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区2007—2011年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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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教发〔2007〕86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提高全区小学教育水平,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北京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和市教委《关于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意见》精神,区教委决定从2007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实施“通州区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重要意义
《首都教育2010发展纲要》指出: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是实现教育改革发展总目标的标志之一。小学教育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少年儿童接受系统文化教育的奠基工程,是一个人成长、成才的关键时期。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提高我区每一所小学的整体教育水平,是贯彻《义务教育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政府法定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的需要;是建设北京新城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保证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现实需要。
“十五”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小学教育保持了持续、稳步、健康的发展态势,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逐年提高。但是,面对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具体表现为: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教育的投入与教育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不同规模和不同地区的学校之间的教育质量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师资队伍结构特别是骨干教师分布不尽合理,在农村地区,教学骨干匮乏且流失现象比较严重,教师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校间的办学条件等方面也存在着明显的差距。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区素质教育的推进,制约着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制约着《义务教育法》深入贯彻与实施。因此,我们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实施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围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两大主题,通过加快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办学条件达标、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与教学改革、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培训与调配、创新资源整合模式等途径,促进全区小学教育事业均衡、健康、可持续发展,办好每一所小学、保证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提升全区小学整体的办学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坚持布局调整与新城区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适度超前、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软硬件并举、注重内涵发展的原则;坚持典型引路的原则;整体进入、分批达标的原则;诊断性、形成性、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三、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实现小学规范化建设目标
到2011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100%;按照适度超前、相对集中、便利群众的原则,完成小学教育规划中的布局调整;按照新颁《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分批完成小学办学条件达标;完善全区小学干部教师培训系统,切实全面提高两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落实新课程计划,全面提高小学教育质量;形成依法治校、布局合理、条件达标、全面育人的良好局面。经过建设,创建一批通州区小学全面育人、办有特色的品牌学校。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小学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
加大小学布局调整、资源整合的力度。逐年撤并部分生源不足、规模较小和办学条件简陋的小学,通过异地新建、原址改扩建、并校和名校办分校等形式建设新学校。到2011年,完成23所小学的撤并工作,完成北京史家小学通州分校等新建学校8所。
(二)完成办学条件达标,实现办学条件均衡
依据新颁《标准》,按年度实施计划(见附件),用3年左右时间,使全区小学在专用教室、教学设备设施、音体美器材和图书资料等主要项目上达到新颁标准。在实施过程中,优先重点做好城镇办学条件困难学校、农村完小的达标工作。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按照新的标准规划和建设。
(三)加强学校管理,提高依法治校水平
以《小学管理规程》和《学校校章》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为学校内涵式发展提供保障。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健全和落实学校各类规章制度建设,并保证其发挥应有的管理作用;贯彻通州区《关于加强小学德育工作常规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小学教学工作常规管理的意见》,加强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按照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全面实施小学电子化学籍管理,现有超大班额的学校要采取措施逐步向适宜班级人数过渡。
(四)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1.加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管理。指导新课程计划的实施,认真实行三级课程过程管理,完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贯彻《通州区小学校本课程开发与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强对校本课程的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开发两门以上的校本课程,供学生选择。不断研究新课程实施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继续加强对实验干部、教师的培训力度。
2.认真贯彻《通州区小学实施“课堂教学管理改进计划”的指导意见》(通教发[2007]83号),积极开展以“课堂教学管理改进计划”为主题的教学实践与研究活动,引领学校全面、客观分析本校课堂教学现状,深入研究课堂教学中的深层次问题,立足课堂教学的整体改进与提高,着眼于教师群体的发展,提出改进策略,规范课堂教学管理行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在教学实践中本着继承、发展、创新的原则,以落实新课标、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目的,加强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研究,不断创新课堂教学模式。认真贯彻《通州区教委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本教研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提高校本教研水平。坚持开展青年教师“春华杯”、中老年教师“秋实杯”课堂教学评优活动,树立课堂教学改革的典型,加强教学研究,营造良好的教学研究氛围。
4.树立正确的质量意识,完善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继续建立健全区、乡镇、学校和教研组四级教学质量监控网络,坚持教学质量检测制度;做好阶段教学分析工作,定期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5.加强小学教研员队伍建设,以提高小学教育质量为重点,定期组织课堂教学视导,发现和分析、诊断问题;加强教学常态下的科学指导,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6.加强教改教科研工作的管理力度,积极做好通州区“十一五”教科研课题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定期召开相关课题的阶段性展示和交流研讨活动,提高课题研究实效,推进教育改革的深入开展。
7.以通州区“十一五”重点课题“小学生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层次性研究”为重点,深入开展中华美德教育工作,整合多种教育内容和资源,全面提高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推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整体优化。
8.大力推进学校文化建设,积极探索学校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特别是要在人文景观和文化环境建设等项目上取得新的进展。
9.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和传播工作;探索研究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有效途径,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完善学校校园网建设,保障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五)加强两支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1.贯彻《通州区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结构;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培训工作,提高校长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的管理,努力培养一批思想新、业务强、懂管理、作风优的学习型、实干型、创新型年轻干部。采取措施,保证参加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校长,在5年内都能接受一轮系统培训。
2.继续开展“通州区名校长”、“通州区名教师”、“通州区小学优秀教学和优秀德育管理干部评选表彰”活动,树立管理典型,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全区小学干部管理素质的提高;到2011年,全区优秀教学和优秀德育管理干部达到50名,通州区名教师达到25名。
3.保证小学教师按编制标准足额配备,建立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实现新任教师的双向选择制度,逐步实行教师聘用合同制。
4.建立开放、灵活、多样的教师学历培训、师德培训、新课程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机制。到2011年小学专任教师专科学历达到85%以上,本科学历达到40%以上;建立教师定期带薪脱产培训制度,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高层次学校学习和出国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市里组织的“绿色耕耘”等行动计划和小学教师基本功技能展示活动;每年继续选派44名城镇小学优秀教师到农村支教。
5.明确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教师职责,发挥名校长、名教师工作室功能,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通过送课下乡和区域教学交流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市、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定期到农村地区培训教师;城镇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有在农村任教一年的经历;在教师职务评审和骨干教师认定等方面,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调动教师在农村学校工作积极性。
(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小学规范化建设经费
依法保证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满足学校办学所需经费;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小学教育投入的力度;根据财力,每年安排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
四、推进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区级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和专家组。由区委教工委书记、区教委主任宋京璋任组长,区教委副主任张立芳、胡晓东、李少杰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袁静华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区教委政治部、人事科、小教科、体美科、财务基建科、发展规划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教师研修中心、教育技术设备中心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的规划、统筹、指导和具体实施。聘请北京市有关教育专家和我区教育界退休的领导和校长组成专家组,对全区小学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全程指导,保证规范化建设工作水平。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通政发[2005]55号)和《北京市通州区委办公室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各乡镇、街道、有关委办局及其领导干部落实素质教育责任目标情况进行考核的意见》(京通办发[2005]17号)要求,研究制定乡镇小学教育规划,高质量的完成辖区内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
(三)各小学在区级领导小组和乡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学校发展五年规划,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于2008年1月15日前上报区教委小教科,经过专家组论证、认定后实施,同时将规划的正式文本上报区教委小教科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
(四)区教委有关科室、区教师研修中心和教育技术设备中心要依据实施意见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做为今后几年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评价实施办法,对学校的达标情况逐校进行评价验收,对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区教师研修中心具体指导学校做好评价(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和《通州区小学实施“课堂教学管理改进计划”指导意见(试行)》(通教发[2007]83号)的落实工作。
(五)区教委将建立两委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区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每所小学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全过程指导,包括学校建设规划的制定、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检查与指导、学校建设工作的总结等各个环节。在每所小学建设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区教委对取得显著成效的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并形成自己办学特色的学校,经学校申报、民主测评和领导小组评议,认定为“通州区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全面育人办有特色学校”。
(六)建立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研讨交流制度,针对问题研究对策,定期展示小学规范化建设成果。在通州教育信息网建立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专题网页,加强对小学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
附件:通州区小学规范化建设工程分年度达标计划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