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恳求落实政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6:09:29
各位人士 您们好 我叫谭惠玉,澧县中武乡人,现年59岁(女)。1968年,知青下放到中武乡班竹村五组,1972年与本组社员胡元成结婚并生有两个子女。1979年按中央74号文件精神收回,被安排在中武乡卫生医疗点水泥厂医务室工作,5年后被调入中武乡卫生院工作,在工作中,因技术上有些分岐。在1985年五员转编时,中武乡卫生院(原)院长陈克千强压不给转编,连同我在卫生院户籍和相关我的卫生局的档案资料都给销毁了,还把我关进公安局大牢。公开审理,下有判决书。他们都说没有此事,只说我无中生有,还说些不相关的事,让人难以接受的话语来掩盖实事真相。 2007年7月16日,卫生局执法大队来了一些人,查封我药品时说,如有不服,你就去上诉。于是7月22日上访,感谢您给与回函,但您的回函成了一纸空文,上级发的回函成了一种形式,不起作用的回函。说时间已久查无证据,不属卫生局所管。说是已给你300多元的退休金为由,还威胁我,我要是再上访,要将我儿子开除县中医院的话来压制我,不准上访,您说,问题不落实,我会不上访?请问,这就是一个做为政府机关的公务员为民办事的所作为;是这样为老百姓办事的? 各位人士,300多元退休金是政府对知青的特殊优待。今年5月拿钱买的退休金,在县档案局有我知青下乡的日期,收回安置的日期。在县法院告诉于我,下给我的判决书,判决书收写有谭惠玉安排工作的问题,“故中武乡卫生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还有县信访办调解的公文。当时县知青办的曹主任也说过,是响应党和毛主席的号召,受过多年锻炼应落在什么地方,就为什么工。只有县卫生局下给我两份转正表,已交给卫生院被他们隐瞒了,我无法拿出。各位人士,这是不是证据,正如原县法院副院长杜修山所说:“我说一句,让你们一生也说不清。” 各位人士,您好现在的社会主义社会有没有真理,真理在哪?父母受害子女也要爱到诛连,这是社会主义社会,还是封建社会?何日才能见青天? 我的要求不高,只求政府按政策落实我应享受的待迂。和享有政府给与温馨、和谐社会的关怀。一个老知青希望落实政策,给我一个美好的明天!!! 盼回音 谭惠玉 胡元成 0736 —— 3400204 湖南省常德澧县中武乡中武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