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收入”如何调节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3 19:40:15
一份指出中国存在5.4万亿元灰色收入的研究报告,近日再次使“灰色收入”的话题成为舆论焦点。虽然国家统计局公开发文质疑报告的推算结果,但公众对中国社会不断扩大的贫富差距的关注以及对收入分配不合理的讨论,正在伴随加紧制定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而日益升温。
尽管对于估算结果有争议,但多位经济学家表示,中国目前确实存在着庞大的“灰色收入”,正在修订中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应该对这部分收入有所界定和调节。
主持报告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小鲁说,现实生活中有些收入由于在制度上或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因此处在合法与非法的中间地带。报告列举了若干与“灰色收入”有关的案例:审计署去年抽查了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发现虚假发票5170张,列支资金1.42亿元;去年全国11个省区有684亿元土地专项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还有381亿元土地出让金应征未征。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灰色收入”指的是源于现行体制、制度中已经实际形成而不被追究,或暂时不被追究的“潜规则”而形成的收入,它的透明度很低。他指出,这些“潜规则”都是不公正的,亟须整改。
“目前中国在公共资金使用、资源和土地管理、自然资源收益和垄断性收入等环节上,确实存在一些制度性弊端与漏洞,导致收入分配不公,社会贫富差距扩大。”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魏众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他认为,“灰色收入”实质上是公共资金和公共财产的暗中再分配,减少了政府和企业的收入,而增加了少数个人的收入,将少数人从普通公务人员变为高收入者。
部分垄断行业职工工资偏高也是“灰色收入”的体现。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的2倍到3倍,如果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差距可能更大。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袁钢明表示,之所以出现巨额的“灰色收入”,归根结底是因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得到全面发挥,公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约束。一些政府部门利用手中的权力干预资源分配,从中获取巨额利益。
国家税务总局不久前下发通知,要求加强针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征收管理,项目包括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五大种类。
魏众认为,目前中国政府在调节收入分配上的指导思路仍是“提低、扩中、调高”。对于违反法律的“黑色收入”,执法机关应加大打击力度,对于处于中间地带的“灰色收入”,主要还是通过税收手段调节。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日前表示,中国计划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包括统筹企业税费负担,实施资源税改革;推进房产税改革;继续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有可能开征“环境税和社会保障税”。
中国有句古话“不患寡而患不均”。令人欣慰的是,从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今年出台的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再到近来中央一系列涉及收入分配的表态与措施,让人们看到了收入分配改革的希望。
据悉,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国民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接近完成。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其历时半年、日前完成的国民收入分配问题专题调研报告中建议,尽快制定出台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方案,并提出诸多具体建议。 据新华社信息北京8月27日电(记者查文晔、李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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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收入”推算引争议
新华社信息电据《京华时报》文: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连续两天刊登署名文章,对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博士对灰色收入的调查方法与结果提出质疑,认为其在灰色收入调查的方法上有值得商榷之处,由此可能导致最终推算的结果明显偏高。统计局表示,凡个人署名文章,均不代表国家统计局观点,作者文责自负。
日前王小鲁博士测算,2008年城镇居民被统计遗漏的“隐性收入”高达9.26万亿元(注:约占当年GDP的30%多,加上这部分遗漏收入,全国居民收入为23.3万亿,约占当年GDP的77%),其中5.4万亿元是灰色收入。
24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发表署名为王有捐的文章称,王小鲁博士课题组使用的调查和估算方法有值得商讨之处,自然其估算结果也有过高之嫌。25日,国家统计局网站另一篇署名为施发启的文章也以样本和推算方法等方面存在欠缺为理由,认为王小鲁课题组估算的灰色收入结果过高。对于质疑,王小鲁表示欢迎,他认为对于统计调查方法有理性的质疑和探讨,这样可以帮助大家共同把统计数据做得更加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