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龙的“不憎恨”错在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3 12:11:04


8月25日,成龙针对人质惨案的言论引起了众怒,除了淡化悲剧、替菲律宾警方推脱责任,他还以香港人名义声称“我们不憎恨”,无视人们悲愤的心情,被称为“香港之耻”。…[详细]

2天后,成龙发表致歉声明,说助手没有完整表达他的意思,同时又说“明眼人知道发生什么事”,言下之意,他并不以为过,那些不当言论只是“不完整”而已,但确确实实是他的真实想法。…[详细]

这番“以德报怨”的宽恕姿态显得很高尚,比如他就得到了菲律宾总统府发言人陈显达的赞赏,希望香港民众都象他一样,但是如此做法实在大错特错。

成龙的两大错误

宽恕的主体只能是受害人,成龙慷他人之慨

所谓“不憎恨”以及“憎恨”,或者换个说法,“宽恕”以及“不宽恕”,首先是受害者的权利。

只有存在了罪恶,才能由受害者对施害者行使这种权利,可以选择宽恕,也可以选择不宽恕。

所以,在这起人质惨案中,如果要号召“不憎恨”,首先只能是受害者及其亲人的意思,轮不到成龙来越俎代庖。

虽然所有港人,乃至所有华人,都是广义的受害者,成龙也是,但是,成龙也只能宽恕自己的那一份,不能僭越别人的权利,来说自己的漂亮话。

放弃追责的权利就是纵容罪恶

“没有对正义的尊重,就不会有稳定的社会秩序和持久的和平。”追责和惩罚,是实现“校正性正义”的途径。

菲律宾人质事件中,穷凶极恶的歹徒、失职的警察、无礼的总统,无不让国人愤怒,要求菲方就事件的原因以及失职、失礼的行为给个说法,是我方当仁不让的权利。

然而正当我们伸出“追责之手”时,成龙却号召我们伸出“友谊之手”。无数事实证明,放弃追责的权利,只会导致对方更加漠视你的权利。

好在成龙并不能真的代表“我们”

代表“国民”的蒋介石以德报怨,害苦国民

我们经常看到中国劳工对日索赔的新闻,之所以结局往往很惨淡,是因为二战结束后,蒋介石方面表现得“宽宏大度”、“以德报怨”,完全放弃了对日索赔的权利,由于“国民政府”可以代表国民,自然此后民间的索赔也无法要循。

劳工们的索赔权,就是这样被“宽宏大度”的蒋介石“慷慨”了,而日本在这件事上的反应,只能说是以怨报德。可以说不珍惜自己权利的人,只会被别人看不起。…[详细]

后来我们又被代表一次,以至于连道歉都不得

“国民政府”代表国民放弃了索赔的权利,“人民政府”又代表人民放弃了要求道歉的权利。

有个误解,认为日本从没有就侵略战争向中国道歉,其实,在中日建交前日本人来华就不断道歉,中国人反倒不需要道歉。我国的一位领导人就说:“对你们过去欠的帐再要来讨帐,这是没有道理的。你们已经赔过不是了。不能天天赔不是,是不是?一个民族成天怄气是不好的!”“我们的祖先吵过架,打过仗,这一套可以忘记啦!应该忘记。”

所以,也可以说,日本后来的强硬也是我们“惯”出来的。…[详细]

对外关系,可以示德,不能弃权

示德的前提,就是要先追责

也许有人要问,成龙要求“不憎恨”,你说是错的,那么你是倡导憎恨吗?非也。我们认为,要宽容也可以,但那必须是在责任追查清楚之后。只有让对方承认自己的错误,你再宽容,对方才能受到感化。

反之,在追责之手还没有伸出去,就递上友谊之手,对方又怎会念你的好呢?既然“这样的事全世界都在发生”,只是这次恰好“发生在香港人身上”,那么菲律宾方面承接你的逻辑,认为自己何错之有?既然他都没错,你的“示德”又有何基础?在对外关系上,我们吃这样的亏实在太多了,乃至出现了对日关系上“强盗既不知罪,苦主反欠人情”的窝囊事。…[详细]

“代表们”示德,多为慷他人之慨

“宽宏”未必真大度

能够“宽宏”的人,未必真的大度,多半是崽卖爷田不心疼。

战后中国的统治者,倡言“放弃权利”的蒋介石先生,采取那种独特的“以德报怨”应当也是有精明考虑的,而且大概也是基于“国家”的利益——但那是“朕即国家”的利益,还是公民国家的利益? 那就天知道了。…[详细]

成龙先生也一样,他是真的慈悲为怀,还是彰显自己“亲善大使”的身份,那也只有天知道了。

结语:

人质事件后,网上流传一个《各国人质被劫持以后》的帖子,帖子虽为杜撰,但其中所说的问题却值得我们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