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打错了”的话暴露出啥心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12 16:31:27
一句“打错了”的话暴露出啥心态?

6月23日,湖北省政法委一厅级官员的妻子陈玉莲在湖北省委办事时遭到6名警察殴打。相关领导在探望时称“打人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你这个大领导的夫人。”听话听音,锣鼓听声,弦外之音是:“官员夫人不能打,普通百姓打也就打了。”意思很明白,“没想到打了你这个大领导的夫人。”实在是打错了?于是乎,“打错了”成为了网络上报道此事件的关键语,从而演绎为“打错门”事件。一句“打错了”的话让人听了感到心寒,暴露出一些官员心目中没有群众,欺软怕硬,视百姓为“草芥”的心态。由此看来,“错打本身不是个问题,打错了对象才是关键。”
从图片中可以看到,一个瘦骨嶙峋,弱不禁风的58岁的妇女,“就被从省委大院冲出6名男子围住,像踢足球一样在她身上猛踢,数次把她打倒在地。她挣扎着爬起来,其中3人又一拥而上,同时用脚猛踢她的下身,再次把她踹倒在地,上身和头部磕碰在岗亭铁栏杆上。6名男子围殴她16分钟”。 在武汉中南医院综合住院部22层2号病床,气息微弱的陈玉莲仍插着氧气管,骨瘦如柴,静静地躺在床上。从6月23日到现在,她已经在床上躺了近一个月的时间。不管挨打的是官员夫人,还是普通平民,被打得这么惨都是不应该的,确实使人震惊,令人发指。
事件的本身让我们看到一些人不仅是法律的无知,也是人性的缺失。人性化执法,尊重被执法者的基本权利,是对执法者最基本的要求。我们对放下武器的俘虏、对束手就擒的罪犯尚且要讲人道、不得虐待,更何况对待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呢?!因此,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打人都是不对的,岂能以“误会”或“打错人”来作为结论?!
在大力推进文明执法的环境下,警察随便打人都逃不了违法之嫌,只会引起民愤,因为公职人员打人是对党纪国法的公然挑衅,是对人伦、公义和法律的粗暴践踏。人民警察为人民,人民警察本来就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权益的和保护百姓人身安全的,而这几个警察却成了对付无辜群众的暴力机器,“这让人情何以堪,让法律的正义和尊严何处安放?!”法律并没有授予警察有随意殴打上访群众的权力,而是离开法律制约的公权力使用者们的恣意妄为。
日前,湖北省委书记罗清泉就民警在省委门口殴打干部家属陈玉莲事件做出批示:“民警粗暴执勤,殴打群众,性质恶劣,必须依法严肃处理。要认真总结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警风警纪教育,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宗旨意识、法律意识、纪律观念。”的确是要认真举一反三,要从执法理念、宗旨、法与权的关系深刻反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警察的粗暴行为是对法律和制度的严重践踏,究其原因就在于存在着权比法大的现象,当权力可以随意行使而得不到约束的时候,受到伤害的不仅仅是老百姓,有时候包括官员本身也难避其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