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的私有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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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的私有化进程

历史思辨 2010-08-25 08:59:52 阅读2277 评论12   字号: 订阅

蒙古不仅是我们的近邻,还曾经是我们国家的一部分,而且它也曾和我们一样,是社会主义阵营的一角,因而,了解它的发展道路,对我们认识自己,不失为“他山”可以攻玉“之石”。

从地理学的角度来看, 蒙古也许是世界上最闭塞的一个国家,这个国家被中国和俄罗斯两个大国夹在一起,与它相邻的是人烟稀少沙漠面积相当大而且经济也比较落后的中国西北部地区与严寒的俄罗斯西伯利亚地区,这个国家没有出海口, 距离它最近的出海口是1500公里之遥中国的天津港, 对于宏观经济学家来说,几乎是一个极好的现实中的“封闭系统”。这个面积超过150万平方公里的国家是一个拥有大片草原,戈壁,河流和山川以及相当丰富的矿产资源的国家。这个面积几乎5倍于德国的国家是一个真正的“地广人稀”的国家,因为在这个国家的人口只有大约255万,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善良的纯朴牧民。在1990年以前,如同很多东欧国家那样,这个国家的经济同莫斯科紧密挂钩。
 
   象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一样,从上世纪90年代,蒙古开始了一系列的政治和经济改革,政治上由原来的共产党执政变为多党执政和议会制,具体说来,采取了以下措施。首先,鼓励多元化。“摒弃官僚主义的管理体制,人权和法律至上,形成以人民政权为核心的政治新体制,通过与人民的习惯、历史传统和遭德相结合来发展民主。”新任党主席贡?奥其尔巴特说:“巩固民主的一个主要条件是多元化,要在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社会生活和人权关系的各个领域推行多元化。”“多元化是我们社会政治和意识形态的特征。”其次,要建立“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其内容是:保卫蒙古人民的根本利益,建立保证每个公民自由发展、幸福生活的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再次,国家体制将发生重大变化,蒙古将在历史上第一次实行总统制,今后蒙古将由大人民呼拉尔、小呼拉尔、总统这三根支柱组成。

在经济上,则以新自由主义作为改革的指导思想,其特点是私有化。蒙古国也因此被美国政府称为“亚洲各国实行民主的楷模”,为了进一步向西方文化靠拢,蒙古政府计划放弃正在使用的西里尔文字,改用西方通用的拉丁文字,为此出台了《拉丁文字国家计划》。与亚洲其它国家相比,蒙古被认为是“亚洲最西化的国家”。

蒙古国于1991年起实行私有化,目前,服务行业的私有化程度近百分之百。拿银行来说,蒙古贸易发展银行成立于1990年,原系蒙古最大的国有商业银行之一,资产在蒙古现有16家商业银行中高居首位。蒙古农业银行是唯一一家在全国开设有分行的银行,随着同美国的一家国际发展机构的合作项目的展开,这家蒙古最大的银行,从濒临倒闭发展成为拥有上百万元资产的企业。一位美国银行家负责重建的新银行的管理和经营。他为重组银行想尽了各种办法,像发放贷款,开发营销策略,增设分行等等。甚至银行的名字也被改为 可汗银行 ,这个名字很能够令蒙古人想起生活在13世纪的历史人物成吉思汗。在同美方的合作项目开展两年之后,可汗银行又以七百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日本投资商,从此蒙古最大的银行由日本人掌管,美国人经营。如今私有化这个字眼在蒙古是最时髦的词汇,蒙古几家最大的国有企业均已列入国有资产私有化名单中,甚至连蒙古航空公司也即将加入私营化的行列,它正随时恭候着一家外国管理队伍的加入。

私有化中,一个最重要的内容是土地产权私有化。在蒙古,几千年来从来没有过土地归私人所有的先例,甚至在成吉思汗时期也是如此。但是,蒙古政府于2003年的5月份正式开始进行史无前例的土地私有化工作。蒙古总理把土地私有化称作“历史性的大事件。”他在电视演讲中声称:“蒙古正在经历历史上的重大变革,而现在蒙古人民开始成为土地的真正主人,这又是一个历史重大事情……”  在90年代中期,蒙古政府把居民住宅私有化,从而使50%以上的城市人口拥有了固定财产。但是住在蒙古包区的人们因为土地不是自己的,一直没有法律资格把他们居住的地方当作有经济价值的固定财产。现在按照新的土地法,城市和农村县镇的人们可以免费拥有他们居住的土地。随着经济的自由化,城市土地的私下买卖在蒙古早已经开始,由此引起的贪污和贿赂是导致社会不满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不只是蒙古的几个主要政党,整个社会都支持土地的私有化。但这并非意味着这次土地私有化工作没有遇到反对。一些蒙古的主要反对党批评蒙古政府为了本党的政治和经济利益,没有采纳社会和其它政党的意见,单独而且匆忙地解决这个重大问题,国会最后通过的有关法律也不合乎公平原则。一位反对党领袖认为“执政党政府制定土地法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广大农民的利益,另外由地方上的少数长官掌握土地的分配和买卖权也会导致政府部门的贪污贿赂更加严重。土地法还规定:2002年6月28号以前登记的户口才能免费拥有居住土地,农村地区的家庭拥有的土地大于城市家庭拥有的土地等。这都违背了蒙古国公民应该享受同等待遇的宪法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蒙古的上述经济转轨举措,是在所谓伴随宪政转型的东欧型激进改革模式的前提下进行的——换言之,经济体制改革是和政治体制改革同步的。以原苏联、东欧为代表的转轨模式的实质在于它是以“根本的政治制度变革”即“宪政转型”为前提的。这一模式来源于1989年12月美苏首脑马耳他会晤后发动的一场所谓“没有硝烟的世界战争”,驱使苏、东发生剧变。其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些国家的内部变化来改变其社会制度,将其经济纳入市场经济体系。作为长期同东欧各国保持密切合作关系,且完全靠前苏联的帮助、扶持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一体化纲要”成员国,蒙古也被卷入了这场改革中。深受西方自由化思潮影响的蒙古民主力量在经济上私有化的同时,开始了政治体制改革——放弃了长达70年之久的社会主义制度,通过建立西方式民主制度向市场经济过渡。在这一实质性的“转轨”模式前提下,蒙古开始了长期由蒙古人民革命党执政的社会主义政体向多党议会制民主政体转型的进程,将沿用半个多世纪的国名――蒙古人民共和国改为蒙古国,进入以“建立和发展人道、民主的市民社会”为社会发展目标的重大历史性转折时期,也就是在这种政治氛围下,蒙古的私有化改革才能全面铺开,并取得一定成效。

当然,在私有化过程中也碰到一些问题。比如,农民对土地私有化的方式就不太满意。蒙古传统上不是农业国家。20世纪50年代国家推行发展农业得政策并开始开垦荒地,随后在蒙古出现了农民这个新的社会阶层。在农业发展达到最高程度的80年代,蒙古的粮食生产一度满足了国内的全部需求,甚至把少量粮食出口到苏联。当时蒙古总人口的20%从事农业生产。但是经济改革开始之后,农业遇到种种困难,不只是生产力大量减少,而且从事该行业的人数也减少了50%以上。90年代初,国家把国营农业公司私有化,农民都成为私人公司的员工。但由于那些公司效益很低,农民的薪水也一直很低。这次土地私有化法律规定把农业用地有限私有化,但是得到土地的是那些农业公司,而不是农民。因此农民认为这个政策对他们来讲很不公平。

总之,在私有化道路和政治体制改革配套方面,蒙古比我们走得远,也因此给我们提供了足堪借鉴的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