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助学体系今秋建立 国家奖学金标准提到8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3 03:51:20
作者:未知 时间:2007-5-29 9:50:45 来源:北京考试报讯  字号:大中小[打印]  【发表评论】
北京考试报讯      据教育部消息,我国新助学体系今秋建立。今后每年用于助学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
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完善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等。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经费数量最多、力度最大的助学政策。
国家奖学金 标准提高到8000元
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5万名,奖励标准从每生每年4000元提高到8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
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面扩大到3%
中央将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勋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从0.3%扩大到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
国家助学金 中职校资助面扩大到90%
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面从在校生总数的3%扩大到20%,平均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从5%扩大到90%,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信用助学贷款 在生源地大力开展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将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同等优惠政策。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国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同时,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中央财政出资,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新招收的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此外,各有关学校还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