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0】第5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或合伙吸储放贷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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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或合伙吸储放贷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辽地税个[2000]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个人或者几个人合伙对外吸收存款、放出贷款,从中获取贷款利息的差额利润,这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的行为,应由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在这种行为被有关部门取缔之前,为了防止其蔓延和调节个人收入,现明确:对个人或个人打伙取得的吸存放贷收入,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将资金提供上述人员放贷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应作为集资利息收入,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利息所得支付者代扣代缴。
国税函【2000】第5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或合伙吸储放贷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0】第5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或合伙吸储放贷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第11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第11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0】第2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专利赔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11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6】第6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6〕65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8】第4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国税函〔2009〕6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第639号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2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第2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东取得公司债权债务形式的股份分红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第482号关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8】第57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有条件优惠价格协议购买商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8】第7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9】第6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9】第7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8】第3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盈余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8】第546号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0】第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4】第8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捐赠后申请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