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邵东县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实施意见 - 邵东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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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教育局文件

邵教发[2009]105号


关于设立邵东县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邵发[2008]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促进优秀教师梯队的建设,加大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建设骨干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充分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形成以名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教师研究群体,创新优秀教育人才成长培养机制,推进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2009年开始,县教育局将在全县一线教师中选聘优秀教师,组建“名师工作室”,制定和完善名师及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制度,激励名师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搭建有利于骨干教师专业发展的新平台,打造全县一流的教师团队,使名师工作室成为研究的平台、成长的示范、凝聚的核心、辐射的窗口。
  三、名师工作室的性质
  名师工作室是以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名师担纲主持的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学术组织,是以首席名师姓名或专业特色命名的、吸引同一领域优秀教师参与组成的研究共同体,是具备先进教育思想并以课题研究为重点的、教学相长的交流平台,是教师培训机构和教育科研机构有关职能延伸与补充的合作体。其主要任务是培养青年骨干教师,促进其专业发展;开展教育教学重点问题研究,引领学科教学健康发展。
  四、名师工作室的组建
  1.组建要求
  名师工作室原则上设在首席名师所在学校,由县教育局认定并授牌,以3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实行首席名师负责制,面向全县聘请2-3位名师协作,招聘5-8名研修员。
  每个名师工作室由1名首席名师牵头。工作室一般以首席名师姓名(或专业特色)命名,并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
  每个名师工作室的首席名师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同学科领域的县级及以上名师(含省特级教师)或省、市骨干教师2-3人担任名师,并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审定。
  每个名师工作室选聘5-8名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参与研修;本校对象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个别偏远学校不得超过二分之一),必须有农村学校研修学员。
  2.选拔条件
  ⑴首席名师条件
  ①热爱教育事业,堪称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
  ②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在全县乃至全市本学科领域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③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能组织、培养和指导骨干教师进行课题研究。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
  ④近年来主持县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者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至少1项,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论文2篇,近三年有研究成果获得过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⑤应具备省特级教师、市名师、市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市515工程中青年教育专家称号之一或邵东县首届名师称号,且现仍在学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名优教师。
  ⑥身体健康,有基本的信息技术知识和网络操作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⑵研修员条件
  申报参加名师工作室学习的研修员,应是我县师德高尚、有自我发展要求且在相应学科领域有培养潜力的中小学教师,经考核予以确认。
  ①具有小学高级或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②主持或参与县级科研课题至少1项,或者至少有1篇论文在教育刊物上发表;
  ③曾获得过县级二等奖以上教学比赛奖,或者在全县教学教研活动中上过示范课、研讨课、观摩课。
  ④年龄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5岁。
  3.名师工作室组建程序
  首席名师的选拔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学校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县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授牌的程序实施,并向全县公布。
  本着先试点、再推广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县教育局将分批确定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分批组建邵东县名师工作室。2009年全县拟组建5-6个首批邵东县名师工作室,以后,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当扩展部分学科名师工作室。
  ①申请组建名师工作室的首席名师,填写《邵东县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与《邵东县名师工作室名师推荐表》(附件2),交所在学校、中心学校签署意见后,于2009年10月15日前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
  ②县名师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通过审核材料、现场答辩、实地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工作室报请县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
  ③经批准的名师工作室在全县范围内招收工作室研修员,于2009年10月25日前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备案。
  4.工作室研修员的招聘办法:
  ①研修员报名:报名对象经学校及其中心学校同意后自主选择相关名师工作室,并以中心学校或学校为单位向县名师工作办公室提交《名师工作室研修员报名表》(附件3)。研修员申报原则上要与本人任教任职的学科学段对应。
  ②招聘考核:各名师工作室负责人与报名对象对话,主要考察其品德、专业和教育素养,从中选聘5-8位教师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审核、县名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③签订责任状:名师工作室成员与县名师工作办公室、相关学校、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共同签署《名师工作室工作责任状》。
  五、名师工作室及各类人员职责
  1、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
  ⑴带好一支团队。引领进入名师工作室的青年教师提高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以名师公开教学、组织研讨、现场指导、专题研究、公开课讲评、观摩考察等形式对研修员进行培养。每个工作室在工作周期内应培养出一定数量的优秀骨干教师。
  ⑵抓好一项研究。以首席名师的学术专长为基础,以参研教师的共同志向、共同研究方向、共同研究愿望为依托,确定并开展教育教学项目研究。任期内要完成立项课题的研究任务。三年完成后,工作室研究课题需参加省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奖,课题研究方案须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备案,接受检查。
  ⑶做好一次展示。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开展学术研究,引领学科建设,每年举办一次县级或以上主题展示活动,以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送教下乡、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全县辐射、示范。任期末要办好本室任期学术成果汇报展示活动。
  ⑷出好一批成果。工作室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管理等成果应以论文、课题报告、专著等形式向外输出。
  ⑸建好一个网页。依托邵东教育网,建立名师工作室专栏,实现名师工作室教育教学经验成果共享,开展学科课程教学改革在线研讨,在线解答本县教师的学科教学问题。工作室成员每月至少上稿1篇。
  ⑹完成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工作室首席名师的职责
  ⑴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确定本工作室研究发展方向,拟定名师工作室的工作目标、工作方案等;制订每学年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和任期工作总结,制订本工作室日常管理制度。
  ⑵发挥辐射和引领作用,带动研修员共同成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室研修员的理论学习及研讨,每月集中研讨活动时间不少于4小时。实行双向听课制度,当好学科教学的示范者。每学年在县内进行1次以上公开教学展示,在名师论坛做1个专题讲座。组织并参与工作室研修员的听课、评课活动,指导研修员总结提炼教育教学的方法、经验、模式,每学年参与工作室研修员听课或活动指导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⑶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坚持教育改革实验。研究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解决办法。指导研修员确定研究课题,或指导研修员参与自己的课题研究,三年内完成1项以上科研课题。每学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研究论文2篇以上,任期结束时要有工作室成果汇编。
  ⑷负责对工作室研修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建立研修员档案,向主管部门总结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工作室的年度考核和终结性考评。
  3、工作室研修员职责
  ⑴树立良好的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精神;虚心向名师学习,在名师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遵守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每学年制订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记录,提交研修总结。
  ⑵在名师的引领下,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总结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实现自我成长,成为学科教学的示范者。每学年在校内进行2次以上教学展示,提交2份以上优秀教学设计或优质课例实录;每学年上1次县级及以上示范展示课或教学研究课。
  ⑶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每学期研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经常做读书笔记和教育教学研究札记。每年在教育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
  ⑷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三年内参与完成1项县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县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努力取得好成绩。
  ⑸指导和帮扶青年教师。每名工作室研修员必须结对指导1-2名青年教师,经常听课、评课,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并有记录存档。
  ⑹准时参加工作室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接受负责人的检查评估,及时汇报工作。帮助名师维护工作室网页,积极开展在线互动式研讨。
  ⑺完成首席名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名师工作室名师及研修员的权利
  1、成果突出、业绩显著者,首席名师及名师享有省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师评选的优先推荐权,研修员享有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县级名师的优先推荐权。
  2、享有参加省、市、县重大教学科研及相关活动的优先权。
  3、取得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有通过“名师工作室”进行推荐、推广的权利。
  4、享有学校相应工作量的权利(首席名师、名师、研修员分别按一个完整工作量的1/3、1/4、1/5计算在其工作量的总量内)。
  5、工作室成员所获成果荣誉记入原工作单位,享受相应的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6、每年度向县教育局名师工作办公室申请外出学习一次,经费由各学校承担。
  7、名师工作室的名师、研修员参加名师工作室研修活动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予以报销(县内活动不报住宿费)。
  七、名师工作室的组织与管理
  1、县教育局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⑴县教育局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
  组 长:廖明智
  副组长:肖董良 曾光明
  成 员:陈小明 张兵龙 陈爱珍 申合志 张兴高
  邓最红 刘寿平 周淑娥 李志敏
  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名师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组织、协调、检查、评估、审查名师及研修员资格,负责落实经费,协调相关部门积极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提供保障。
  ⑵领导小组下设名师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教研室。
  主 任:周淑娥(兼)
  副主任:王定清
  成 员:刘新华 申 以 张旺清 程金夫 赵恩衍 宁伯华 李高强 郑越强 刘祥发 曾可爱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名师工作室的过程管理、工作指导。审查名师工作室工作方案、年度计划与总结,听取名师工作室工作报告,进行年度考核与评估。
  2、经费保障
  县教育局按照每年每个工作室10000元预算工作经费,每个工作室成员所在的工作单位提供活动开展所需的相关经费支持。
  名师工作室经费由所在单位实行专户管理,县教育局定期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名师工作室的经费使用权归首席名师。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添置书籍,日常办公经费,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聘请专家的授课费及其他用于开展活动的相关经费。
  3、考核评价
  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名师的任期和研修员的研修周期为3年。在每个工作周期中按有关评估标准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和终结性评价。
  由县教育局名师工作办公室牵头并于每年12月组织领导和专家对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办法另行发文)。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不拨工作经费,并限期三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被评为不合格的,取消名师工作室资格;工作室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表现特别优秀的,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
  三年期满实行终结性评价,成绩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每个工作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名师工作室需进行新一轮的申报工作。
  名师工作室研修员的考核于每年11月初进行,由首席名师负责,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出名师工作室,考核情况报县名师工作办公室备案;同时于每年12月按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4、名师工作室的名师实行合同管理,任期内若调离邵东,或脱离学校一线教学岗位,或在任职范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受到法纪处分,则自动解除合同,取消工作室及名师资格,并要求履行合同违约责任。
  八、其他
  1、各单位应认真宣传“名师工作室”组建工作相关精神,认真开展好名师及研修员的推荐工作。
  2、首席名师所在学校要为名师开展工作办实事,在落实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安排工作时间和协调工作关系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3、经邵东县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县教育局将公布首批“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名单并授牌。
  4、首批“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授牌后,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认真推荐“名师工作室”研修员并上报给相应首席名师,经邵东县名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评选,对进入“名师工作室”的研修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开展工作。
  5、“名师工作室”的成果纳入教育局年度“双文明”目标考核。

邵东县教育局
200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