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药监官员收受“黑金”说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3:28:19

  一个人生了病,找医生治疗,对症下药就是了。然而“治疗”一词,却是说说容易,做起来难。头痛医头是治疗,头痛医脚也是治疗。尤其是一些陈年痼疾似的综合症,没有通过会诊、查清病因,并予以辩证施治,很可能“按下葫芦起了瓢”,让你防不胜防,治不胜治。目前各地医院存在的“药价虚高”,就是这样的一种“综合病症”。

  不久前,全国食品药品管理工作会议期间,国家药监局的多位官员被纪检机关带走接受调查。其中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因涉嫌新药批文的“黑金”交易,已经进入“双规”阶段,另有两名司局级官员被检察机关带走。所谓的“黑金”交易,即医药企业让官员或专家参股分红,或者拿出几百万、上千万元钱行贿,以便获取新药的批文。

  值得关注的是,以往的新闻报道,在分析“药价虚高”原因时,多半是针对医生开“大处方”,药厂和药商给“高回扣”,甚至将“批评矛头”直接指向了医生的医德。但从上述报道来看,这“药价虚高”——让“群众看不起病、吃不起药”的原因,起码得再加上一条:医药监管部门的以权谋私和收受“黑金”。换言之,药价之所以“虚高”,并非孤立因素使然,而是现有医药从定价、批发到零售环节的一系列问题。

  首先,药监部门接受了贿赂,将新药的研发到审批“至少需要5年时间”,变为了“一个星期到几个月”;其次,物价部门对药品出厂价把关不严、核定水分太大;再次,药厂和药商因经营品种趋同、市场竞争激烈。为了占领市场,企业不得不把价格折扣甚至非法回扣作为推销药品的主要手段;最后,医院及医生则“籍口”:财政补助和医疗收费无法满足现代化医院的运营,医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只能通过药品销售差价来弥补。

  可见“药价虚高”现象直接涉及的单位,就有药监局、物价局、卫生局、工商局以及医院等。如果我们在治理“药价虚高”时,没有把它看作是一个整体系统的治疗过程,只是孤立地、机械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相关各部门、各单位之间难免会互相“推诿扯皮”,不仅效率不高,甚至出现“事倍功半”效果。正如印度诗人泰戈尔所说:“让刀锋讥笑它柄子的笨拙。”为此,解决当前“药价虚高”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必须是“刀锋”和刀柄“两手都要硬”。

  上述的“黑金”交易和定价太高,均属于政府行政监管“环节”的漏洞。而实际上,行政监管不力及其内部监控不严,不是什么新问题。为取得实效,不妨实行“阳光”作业,让行政程序、过程及结果公开化,媒体也可将其中“猫腻”公之于众,教大家如何“擦亮眼睛”。故本人以为,惟有内外兼修、标本兼治才是治疗“药价虚高”综合症的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