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悟法读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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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悟法读悟书

(2009-01-03 15:44:36)转载 标签:

文化

分类: 中国古代文化与古典文学

 以悟法读悟书

 

刘再复

 

    十二年前,我到瑞典前夕,写了一篇《背着曹雪芹与聂绀弩浪迹天涯》,说阅读《红楼梦》是漂流生活的一部分,书中那些天真而干净的少男少女是我朝夕相处的朋友。还常庆幸自己出生在《红楼梦》问世之后,否则,精神生活一定会乏味得多。我读《红楼梦》和读其他书不同,完全没有研究意识,也没有著述意识,只是喜欢阅读而已。阅读时倘若能领悟到其中一些深长意味,就高兴。读《红楼梦》完全是出自心灵生活的需要。

    也许正是这种特殊的阅读心态,所以我很少读评论《红楼梦》的书,只爱阅读文本。此外,也不想写什么东西,立什么文字,只想感悟其中的一些真道理、真情感。本集子中的两百多则随想录,只是阅读时随手记下的“顿悟”,并不是“做文章”。集子中的若干篇论说,则完全是被逼出来的。其中《论<红楼梦>的永恒价值》一文是被梦溪兄所逼。他受北京大学中文系委托编辑一部“论红”文集,邀请一些《红楼梦》研究者作文,竟想到门外的我,而且“抓住不放”。二是被编辑所逼。香港三联的编辑约我写作一部重新评论中国古典长篇小说的书,《红楼梦》自然是不能不说的。本集子中的“论《红楼梦》的忏悔意识”和“论《红楼梦》的超越视角”,则是与林岗合著的《罪与文学》一书内容结构上所必须,也属于不得不作。至于本集第三辑的“议”,更是玩玩而已。刚出国时,太孤独,也只好请曹雪芹这位“心灵的天才”帮忙。在海外漂泊的日子里,《红楼梦》灵魂的亮光时时照射着我的思想之路与文学之路,小说中的林黛玉犹如带领但丁的贝阿特丽丝,她既是引导贾宝玉前行的女神,也是引导我走出浊泥世界的灯火。质言之,我不是把《红楼梦》作为学问对象,而是作为审美对象,特别是作为生命感悟和精神开掘的对象。生命不是概念,不是数字,不是政治符号,也不是道德符号,它是可以无限伸延的血肉与精神。也许因为不是刻意去研究,只是用平常之心去阅读和领悟,所以常常忽略掉曹氏的家谱,而顺着自己的形而上嗜好,特别倾心也特别留心《红楼梦》中空灵的、飘逸的、神秘的一面。今天坐下来想想,倒觉得历史有这一面,才显得浩瀚;人生有这一面,才显得丰富。没有历史的神秘与命运的神秘,文学就太乏味了。

    清同治八年,江顺怡在杭州发表《读红楼梦杂记》,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辨》第十四节中对此书十分推崇,并说明其作者的姓氏、籍贯,最先为顾颉刚先生所考定。江顺怡在《杂记》中说:“《红楼梦》,悟书也。其所遇之人皆阅历之人,其所叙之事,皆阅历之事,其所写之情,皆阅历之情。”说得很好。《红楼梦》的确是曹雪芹阅历感悟人生的结果,这部伟大著作不是“做”出来的,而是悟出来的。《红楼梦》禅味弥漫,没有禅宗,就没有《红楼梦》,它的确是部大彻大悟之书。既然是部悟书,那么,光靠头脑去分析就不够了,恐怕还得用心灵去领悟,即以心传心,以悟读悟。禅宗方法论此处倒是用得上。所以我也就姑且给这部集子命名为“红楼梦悟”,也许因为打开生命去感悟,所以就发现王国维的不足:百年前他天才地揭示《红楼梦》的悲剧意蕴,但未能发现《红楼梦》同时又是一部荒诞剧。其深刻的荒诞内涵,正是中国现代意识的伟大开端。我相信,除了悲剧论(悲剧的本质是“有”的毁灭),还须用存在论(存在的本质是“无”)去阐释,才能把握《红楼梦》的精神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