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中药 忌发物胡椒动火 芥菜动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7:15:01
吃中药 忌发物胡椒动火 芥菜动气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博士生导师张艳
    人们在服用一些药物尤其是中药时,常会被提示服药期间忌发物。那么到底哪些食物算发物呢?
    所谓发物,是指可能诱发某些疾病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在通常情况下,发物适量食用对大多数人不会产生副作用或引起不适,只是对某些特殊体质或某些疾病才会诱使其发病。因此,中医在养生保健及治病用药过程中,特别注重食物的宜忌。
    从字面上讲,发物应包含具有发热、发散、诱发、激发等作用的食物。这类食物多具有辛辣、腥、香、甜等气味,其致病或诱发加重的疾病多具发热、发疮、发毒、动火、动风、助湿、生痰等特点。
    如《本草纲目》记载:“凡服药,不可杂食肥猪犬肉,油腻羹鲋,腥臊陈臭诸物。凡服药,不可多食生蒜、胡荽、生姜、诸果、诸滑滞之物”;“羊肉大热,热病及天行病,疟疾后,食之必发热致危”。
    《医学心传达室全书》记载:“毒病忌海鲜、鸡、虾发物”;胡椒“动火”;芥菜“发风动气” ;杨梅“多食动血”;黑大豆“性滞壅气”;荞麦“发痼疾”等。
    按其致病后的表现,可以将发物分为几类:一为发热之物,如辣椒、葱、姜、蒜、韭菜、羊肉等,一般阳热性疾病、湿热、实热症禁用;二为滋生湿热之物,如各种醇酒、肉脂、海鲜等,一般疮疡、疱疹、内痈等疾病禁用;三为发风之物,如虾、蟹、蚕蛹、鸡蛋、牛肉,一般过敏及各种皮肤病禁用;四为发滞之物,包括莲子、芡实、石榴等,胸闷、胁痛、腹胀及大便干燥者等禁用。
    发物包括的种类繁多,而且包括很多人们日常摄取的食物,所以某些人或某些病需要禁忌某些发物,虽然有常规可以借鉴,但由于个体差异很大,对于病人来说还是应该请教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