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敬涛:该如何看待“穿法袍法官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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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敬涛:该如何看待“穿法袍法官上访”2010年07月28日 08:08重庆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16

近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免除冯缤助理审判员职务。妻子工作10年却被辞退,身为法官的冯缤为帮助妻子维权,穿着法袍多次上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人将其遭遇看作法律的悲哀,也有人认为,冯缤的“执拗”表现了他对法律的信仰,值得肯定。(7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如果说几天前“厅官太太被打”作为一起公共事件,被认为是“还原了普通上访者的悲情”,那么现在“穿法袍法官上访”被撤职事件,则让我们看到了一个“非典型上访者”的维权之艰。

说冯缤是“非典型上访者”,无非是源自他的特殊身份——法官。这也正是这一起公共事件的“看点”和价值所在。我们知道,法院被认为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官就是这道防线的守门人。抛开冯缤妻子与法院在劳动权益的纠纷上,到底孰是孰非的问题。因为上访维护自己的权益,夫妻双方就被所在单位双双“免职”,这却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这说明,法官的维权成本,也是相当高的。法官的权利救济尚且如此艰难,普通公民的维权救济之难,则不难窥知。

法官穿制服戴国徽上访,在此时,法袍和国徽,其实已经成为了公民维权的一个筹码和道具。因为普通上访很难引起“轰动”,也很难引起领导重视,更难以得到权利救济。“不走寻常路”此时就成为了公民上访维权的“终南捷径”。法袍本应是法官权威的象征,是彰显公平与正义的服饰。但在这里,却成为公民维权的筹码和道具,这种行为艺术,也成为了公民维权现实状态的一种隐喻。

要让普通公众在遭遇不公后,还对社会抱有希望,就必须让弱者花费较少成本,就能维护自身权益,这是树立社会公平的条件之一。“小人物”的维权成本越低,越有助于促进公民社会的生长与勃兴。而从被还原的“普通上访者的悲情”影像,到现在的“非典型上访者”的维权之难,让我们看到的,却是另一种沉重。

冯缤说,自己这样做既是为了家人,更是为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法律信仰,“我就是要用我的经历告诉全社会,不是所有上访人都有精神病,不是所有上访人都没有冤屈而无理取闹,不是所有上访人都不懂法律”。正如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所说的:在法院之墙“外面的”某处,流传着公共舆论的潮流和趋势,它们轻拍着法庭之门。无论如何,“非典型上访者”的行为艺术维权事件,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反思。因为,它伤害的,不仅是公民权益,还可能是法律的信仰。

  

王石川:法官穿法袍上访被免何以引发公共痛感

妻子在法院后勤工作10年却被辞退,身为法官的冯缤为帮助妻子维权,穿着法官服多次上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免除了冯缤助理审判员职务。(7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可以肯定的是,日后若有人书写当下的上访史,这样的一幕场景不能省略也无法回避:今年6月21日至23日,冯缤一连3天身穿法官服、胸佩国徽,站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口的警戒线外,手举一个大大的“冤”字牌“上访”。事实上,冯缤为妻子维权已经历时两年之久,其间他究竟遭遇了多少辛酸、挣扎和焦虑,是如鱼在水、冷暖自知。在报道中有这样的生动细节:在湖北高院上访时无人理睬,为此冯缤“车出来就用头往上撞”,最终省高院指定立案,冯缤也满腹感慨:“这几年法律白学了。案子能进入诉讼程序,简直是自己用命换的。”

如今,冯缤“折腾”来“折腾”去,不仅没有如愿让妻子与法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己的职务也被捋掉。如此撕裂和对立,真是辛辣的反讽。更值得关注的是,冯缤的遭遇引发了强烈的公共痛感,有网友说,“我隐约听到这个社会撕裂的声音”,这委实耐人寻味。

人们从冯缤的遭遇读出了更落寞更苍凉的自身困境。身为法官,维权如此之难,遑论一般民众。广西桂平市信访办退休主任吴宗明,因住房被强拆,四处反映问题未获解决,最后也只能感叹“我是搞信访工作的,知道上访没太大作用”。连信访办前主任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上访都备受推诿之苦且毫无成效,其他并无信访工作经验的普通人呢?无论是冯缤还是吴宗明,平心而论他们都掌握着一定的资源,有一定的社会身份,比一般人更善于维权,但结局依然不堪,难道仅仅是体制太强大吗?揽镜沉吟,黯然神伤,难怪人们从他们的遭遇中读出的是惆怅,是心悸,是无奈。

经由冯缤的遭遇,人们也对《劳动合同法》被虚置感同身受。冯缤的妻子胡敏是在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了10年的后勤工人,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新施行的《劳动合同法》,法院应当和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法院并未理会胡敏的这一诉求,而是直接停掉了她的工作。据报道,尽管《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满10年,只要劳动者提出,所在单位就必须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在现实中,法院大都判决强行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用工方支付双倍的工资赔偿。在法院判决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竟然没有一例实现。这一现实写照具有极为丰富的隐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太过孱弱。

法官冯缤所有的行为都是与法院博弈,而他和妻子所有的不堪境遇也都与法院有关。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法院不遵守法律,依法治国何以实现?司法公正何以呈现?民众的法律信仰又何以落地开花?冯缤身穿法官服、胸佩国徽在法院门前鸣冤的做法,或许确有不妥之处;法院根据《法官法》等相关法律作出免职处理或许也有充分依据。但放到公民依法维权万分艰难的背景下,公众从冯缤身穿法官服的身影中读出的,却是更为复杂的况味。这也正是冯缤被免职触痛公众神经的原因。

“中国的法治每一步都要流血,如果我的鲜血能够唤醒司法机关的良知,死是值得的。”冯缤曾如是说,一直坚信他是在为“法律的信仰”而战的冯缤,究竟只是个人维权还是为了唤醒司法机关良知,目前尚难判断。但不争的事实是,与其说这句话是冯缤的夫子自道,是他历经惨痛教训之后的悲愤感言,毋宁说这是叩问,是一面映照出苍凉现实的镜子,每个人也许都心怀戚戚。(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