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至今,我国历史上的各类勋、徽章!(精彩图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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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徽章

清朝末年,中外国际交往日益增多,许多国家为了联络情谊,对外国重要来宾如使节、考察官员、游历要员等,往往赠以本国勋章。然而,清朝ZF按传统却是赠赐马褂、花翎、顶戴等物,与国际惯例很不相宜。于是,清ZF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于光绪十七年(1891 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向朝廷上奏了勋章章程,建议设置“双龙宝星”勋章。这个奏折和勋章章程、勋章图案很快得到批准,诞生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枚勋章。“双龙宝星”勋章外形为星状,图案仿照清朝国旗,以龙为标志。勋章共分五等ll级,第一、二、三等各分三级,第四、五等不细分级。等级用满文标于宝星之上,并镶嵌珠宝,或珍珠,或珊瑚,或宝石,以其颜色区分等次。授予勋章时,同时发给“勋章证明”,作为凭证。
     双龙宝星勋章二等三级绶章
  双龙宝星勋章二等三级挂章  双龙宝星勋章头等三级绶章    中华民国徽章 民国时期的徽章制作可谓五花八门。奖励类徽章中,有中央的,有地方的;有军政机构的,也有民众团体的;有以组织机构名义颁发的,也有以个人名义赠与的。有的称勋章、奖章,有的称奖牌、荣誉章等等,种类繁多,名目不一。在民国成立之初,中央ZF及一些省份军政机构即采用颁发勋章、奖章的方式来表彰、奖励那些对民国创建作出过贡献的各方面人士。南京临时ZF设置过九鼎、虎罴、醒狮3种勋章,黎元洪执政时期,则以“大元帅”、“副总统”名义颁发过纪念章,鄂军教导团也为退伍官兵颁发过纪念性奖章。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北京政府设立过嘉禾勋章、文虎勋章等种类,各省则有不少以军政长官名义颁发的勋章。如直隶省长奖章、湖北督军萧耀南奖章等。民国统治时期,南京政府也设置了多种勋章与奖章,如青天白日勋章、中山勋章、干城勋章等。地方性、部门及行业性的奖章也不少,特别是军队系统的奖章尤多。 嘉禾奖章设于1912年7月,共九等(后有变动),授予那些有勋劳于国家或有功绩于学问、事业的人,授予等级按授予对象的功勋大小及职位高低酌定。嘉禾就是生长得特别茁壮的禾稻,古人视嘉禾图案为吉祥的象征。民国成立后,嘉未图案取代清代的龙纹经常出现在货币、徽章上,并具有简易国徽的性质。当时对嘉永图案样式,并未作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徽图案中仍然保留了嘉未。  二等嘉禾勋章  二等嘉禾勋章  曹锟纪念章  五等嘉禾勋章    四等云麾勋章  景星勋章   伪满洲国徽章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关东军为实现对中国东北的殖民统治,9月22日制定了一个《满蒙问题解决方案》,决定建立一个以清废帝溥仪为首领的“新国家”。1932年老体弱月台票6日,张景惠等各省汉奸头目遵照关东军的旨意,在沈阳召开炮制伪满州国的“建国会议”。3月1日正式成立伪满州国,以“大同”为年号,以长春为“首都”,改名新京,以溥仪为执政,郑孝胥为国务总理。1934年月3月1日,“满州国”改抵称“满州帝国”,年号改为“康德”。溥仪改称皇帝,郑孝胥改称国务总理大臣,中央行政体制改为君主立宪制。10月1日,将热河省在内的原东北四省划为10个省。12月又把原来的兴安省,划分为东、南、西、北四省。实际分为14个省。至1941年,由19省1市所构成。 伪满州国是日本的傀儡政权。日本控制了“满州国”的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大权。“满州国”的一切活动,都受日本的指挥。1945年8月15日,日本在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中失败,宣布无条件投降。18日,溥仪颁发《退位诏书》。至此,“满州帝国”垮台,结束了日本在中国东北长达14年的殖民统治。    帝出乎震大典纪念章
  皇帝访日纪念章   建国神社纪念章   从军纪章   红十字会会员章   柱国勋章七级   建国纪念章   溥仪大婚编号纪念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勋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荣誉证章。包括: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八一勋章的中心图案是红星和八一,突出反映中国共产党于1927年8月1日独立领导革命武装的光辉史实;独立自由勋章的中心图案是红星和延安宝塔山,象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革命圣地延安是中国人民抗日民族战争的革命大本营;解放勋章的中心图案是红星和***,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武装夺取全国胜利。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全国人民一起,英勇地进行了长期革命战争,为中国人民革命事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立下了卓越功勋。1955年2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根据国家宪法规定,作出《关于规定勋章奖章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决议》,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条例规定,勋章分一、二、三级,奖章不分级。勋章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奖章由国务院批准,国防部长授予。授予勋章、奖章的条件,以参加革命时间的长短和当时职级的高低,以及是否一直坚持革命工作而无重大过失为依据。授予勋章、奖章的同时发给证书。  勋章的颁发工作,原计划分两期进行。1955年颁发现役军人的勋章、奖章,1956年颁发转业、复员和离队军人的勋章、奖章。第一期完成后,第二期因故没能按计划实施。这次依据国家宪法颁发勋章奖章,是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各个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一次总结性奖励。这种殊荣,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立功受勋人员的关心,也是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伟大历史功绩的肯定,对全军官兵具有巨大的教育和鼓舞作用  八一勋章 授予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年8月1日~1937年7月6日)参加革命战争有功而无重大过失的人员。一级八一勋章授予当时的师级以上干部。二级八一勋章授予当时的团级和营级干部。三级八一勋章授予1935年10月20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1936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和第四方面军,1935年9月30日前参加陕北红军和红军第25军,1937年7月6日前坚持各地游击战争和参加东北抗日联军的连级以下人员   一级八一勋章  二级八一勋章  三级八一勋章   独立自由勋章 授予抗日战争时期( 1937年7月7日~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战争有功而无重大过失的人员。一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时的旅级和相当于旅级以上干部,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新四军时的支队级和相当于支队级以上干部,1945年9月2日前在八路军、新四军中和在中国***领导的抗日游击队中相当于军级的纵队和新四军师级以上干部。二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当时的旅级、团级及其相当干部。三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当时的营级、连级及其相当干部  一级独立自由勋章 二级独立自由勋章  三级独立自由勋章    一级解放勋章  二级解放勋章    三级解放勋章  解放勋章授予在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9月3日~1950年6月30日)参加革命战争有功而无重大过失的人员。一级解放勋章授予当时的军级以上及其相当干部。二级解放勋章授予当时的师级及其相当干部。三级解放勋章授予当时的团级、营级及其相当干部。解放战争时期直接领导******军队起义的人员(含1950年6月30日以后直接领导起义的),根据其功绩大小,分别授予解放勋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英模奖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级英模奖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职工一等功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职工二等功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职工三等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等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二等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三等功   东北人民解放军勇敢奖章   东北民主联军艰苦奋斗奖章   东北人民解放军英雄奖章  华东人民解放军人民英雄奖章   西北军政委员会人民功臣奖章   琼涯纵队特等功臣奖章  东北民主联军吉林军区模范奖章   东北民主联军吉林军区模范奖章   建设合蒲水库湖海运河标兵奖章 治淮模范奖章  治淮模范奖章   荆江分洪胜利奖章   西北军区第一次英模大会纪念章   建军节二十五周年体育运动大会纪念章    政协赠抗美援朝纪念章   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赠抗美援朝纪念章   国庆二周年纪念章   中南军区解放海南岛纪念章   建阳地委土改胜利纪念章   抗大五期毕业纪念章   晋察冀边区抗日光荣复员纪念章   湖南革命群众敬赠北伐纪念章    松江省抗美援朝参战荣归纪念章    战士万岁湖南省赠老山作战纪念章    北京市各界赴云南前线慰问赠纪念章    中山勋章(文职) 中山勋章正章中心为国父孙中山先生遗像,副章中心为「三民主义」一书,表示国父创建中华民国,所著「三民主义」博大精深,为中华民国立国的依据。颁赠对象:此章于民国三十年二月十二日颁行。颁授统筹大计,安定国家者,翊赞中枢,敉平祸乱者,以及对于建国事业有特殊勋劳者   正章    略表     副章  中正勋章(文职) 中正勋章正章中心为「中正」二字,副章中心为「中华民国宪法」。象征先总统蒋公秉大中至正精神,继承国父遗志,领导全国军民,内除军阀,外抗强邻,废除不平等条约,实行民主宪政,建设复兴基地,其德业与民主宪政光耀于世,永垂不朽。颁赠对象:此章于民国六十九年一月十一日颁行。颁授对实践三民主义有特殊成就者、对反*建国大业有特殊贡献者、对复兴中华文化有特殊贡献者及对实施民主宪政有特殊勋劳者。  正章    略表      副章   卿云勋章!(文职) 卿云勋章中心为卿云,「卿」与「庆」古字通用,庆云象征祥瑞之云,取自古史虞舜卿云之歌:「卿云烂兮,缦缦兮,日月光华,旦复旦兮」。颁赠对象:此章于民国三十年二月十二日颁行,分一至九等。颁授对国家政务着有勋劳的公务员,及对国家社会贡献卓著的非公务员及外籍人士   卿云勋章   景星勳章(文职) 景星勋章中心为五角星形图案,景星犹言德星也。取自史记天官书「天精而见景星,其状无常,常出现于有道之国。」颁赠对象:此章于民国三十年二月十二日颁行,分一至九等。颁授对国家政务着有勋劳的公务员,及对国家社会贡献卓著的非公务员及外籍人士   正章      略表        副章   国光勳章  国光勋章中心为威武鹰扬图案。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有使国家前程远大,国运昌隆,光芒四照的功勋。颁赠对象:此章于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八日制定,二十七年二月二十日施行。颁授捍御外侮、保卫国家,着有特殊战功的军人。国光勋章中心为威武鹰扬图案。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有使国家前程远大,国运昌隆,光芒四照之功 此章于中华民国二十六年十一月八日修正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所制定,并规定于民国二十七年二月二十日施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民国六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修正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施行细则,改为大绶。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捍御外侮,保卫国家,着有下列特殊战功之一者颁给之:一、歼灭敌军全部或大部,并夺获敌军重要地点,及军旅火炮或重要军备等。二、坚守要隘使敌不得逞,致我军克奏肤功者。三、歼殪或捕获敌军重要人员者。四、断绝敌军交通,或夺获敌军粮军械,战局因以奏功者。五、冒险伏置水雷,得以轰沉敌之军舰或加危害,使敌失战斗力者。六、冒险冲破敌之包围或封锁,以苦战斗运输之途,终得达其目的者。七、首先占领有守备之炮台港湾或城市者。八、夺获或击沉敌力军舰及军用船只者。九、冒险入敌之港湾破坏其船舰者。十、于一次任务中空中击落敌机五架以上,地面击毁敌机八架以上者。十一、冒险封锁敌之港湾得尽其任务者。十二、空中轰炸命中敌之要塞、重要军港、航空母舰主力舰及其重要军事设备使之全毁或沉没,影响敌力战力或轰炸交通要点使敌军运输补给陷于瘫痪因而获得重大胜利,有充分证明者。十三、冒险侦察精密准确,赖以洞悉敌情因获胜利,予敌重大损失或使我军避免重大损失者。十四、捕获或击落敌之飞机五架以上或捕获敌军战车八辆以上者。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佩于左襟中部,大绶由右肩斜至左胁下: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陆海空军勋章并佩时,居于最高之位置,其他勋章则依照规定顺序佩列。
   正章       略表      副章      青天白日勋章 青天白日勋章中心为青天白日国徽,代表国家,四周为光芒,象征获此章者,有御侮克敌,使国家光辉四耀的功勋。颁赠对象:此章于民国十八年五月十五日颁行,颁授捍御外侮,保卫国家,战功卓著的军人  青天白日勋章中心为青天白日国徽,代表国家,四周为光芒,象征荣获此章者,有御侮克敌,使国家光辉四耀之功。此章于中华民国十八年五月十五日国民ZF公布陆海空军勋章条例时颁行。嗣于民国二十四年六月十五日改订为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此章照旧颁行,为襟绶,有表,不分等级。民国六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修正陆海空军勋赏条例施行细则,改为大绶。此章颁给陆海空军军人,凡捍御外侮,保卫国家,卓著下列战功之一者颁给之:一、运筹适宜致获全功者。二、战斗间处置妥善,使全军或一部得重要之胜利者。三、冒险前进侦得重要敌情致获全胜者。四、最困苦时毅然奋起战斗挽回颓势者。五、冒险办理战场后方勤务成绩最著者。六、冒险破坏敌人伏置水雷或障碍物以开导战舰之进路者。七、我军舰护送多数船舶骤遇敌优势舰队剧战之后,俾护送船舶得安全航到其目的地者。八、于一次任务中击落敌机四架以上地面击毁敌机六架以上者。九、空中轰炸命中敌军之重要根据地、高级司令部、兵工厂、巡洋舰驱逐舰等,使之全毁或沉没,有确实证明者。此章于着军礼服时,佩于左襟中部,大绶由右肩斜至左胁下:着军常服时,得佩带勋表,与他种勋章并佩时,其位置居于国光勋章之后,宝鼎勋章之前。
  正章       略表           副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