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住房遭强拆 阻止施工被打伤(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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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住房遭强拆 阻止施工被打伤(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8日01:35  京华时报 强拆后的陈院刚家。本报记者潘之望摄
居民屋顶被开天窗。本报实习记者陈天驰摄

  前天下午3点,数十名大汉开着铲车,闯入丰台区岳各庄北桥东侧不足100米处一个破旧的大院,强行拆房。目击者称,住在这里的民警陈院刚试图制止对方施工反被打伤。好在他的伤势并不严重,昨天已经恢复工作。据了解,这个大院原本属于岳各庄派出所的办公房,20年前被分配给多名警员居住。

  数十名大汉砸门锁强拆

  “中堂双子座”的大幅广告牌背后是一大片荒地,杂草丛生。再往东则是已经建成的高约20层的商业住宅小区。在荒草和高楼的包围中,有一个不超过600平米的大院。它看上去破败不堪,丰台区西局派出所民警陈院刚以及其他几名丰台区的警员就住在这里。

  “我们在这里住了近20年,眼看着三环修好,眼看着周围小区一个个建起来,我们还是没能搬走”,40多岁的田明(化名)看着被拆了大半的屋顶,眼神里有些苦涩。田明也是丰台公安分局的一名警员。据了解,这个院子被分给9名住户,除去一名乔姓男子,其他8户都是警察或者警察亲属。

  前天下午3点,二三十名大汉开着铲车来到大院前。大院内只有乔先生及其两三名住户。据乔先生称,当时他在屋内休息,突然听到外面的屋顶传来“噼噼啪啪”的响声。他随后冲出房间,看到这些大汉正在砸院子和住户的门锁。听到响动,周围的其他居民也纷纷赶到。

  据多名目击者称,这些大汉带着铁条、铲子、铁棍等多种器具,几下就将住户的门锁砸开,随后踹门而入,“什么招呼也不打,问他们也不说话,就跟强盗一样”。大汉冲入各家后,直接将屋内的电器、家具、财物等搬到院外的空地上,然后有人上房使用锤子等工具砸屋顶。

  民警制止施工被打伤

  乔先生说,他招呼家人往外走,并和其他居民一起迅速拨打电话通知当时不在院内的陈院刚、田明等人。

  据多名目击者说,陈院刚赶回家时,其家中的门窗玻璃已经被砸碎,而大院最西侧的一间平房已经被大汉用铲车等工具拆毁了大半,半个屋顶都塌了。田明介绍,这间平房属于一个退休的老干部所有,但因为老干部长年不在此居住,所以屋内无人,强拆者打算先推平这间房屋。

  目击者称,见到这一情形,陈院刚立即走到这间无人居住的房前,坐在窗台上,面对着铲车试图阻止强拆。五六名大汉见状一哄而上,勒住陈院刚的脖子把他拽了下来,一直拖到院外约5米处的荒地上。其间,有人对陈院刚拳打脚踢。

  目击者还表示,当时陈院刚身上还穿着警服。而在这一过程中,陈院刚两只手被人反扣在背后,头朝下,“就跟警察押解犯人一样”。“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了”,目击者刘刚(化名)表示,当时他大喊,“你们实在太嚣张了,连警察也敢打”,乔先生及其他目击者均围了上去,打人者这才停手,但一直押着陈院刚让他无法动弹。

  有人拨打110报警后,丰台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大家表示,警方将院内住户及目击者等带往派出所做笔录,一直到昨天凌晨。

  据称,陈院刚左腿和左手都被打伤,有血迹,脖子处也有伤痕。他表示是实施强拆者打伤自己。其妻介绍,事后他被送往北京电力医院进行治疗。

  当事民警昨恢复上班

  昨天中午,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此时铲车及拆迁公司的人均已撤走,但几乎所有住户的门锁都被砸坏,而窗户玻璃都被敲碎,只剩下空荡荡的框架。而最西侧的平房塌陷大半,屋内一片狼藉。田明家的屋顶也被掀开;而乔先生家中西侧的墙壁,偌大的空洞清晰可见,到处遍布砖石碎片。

  乔先生称,他们家有三四口人居住在此,现在屋子破损了,需要请人前来修补,“不然我们没地方住呀”。昨天下午两点,几名工人带着水泥、木料等来到他家开始修补被砸穿的房顶。

  昨天下午,记者和当事民警陈院刚取得联系,对方称一切需要由领导答复。而西局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陈院刚已经恢复上班,要采访民警需征得分局外宣同意。

  昨日,记者来到负责拆迁该地块的某置业公司办公楼内。一名值班人员称,该地块是由他们和一家开发商合作开发,但关于警察被打一事,她不能答复。她还表示,就算下周一上班,该公司也不知道是否有人能就这方面问题给予答复。

  据住户提供的开发商公司的名字,记者只查询到这家地产开发公司总部位于大兴,但并没有找到该公司联系电话及网址。

  拆迁分歧

  居民反映开发商主要和领导谈判

  据田明以及院内其他多名警员说,上世纪90年代,因为附近修建三环的需要及其他原因,岳各庄派出所从该处迁到丰台体育场附近。1990年前后,这些原本用来办公的平房被分给了9名警员。后来单位组织福利分房等措施时,因为他们分有这些平房,所以从未被单位考虑过。他们也曾向单位提出申请,将该房屋退还后再申请相关政策房,但未获同意。他表示,单位曾称,这些平房就算是单位分配给他们的住房,不可能更换,要想搬新家只能等待拆迁,进行房屋置换。

  该地段启动拆迁以来,开发商并未和他们这些民警面对面地商谈过几次,大部分时间是开发商和单位领导在谈,“比方说,我是哪个所的,开发商就找所领导”。

  去年下半年,在和开发商及拆迁方有限的交流中,民警们曾提出想置换一套六七十平米的两居室,但从未提出过要加数百万等不合理的要求,但对方不同意,“开始还说要房子可以,但只能给你们四十平米,多出的按照每平米7500元的价格卖给我们,但后来连这个也不谈了”。田明等人表示,对方只同意提供40平米左右的一居室,另外开发商提供的房屋不但不在岳各庄附近,而且不是现房,建成得两三年。

  丰台分局 拆迁房屋实属卢沟桥乡

  丰台警方昨晚表示,陈院刚所居住的岳各庄第九街区397号院产权属卢沟桥乡岳各庄大队所有。他们将争取尽快妥善解决民警腾退房屋工作及安置善后工作。

  丰台警方证实,卢沟桥乡、岳各庄大队及北京京大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对丰台岳各庄第九街区397号院拆迁过程中,住在此院的民警陈院刚因阻止拆迁,与拆迁人员发生争执。

  警方介绍,上世纪70年代,岳各庄大队将200多平米的9间平房暂借给岳各庄派出所使用。在1990年派出所搬迁新址后,警方与岳各庄大队协商,这9间房屋以租赁形式,分配给分局住房困难民警使用。

  今年,卢沟桥乡根据市政府批复,将397号院及周边地区作为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并以公函形式通知了分局及房主陈院刚。

  警方称,京大昆仑房地产开发公司根据陈院刚情况,多次与其进行协商,但一直未达成协议。他们表示,8月6日事发后,丰台分局正与卢沟桥乡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尽快妥善解决民警腾退房屋工作及安置善后工作。

  一知情人士透露,开发商从腾退房屋开始就进行录像,录像显示腾退中未有打人现象。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彭科峰 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