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出逃为何需要三个月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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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出逃为何需要三个月来证实

标签: 出逃  官员  安阳  公务员  小区  2010-08-29 16:38

      坊间流传已久的安阳市委副书记神秘失踪一事,终于有了官方权威说法。27日晚间20时许,来自河南官方的消息证实,河南安阳市委原副书记李卫民涉嫌职务犯罪出逃,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检察机关也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消息很简短,除了证实李卫民出逃的事实之外,并没有披露更多。这位副厅级高官是不是像此前传言的那样,“到了加拿大”,“在新加坡开餐馆”;是不是确与三门峡腐败案件有关,目前均不得而知。

      一个地级市的市委副书记“人间蒸发”三个月之久,当地何以能够沉得下心来“一切正常”、“三缄其口”?即便有所顾虑,以案件保密的理由搪塞公众,也未免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要知道,就在安阳市政府领导称李卫民“外出看病了”、安阳市委领导否认“省管干部”李卫民潜逃的同时,关于李卫民去向真真假假的传言却疯狂流传。不止在网上,据说安阳市居民在小区乘凉时,也喜欢集体猜谜:“副书记李卫民究竟哪去了?”

      其实,熟稔中国政治生态的人都知道,官员做到李卫民这个级别,已经成为一个公众人物。如果人们连续多日不能从电视上、报纸上看到其身影,大抵是会有所猜测的。也因此,当地官员为掩饰李卫民真正去向而做出的解释、回避,乃至掩饰,并不能让公众真正消除疑窦。而且,越是这样的堂皇说辞、官样文章,越是能够在损害政府公信力的同时,激发公众的想象力,于是,疯长的传言就成了公共领域里难以遏止的、单调的作物。

      听任公众传播“谣言”三个月之久而不做权威信息披露,当地官员的表现让人费解。合理猜测一下,一种可能是,地方官场的稳定需要一段时间,案件信息的披露需要一个过程。不过,这个理由比较牵强。市委副书记稍有异常表现,那些与其有瓜葛、有利益往来的官员、商人,该知道的自然早早就知道了,不可能真正“封锁消息”。即便能够封锁一时,却也绝对不会封锁三个月。以此说来,遮蔽信息所遮蔽掉的,只有一般民众。

      还有一种可能是,地方上或许正在通过某种努力,像温州市对待出逃官员杨湘洪那样,设法劝说、催促李卫民回来。即便真有这样的努力,也没有必要长期隐瞒其去向。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辞退。此外,《公务员处分条例》也对公务员的旷工做了明确的处罚规定。难道,官至市委副书记就该享有法外施恩的殊遇?

      这些年来,频频外逃的官员已经引起舆论高度关注,温州官员杨湘洪以治病为由滞留巴黎不归、上海卢湾区副区长忻伟明随团在法国巴黎考察时怀疑“失踪”、山西省疾控中心主任栗文元赴澳大利亚旅游不归……眼下,这个名单中又多了一个李卫民。这些官员何以总能冲破重重防范措施、成功出逃?相关管理、约束、防范制度运行的不理想、不到位,固然是官员顺利出逃的主因,而缺乏社会监督则是官员为所欲为的根本所在。

      正因为官员出逃现象增多,最近几年,各地出台了很多制度防范官员腐败后出逃,严治“裸官”的声浪也一度成为官方民间的共识。著名反腐学者、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甚至在2009年年底预测,在未来的反腐工作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大新气象将是,“贪官出逃的机会越来越渺茫”。然而,现实总是冰冷的打碎了人们美好的期待。如果缺乏足够的透明和公开,仅仅依赖封闭的权力自行监督官员的出逃,哪怕制度再严密,也会大打折扣。

      李卫民出逃事件的具体情形目前尚不明朗,一个基本的事实就是,只有真正做到信息公开,民众才有可能监督权力的规范运行;只有引入广泛的社会监督,才能真正践行“从严治官”的制度设计,才能够切实维护地方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才能切实保障民众、乃至官员自身的权利。舍此,则李卫民注定不会是最后一名出逃官员,而相关的制度规定,也只能悬在半空,被虚化,被虚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