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党保证结婚”局长续 已被停职接受审查(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3 12:43:58

“向党保证结婚”局长续 已被停职接受审查(图)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07月29日04:03我来说两句(26566)复制链接打印[提要] 扬州市邗江区商务局局长马一平“向党保证”要与情人结婚事件被曝光后引起反响,扬州市邗江区区委根据初步调查的事实,决定对其采取停职措施,接受有关方面的审查。该区将根据最终审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我来说两句] 网帖上的局长和小三“婚纱照”
本报7月28日报道版面

两人的结婚照

  本报讯 7月28日,本报载发《网帖爆局长“结婚保证书”,邗江纪委调查“局长结婚保证帖”》一文后,扬州市邗江区区委迅速作出回应,立即组织力量,对报道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当日,邗江区委紧急召开专题常委会,根据初步调查的事实,决定对马一平采取停职措施,接受有关方面的审查。该区将根据最终审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陈 咏)

    延伸阅读:

    回顾:网帖传区局长向情人表忠诚 称向党保证与其结婚

    “谨向党保证本人于明年、最迟后年同李清结婚……”——这个写下保证书、署名为“马一平”的46岁男人,被指为现任扬州市邗江区商务局局长,正在被一个比他小好几岁、名为李清的女人“网络通缉”。目前邗江区纪委已受理相关举报。[详细](新民网)

网帖传区局长向情人表忠诚 称向党保证与其结婚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2010年07月28日05:42我来说两句(1424)复制链接打印

    早报讯“谨向党保证本人于明年、最迟后年同李清结婚……”——这个写下保证书、署名为“马一平”的46岁男人,被指为现任扬州市邗江区商务局局长,正在被一个比他小好几岁、名为李清的女人“网络通缉”。目前邗江区纪委已受理相关举报。

  在这篇已被国内多家网络论坛转载、名为《扬州商务局马一平局长向党保证要与妻子离婚》的帖子中,李清描述称,自己和马局长系情人关系:马局长有一个比他小一岁的妻子,19岁的女儿正在读高中。

  李清自述马局长为了表示“忠诚”,还给她写下了保证书,其中不乏用了“向党保证”、“甘愿承受”等字眼。但此后随着两人的关系闹崩,马局长也开始对她大打出手。

  目前帖子所述内容尚无法证实。邗江区商务局工作人员称,马局长一天没来上班了,办公电话和两部手机一直在响但始终无人接听。东方早报

    疑点:女主角被网友爆料称是“职业小三”

    “马局长已经是第3个受害人。”网友“龙虎007”揭秘: 2007年,李晓曾网络发帖掀起网络寻夫事件,一篇名为《一女子网上通缉“负心汉”,为了孩子一定要找到他》的帖文,她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了扬州一公司的戴姓公职人员向其保证与妻子离婚,骗其生活在一起、有了孩子之后却狠心将之抛弃的感情经历,博得了众多网友的同情和眼泪。[详细](湖南在线)
局长婚外情》续 女主角被爆是“职业小三”(图)2010年07月29日08:49我来说两句(610)复制链接打印

    来源:湖南在线

李晓提供的另一张她和马一平的婚纱照。
戴曾写个李晓的保证书(资料图)。

    (记者 王立三 实习生 王雅)28日,《“小三”曝光局长结婚保证书》经报道后,局长、婚外情等关键词让这篇新闻被广泛转载。网友纷纷对受苦的“小三”表达怜悯,并对局长的恶行表示谴责。

  然而,有网友向记者爆料,文中李晓(化名)用这样的手段打击报复“未婚夫”并非第一次,并直言“她是惯犯”、“屡试不爽”。经记者调查,这起网络控诉背后,又牵出两起和李晓相关的事件。至此,一个“职业小三”的轮廓被清晰勾勒出来。当“职业小三”遇到贪婪的采花官员,谁更应得到舆论的同情以及道德的谴责。

  网友爆该女子是“职业小三”

  “马局长已经是第3个受害人。”网友“龙虎007”在龙虎社区跟帖揭秘: 2007年,李晓曾网络发帖掀起网络寻夫事件,一篇名为《一女子网上通缉“负心汉”,为了孩子一定要找到他》的帖文,她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了扬州一公司的戴姓公职人员向其保证与妻子离婚,骗其生活在一起、有了孩子之后却狠心将之抛弃的感情经历,博得了众多网友的同情和眼泪。

  2009年,同样是她,发帖名为《哄女网友怀孕却不结婚 3份保证书揭开局长丑面目》的帖文,声讨仪征某管委会某局局长骗其怀孕却不想结婚,而且同样发布了局长写的三份保证书,并最终导致该局长被撤职。

  “龙虎007”透露,李晓这种把戏已经耍了很多次,就是想敲诈勒索,称李晓每次都发动网络和媒体造成轰动效应,“雷同事件,绝非巧合”。

  到底谁是受害者,谁在说谎

  28日晚8时许,记者拨通了李晓的手机。“我在网吧里。”她说。

  当记者突然提到宋和戴时,电话那头的李晓愣了一下,随即,她情绪激动地质问记者:“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与马一平的事情无关。”

  不过,她并没有否认自己正是此前“网络寻夫”的女主人公,也没有否认与宋的关系,只是一再强调“我才是受害者”,便匆匆挂断电话。

  据当地媒体报道,有知情人称在李晓的“网络寻夫”事件后,戴已经去了上海,但是后来又回到了扬州某镇,与很多以前的熟人都失去了联系。而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在经过与李晓的婚外情事件后,已经被撤去了职务,可以说是“身败名裂”。

  不过,对李晓在网上发帖所说的事情,宋表示“她在太多的问题上说了谎”,但他同样说,当时看到某媒体的报道后气愤极了,尽管自己在这件事情上有错,但绝不是全都像报道中李晓所说的那样,“至少50%都是失实的!”

  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

  记者致电扬州市邗江区纪委,该办公室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7日晚接待了举报人李晓之后就开始受理这个案件,“已经进行了初步的调查”,“一旦有结果就会对媒体公布”,他表示,目前,调查进度不方便透露。等案件调查清楚后,媒体可以向宣传部门了解,“是否构成犯罪,还不好说”。

  律师说法:某些情况“小三”不受法律保护

  “我个人对‘小三’是排斥的,李晓的行为显然有过激的倾向。”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认为,法律是严格保护合法家庭的,不能冒然侵犯他人家庭。

  李健表示,法律原则是任何人都不能打破的,婚姻法中规定配偶的权利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小三”,只能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倘若“小三”在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过程中受到人身安全或者其他权利的侵害,在婚姻法中是得不到相应的保护的。

  “依靠男人获得经济利益是不可靠的。”李健建议,女性应该自己独立一点,要有正确的婚姻观。

  相关链接:三起网络事件,同种方式让官员落马

  记者调查发现,2007年,一度炒得沸沸扬扬的“网络寻夫”事件,女主人公竟然正是这位李晓;2009年,某媒体报道的某局长为婚外情写保证书事件,尽管用了化名,女主人公同样也是这位李晓。并且这两起事件同样闹上了网络,闹上了媒体,而被李晓指责的“未婚夫”皆受到了落败的下场。

  2005年6月,李晓与戴通过QQ聊天认识。在视频里,戴对李晓是一见倾心,继而穷追不舍。李晓一直在拒绝和戴相见。在戴的追求下,李晓和他生活在了一起。同居不久,李晓发现,戴竟然有另外的女人。公开了这个秘密后,戴开始暴打李晓,李晓只好选择放弃,这时,李晓发现自己怀孕了。然而,戴却选择了销声匿迹,来躲避李晓。

  由于李晓有严重的心脏病,不能做引产手术,只好选择把孩子生下来。2007年1月,李晓得到消息说戴在上海,于是,她来到上海,要求戴主动签下了保证书。当时,他们单位知情者告诉李晓,说戴在上海结婚了。随后,李晓把与戴的遭遇发到网上,寻找戴,成为一个网络寻夫事件。

  据现代快报报道:2008年,单亲妈妈李晓通过QQ聊天认识了某管委会某局局长宋(化名),9月份,两人第一次见面,10月12日第一次发生关系。事后,送向李晓诉苦,说他的老婆很凶悍,已经分居多年,非常痛苦和伤心。

  不久,两人同居。同居后,李晓发现,原来宋根本没有离婚,也没有和他的妻子分居。但宋向她保证,会很快和老婆离婚,还希望李晓能为他生一个儿子。李晓相信了他,2009年4月份,她又怀孕了。但宋对她越来越冷淡了。有一天,李晓想出了一个办法,申请了一个新的QQ号,冒充美女和宋聊天,果然,宋一开口就提开房的事。当宋看到自己苦等的女网友竟然是自己抛弃的李晓时,立即傻眼了。

  在李晓的要求下,宋写了多张保证书,保证要跟妻子离婚,和李晓结婚。但保证书写了之后,宋却对李晓越来越凶狠,常常打她,还往她已经隆起的肚子上打,想让孩子流产下来。

  后来,宋多次要求用钱来了断与李晓的关系,但李晓一直不答应。随后,李晓找了媒体,曝光此事。

  网友观点

  网友“兰飞鸿”:这个事让我想起赵忠祥老师的名言,“本来是件很美好的事,你非要弄得身败名裂不可”。

  网友“丽丽”:早知现在反目成仇,何必当初海誓山盟,女人心海底针啊。

  网友“007”:不是每个局长都能像宋思明那么帅,也不是都能像宋思明做的那么漂亮。

  网友“大智若愚”:对“职业小三”我表示支持,专门对付腐败好色官员。

    2009年:副局长和“小三”逛街遇妻子 一句话雷倒法官

    男方一讲完离婚理由,女方怒了,“真不要脸!是谁和别的女人手挽手逛马路,还骗我说在加班,被我抓到?”男方没有否认,反而冒出一句:“哪条法律规定,男人不可以和另外女人手挽手逛马路?”这一句雷人语录,把法庭上其他人都震住了。[详细](中国新闻网)

副局长和“小三”逛街遇妻子 一句话雷倒法官

2009年07月31日11:14 [我来说两句(46)]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哪条法律规定男人不能和另外女人手挽手”

  早报讯 昨天,杭州江干区法院,离婚案调解现场。

  男方一讲完离婚理由,女方怒了,“真不要脸!是谁和别的女人手挽手逛马路,还骗我说在加班,被我抓到?”

  男方没有否认,反而冒出一句:“哪条法律规定,男人不可以和另外女人手挽手逛马路?”这一句雷人语录,把法庭上其他人都震住了。

  男方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闹离婚的这对男女都是研究生学历,都是公务员。男方是城区某局的一位副局长,48岁;女方是某康复中心的副主任,42岁。两人结婚近20年,孩子19岁,还在上高中。

  早在去年11月,副局长就以夫妻性格不和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女方希望男人总有一天会浪子回头,不肯离。法院以夫妻关系没有完全破裂为由,判决驳回了副局长的离婚请求。

  夫妻“冷战”持续到今年7月,副局长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理由同样是夫妻性格不合。朱法官说,昨天开庭这天,夫妻都到庭,还带来了各自的律师。

  和“小三”手挽手被妻子撞到

  “她猜忌心太重,经常跟踪我,还时不时来我单位撒泼。”副局长个头不高,但说话语气很重。他说,妻子的行为让他无所适从,感觉在单位很没面子,两人无法再一起生活下去了。

  “真不要脸!”副局长的话还没说完,妻子就开始反驳:“是谁和别的女人手挽手逛马路,还骗我说在单位加班,被我抓到?”

  副局长没有当场否认和别的女人逛马路,反而突然间冒出一句:“哪一条法律规定,男人不可以和另外的女人手挽手逛马路?”副局长这一句雷人语录,把法庭上其他人都震住了。

  财产分割将另案起诉

  “家庭财产和孩子抚养的问题,有没有分割和处理清楚?”朱法官适时缓和了现场的紧张气氛。

  “家里的80万元存款都在她手里。”副局长一提出,妻子马上要求男方提供证据,并反问副局长是不是一直用着她不知道的钱在外面养女人,不然家里有80万元存款她怎么都不知道。由于争执不下,双方决定另案起诉财产的问题。

  再说到孩子的问题,副局长说妻子经常加班,无暇顾及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孩子抚养权归副局长,女方每月支付500元的抚养费。

  两人居住的房屋马上要拆迁了,副局长同意每月支付女方3000元作为房租补给,直到女方房屋安置完毕,女方在离婚协议签订后彻底搬离。

  局长夫人曾经痛打“小三”

  昨天,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正式离婚。朱法官事后了解,和副局长一起逛马路的女子是副局长的下属,比副局长夫人更年轻更漂亮。两人逛马路被副局长夫人抓到后,副局长夫人还找人把女下属狠狠“修理”了一顿。

  不过,在离婚诉讼期间,副局长一直不承认自己外面有“小三”。今日早报 通讯员 辛成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来源: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