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力民:甲级战犯典型情节与东京审判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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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力民:甲级战犯典型情节与东京审判的解读时间:2010-08-04 10:06 作者:黄力民点击:452次
  1945年9月2日日本签字投降,盟军最高统帅部于11日发出首批战犯嫌疑人拘捕令,之后又拘捕了三批约100人。次年3月,苏联检察官尚未到达东京时国际检察团已拟定被告29人名单,4月8日又决定撤下石原莞尔、真崎甚三郎、田村浩,苏联检察官到任即要求追加重光葵、梅津美治郎,最终这28名甲级战犯嫌疑人于4月29日被正式起诉。
  1946年初发布的《东京宪章》将审判对象划分为三类:A破坏和平罪;B违反战争法规罪;C违反人道罪。当年译为甲、乙、丙级罪行,后世常有人误解为量刑的等级。
  犯有破坏和平罪者即甲级战犯的审判由盟军最高统帅部主持,1948年11月12日东京审判的最后结果是:荒木贞夫、桥本欣五郎、星野直树、木户幸一、南次郎、冈敬纯、大岛浩、佐藤贤了、岛田繁太郎、铃木贞一、贺屋兴宣、白鸟敏夫、梅津美治郎、平沼骐一郎、东乡茂德15人以破坏和平罪判刑,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畑俊六、小矶国昭、重光葵10人以破坏和平罪与违反战争法规、违反人道罪判刑,永野修身、松冈洋右时已亡故,大川周明精神失常免诉。宣判时尚有甲级战犯嫌疑人西尾寿造等19人在押,次日均免诉释放。
  东京审判结果中有以甲乙丙三类罪判刑情形,表明有的被告实际上没有或轻微破坏和平罪,却因显著的违反战争法规罪或违反人道罪对美、中、英、苏四大国有特别侵害,东京审判的被告不仅包括战争期间的首脑人物,还应顾及特殊事件中的关键人物或特别伤害。若以职务身份区别28名甲级战犯有内阁首相、陆海军首脑、内阁成员、陆海军省军务局长、驻德意大使、陆军将领、民间人士。 
  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8.15”期间有内阁首相17任15名:田中义一(1928年亡)、浜口雄幸(1931年亡)、若槻礼次郎、犬养毅(1932年亡)、斋藤实(1936年亡)、冈田启介、广田弘毅、林铣十郎(1943年亡)、近卫文麿(1945年自杀)、平沼骐一郎、阿部信行、米内光政、近卫文麿、近卫文麿、东条英机、小矶国昭、铃木贯太郎。除已亡6人外未列为甲级战犯的5名首相与战争有程度不等的距离:若槻礼次郎在九一八事变时声明政府应取不扩大方针;冈田启介任内虽有《广田三原则》之恶名,但后作为重臣反对与美国开战;阿部信行曾参与推荐东条英机任首相,作为末任朝鲜总督与美军占领当局有较好合作,以战犯嫌疑人入狱但最终释放;米内光政因反对《日德意三国同盟条约》而下台,反对日美开战,反对东条英机任首相;铃木贯太郎1929年编入预备役后长期赋闲,直至1945年4月主持终战内阁,8月9日夜六巨头与枢密院议长的御前会议讨论是否接受《波茨坦公告》出现3对3局面,铃木贯太郎没有直接表态而是请天皇裁决。
  历任陆军大臣是:白川义则(1932年亡)、宇垣一成、阿部信行、宇垣一成、南次郎、荒木贞夫、林铣十郎(1943年亡)、川岛义之(1945年亡)、寺内寿一(1946年6月病亡于新加坡狱中)、中村孝太郎、杉山元(1945年自杀)、板垣征四郎、畑俊六、东条英机、杉山元、阿南惟几(1945年自杀);历任参谋总长是:铃木庄六(1940年亡)、金谷范三(1933年亡)、闲院宫载仁亲王(1945年亡)、杉山元、东条英机(首相兼)、梅津美治郎。在世陆军首脑大多数列为甲级战犯。未列入者宇垣一成自1931年3月事件后即遭陆军中央排斥,1945年2月“重臣上奏”时近卫文麿向天皇建议启用一批陆军非主流人物以“整军”,其中就有宇垣一成以及被从起诉名单撤下的真崎甚三郎(皇道派首领、前陆军教育总监)、石原莞尔(东条英机强硬反对者、前参谋本部作战部长);阿部信行已如前述;中村孝太郎1937年2月任陆军大臣仅一周即因病去职,战争期间没有作战经历,“8.15”时是现役大将任军事保护院总裁。
  历任海军大臣是:冈田启介、财部彪、浜口雄幸(文官代管)、安保清种、大角岑生(1941年亡)、冈田启介、大角岑生、永野修身、米内光政、吉田善吾、及川古志郎、岛田繁太郎、野村直邦、米内光政。历任军令部总长是:铃木贯太郎、加藤宽治(1939年亡)、谷口尚真(1941年亡)、伏见宫博恭亲王(1946年8月亡)、永野修身、岛田繁太郎、及川古志郎、丰田副武。列入甲级战犯名单的海军首脑恰好是任职于太平洋战争发起与高潮的岛田繁太郎海军大臣、永野修身军令部总长。
  历任外务大臣是:田中义一(首相兼,1928年亡)、币原喜重郎、犬养毅(首相兼,1932年亡)、芳泽谦吉、斋藤实(首相兼,1936年亡)、内田康哉(1936年亡)、广田弘毅(首相兼)、有田八郎、林铣十郎(首相兼)、佐藤尚武、广田弘毅、宇垣一成、近卫文麿(首相兼)、有田八郎、阿部信行(首相兼)、野村吉三郎 、有田八郎、松冈洋右、丰田贞次郎、东乡茂德、东条英机(首相兼)、谷正之、重光葵、铃木贯太郎(首相兼)、东乡茂德。除首相兼任与已亡还有15任12人。列为甲级战犯的是珍珠港事件前主持美日谈判的外相松冈洋右,偷袭珍珠港时期外相东乡茂德,1943年4月-1945年4月外相、九一八事变期间驻华公使重光葵。另皇姑屯事件时外相田中义一已亡,七七事变时外相就是广田弘毅。
  但九一八事变时外相币原喜重郎未入甲级战犯,“币原外交”被军部斥为软弱外交,币原又是战后占领军当局认可的第一位首相。
  甲级战犯中的内阁成员还有内大臣木户幸一,大藏大臣(战争前期最高决策五相会议成员)贺屋兴宣,国务大臣兼企划院总裁星野直树、铃木贞一。
  以上首相4人、陆军大臣5人、参谋总长2人、海军大臣2人、军令部总长2人、外务大臣5人、内大臣1人、大藏大臣1人、企划院总裁2人共计18人,内陆海军首脑8人、陆海军人10人。
  日本陆海军权力构架中军务局长占据重要地位,又是最高战争指导会议或六巨头会议(御前会议)的法定干事。“军务局长既是制定国策的中枢,同时还参与首相和阁僚的人选推举”(日本读卖新闻战争责任检证委员会编《检证战争责任:从九一八事变到太平洋战争》,郑钧等译,新华出版社2007年,305页)。日美开战时的陆军省军务局长武藤章、佐藤贤了,海军省军务局长冈敬纯列入甲级战犯名单。九一八事变时陆军省军务局长是小矶国昭已作为首相列入。七七事变时的陆军省军务局长后宫淳终战时任关东军第3方面军司令,关押于西伯利亚10余年。
  1940年9月缔结《日德意三国同盟条约》期间的驻德大使大岛浩、驻意大使白鸟敏夫列为甲级战犯。
  其他甲级战犯还有陆军大将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木村兵太郎、陆军大佐桥本欣五郎、民间人士大川周明。土肥原贤二是日本陆军“中国通”,长期主持驻华特务机关。松井石根是南京大屠杀头号责任者。木村兵太郎1944年8月至战败投降任缅甸方面军司令,英国方面肯定重点提名。桥本欣五郎、大川周明作为著名法西斯思想家列为甲级战犯。
  一、依上述次序分列28名甲级战犯的典型情节——任职与特别事件关系
  广田弘毅,1936年3月至1937年2月任首相时确立南进、北进并列的国策,恢复陆海军大臣现役制,策划“华北政务委员会”以蚕食中国。1935年10月任外务大臣时发表压迫中国“停止排日、承认满洲国、共同防御”的《广田三原则》,七七事变期间再任外相。捕前为重臣,中国政府重点关注,死刑。
  平沼骐一郎,1939年1月5日至8月30日任首相,开启与德国结盟谈判,第2、3届近卫内阁国务大臣,捕前枢密院议长,无期徒刑。
  东条英机,1941年10月至1944年7月任首相,任期最长,曾兼任陆军大臣、内务大臣、军需大臣、参谋总长,以偷袭珍珠港发动太平洋战争。1937年8月在关东军参谋长任上率察哈尔派遣兵团侵入察绥参加华北作战。捕前为重臣、预备役陆军大将,美国政府重点关注,死刑。
  小矶国昭,1944年7月-1945年4月首相,九一八事变时陆军省军务局长,捕前为重臣、预备役陆军大将,无期徒刑。
  5、南次郎,1931年4月-12月陆军大臣,九一八事变责任者之一。1934年12月-1936年3月关东军司令兼驻满洲国大使,捕前预备役陆军大将,无期徒刑。
  6、荒木贞夫、1931年12月-1934年1月陆军大臣,捕前预备役陆军大将,无期徒刑。1918年任浦盐派遣军参谋参与干涉苏俄革命。
  7、板垣征四郎,1938年6月-1939年8月陆军大臣。以关东军高级参谋身份发动九一八事变,参与策划满洲国成立并任溥仪顾问。1934年8月至1937年3月再任满洲国军政部最高顾问、关东军参谋副长、参谋长,参与蚕食中国的“华北分离工作”。1937年8月率第5师团参加华北、太原、徐州作战。捕前第7方面军司令、陆军大将,中国政府特别重点关注,死刑。
  8、畑俊六,1939年8月-1940年7月陆军大臣,反对温和派米内内阁而导致内阁总辞职。1938年2月-12月任华中派遣军司令指挥武汉作战、1941年3月-1944年11月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捕前第2总军司令、陆军大将、元帅,无期徒刑。
  9、梅津美治郎,1944年7月任参谋总长,日本投降书签字人。1934年3月-1935年8月中国驻屯军司令,主持处理河北事件蚕食中国。1939年9月至1944年7月任关东军总司令,主持1941年“关东军特别大演习”。因关东军负责日本对苏联之渗透与情报工作,当为苏联政府重点关注,无期徒刑。
  10、岛田繁太郎,1941年10月-1944年7月海军大臣,1944年2月-8月兼军令部总长。1940年5月-1941年9月任中国方面舰队司令指挥侵华作战。捕前预备役海军大将,无期徒刑。
  11、永野修身,1941年4月至1944年2月军令部总长。捕前预备役海军大将、元帅,狱中病亡未判。
  12、松冈洋右,1940年7月至1941年7月外务大臣,提出“大东亚共荣圈”,主持缔结《日德意三国同盟条约》、《苏日中立条约》、《日泰议定书》、《日法共同防御印度支那议定书》。珍珠港事件前主持美日谈判以《松冈修正案》对抗美国国务卿赫尔的《赫尔四原则》,美国、苏联政府重点关注,狱中病亡未判。苏联与日本利益纠结,《日德意同盟条约》与《日苏中立条约》先后缔结,苏日外交关系、中立条约关系竟能保持到1945年8月7日。
  13、东乡茂德,1941年10月-1942年9月外务大臣,主持美日谈判最后阶段,日本使节向赫尔国务卿递交备忘录时珍珠港已是火光冲天,赫尔怒斥道“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在这个星球上,竟有如此牵强附会和说出这么多谎言的国家”。但东乡茂德在1945年4月至终战时外务大臣任上力主结束战争,20年徒刑。
  14、重光葵,1943年4月-1945年4月外务大臣。九一八事变责任者之一(驻华公使),1935年任外务省次官参与制定《广田三原则》。战后首任外务大臣,日本投降书签字人,7年徒刑,为判刑最轻者。1936年8月-1938年9月驻苏联大使,苏联政府重点关注。
  15、木户幸一,1940年6月始任内大臣,作为天皇心腹与助手历经战争全过程,无期徒刑。
  贺屋兴宣,1937年6月-1939年1月第一届近卫内阁、1941年10月-1844年7月东条内阁大藏大臣,掌管战时经济时间最长且处重要时期,其间1939年任华北开发株式会社总裁,无期徒刑。
  17、星野直树、1940年7月-1941年7月第二届近卫内阁国务大臣兼企划院总裁,1941年10月-1944年7月内阁书记官长全程辅佐东条英机。1937年前任满洲国财政部司长、次长、国务院总务厅长、总务长官,无期徒刑。
  18、铃木贞一,1941年7月-1943年内阁国务大臣兼企划院总裁,捕前预备役陆军中将,无期徒刑。
  19、武藤章,1939年9月至1942年4月陆军省军务局长。1937年11月-1939年9月先后任华中方面军、华中派遣军、华北方面军参谋副长,1944年10月驻菲律宾第14方面军参谋长、陆军中将,麦克阿瑟重点关注,死刑。
  20、佐藤贤了,1941年3月任陆军省军务局军务课长,次年4月升任军务局长。1944年12月-1945年4月任中国派遣军总参谋副长,捕前驻泰国第37师团长、陆军中将,无期徒刑。
  21、冈敬纯,1939年10月-1940年10月军令部情报部长,转任海军省军务局长至1944年8月,参与制定对美开战计划。捕前预备役海军中将,无期徒刑。
  22、大岛浩,1934-1939年驻德国武官、大使,1940年至终战再任驻德大使,陆军中将,无期徒刑。
  23、白鸟敏夫,1938至1940年任驻意大利大使,捕前众议员,无期徒刑。
  24、土肥原贤二,日本陆军“中国通”,九一八事变元凶。1928年始历任奉天督军顾问、天津特务机关长、奉天特务机关长、九一八事变时奉天临时市长、哈尔滨特务机关长。1933年10月再度任奉天特务机关长参与蚕食中国的“华北分离工作”。1937年9月率第14师团参加华北作战、徐州作战,1938年在上海主持“土肥原机关”参与汪精卫政权组织工作。终战时陆军教育总监(陆军三长官之一)、陆军大将,中国政府特别重点关注,死刑。
  25、松井石根,华中方面军司令兼上海派遣军司令,淞沪作战、攻占南京的日军最高指挥官。一则罕见史料称1936年松井石根以预备役大将身份向中国政府高层人士鼓吹“大亚洲主义”、放弃抗日立场(【日】历史研究委员会《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东英译,新华出版社1997年,348-350页)。捕前预备役陆军大将,中国政府特别重点关注,死刑。
  26、木村兵太郎,1941年4月-1943年3月陆军省次官,1944年8月至终战任缅甸方面军司令、陆军大将,英国政府重点关注,死刑。
  27、桥本欣五郎,陆军大佐、极端军国主义者。1923-1936年在陆军历任驻土耳其武官、驻苏联副武官、满洲里特务机关长、参谋本部情报部俄国班班长,九一八事变时是起事者在参谋本部之内应。1930年发起组织青年军官“樱会”,1931年3月、10月两次策划军事政变以建立法西斯国家体制。1936年转入预备役创建“大日本青年党”任总裁。1937年复入现役任野战重炮兵第6旅团第13联队长参加淞沪作战、南京作战,因炮击英、美军舰退出现役,后任1940年大政翼赞会总务、议员。其在陆军经历多与苏联远东利益相关,当为苏联重点关注,无期徒刑。
  28、大川周明,法西斯国家主义思想家、活动家。九一八事变前后,与关东军及“樱会”等日本军队中的法西斯团体相勾结,参与策划在1931年3月、10月两次发动军事政变。是1932年“5.15”未遂军事政变的精神领袖、幕后主谋者和指挥者。1918年进入“满铁”,历任东亚经济调查局编辑课长、调查课长、局长等要职,1939年任“满铁”最高顾问。在狱中精神失常免诉。
  二、死有余辜者、中国公布的重要战犯
  内阁成员、陆海军首脑与陆海军大将有多人在“8.15”至年底期间自杀身亡,比照28名甲级战犯情形可确定有4人当属死有余辜:
  近卫文麿,1937年6月-1939年1月、1940年7月-1941年7月、1941年7月-10月三次组阁。七七事变后批准向中国派兵,1938年1月声明“不以国民政府为谈判对手”,11月声明建立东亚新秩序,1940年缔结《日德意同盟条约》,入狱前12月16日畏罪自杀。
  杉山元,1937年2月-1938年6月、1944年7月-1945年4月两任陆军大臣,1940年10月-1944年2月参谋总长,七七事变时力主派兵声称“膺惩暴支”,1938年12月-1939年9月任华北方面军司令。9月12日在第1总军司令任上畏罪自杀,陆军大将、元帅。
  阿南惟几,1945年4月至终战陆军大臣、大将。1938年11月-1939年9月任第109师团长参加华北、太原作战,1941年4月-1942年7月任第11军司令指挥第2次长沙作战、浙赣作战,《终战诏书》播放当日自杀。
  本庄繁,1931年8月-1932年8月关东军司令,九一八事变主要责任者,预备役陆军大将、枢密顾问官,入狱前11月20日畏罪自杀。
  各有关国家负责审判乙、丙类战犯,实际执行中也有涉及破坏和平罪。中国在1945年开始审判乙、丙类战犯,但1947年7月中国政府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公布日本重要战犯261人名单,脱离了原定三类罪行框架。例如九一八事变及侵占中国东北是日本陆军的最恶劣表现,与此相关的人多列入重要战犯。计有:陆军大臣南次郎、参谋本部第2部长建川美次、作战课长小畑敏四郎、情报部俄国班班长桥本欣五郎、关东军参谋长三宅光治、高级参谋板垣征四郎、参谋石原莞尔、朝鲜军司令林铣十郎(擅自派兵支援关东军)。攻占南京的主要将领松井石根、上海派遣军司令朝香宫鸠彦王、第6师团长谷寿夫、第9师团长吉住良辅、第16师团长中岛今朝吾(1945年亡)、第114师团长末松茂治均列为重要战犯(第10军司令柳川平助早亡)。
  未列为甲级战犯的5名首相中阿部信行、米内光政列为重要战犯:阿部信行是首任驻汪精卫政府大使;米内光政虽没有侵华经历,但在海军大臣任内力主开辟上海南京战场。
  非甲级战犯而列入重要战犯的海军首脑有:海军大臣吉田善吾于1942年11月-1943年12月任中国方面舰队司令,海军大臣、军令部总长及川古志郎1938年4月-1939年11月第3舰队司令兼中国方面舰队司令,海军大臣野村直邦1939年11月-1940年9月第3遣华舰队司令,军令部总长丰田副武没有侵华经历。
 来源:《历史学家茶座》2010年 共2页: 上一页12下一页 [文章来自共识网:http://new.21ccom.net/articles/lsjd/lsjj/article_201008041487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