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7:25:03
.什么是征兵?

    征兵是指在平时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一定的工作程序,将符合服现役条件的应征公民征集到军队服现役。

2.征兵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兵役法》规定,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各军区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直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3.什么是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是指兵役机关对符合服兵役年龄的公民进行的注册管理,并由兵役机关确定公民服兵役能力的一项工作。 

4.兵役登记的内容包括哪些?

⑴ 对全体公民进行国防和兵役义务教育;

⑵ 摸清适龄男性公民的人数、政治、文化和身体状况,填写《兵役登记表》;

⑶ 依法确定应服兵役、缓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

⑷ 对已登记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预征对象;

⑸ 办理兵役登记手续,统计上报有关表册,下发《兵役登记证》和《预征对象通知书》。

5.今年征兵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今年征兵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

6.征兵的年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生放宽到21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19周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女青年和2009年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7.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政治条件?

    征兵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等等。

8.公民应征入伍在身高方面有哪些要求?

    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中央警卫团条件兵165cm以上,特种部队条件兵168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75cm以上。

9.公民应征入伍在体重方面有哪些要求?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10.公民应征入伍在视力方面有哪些要求?

    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仪仗队队员:每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可放宽到右眼裸眼视力4.7,左眼裸眼视力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各类人员标准,合格。

11.公民扎耳眼能否参军入伍?

    男青年每耳扎耳眼1个(地区性或民族风俗习惯者可适当放宽),不影响军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扎耳眼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12.公民文身能否参军入伍?

    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的,不合格。身体刺有“点、字、图案”经手术处理后,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或一处瘢痕直径超过2cm的,均不合格。

    少数民族地区纯属风俗习惯的文身,着短装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13.公民应征入伍怎么进行心理检测?

    心理检测一般安排在其他体检项目结束后进行。所有受检者应首先进行计算机检测,包括:计算机智力测验和计算机人格测验两项内容。如计算机检测合格,直接做出“合格”结论;如计算机智力测验不合格,则加做纸笔智力测验;如计算机人格测验不合格或无效,则进行结构式心理访谈。

14.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在这里“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15.面向2009届高校毕业生的征兵预征工作何时开始?

    全国征兵工作在每年冬季进行。从2009年起,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预征工作。

16.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要经过哪些程序?

(1)参加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兵役登记,进行征兵普查工作,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向所在高校有关部门报名。

(2)在高校参加预征: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到高校组织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基本征集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填写《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身体初检时对视力、肝功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3)到户籍所在地报名预征:11至12月份,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冬季征兵开始前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预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优先批准入伍。

17.在校大学生就读学校对应征大学生的政治审查是怎样规定的?

    学生所在系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初审,将审查结果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学校保卫部门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应征大学生进行复审,将复审结果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村、居委会或企业事业单位鉴定意见”栏;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应征大学生的审查意见,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栏;学校负责将综合审查意见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综合审查意见”栏。

18.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是怎样规定的?

    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在校大学生协查函》和《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调查表》(式样附后),寄往学生原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原籍县(市、区)公安部门对高等学校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情况组织政治审查,在《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调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发回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应征大学生原籍县(市、区)公安部门,对应征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情况要抓紧调查,认真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限返回调查意见。

19.毕业生预征工作在高校由哪个部门负责?

    高校设有武装部的由武装部牵头负责,没有设立武装部的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有意向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武装部或学生处咨询。

20.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预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21.如何理解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

    征兵报名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预征对象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高校毕业生本人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2.如何理解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体检、政审”?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前,县级兵役机关要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并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除器质性或传染性疾病外,一般不得单科淘汰。组织高校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的“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23.如何理解对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审批定兵”?

    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

24.如何理解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25.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中选拔基层干部的范围和条件是什么?

⑴ 选拔范围主要是师以下作战部队,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驻三、四类边远艰苦地区以及驻特类、一类岛屿艰苦地区部队。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军区级以上单位树立的先进典型,不受选拔范围限制。

    ⑵ 选拔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录取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入伍后表现优秀的士兵。基本条件:政治合格,立志献身国防事业;中国共产党党员;入伍满二年以上,在旅、团级推荐单位工作满一年;担任正(副)班长、技术骨干,有培养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26岁;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被旅、团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个人;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⑶ 对符合上述条件并获三等功、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和士官优秀人才奖的,以及国家“21l”工程高校毕业的要优先选拔。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军区级以上单位树立的先进典型,以及驻三、四类边远艰苦地区和驻特类、一类岛屿艰苦地区部队的少数民族选拔对象,年龄可放宽l岁。

26.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中选拔基层干部的程序是什么?

    每年初,总政治部根据年度干部队伍宏观调控计划下达选拔数量。各级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和数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选拔对象。基本程序:基层党支部提名,群众评议,团(营)级党委推荐,旅、团级单位范围内公示,军、师级单位政治机关考察,军区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核,总政治部审批。

27.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中选拔基层干部的定职定级是怎么规定的?

    入伍满二年不满三年的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四档,中尉军衔二档;入伍满三年以上的从第三年起每年增加一个军衔工资档次,但最高不超过四档。定职定级时间从选拔当年6月30日起算。

28.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其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

    高校毕业生在5-6月份参加预征,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合格,填写《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可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

29.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在学费减免上有哪些规定?

    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30.在校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在复学方面有哪些规定?

    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应准其复学。

31.什么是优抚?

    优抚是优待抚恤的简称,是国家和社会对武装组织成员及其家属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照顾的统称。

32.什么是安置?

    安置是指国家有关规定对退出现役军人的工作、生产和生活进行妥善安排,使其各得其所的活动。

33.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升学考学优惠政策?

(1)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优先录取;

(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4.什么是政法学院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

    2008年,政法院校开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从军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人才,为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公、检、法、司机关定向招录培养专科以上层次的各类人才。 

35.应征入伍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内容是什么?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读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36.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都可以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政策吗?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按部队生长干部条件招收的大学毕业生,以及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招的士官,均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37.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什么?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际补偿或代偿。

38.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如何计算? 

    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不论服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一次性给予补偿。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即按完成最终学历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

39.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程序是什么?

(1)填写有关表格:预征工作开始后至6月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高校初审盖章: 6月30日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3)表格递交县征兵办: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预征对象登记表》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4)县征兵办审批入伍,复核材料并盖章: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5)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高校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终,汇报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备案后,确定当年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政策的最终名单及具体金额。 

40.补偿、代偿的经费如何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

    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在收到国家拨付的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向毕业生补偿学费,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由学校代替毕业生按照还款协议,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凭据交寄毕业生本人或家长,将余下的资金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领取代偿资金,并于领取代偿资金1个月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次性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

41.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毕业生已获补偿、代理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高校毕业生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行为被部队退回的,取消其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已获补偿或代偿资金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征兵办公室收回,并逐级汇总上缴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2.没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是否还可以应征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没有开展预征工作或没有参加预征、仍有参军意愿的,可在离校后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与毕业学校联系,补办《预征对象登记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43.吉林省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是多少?

    依据吉政发〔2006〕40号文件,从2006年12月1日入伍的新兵开始实行如下规定:

    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应高于当地上年度当地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原则上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财政负担,标准达不到4000元的,由省财政补助700元;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财政负担,省财政每人每月补助50元。 对征集入学前为我省户籍的在校大学生,除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县(市、区)按入学前农业、非农业户籍类别享受规定的优待政策外,服完义务兵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财政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10000元。 

44.吉林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城镇义务兵退役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原则上按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两倍确定。

45.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在学业安排上有哪些规定?

    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46.义务兵及家庭在政治和社会福利待遇方面有哪些政策?

    当地民政部门对军人家庭挂牌,并在重要节日对军属进行走访慰问。同时,农村家庭独生子女入伍,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父母双方均无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的,优先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城镇家庭独生子女入伍,在服义务兵役期间,父母双方均无固定工资收入且生活困难的,优先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47.高学历退役士兵在选择服役岗位上有哪些政策?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应征入伍选择服役去向由省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负责协调,大专学历毕业生,由所在地市(州)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协调。同时,建立高学历新兵学历、专业和技术特长档案,随新兵档案一并移交接兵部队,切实为部队发挥高学历兵员的文化和专业技术特长提供准确依据。

48.高学历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就业安置特殊优待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可享受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的高校毕业生加分政策。省公安司法系统院校在按照省里安排为本系统基层定向岗位招生时,招录一定数量的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出现役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生。农村籍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士兵,根据本人志愿可改为当地城镇户口,享受当地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原则上按不低于安置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

49.高学历退役士兵在自主创业方面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吉林省政府有关部门大力扶持退役士兵尤其是高学历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经济实体,创办小型微利企业。对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纳税经营1年以上的,按其收纳就业人数,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实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程序向当地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申请5万元以内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按人均不超过5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标准发放贷款;实施税收减免政策,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实施就业普惠培训政策,各县(市、区)政府指定专门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担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当地政府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培训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补贴。具有成熟创业项目的退役士兵,可优先入驻共青团组织的青年创业园创办企业,并享受创业园优惠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