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触动了中央党校王教授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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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触动了中央党校王长江先生的神经?

宋公明

王长江先生是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党建教研部主任,最近发表了一篇重要文章:《中央党校最近究竟触动了谁的神经?》在下认真拜了这篇雄文,倒的确被触动了神经,因此有了灵感,于是也想说上几句。

王先生的文章指出,“近年来,社会上关于中央党校的议论颇多”“对于中央党校的思想倾向,最严厉的指责,莫过于把中央党校看作是“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大本营”,等等。王先生对这些议论和指责进行了解释和批驳,他说,“我不知道这里的“资本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倾向所使用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我只知道,改革开放以来,过去的所谓姓“社”姓“资”的标准已经过时,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有了全新的认识。”

显然,王先生把本来“不争论”的“姓资姓社”问题又提了出来。看来,这个问题触动了王先生的神经。也许,这个问题也牵动着更多人的神经。所以与其不争论,还不如认认真真弄清楚为好。经过30年的实践检验,也该有个说法了吧?王先生认为,社会主义还是要的,但是“过去的标准已经过时”,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有了全新的认识。不过这个“全新的认识”到底是什么?王先生却没有进行论述。不过按照常理推断,无论是怎样的“全新认识”,也不应违背和脱离党章、宪法和四项基本原则吧?

王先生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这是稍懂一点政治常识的人都明白的道理。正因为此,我们的宪法才鲜明地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款,并且制定了专门的《选举法》”

这说明,王先生知道我国是有宪法的,那么理所当然也应当知道宪法中的如下规定: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宪法的规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是不是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如果用党章、宪法统一全党全国的思想,那么还会有争论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对违背党章、宪法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行动,人们是否有权提出批评意见?中央党校是不是也要学习党章、宪法并且做为一切言论行动的指南,成为全党全国的楷模?王先生是不是也应当和党章、宪法对照一下,触动一下自己的神经?

王先生的文章中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党校义无反顾地扛起了解放思想的大旗。几次大的思想解放,都和中央党校或直接或间接地有关联。《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是中央党校首先发表的;中央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肯定,也首先是在中央党校透露的;是中央党校的教授冲破姓“公”姓“私”的迷雾,率先主张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还是中央党校的学者,最早提出了发展非公有制企业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吸收借鉴国外政党治国理政经验、研究政党执政规律等等观点。”

真是不说不知道,原来中央党校“义无反顾”地扛起了改革开放思想的大旗,做了这么多轰轰烈烈的大事。不过奇怪的是,做为中央党校,在防止和反对执政党腐败方面,理论和实践上有何建树?在科学发展观方面,有何理论创新?在控制两极分化,建设和谐社会方面,有何研究成果?在解决三农问题,教育问题,就业问题,医疗卫生问题,住房间题,以及诸如此类关乎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有何突破性贡献?在维护国家主权和统一方面,有何妙策?在当前金融危机下,又有何应对高招?理论要联系实际,教育要与生产实践相结合。中央党校的学员都是中高级干部,如果不能解决上述问题,那么学了半天又有什么用呢?

当然,王先生声明他文章“纯属笔者个人观点,与所在单位无关”。他的文章中没有说到,并不代表中央党校在这些方面没有建树或没有做为。但是王先生的身分地位摆在那里,他的文章不能不让人们神经紧张。中央党校理所当然地应当是贯彻执行党章、宪法的模范和先锋。希望王先生的某些观点,确实不代表中央党校。

2009-3-31

附:

中央党校最近究竟触动了谁的神经?

王长江(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党建教研部主任)

近年来,社会上关于中央党校的议论颇多。既有学员管理方面的,也有思想倾向方面的。前者的起因,与社会上久行不衰的单位创收风有关,批评也好,指责也好,自有它的道理。作为党和国家的一个部门,自己去从事经-济活动,总有谋取部门利益之嫌,任何单位这样做了都不正当,大众“不高兴”、“不赞成”、“不拥护”理所当然,理应接受大众的批评。但关于后者,即思想倾向的问题,笔者却有忍不住想说几句的冲动。
  
对于中央党校的思想倾向,最严厉的指责,莫过于把中央党校看作是“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大本营。这是有关政治责任和政治生命的问题,开不得半点玩笑。因为如果真是那样,中央党校就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前几天看过一篇对某高校教授的访谈,在他看来,中央党校发出的声音,有倾向资本主义的,有倾向资产阶级国家竞争式选举的,有说社会民主主义的,说什么的都有,是社会势力利益多元化在党内的反映,宣扬的是多元价值观。
  
我不知道这里的“资本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倾向所使用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我只知道,改革开放以来,过去的所谓姓“社”姓“资”的标准已经-过时,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有了全新的认识。在这个新认识的框架下,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探索。中央党校的学员来自执政的第一线,他们把从自己工作领域带来的问题交给中央党校的学者,希望他们提供观察、认识这些问题的方法论。这就迫使中央党校的学者不能停留在过去的认识上,而必须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自己的思考。这种思考的方向是否正确,内容是否贴近现实,提出的可供选择的方案是否符合实际,都不能由党校学者自己说了算,而必须回过头来接受学员和各级领导干部的评判。在这种情况下,中央党校这些年的教学和研究能够获得广大干部和学员的认可,至少说明大方向是正确的。如果要在学员依据切身实践得出的判断和个别教授在书斋里设计出来的所谓标准之间作一个选择,该取舍哪一个?答案不言自明。所以,这个“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大概不是某个大学教授可以盖棺论定的。
  
至于说中央党校的“多元价值观”,恐怕更是个“无厘头”的判断。就拿上面被提及的“资产阶级国家竞争式选举”来说吧。竞争也好,选举也好,都是选人的一种方式,怎么上升成了“价值观”?众所周知,民主是中国共产党追求的基本价值。作为成体系的制度,民主首先体现在人民授权上。实现人民授权最基本的方式是选举,这是稍懂一点政治常识的人都明白的道理。正因为此,我们的宪法才鲜明地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款,并且制定了专门的《选举法》,党章中才有“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的要求。那么,选举的本质又是什么?选举的本质就是由大众来挑选掌权者。既然是挑选,自然就应是从多个人当中进行选择。于是,就有了竞争。有竞争,才有真正意义上的选择。所以,竞争是选举的题中之义,就像选举是民主的题中之义一样。我们可以说现阶段让人们挑选国家领导人(即普选)的条件还不成熟,也可以论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这种挑选方式更适合中国国情。但把竞争式选举说成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专利,就有些莫名其妙了。难道只有不竞争的选举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不竞争怎么体现选择?没有选择叫什么选举?难道只有搞没有竞争的选举才体现“社会主义本质”?恕笔者直言,有些人表面上好像在为我国现行制度辩护,其实是将“社会主义”的价值由民主换成了不民主。这样的“价值”我们是万万不可接受的。
  
对中央党校的研究和教学方向之所以存在这些非议,其实并不是这种方向真的有什么问题,真的在理论上站不住脚。真实的情况是,这样一种研究触动了一些人的神经。这其中,有两类人最为典型。
  
一是左的僵化观点的代表者。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党校义无反顾地扛起了解放思想的大旗。几次大的思想解放,都和中央党校或直接或间接地有关联。《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是中央党校首先发表的;中央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肯定,也首先是在中央党校透露的;是中央党校的教授冲破姓“公”姓“私”的迷雾,率先主张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还是中央党校的学者,最早提出了发展非公有制企业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吸收借鉴国外政党治国理政经-验、研究政党执政规律等等观点。这些观点,尽管今天已为广大党员、干部接受,但对于那些固守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模式、固守传统思维的人来说,这些观点不合过去的说教,冲击了他们死抱着不放的陈旧观念,无疑是一种大逆不道。如此看来,抓住一切机会,对制造这种冲击的始作俑者大加讨伐,也就不奇怪了。
  
二是既得利益代表者。从政治行政管理学的角度讲,有部门,便有部门利益,这可能是科层体制难以摆脱的副产品。就此而论,中央党校作为中央的一个工作部门,也跳不出这个规律,这是毋庸讳言的。上面讲到的许多为群众所诟病的问题,都与此有关。但是,从全党的角度,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去研究、探索和思考执政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毕竟是党中央赋予中央党校的基本职责。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这通常意味着中央党校不能不对改革现有的体制、调整现有的利益格局提出自己的看法。问题也便由此产生。因为,既要改革,就不可避免地会冒犯一些个人和部门的既得利益。从本质上看,这种冒犯,只是在关于如何改善党的领导、党如何科学执政方面的建言献策,既扯不上放弃“党的领导”,也扯不上削弱“党的权威”。那么,为什么总有人把两者似是而非地联系在一起?说穿了,无非是一条,那就是:借“坚持党的领导”之名,维护和扩张个人和部门的既得利益。你动我的既得利益,便是削弱党的领导,便说明你的方向有问题,这就是一些人的逻辑。
  
以上感想,纯属笔者个人观点,与所在单位无关。笔者只是认为,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观点,但如果以为自己有观点便可以随便给与自己不同的观点扣政治大帽子,乃至否定中央党校在几十年探索的基础上确立的,被广大党员、干部所认可的研究方向,至少是有些狂妄了,有必要作个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