在其漫长的一生中,不与他人发生任何利益纷争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从政治与法律角度看,这些纷争可简单归为权利与权利,权力与权力,以及权力与权利三种关系,有效治理就是能够将上述三种纷争以尽可能和平的方式解决。 古今中西,人类自我管理的种种经验和教训已经比较清晰地表明,要解决上述三种纷争,通常需要几个基本条件,一是权利应当平等;二是权力应当服务于权利;三是权力应该受到合理的限制;四是应当有一种具有最终国家权威性质并且中立于权力和权利各方利益的裁判机制;五是应当有一种代表社会自我认知能力的大众公议机制。 上述五项基本要件,是社会的善治之源。但是,要促成一个社会确立拥有上述五要件的善治之制,尤需要普遍的大众观念支持,没有任何一个制度是脱离社会大众独自存在的,每个人的公共观念都是铸成某种制度的一分子,崇尚非暴力精神远比崇尚暴力精神更容易确立上述制度。 非暴力和暴力都是一种信念,前一种信念的根本在于讲理,后一种观念的根本在于论势。究其实质,非暴力信念认为纷争是可解决的,只要各方讲理,只要各方追求公平,不以势压人,不以势欺人,而让每个人拥有其应该拥有的,如果各方认理,那么它的行动结果就是保持每个人既不侵犯他人,也不被他人侵犯。 而暴力信念,在其实质上,其实是认为纷争不可解决,它并不认为存在着公平的道理,一切都只能用不讲理的强权与暴力解决,它导致了一部分人可以随意侵犯别人,获得不应该属于他们的利益,而另一部分人则惨遭侵犯无以救济。 当然,任何原则都有例外,非暴力也一样。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都有对正当暴力的承认与保护,即当人们的正当权利遭到正在发生的暴力侵害(无论来自谁的非法暴力)时,任何人都有权以与对方所用暴力基本相当的暴力反击,就是正当防卫。严格讲,正当防卫只因其暴力的外部形态而被列入暴力范畴,其精神气质是非暴力的,而不是非暴力原则的例外。因此,正当防卫的对象不可能是与暴力侵害无关的无辜者、局外人。 为此,除非正当防卫,绝不使用暴力,这应该是任何一个社会走向善治的必由之路。通常,人民要做到这些并不难,有权甚至垄断了合法暴力的政府公权力不滥用暴力才困难。 公权力使用暴力,本应有制度约束。通常,在穷尽了一切正当合理的手段之后,人民依然不讲理,这个时候才应该是公权力动用强力的时候。如果掌权者动辄滥施权威,以暴力机器对付人民,或者为了攫取伪装成“公共利益”的私利,动用公权暴力机器掠夺人民财产、剥夺人身自由,尤其是原本应当救济权利的司法机关无法实现其公正救济的功能时,这样的暴力行为就是罔顾民权、践踏公义,就破坏了社会稳定赖于存在的基本道义,破坏了合理使用暴力的规则,而沦为强权的、非正义的、不讲理的暴力。 当这些现象普遍发生时,就会在社会上形成广泛的示范效应,一则示范其他公权力,二则示范人民,使得公权力认为可以对人民胡作非为,使得人民认为公权力就是人民之敌。于是,人民针对公权力的仇恨也会转化为对一切公务人员的憎恨,仇官心理就是沿着这样的逻辑最终夯实的。 对暴力性社会生态的反思,绝不仅限于政府公权力,人民同样需要反思,毕竟每个社会治理之善恶取决于全社会的作为,而不仅限于公权力。被炸弹莫名屠杀的税务官员和被屠刀砍杀的儿童,具有同等的生命价值,没有对生命一视同仁的敬畏,一旦打开非理性暴力的闸门,和平解决社会纠纷的希望将更渺渺无期。 离开非暴力的和平精神,社会将面临什么? 2010年8月5日於追遠堂 
注释
0756 枕席燕语之八:小精灵 / 萧瀚
2010年8月4日,11:09:31 | 萧瀚
 枕席燕语之八: 小精灵 萧瀚 因为懒,这枕席燕语已经断档很久,老男人和小美女其实还一直在夜幕下无拘无束地聊,还是什么都聊,这回有件有趣的怪事,所以聊得不一般。 老男人:工作完,拉上窗帘,躺床上聊天,真是一天里最惬意的时光,如果人不用睡觉该多好,聊个天儿起来继续工作、生活。 小美女:那有什么好的,睡觉多享受,跟你聊天很享受,睡觉也很享受。 老男人:这世界最大的特点就是让人惊奇,我们只是被每天的生活重复得忘了惊奇,睡觉就很奇怪,为什么要睡觉呢?科学说是为了恢复精力,这都是人类的解释,上帝造人的时候完全可以加一个不睡觉就恢复精力的程序,或者人的一生有个精力总量,不存在恢复不恢复的问题,用完死球,反正我觉得很神奇。 小美女:那是,神奇的事儿多了,什么都是神奇的。 老男人:今天的事儿不也挺怪的吗? 小美女:你说门卡的事吗? 老男人:肯定是小精灵干的。平时我都放包里,不会放到其他地方,春秋天会放在衣服兜里,夏天只能放包里,在家又不会拿出来,出门的时候才检查一下在不在包里。你说一个东西十秒钟前还在眼前,十秒钟后就不见了,怎么都找不着,会是谁干的?只能是小精灵干的。 小美女:弗洛伊德解释过这种现象,认为是人的选择性失忆,是潜意识里拒绝它导致的选择性失忆,回头又会见到的。 老男人:是啊,在莫名其妙的地方出现,或者在你找过的地方出现,其实它一直就在那儿。这是他的解释,不过今天这事儿我不相信他老人家的说法,他的说法能解释一部分类似现象,但今天这种情况他很难解释,十秒钟差不多就是一转眼时间啊,反正不能说服我。 小美女:很多事都是无法解释的,不解释好了。 老男人:咱家一定至少有一个小精灵,我们老家管小精灵叫“路通”,好多地方都这么称呼的。只有小孩子才能看得见,大人看不见,大人都是宝玉说的“俗物”,一双俗眼如何见精灵。 小美女:哈,驼背小人,驼背小人。他在哪里,你就会一无所获,他注视你,你就会心不在焉,不是打翻了杯子,就是莫名其妙地洒了酱油。 老男人:是啊,就是本雅明的驼背小人。好像全世界都有关于小精灵的种种说法。小时候听邻居说起小精灵,就觉得好玩,据说他们穿小花衣,戴小红帽,顶上有个小绒球,他们行动迅速得跟光跟电一样,所以一般看不见,但他们会跟小孩玩儿。我们老家的人说,这些小精灵常常会让家里的米桶莫名其妙地丢米,反正家里有些东西莫名其妙地没了,肯定是小精灵干的,他们会把你家的米弄到别人家去,也会把别人家的米偷到你家来,完全看他高兴。 小美女:小精灵是男孩还是女孩? 老男人:估计男孩女孩都有。 小美女:咱家的小精灵一定是女的。 老男人:应该一男一女。 小美女:他们会作愛吗? 老男人:不知道,那么小怎么做,是《哈利波特》还是《魔戒》里说的只有八英寸高。他们就是一帮调皮捣蛋的家伙,咱们日常生活里那些粗心大意的事,很多都是他们捣乱的结果。 小美女:小也可以做的。 老男人:两个就够折腾人的了,难道你还想让他们生一堆小小精灵吗? 小美女:那多好玩啊,男女小精灵带着一家子就住在咱家,那多好玩啊。 老男人:也是,这两个调皮捣蛋的家伙。今天这门卡一定是女小精灵干的,我猜他们各有分工,男小精灵专门让你打翻杯子、不拧醋瓶盖子,还有动辄在这碰一下,那儿磕一下,把你弄得像是挨了家暴,好了,以后我都不批评你了,所有莫名其妙的添乱都是男小精灵干的。 小美女:嗯,那女小精灵也常常让你发脾气,他们一定躲在一边偷笑,在那儿招呼其他的小精灵,说,快来看啊,这两蠢货又中我的计,掐起来了,掐起来了,好玩。 老男人:我觉得也是,以后一定不能让他们再看笑话,他们调皮捣蛋是出了名的,专门跟人捣乱取乐。你哭鼻子也是他们惹的。 小美女:嗯,就是嘛,可是他们不惹我也会哭鼻子的。 老男人:我估计他们是嫌咱们不理睬他们,没给他们买吃的,小精灵吃什么的,商场有没有精灵食品? 小美女:没听说哦,《魔戒》里的精灵可不是咱们说的小精灵。 老男人:嗯,下回让谦慈、扣扣来把小精灵找出来,问问他们愛吃些啥。 小美女:他们都是一伙的,不会带咱们玩儿的。 老男人:也是,想想这个屋子里生活着两个咱们看不见的可愛小家伙,不觉得很神奇,很幸福吗。 小美女:是啊,反正以后坏事都是他们干的,你就不会对我大吼大叫了,你只能对着小精灵大吼大叫。 老男人:那怎么舍得呢,对他们大吼大叫,会很羞愧的。 小美女:那对我大吼大叫就不羞愧啊。 老男人:你是大一点的小精灵,还看得见,没有神秘感。 小美女:所以就不用心疼了? 老男人:嗯,小精灵才好玩儿,你好玩儿,但看得见,就打了折扣。 小美女:不行,不行,我也要小精灵的待遇。 老男人:那好吧,你先躲起来,我找不着,就按精灵待遇待你。 小美女:不好玩,一点幽默感都没有。 老男人:困了,小精灵别来捣乱啊。你给他们起两名字吧,以后好叫一点,省得对小精灵不尊重,小精灵之间要是谈论咱们的时候只称呼“人”,我会很不爽的,没做小精灵,做了人,本来就挺悲惨的,结果做了人还连名字都没有。不知道他们会称呼咱们什么名字。。。 小美女:起不出来,明天再说吧,我不擅长起名字。 老男人:好吧,睡了,晚安,两个小精灵,还有大一点的看得见的小精灵。 2010年8月4日於追遠堂  小精灵(真伪莫辨)图片来源http://sinaurl.cn/qwojf
注释
0754 历史中的膝盖(完整版) / 萧瀚
2010年7月19日,11:13:55 | 萧瀚
  华沙尤太死难者纪念碑前的勃兰特 雲邊居士按: 本文发表于本期《财经国家周刊》,是专供我在该杂志的一个散文专栏而写,因篇幅原因,发表时删去300字,这里发的是完整版。 另,因中国传统中常以文字加“犬”边以示对他族的蔑视,故本人不再使用通用的“犹太”而改为“尤太”,特此说明。                                                              2010年7月19日於追遠堂 历史中的膝盖(完整版) 萧瀚 西元前481年,斯巴达人司佩尔提亚斯和布里斯为了给11年前被其斯巴达同胞抛下山谷自寻“水和土”的波斯使节偿命,面见波斯王薛西斯,当卫兵要求他们匍匐下跪时,他们拒绝了。 东汉建武五年(西元29年),光武帝“召见”太原隐士周党时,周党伏身不谒拜(那时都是跪坐交谈)、不通报姓名,并声称无意仕途,唯愿守志。 1793年,英使马戛尔尼拒行三跪九叩之礼,除非与他官阶相当的清朝官员赴英国向英王行此同礼,乾隆皇帝虽在热河避暑山庄态度和蔼地“召见”他,但通商等使命因此未能如愿。半个世纪后,已成显要的当年随行副使斯当东,在英国议会发表演讲,促成鸦片战争。 东西方对于膝盖功能的看法向来迥异。 司佩尔提亚斯和布里斯拒绝向薛西斯匍匐跪拜时,声称哪怕自己被头朝下栽倒也绝不下跪,他们没有向凡人下跪的习俗。而周党拒不谒拜刘秀时,博士范升大怒,上奏谴责周党骄横无理,应当处死。刘秀倒没计较,赐布帛四十匹送其返乡。 朱元璋撰文《严光论》说:“…大礼茫然无所知…朕观当时之罪人,罪人大者莫过严光、周党之徒。”在他眼里,读书人不为朝廷所用,便是敌人,他当政期间,读书人遇征召而不仕则死刑伺候。 统治者如此想法倒也罢了,就连大思想家王夫之也在其《读通鉴论》(卷六)中痛斥周党“忿驚之氣,施于君臣禮法之下。”且认为:“故君子者,以仕爲道者也,非夷狄盜賊,未有以匹夫而抗天子者也。” 一个时代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竟然也如此“脑在水中央”,把仕途视为读书人的唯一之道,在天子面前膝盖除了下跪别无功能。船山先生的见识与其600年前的司马温公相比,可谓天壤云泥——“臣光曰”:光武帝善待周党是为了激发廉耻之心、净化风俗,不该像范升那样诋毁、指责。 其实,从三皇五帝到辫子军入京,从“文革”忠字舞到市政府衙门千人跪,中国文化中的膝盖,其主要功能一直是下跪。即使物理上的膝盖不再弯曲,精神上的膝盖也未必伸直。若说“天地君亲师”中,对天地之跪可算信仰之跪,对亲之跪可算对血脉亲情之敬愛,对师之跪可算对知识之敬畏,那么对君之跪,尤其是对官之跪,只能算是对特权、等级、权力之顺服与摇尾了。 其实,即使是对亲之跪、对师之跪,在中国文化语境中也都带有强烈的等级色彩,好在西学东渐以来,至少在成人之间,跪亲师的原有等级含义逐渐淡化以致消亡。 半个世纪前,一身傲骨的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刘节,直斥“大跃进”:“什么大跃进人人意气风发,人人‘一起发疯’倒是真。”然而,每逢春节他却要到陈寅恪先生府上行三跪九叩大礼,“文革”中,他甚至欣然求批斗以代年逾古稀的陈先生,并视为荣耀。其所斥者权力的荒诞颟顸,所跪者陈先生代表的大人格与大学问。 张思之大律师一生多舛,其傲然卓立的风骨已是法学界人所皆知,江平先生盛赞他“一身胆气,不畏权势,只向真理低头”。数年前,张先生奔母丧,谈及此事,他说:“在母亲坟前,很自然的,我腿一软就跪下了。”他所鏖战者法之正义,所跪者亲情至愛及生之怅惘、死之敬畏。 可见,现当代部分国人私人宅第跪拜于亲、师之前,荒郊墓地跪拜于先祖灵前,可归于纯粹的血脉亲情及敬畏真理之严肃。刘节们的傲骨与下跪具有统一的精神内涵:自由与敬畏。 然而广宇洋洋、万目睽睽之下,石狮钢门官衙前下跪求恩,绝非自由与敬畏,而是自甘奴役,人格自贱。权力本应是人民的仆从,而主人竟然向仆从下跪,全因仆从成“僭主”欺凌蹂躏故主,这跪的源头还在中国古代家产官僚制下的官本位传统,其眼前之因则是当代缺乏分立制衡导致的权力侵犯人权后无法救济。 希伯来、希腊文明传统下西方文化中的膝盖,一直警惕世俗的恐吓与侵蚀,只谨慎但虔诚地跪拜于其神圣的上帝或三位一体的耶稣面前,通常只跪彼岸不跪此岸。如司佩尔提亚斯和布里斯所言,他们没有给凡人跪拜的习惯。希腊人、罗马人跪拜的是超越尘俗之上以宙斯(朱庇特)为首的奥林匹斯山上诸神,不跪国王,不跪执政官。基督徒跪拜者尚有耶稣圣像,而尤太人、穆斯林则只跪不可有形象的上帝。这些传统都导致了他们信仰眷顾的人格自守、人格平等的自由精神。 在奔赴薛西斯营帐的途中,一位亚细亚沿海居民的统帅叙达尔涅斯劝司佩尔提亚斯和布里斯鼓动斯巴达向波斯投降,他得到了这样的回答: “如果你尝过自由的味道,那你就会劝我们不单是用枪,还要用斧头来为自由而战。” 司佩尔提亚斯、周党、马戛尔尼们用自己的膝盖诠释自由、尊严和平等,刘节、张思之们则以膝盖诠释它们原本一体、无分轩轾的另一面:深情与敬畏。膝盖的物理功能,历史赋予以其精神的意蕴。 2010年7月2日於追遠堂
注释
0753《闲思录》自序(自做广告,《闲思录》下周上市)
2010年7月13日,12:46:29 | 萧瀚
 
作者:萧瀚 ISBN: 9787511806529 ,页数: 288,
定价: 29.00元,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装帧: 平装,出版年: 2010.7
 《闲思录》自序 萧瀚          注定速朽的小书,本来不必添个序,只是好比房子得有门窗,书没有序,总觉少了点什么。     2007年下半年到2008年上半年,将近一年时间里,我陆续记下一些片段之思—— —当时叫“闲思录”。    写的过程,很随意也很惬意,有了电光石火的灵感,就写几句,凑足了20条,便发到我的博客新浪“追逺堂” ,不想,许多朋友还挺喜欢。其中原因,无非是这些思絮很平常,没有不食人间烟火之嫌,写的时候很放松,直抒胸臆,要赞则赞,想批则批。    不过,有些批评,因为太直率,不能出版,大约删了30条左右吧—— —没仔细看具体删掉的是哪些条目,因为删不删于我自己并无差别,删文已激不起我的好奇心。当然不是我删的,是对于出版社来讲不得不删的。    这些思絮并不连贯,东一榔头西一锤——内容因此有些驳杂,从简单的生活琐事,到政治法律历史哲学文学艺术、家国民族种群社会也都涉及了一些。不过这些残思碎片倒也有个统一的内涵,就是自由与人道,即使有时会出现自相矛盾的表述——越来越觉得过于统一的思想是不正常的。本不宜有什么单元性的标题,但责编高山君认为还是有必要加个标题,于是在他精心编辑下,就加了,不过,这些单元标题读者朋友别看着上当,因为它很“古典”—— —比如《论语·为政篇第一》并不是全篇都谈为政的,而只是起首字是为政。这种体例第一次尝试,倒也颇有妙趣。在此深谢高山君的创意,一并感谢他及法律出版社对此书出版的热心支持和辛劳工作。    从内心来讲,这些东西本没有什么出版的价值,既无深刻思想,也无惊艳文采,只是人生天头地角的几笔眉批,自娱尚且勉强,益人则更不敢奢想。心里准备着它随时被人蔑弃,但还是出版了,并且希望多卖几本出去,人的心理总是这般矛盾可笑的。          仿佛小学生交了作业,忐忑以待老师的朱批。随书销售出去的还有战战兢兢的等待—— —或许能有几处寥落的掌声,哪怕只是出于礼貌,好让我减少一点叫人破费买书的愧意。     2009年3月25日于追逺堂
注释
0752 中国式自杀 / 萧瀚
2010年7月2日,19:52:54 | 萧瀚
吴飞著作:自杀与美好生活 雲邊居士按: 本文发表于最新一期《南方传媒研究》。2010年7月2日於追遠堂 中国式自杀 萧瀚 随着深圳富士康12人连续跳楼事件的发生,自杀,第一次作为一个引起广泛关注的社会现象进入人们的视野。同时,人们发现,并不仅仅是城市的自杀现象怵目惊心,农村更是长期以来自杀频仍之地。中国已成为世界上自杀率最高的国家之一。 到底是哪些生命与生活观念、生命与生活状态促成这一悲哀的现象?回到国人普遍的生存状态中,或许能寻到点解释的蛛丝马迹——虽然它极可能是理性的狂妄。 一.单向度的人生取向 每个社会都有人们普遍认同的一些人生取向,在前现代的西方社会,无数宗教徒把死后的永生作为最重要的人生取向,这也就成为那些社会的主流共识。 与西方现代性成功及其单向度生存状态已基本改观不同,百年以降,中国经历了传统崩溃与现代性流产双重失败的同时,传统与现代生存方式中那些不良因素却被牢牢吸附于这个社会进程的每一个阶段。 前三十年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烂摊子,它依靠官民与城乡这两把大剪刀支撑一个官僚帝国。当这个烂摊子再也支撑不下去之后,所谓的改革开放才开始,而这个所谓改革开放,究其实质而言,与前三十年相比无非是剥夺之后不让吃饭和一边剥夺一边让吃自己的饭的差别。 在政治领域,根本不存在任何真正有价值的改革。公权力不受监督与限制,公权力缺乏分立和制衡,公权力缺乏竞争性选择等一系列最需要的基本政治改革,至今似乎遥遥无期。 于是,国人在逐步进入多元化人生取向的同时,主流的人生取向集中于摆脱生活的贫困状态,除了经济生活存在一定自由空间,其他的公共领域生活步履维艰,从而形成了以拜金主义为核心的主流价值观及其派生的伦理观。这套价值观和伦理观,使得社会在评价和接受一个人的时候,以人的财产多寡为标准,而不是以正常社会通常推崇的真善美为标准,从价值序列中,它没有能处于最高位阶,而是处于从属的虽非完全无用却次要的位置。那些真心侍奉真善美愛的人们,在公共生活中尤其能感受到孤独与压力——虽然他们也能得到一定的支持和鼓励。 这种情形下,人们的生活也就被很单一的评价体系所匡限,出身、地域、职业、性别、长相、能力、性格……所有一切似乎都因金钱的裹挟而被进行三六九等地等级化划分。 举国变成了金元帝国,爬上权力高位的目的是拿权换钱,有钱人拿钱换权的目的还是钱,色相用来换钱,就连感情也可用来换钱。为了钱,无数人可以肆无忌惮地违背底线良心与道德,黑砖窑、毒奶粉、地沟油、毒大米、假疫苗、假药、假保健品……,这些非公权力性质却怵目惊心的社会腐败现象,确实说明这个社会为了钱已经没有任何底线,已经溃烂至骨,几无可救之药。 于是,城乡居民的基本国民待遇差异难以改变,广大农村人口生活比原先有所改进之处,只是2006年之后不需要交农业税了,而这在GDP中占有的分量本来就微不足道,以及农村医保有所推进,但对于一直就没有保障的农民们来说,这点进步远不足以让他们有生活的基本安全感,而相对于肥得流油的政府,更是杯水车薪。 当国有普通企业经营不下去时,大量城市失业人群就被抛入一望无际的无保障之中;当民间经济在税负重压下难以发展的时候,从业者的待遇也不可能改进;由于独立工会被禁止,外资企业原先所享有的优惠政策也没有给工人们带来优惠,取消优惠后状态更不可能改变;只有那些垄断性的国有企业才能让他们的员工分享一点垄断利益。毫无疑问,中国的市场是一个极度畸形和变态的市场。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城乡人口的限制性流动在使得城乡差异减小的同时,也使得城市平民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但由农民转化而来的产业工人,在与城市平民的生存竞争中依然身处劣势,并且以更为直观和残酷的方式呈现在人们面前。 由此可见,金钱崇拜的现状,有其现实的生存根源,正是这一现实的政治与经济状态,决定了当代中国人生存的艰难。当官贵豪门一掷千金、纸醉金迷的时候,千千万万的城市平民诅咒房价居高不下而沸反盈网;而此时,还有千千万万没有时间上网、没有条件上网的人却挣扎在生存线上,为每天的三餐一宿奋力拼搏;至于许多贫穷的农村,则还有无数人奄奄待毙于半饥饿的贫病状态中。 当一个社会只有极少数人享有比较完整的生活保障时,当绝大部分人,无论是否富裕,都处在缺乏制度保障的不安全感之中时,金钱拜物教成为社会主流人生取向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 二.暴戾而无趣的生存状态 这个民族的超越性信仰原本就极为稀薄,古代的官本位到现当代不但没有任何减弱趋势,甚至变本加厉、杠头开花,有权就有了一切的现象比古代更为严重。尤其是权力与暴力共存的生活环境,对人心的荼毒更需关注。 20世纪下半叶的前30年,庸俗唯物主义世界观、“权力—暴力”崇拜,始终是主流意识形态。仇恨教育与暴力示范,践踏尊严、宣扬残忍等血腥场面的公众观摩,教科书、影视艺术对上述观念的肯定和宣传,潜移默化地植入人们的观念系统,而愛的教育、人道精神、非暴力的和平理念则濒于灭顶。公权力及其盲从者以强力甚至暴力的野蛮血腥手段,将本该多元共容与共荣的生活方式与社会文化,强行铸造为群体的一元化和个体的单子化,破坏甚至粉碎绝大多数中国家庭的正常情感。 于是,被剥夺灵魂的国人在一望无际的情感废墟上生死辗转,失去真善美的信念,失去希望,失去愛。全社会被暴力文化催眠,浸淫于暴戾的社会氛围不自知,从而形成畸形和危险的“仇恨及暴力型”社会认同心理。其基本特征便是 “恶的庸常化”,即在正常社会里被伦常观念否定的行为方式,在“仇恨及暴力型”社会认同中却得到合法性认证与正当性鼓励。 当前30年暴力破坏情感及其各类苦难被刻意回避,原有的“仇恨及暴力型”社会认同心理因此未能理性消除,庸俗唯物主义世界观、“权力—暴力”社会观依然一统天下,不受限制的公权力继续以“权力—暴力”模式,控制社会资源,剥夺千千万万人正当的生活权利,以暴力拆迁、司法不公为典型标志的公权暴行,几乎彻底撕掉了遮羞布,以另一种怵目惊心的蛮横在人们心中烙下一个个新的血痕。这带着血腥味的权力、财富、地位等偶像招摇过市,旁若无人,迎来许多人既痛恨又膜拜、既妒忌又欣羡而流着口水的目光。 于是,贫富分化以及“权力—权利”严重不公的巨大落差,替代了改革前“奴役的平等”,公权滥施暴力引发的愤懑、嫉妒、怨恨、无望等转型焦虑无所不在,形成以“非平等奴役”为特性的第二期“仇恨及暴力型”社会认同心理,成为新的社会特征。 持续了1300年的科举制虽然废除已经100年了,但科举制导致的官本位制及其因此而来的权暴文化并未有多大改观,不但没什么改观,甚至因为科举制的废除及选官制度的党治与人治特性,而更加远离真正的文化与文明。古典时代的文雅艺术,被新时代无情摧毁,而流氓无产者那些粗俗无文的痞子文化占据国家主流审美地位至今。 这种痞子文化带来的除了官场权斗本身的极限无耻之外,还带来权贵们生活的糜烂与粗俗,其本质是除了权斗之外毫无生命迹象的空虚,同时,如任何时代任何国家,权贵生活方式会大规模地影响民间生活方式,成为民间的效仿对象。庸俗唯物主义的生活哲学于是遍布全国。 除此之外,倘若日常生活中经常性地亲历、听闻、宣说残忍的荼毒人命事件,暴力与仇恨以及对生命的践踏,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人的心理底线就会被不断地无限度突破,久而久之,蔑视生命的状态就会潜伏在心中,一旦时机成熟、条件具备,残忍对待自己或他者的生命就不足为奇。 城市产业工人,倘若都生活在一个把人严重甚至彻底机械化、螺丝钉化的工业流水线上,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无暇交友,无暇恋愛,只有永不停止的劳动,并且工作毫无独特性和创造性,可以随时被替换,收入低下,自身的脱困以及改变家庭经济状况都变得遥遥无期时,怀疑自己存在的价值便应势而生。 农村农民,倘若难以改变贫困现状,妇女们得不到足够的家庭尊重,“贫贱夫妻百事哀”不算,还三天两头吵架,大家庭里,婆媳、翁婿关系紧张,缺乏温柔的愛情、友情与亲情,这生活又有多少乐趣? 被官府欺压迫害无处申冤和活不下去的人们,倘若面对自己顷刻间变成灰烬与瓦砾的家园,无以救济,无力反抗,这生活于他们是否还能继续? 毫不夸张地说,这些生活状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都比比皆是,暴戾而单向度。 结语:唯一的哲学问题 在数量庞大的自杀事件中,到底有多少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有多少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有多少是抑郁症导致的?这些目前尚无较为精确的统计,而且可能也永远无法统计。 400年前的1600年左右,在中国做传教士的利玛窦先生,曾在其《中国札记》中有过这么一段话: “另一种也多少是相当普遍的风俗,比前述那种更为野蛮。就是因为无法糊口或是遭到灾祸而极度绝望或者更加愚蠢更加怯懦地只为愤恨仇敌而自杀。据说一年当中总有成千上万的人自杀,既有男人也有女人。那做法经常是在公众聚会的场所或在仇家门前上吊自杀。跳河或服毒也是常用的方法,他们往往为了很细小的事自杀。” 。(《利玛窦中国札记》页92—93,利玛窦、金尼阁著,何高济等译,何兆武校,中华书局1983年3月第一版) 北大哲学系教授吴飞先生在其《自杀作为中国问题》(三联书店,2007年11月第一版)中说到,中国农村许多人的自杀,其实只是“气性太大”,尤其是夫妻间吵架导致的随机性喝农药,救得晚就死了。这“气性很大”恰恰与利玛窦所谓“他们往往为了很细小的事自杀”相互印证,他在另一本自杀学专著《浮生取义》中有一张农村人部分自杀统计中所列举的自杀原因,更是说明这种独特的中国式自杀的普遍性。 如吴飞教授所言,现代西方自杀学遇到这种现象只能目瞪口呆,他们无法解释。涂尔干将自杀分为三种类型:利己型、利他型、反常型,即使按照这一分类,上述中国式自杀也难以归到涂尔干所说的反常型自杀里。然而,正如加缪所说:“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自杀。判断生活是否值得经历,这本身就是在回答哲学的根本问题。”上述中国式自杀现象依然有它自身独特的哲学意义,生命被如此轻而易举地消灭,难道还不够哲学?一定程度上说,既然说出“未经省察的人生没有价值”这句话的苏格拉底,被认为是哲学家里的哲学家,那么因为“气性太大”而随意结束自己生命的现象更是哲学里的哲学问题。 但这种因“气性太大”而自杀的现象,看似荒谬,其实却有其本身的逻辑可循,并不是非理性的——一定程度上说,甚至十分理性!最多只是那一刻显得莫名其妙、非理性而已。 在庸俗唯物主义盛行的中国,人们普遍缺乏宗教信仰,甚至无数国人根本不相信灵魂的存在。这一生命观念使得人们对生活意义的考量更多建立在现实生活状态本身的基础上,例如,生活水准高低、生活乐趣、情感(亲情、愛情、友情、婚情)饱满程度等,而更少形而上特征。这种形而上特性稀薄的现象,可能大大增加未经深思熟虑的触发性自杀型态。这些触发性自杀方式,看似未经深思熟虑,但它也是在长期的混沌中酝酿而成的,它包含着模糊的生命空虚与荒谬感,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和随机性,以及不可预期性,就是当事人自己也常常没有明确而只有模糊的自杀意识,极而言之,甚至可以说是以非生命的态度对待生命问题。这可能已经成为中国式自杀现象中非常普遍的形式,而且它连及历史,具有传统特性。 雨果说,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活着。问题是,对许多人而言,生才可怕,更可怕的是无法立刻就自然死亡。倘若一个人因了无生趣而对自己的生活总体评价是生不如死,那么其活下去依靠的不是基本的生活勇气,而是惯性与惰性,一旦某个令其感到生的乐趣与情的留恋彻底丧失的时候,这种触机而来的“气性”就可能导致一个人结束自己的生命或者结束别人的生命。 连续的屠童刀虽砍弱者,实质是自杀;富士康的连续跳楼自尽,实质是模拟杀人。以当事人自性论,都是轻生蔑生;以环境的他性论,都是对这个时代不公、不平、不义以及生活中的不顺,使用了错误甚至罪恶手段的控诉与反抗。连续屠童案中自杀性的屠戮行为与连续跳楼的工人自杀并无本质区别,当然,伦理谴责与同情、法律惩罚,此二者与上述性质并不冲突。 王国维先生是否因“可愛”与“可信”的冲突而自沉于昆明湖已难以探知,但他有一阙著名的词,也许最准确地回答了中国式自杀问题:“人生只似风前絮,欢也零星。悲也零星,都做连江点点萍。” 显然,这不仅仅是感悟者个人的私情,它也代表了中国历代社会的公议;不仅仅是纯粹的生命感悟,还是混杂了社会性的控诉;不是某个时代的特异感受,而是就中国历史的常态感慨。 面对如此数量庞大的中国自杀人群,精确地了解其具体成因注定不可能,若要强为之,甚至反倒是理性的狂妄。自杀及其原因之无法被精确求证,正如生之神秘,如愛情之神秘,任何一个对生死抱有真正敬畏的人,恐怕都不会轻言他人自杀之具体原因,更不可能狂妄地以为自己能解决这个问题。 生者唯一能做的,也许只是尽己力让这个制度变得正常一些,让这世界、让人和人之间多一点温情,多一点善意,多一点真诚,多一点欢笑,以便那些清晰或混沌判定自己生之不必继续的人们还能增加一点点留恋的生趣,因为那也许同样随机性地激起他们生活下去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