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帝王与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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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帝王与妖道(刊于今日南方都市报 宋石男) 明代诸帝,多沉溺方术,或迷妖道,或信番僧,结果扰乱国政,蠹蚀民生,遗祸无穷,如学者杨启樵所言:“(方士)此辈多缁黄者流,虽托名宗教,实售其妖诞粗疏之术。顾历代帝王信奉者甚众……以是怪迂苟合之徒得夤缘登进,或市恩修怨,或交接奥援而乱国政”。为简化论述,本文单及方士中的妖道,暂不及妖僧。实际上二者虽念的口诀、做的法术不同,但在以术蛊人上并无大异,举其一即可反其三。
明初太祖为巩固政权,排斥异端,严防僧道,控制度牒,甚至曾将数十“问题僧人”埋于泥潭,仅露其顶,以大斧削之,唤作“铲头会”。太祖之后的明代诸帝,却几乎无一不沉溺方术,宪宗、武宗、世宗、穆宗等即位之初都有抑制僧道之举措,但后来无一不反弹,尤以世宗崇拜道教方术为最,甚至以能否撰写道教青词来决选历届内阁首辅。
考妖道登攀皇室之手段,花样百出,天魔乱舞,但归纳起来无非两方面:一是满足其人欲需要,二是满足其权术需要。 满足人欲,直白地说就是满足性欲。明代诸帝多好房中术这一口,仁宗极可能就死于道教的春药。宪宗、武宗也好媚药、淫术,宪宗是僧道的春药都吃,武宗则主要吃番僧的春药。到了世宗,吃的简直就是道教春药大全了。邵文节、陶仲文是世宗最爱的两个妖道,进的春药方子也是五花八门,甚至有以婴儿初生口中血制春药饼子的。头牌春药要算所谓“红铅”,即选十三四岁美貌童女,收集其第一次月经,用乌梅水及井水、河水搅澄,七度晒干,合以乳粉、辰砂、秋石等药,以补肾壮阳。值得一提的是其中的秋石,乃以童子尿加石膏熬炼如雪,而且必须在秋天提炼。为了炼红铅,嘉靖二十六年二月世宗从民间选8-14岁少女300人入宫,三十一年十二月又选300人,三十四年九月再选10岁以下童女160人。这还只是不完全记载,全部的“药渣”当在千人以上,真是谁知帝王屌,中藏千家血。不过吃红铅很容易吃出问题,世宗运气好或者身体好没吃死,只是差点被“药渣”宫女带队勒死。后来的光宗身体本虚弱,又荒淫无度,结果就吃红铅吃死了,史称“红丸案”,乃明三大疑案之一,也是当时朝臣争讼不休的对象。晚明党争,实始于此。
皇室的欲望当然不止人欲,还有权力欲。明成祖起兵靖难夺权,就有一帮妖道僧人盘旋其身侧,他自己还曾披发仗剑,以唤玄武神相助。以今日眼光来看,明成祖利用方士主要是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其政权的合法性,通过方士的相术、谶纬之说等,确定九五之尊的天命;第二是其个人的心理寄托。什么龙形凤姿一类的鬼话,成祖本人也未必信,但可以形成心理暗示,获得强大的精神动力。后来成祖得天下,立刻在武当山大修庙宇,以谢玄武大神。 成祖是夺权的特殊例子,另有帝王应用妖道等方士是出于专权的考虑。明太祖有不立宰相,军权统属中央、禁止生员议政等措施,明代中央集权程度因之较此前历代更强,但分权的制衡仍随处可在。譬如内阁,再如言路,甚至组织人事,都未必是皇帝可全盘掌控的。对此情形,帝王自然也有手段。前面说过,嘉靖历届内阁首辅,竟取决于是否会写道教青词,以及信教是否虔诚,这实际上是在以宗教手段削弱内阁的独立性或与皇权的对抗性,如此决选的内阁首辅,多被帝王玩弄于股掌之间。再如宪宗,用方术打破游戏规则,升迁不依常秩,只凭中旨授受,最初破格提升的官员成分还多样,到后来主要是妖道、妖僧。在宪宗执政的20多年间,传升僧道为官之旨竟达300多次,如此自然形成一个以方术为纽带的权力集团,皇权则获得较传统政治更随心所欲、上下其手的操作空间。
满足帝王之欲,妖道反过来也能满足自身的欲望,就像有首名曲唱的:“付出总有回报……步步高”。妖道收获的回报主要是金钱与名位。 金钱方面,像前面提到的明成祖大修武当山,花费奇多,甚至超过今日之世博会。王世贞《名卿绩记》称,成祖遣使去武当山建玄武宫殿,楣柱甃甓悉用黄金,是时天下黄金几尽。世宗是道教在明代诸帝中的头号粉丝,更是喜欢巨资营建斋宫秘殿,以致大臣刘魁上疏抨击说,“一役之费,动至亿万,土木文绣”,结果肥了妖道和包工头,所谓“道流所居,拟于宫禁”、“匠作班朱紫”。《万历野获编》中还有道士在举醮时揩油的故事,颇有趣,也可侧面反映妖道敛财无所不用其极之一斑。世宗时宫中打醮用纯金泥作书,操笔者就用大笔,每次蘸满,写两下就换笔,写完一门坛匾对,常要换数十只笔,回家后慢慢清理笔里的金泥,可得不下数十两。名位方面,妖道也每有斩获。前已提及,宪宗朝被破格传升的妖道,至少不下数百人。而像世宗朝的妖道邵元节、陶文仲,所获名位就更高。邵是其时的“道教总领”,听起来似乎相当于现在的中国道教协会会长,其实权力要大得多,后来邵更官至礼部尚书(差不多相当于现在的中央宣传部长兼教育、文化、外交部长),且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父母、师徒皆得授高官隆爵。至于陶,是当时的首席春药大仙,官运同样亨通,累擢至恭诚伯,时人分析说,“盖陶之术,前后授受三十年间,一时圣君哲相,俱堕其彀中”。 
说“圣君哲相,俱堕其彀中”,是为尊者讳,差不多等于说晚年毛泽东是被四人帮蒙蔽了。明代妖道与皇室,其实是一拍即合、相互利用的关系。妖道借方术以进,猎取功名利禄,皇室则借方术满足欲望,既有肉体之欲,也有专权之欲。在二者缠绕狼狈之外,是整个社会追逐方术之风气。官员多与僧道交往过从,互为援奥,宦官与方术中人的渊源尤为深切;新崛起的工商阶层也热衷方术,像《金瓶梅》中西门大官人与胡僧建立在春药、缅铃之上的友谊足可证明;知识分子在诗歌文赋里公开自己的宗教信仰及方术趣味,并以此为荣;出版商也盯上方术这块吸金领域,雅致的如道教理论书籍,三俗的如道教房中术、春宫册子,可说是大江南北,一纸风行。但在方术繁华诸相的背后,则是政事的荒芜、秩序的破坏、国库的空竭以及民生的凋残。有论者称,“明于中后叶颓废不振,卒之亡其社稷,岂其为诸帝溺尚方术之故欤?”,这未必全面,但堪当一家之言。2010-08-29 11:47:39 http://ssnly100.blog.163.com/blog/static/11563392010729114739899/------------------------------------------------- 娼妓是上天与人性开的一个玩笑?。。。中国娼妓的起源,大概要追溯到殷代的巫娼时期,也打下宗教的烙印。但与西方神妓不同的是,中国的巫娼对女性的才色上有更高的要求,不是随便的女孩都能够充当。王书奴《中国娼妓史》认为,殷代的女巫具备了近代职业妓女的“才”、“情”、“色”、“艺”。一是“工于言语”,通俗点说,就是具备与男性调情的口才。二是“工于媚男子秘术”,其媚态能让男人销魂荡骨,大发“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感叹。三是妆饰美丽,歌舞动人,让男人获得精神的审美愉悦,俗称“养眼”。三样兼备的女巫,自然是女人中的极品,怎不让一般世俗男人春心大炽呢?王国维《宋元戏曲史》中曾形容楚国的女巫,“至于浴兰沐芳,华衣若英,衣服之丽也。缓节安歌,竽瑟皓倡,歌舞之盛也。乘风载云之词,生别新知之语,荒淫之意也”。既衣着华艳,又容貌轶丽,并且能歌善舞,擅解风情,这番话可谓对古代女巫外美内秀的最好阐释。
    事实上,在祭祀活动中,女巫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一方面,在庄重典雅的祭祀仪式中,男性巫师祈祷作法,念念有词,如果没有女巫尾随其后唱圣歌,跳圣舞,营造氛围,增加祭祀的神圣性与神秘性,只怕整个祭祀过程会显得单调而乏味。另一方面,在漫长的祭祀过程中,女巫们的表演往往能触动男人们昏昏欲睡的神经,令他们精神一振。借鉴“一个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的说法,我们可以这么说,一个没有突出歌舞技能的女巫,一定不是一个好女巫。
    这其实已触摸到中国娼妓文化中最根本的问题:艺术因素在中国娼妓文化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而这一因素在中国古代“娼”与“妓”的文字起源上得到鲜明的体现。
    现代人可能很少会去考虑“娼”与“妓”有什么不同,因为我们现在大多娼妓并称,都指卖淫的妇女。然而在古代,“娼”与“妓”既有相通之处,也有很大的不同。古代的娼一般写作“倡”。但“倡”在古代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指歌舞艺人,如《史记·滑稽列传》中曾提到:“优旃者,秦倡,侏儒也。”意思是,秦国有个名叫优旃的歌舞艺人,长得很矮,是个侏儒。很显然,这里的“倡”与后世所指的“娼”大相径庭。另一种则通“倡”,也就是妓女,与现在的通称吻合。如唐代诗人白行简的传奇小说《李娃传》中便记载:“汧国夫人李娃,长安之倡女也。”读过这部小说的读者都知道,李娃本来是住在长安的一名妓女,后来与贵公子荥阳生遇合,并力助荥阳生蟾宫折桂,高中进士,由此李娃夫贵妻荣,被封为汧国夫人。
    中国古代,“倡”与“优”往往相提并论,分指娼妓与优伶,有浓重的歧视意味。众所周之,古代的“优伶”指的是从事表演歌舞方面的艺人,而这一行当被称为“贱业”,为一般百姓所不齿,所以他们只能与娼妓为伍。《汉书·灌夫传》中曾有“所爱倡优、巧匠之属”的说法,表面是指以乐舞戏谑为业的艺人,而实质却有不屑一顾的贬义。其潜台词是,如果一个人喜欢演戏跳舞、做些“奇技淫巧”的手工艺,那么这个人一定是“朽木不可雕也”!
“妓”在古代与“倡”的意思相近,也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卖淫的女子,一是指歌女或舞女。如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中曾记载:“宁王宫有乐妓宠姐者,美姿色,善讴歌。”很明显,这里的宠姐,指的是舞女,属家妓的一种。后来,人们将妓与倡统一起来称呼,并将“倡”字改为“娼”字,主要指代女性群体。
    中国古代的妓一般分宫妓、官妓(也叫公妓)、私妓与家妓,虽然文化层次与服务对象不同,但大多数具有特殊的艺术才能。然而不管怎样,她们的地位都十分低下,这当然与娼妓出身低贱有着重要的关系。
娼妓的出身主要是战争中捕获的俘虏和罪人的妻女。殷周时期,战争频繁,奴隶制逐渐萌芽并不断发展,而奴隶的来源,大多是战争中抓获的俘虏。这些俘虏,最可能的去向是,男性充当苦力,女性便成为供君王与大臣享乐的娼妓。而罪人的妻女,因为触犯法律而惹怒天颜,自然更应受到严厉的惩罚。通常的情况是,男性中15岁以上的全部处死,15岁以下的便归为奴隶,女性则大多成为官妓,供王公大臣们玩乐。更惨无人道的是,她们永无翻身出头之日,因为法律明确规定,身为奴婢者,男性世代为奴,女性世代为娼,她们的后代也摆脱不了奴隶倡优的命运。严厉的刑罚摧残着她们的自尊,人们的鄙视更加重了她们的自卑,她们在社会的最底层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而且几无改变命运的机会。从这个意义来说,娼妓的悲惨命运,其实从她们成为娼妓的那一刻起便已经注定了!
    聂绀弩曾说,“娼妓是文明的怀疑者。她用自己的存在,证明这文明包含有人的买卖与性的买卖。最需要帮助而最无助,最需要得救而最无自救能力的是娼妓。在一切不幸者中间,娼妓将是最后的得救者”。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娼妓依然没有获得拯救,依然没有从这个社会消失,而人性的进化,更是远远没有完成。
或许,这是上天跟人性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 节选自乐云《娼妓是上天与人性开的一个玩笑?》原文网址:http://cloud19731.blog.sohu.com/1587208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