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卓为案”二审择日宣判(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5:00:44
 11月5日,媒体报道的北大第一医院“非法行医”导致病人死亡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上诉双方在庭审中陈诉了各自的诉求,并针对对方的陈述进行答辩,当庭没有宣判。

  庭审中,熊卓为的丈夫王建国一方向法庭提出上诉的三项诉求,一是重新认定熊卓为的病情;二是认定北大第一医院“非法行医”;三是提高北大第一医院的赔偿金额。而北大第一医院提出的上述理由则是一审法院在审理此案时程序不合法,对熊卓为的死亡不应进行司法鉴定,应该由具有临床医学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双方针对对方提出的诉讼请求进行了答辩,而于峥嵘等人是否为“非法行医”成为争论的一个焦点。王建国一方认为,于峥嵘当时虽然已经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但并没有获得医师执业证书,于峥嵘的医师执业证书上标注的发证时间为2006年5月25日。此外,在于峥嵘开具的医嘱和病程记录上也没有指导医生的签字确认。


  对此,北大第一医院一方认为,为熊卓为施行手术的主治大夫李淳德是该院骨科主任,是医院的注册医师,其他相关医师亦不存在“非法行医”的情况,本案涉及的住院医师于峥嵘亦已取得医师资格。根据卫生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条件的医师,非本人原因导致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前,在其受聘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工作时间内的执业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于峥嵘医师当时已经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所以并不是“非法行医”。

  庭审结束后,于峥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抢救熊卓为的过程中,医院相关科室的主任都在现场,虽然在一些记录上只有他的签名而没有指导医生的签字确认,但整个过程都是在指导医生的指导下进行的。王建国在接受采访时则表示“一定会将这场官司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