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令中毒案嫌疑人孙维的一些客观评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3 01:29:32
sw是凶手几乎是不瞎的人都能看出来的我现在惟一希望的是这个事得到足够的重视,尽快处理这个残忍的凶手,我们的国家如果放着这么明显的黑幕不处理实在是太令人失望了。
全中国的人都在唾弃你,鄙视你,sw!快出来自首吧,你即使不入狱也会在中国人都口水中淹死。
强烈要求放出sw的照片,让世人都来认认这人,痛打这个过街老鼠!
昨天在网上看到有关朱令的报道,这 个使我在同情朱令的同时,又想起了另外一个人,她就是网上声讨的犯罪嫌 疑人孙维。我想可能网上没有几个人像 我一样认识孙维和她的家人那么久。我至今和孙维认识超过20年,同 时 ,我的家庭和孙家认识的时间更加久远。 我在这里只是想说明我对她和她家人的了解。
首先,孙维的祖父 孙越 崎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是正直廉洁的老人。 他曾经在部长楼里对当时的国家领导人破口大骂,抨击中国的 腐败和 黑暗现象。同时,孙维的父亲和母亲也是待人 诚恳,都是知识分子。孙维从小的学习不错,北京四中毕 业,考上 清华大学。同时,她的托福成绩非常好,毕业前 申请到了国外的奖学金,但是没有办法出国。网络所 说的清华大 学不让他出国的事情是真实的。在出国没有希望之 后,孙维就一直在北京工作,似乎最近才结婚。 网络上面说她 出国和美国人结婚的事情报道不实,孙维至今还住在 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的部长楼里面。这个我 有足够的证据证 明她在北京,媒体的人可以去北京那个地方问问开电梯 的,就是前天,她还在那个楼里面自由 出入。我希望大家 能够相信我说的事实,同时,能够继续团结起来,让说明 真相的帖子不被淹没。
作为一个 和孙维以及她家人认 识多年的人,我鄙视她的行为。我知道这个事情是她做的已 经很久,不过由于邻居关系,
一直没有通过网络说出 来。我想,我们应该通过孙维本人和她家人了解事实真相,不 冤枉一个好人,但是也绝 对不放过一个坏人。孙维 的父亲在民革被人背后议论已经多年,这个事情在我们那个圈子 里面已经不是新闻。
我想说,如果孙维是冤枉 的,那么她为什么不出来控告曝光的媒体,为什么不控告你的学校 不发给你毕业证 书,不让你出国?以你们家的 势力,你是可以站出来说自己是冤枉的。可以,你没有,你只不过在 网络上面发 了一个漏洞百出的文章。这个让 我对你的行为表示了怀疑。
同时,我还想说孙维这样的做法是损人不 利己的 ,如果不是你当初的忌妒心,那么 今天,你和朱令都有着自己美好的生活。如果这个事情是你做的,那么我 希 望你可以考虑我的两个建议:1、自 己站出来说明真相,承认你的所作所为。2、利用你家里的关系,让朱令在 这个世界上消失。如果你没有勇气承 认罪行,那么请你结束朱令悲惨的生命,她现在被你害得生不如死。我只 是奇 怪,你当初为什么不干脆把她杀死 ,也许那样,她和她的家人还不会像现在那样痛苦!孙维,I KNO W WH AT YOU DID!!! I KNOW YOU AND YOUR FAMILY!我是你的 邻居,我看 着你长大,我也来自高干家庭 ,但是我鄙视你!你是我们楼里的耻辱!
法网恢恢,就算删除了我 的帖子,也改变 不了真相,人总是有报应的 !我不知道你现在找的老公或者是男朋友是怎么看上你的,也许他 看重了你们的家世。 孙维,如果你觉得自己冤 枉,也站出来,让媒体去你们家采访!
我们应该如何接近真相!http://jieluzhengxiang.tianyablog.com
作为孙维的邻居,首先我应该向贝志诚先生致敬,非常感谢他以及各位网友的帖子,让我不再选择沉默。我也和贝先生一样,可以问心无愧地对我说过的话负责。我和孙维一样来自北京复兴门外大街的部长楼。现在那个楼里都住着退休的老部长、老革命或者是文艺界的艺术家。至于门口的门卫,也没有别人说的那个严格,只要你们对他凶,说你住在这里他们就不敢难为你。
其实,如果可能我愿意和贝志诚先生站在一起,共同努力接近真相。对于如果进一步宣传这个事情,让更多的人关注,请孙维出来面对媒体,我有如下建议。希望朱令救助网站和朋友能够印制一些关于朱令悲惨遭遇的宣传资料,注意由于现在法院尚未宣判,宣传资料里面不要写怀疑孙维是凶手的任何话,更加不要有诋毁他的语言。资料里面只要写朱令案件的始末,和他的现状,同时呼吁社会关心她,帮助她就可以。然后,我们做一个公益活动,就是自发去孙维家附近的地区发放宣传资料,号召大家关注。发放地点,在木樨地地铁附近,孙维的24楼和22楼附近,以及周边地区(长安商场)。我们这样做,没有诽谤孙维,我们只是选择了一个合适的地点,进行一个公益活动。而这个活动的目的是直接给孙维造成压力,提醒她是最大的怀疑对象。我相信,在她家附近发放关于朱令的救助资料,她的很多邻居会看到。如果他们能够进入楼里面,更加可以去各家的信箱发放资料。我们这样做,没有将凶手指向孙维,而是在给那些生活在部长楼里面的老人民代表,老革命讲述一个发生在北京的真实故事,讲述北京一个普通女孩悲惨的人生。虽然,这个楼里面的老部长和其家属很多已经不在位,但是他们还是有一定关系和影响力的。而且不是每个高干都是贪赃枉法,冷漠无情。如果,我们可以通过这样的活动,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同情,那么他们或许能够帮我们向中央领导有关部门伸张正义。我们这样做,至少可以让楼里有正义感有良知的人向真正的凶手施加压力,更快更有效地促成案件的重新审理。部长楼的很多老领导平时是不上网的,他们平时都看报纸,人民日报居多,所以有的人还不知道民意是什么,所以,作为一直生活在这个楼里面的人,我认为这个建议是值得考虑,也是可行的!
关于帮助朱令的材料,就好像通缉令一个提醒罪犯自己的罪行,孙维可以不上网,但是她不能不出门,她的家人不能不出门,当她和家人看到朱令材料,在他们身边流传,他们的良知会不会被唤醒?他们会不会恐惧?他们会不会如惊弓之鸟?不做亏心事的人是不会怕的,但是心术不正的人就会害怕看到关于朱令的任何资料,哪怕是朱令的照片。
让我们共同努力,让部长楼的老革命、老领导们,更加了解朱令的故事,让他们听听百姓的声音,让他们帮助我们探究真相!
http://blog.sina.com.cn/u/474243c8010001h4
[匿名] hh
2006-01-12 13:09:12
我要说明孙维目前最真实的情况,为了避免我的帖子被删除,请大家一定要帮我顶!看到这个帖子的人要转发,让所有有良知的人知道。首先,前面的报道有失实,这个对朱的家人和我们广大百姓是好消息。孙维并没有像报道中的那样出国,她也没有嫁给美国人。她目前还在中国,所以我们仍然有机会把事情查清楚!!!其次,我要公布她家里的地址,希望有良知的媒体人和朋友去找他们理论,采访!获得事情的真相,她的家庭住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4楼5门13层!她的父亲叫孙大武,她现在还住在这里。我希望大家不要让这个帖子埋没,因为这个是真实的!也不要让这个罪犯嫌疑人出国!
作者:jieluzhengxiang
====媒体的良心与无奈======
很多人都 说现在的媒体越来越没有良心,为了金钱出卖了自己的良知,只会指鹿为马,颠倒黑白。作为一个媒体工作者,我 曾经也这样的无奈过,甚至对自己的行业失去了信心。我也曾经随波逐流,作为一个多年前就知道孙维事件的人,
我虽然对朱令同情,痛恨凶手。但是,我依然随波逐流,选择了沉默。我沉默地看着孙维若无其事地出入部长楼,
看着她天天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看着她像一个正常人那样生活。她在我的身边,而我漠视眼前的她可能是罪犯 的事实。多年来,我几乎忘记了朱令被迫害的事实,只有当每次面对孙维和她家人的时候我才会想起。最近,今天 ,我们终于听到的正义的声音,我很欣慰地看到了,中国的媒体仍然有敢于揭露真相的媒体,中国的老百姓也是那 样渴望听到正义的声音。
因此,作为孙维的邻居,作为一个认识孙维多年的人,作为一个还良知未泯的媒体 工作者,我决定不再沉默。最近几天,我写出了孙家和孙维的一些真实的情况,同时,也公布了她的家庭住址。我 希望能够有更多的人去发现真相,同时也给孙维一个说话的机会,如果她含冤十年,那么她现在可以说了,也应该 说了!
很遗憾的是,我的帖子很快在门户网站被删除,在我的文章中,我从来没有用过恶毒的语言辱骂孙维 ,但是,网络上留下了谩骂的帖子,却很快删除了我的文章。这个是为什么?我想就是因为我说的是真的,我所公 布的孙维和其家人的情况全部真实,是有人在害怕!
媒体一旦触及了政治,往往就会有太多的无奈。我和孙 成长于同一个环境,相似的家庭北京和经历,看过了太多太多残酷的现实。我想说,孙的事情只有两个结果,一个 是不了了之,一个是某些势力的妥协。其实孙的事情不是一个简单的投毒案件,这个是一个政治问题,事情牵涉了 错综复杂的关系。伸张正义的代价可能是许多人的官职不保,很多关键人物的名誉扫地。如果翻案,那么自然就会 知道当年这个案子是谁办的,是谁最后发话不让抓人的。也许,有网友指出的国家领导人也会牵涉出来,那么我想 请问各位事情如果这样复杂怎么处理?中国的政府需要讲的是面子,不能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因此,这个案子可能 石沉大海,就好像我们的帖子被删除一样。
不过,我相信中国不是每个官员都是贪官,我们楼里面的人,大 多数还是有正义感的。记得多年前一位过去在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已故领导家属,和楼里工作人员争执。当时,很多 老部长,老革命都站出来,伸张正义,要求当事人道歉,最后肇事者顶不住,我们贴在楼里大字报的压力妥协。因 此,我想说,虽然我们和孙来自同一个环境,但是,很多人和她不一样。
当正义PK罪恶,当良心PK金钱 或威胁,我们不知道结局会怎样,很多时候,存在就是合理的,也许过不了多久媒体迫于压力遗忘了这个事件,也 许过了不久,今天伸张正义的老百姓渐渐沉默了。但是,我想和我一样认识孙维,面对孙维的每个人不会忘记。我 们会记得她是一个犯罪嫌疑人,我们楼里的人会对她的家人投以奇怪的目光。
有人总是把不平等的事情归结 于命运,人不能改变社会,一切都是命运安排的。不要向这个社会要平等,不要向上帝问为什么。存在就是合理的 。上帝或许知道一切,但是他不会说!
我希望更多有良知的人转载我的帖子,我希望更多的人看到真相,我 希望我们离真相越来越近!
http://comment.news.163.com/bbs/index.jsp?url=http://comment.news.163.com/news_guonei5_bbs/reverse/27CAO28O0001124T.html
我是物化2班的团支书,我真的不忍心看到有关朱朱的所有东西,这些年来我一直生活在自责于内疚之中,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其实这件事要真的查出真相一点都不难,国务院督办!我能说的就是当年朱朱第二次中毒孙维被传的时候,院领导和系部召开了一次很秘密的会议,我是唯一一个参加会议的在校学生,也许他们知道通知我开会是个很大的错误,当中讲了一会儿的时候系主任叫我回去了,但我在我所在场的18分钟内,我已经知道内容大概了,我的任务是事件保密和按护全班同学,不准单独核查和不准猜测议论,在会议中提到是孙主席指示的,而且有关方面在为维维准备出国手续,后来我知道是孙浮林。
到这里大家心理也很清楚,这件事如果中央不出面的话,在中国目前这个体制里,朱朱事件只有沉冤!!!光凭一个贝志诚是不够的。
这些年我没有站出来,我有我的苦衷,包括我们2班所有同学。我们经常会收到拿我们自己性命和家人性命以及工作等等相关的威胁!株连九族大家或许只在电视上见过,可这些随时可以发生在我们2班同学身上。
我希望中央能真的重视这个案件,还朱朱一个公道。就是高院和高检都没办法的,只有中央!!!
孙维,你果然是情杀。
转载(新浪网友)
看到有这么多用自己的良知来关心朱令的朋友,能够在10多年后依然为一个美丽的生命的悲惨遭遇而大声疾呼,
为凶手的残忍和愚昧而愤慨,这本身就是胜利,是超越了司法公正的胜利,是人们心中善良的胜利。将近4000 条发言,90%都是站在朱令这一边的,还有一小部分是在为孙维解释和开脱,我想说,那些声音也是应该被允许出现的,毕竟这里是一个自由发言的地方。而且,为孙维开脱的声音大体来自两部分群体:一部分是普通的朋友们,你们出于理性,以司法机关没有对孙进行起诉和判决为出发点,希望我们不要冤枉了好人,这个出发点是没有问题的。确实,从法律层面上看,司法机关并没有判定孙维“有罪”,那么从法理上说,她目前也就是一个无罪的人 。还有一小部分,相信大家都看的出来,都是来自孙维本人以及她的利害关系圈里的人(家人或死党),他们在竭力否认真相和事实,他们说的最多的就是“没有证据就不要平白的诬人清白。。。。”,更多的话他们什么都说不出来。既然说到了“证据”,那好,就让我们先对“证据”的概念进行一个定义。
司法角度来说,证据是指那些能够对某一个犯罪行为的实施、发生和过程以及结果进行有利证明的载体或信息,包括了物证、人证等等,证据必须能够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相印证,并形成完整有效并且合理的证据链,一切完备,才能够提请诉讼,这些证据往往都是可见的或可以被记录的,所谓“铁证如山”,使得犯罪嫌疑人无法狡辩和开脱。 在司法实践中,无论古今中外,有很多案件的调查和审理,最终被搁置或者终止,不是因为嫌疑人真的无辜,而是由于“证据不足”,
司法为避免因“有罪推定”而造成冤案,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所有人都知道嫌疑人就是真正的凶手,也不能从司法程序上对其进行审判。证据的不足或者灭失,又有两种情况:一是确实不足,或者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而无法获取,因此无法取得足够的证据信息。另一种就是原本有证据,但是由于一些非司法因素的介入,人为操作或通过所谓的“技术处理”而使得证据不复存在或不被显示。 公正的说,在孙维的事情上,这两个可能都存在,或者是 同时存在。
但是,请大家不要忘记和忽略:事实是不可能被改变的,真相只有一个。在任何一个国家里,都有公 开信息和非公开信息,后者是为了让少数人了解真正的真相的信息,可信度是非常高的。孙维毕竟还不是外星人,
也不是世界上权力最大的人,她当年的行为和陈述,都被有关机构如实记录。请有些人不要以“你是什么人?能看 到内部信息”这样的嘴脸和口气来说话,大家都明白,内部信息也同样是给人看的,而且,不是只有中央委员或政 治局的人才能看到。
我可以坦然的说,我没有这些文件的原始件,也没有复印件,抄送最高机构的信息我没有本事拿出来,但是,我亲眼看到白纸黑字在国家文件上写着:“孙维对其所实施的下毒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过程和细节。。。。。。。。。但是由于时间久远,司法鉴定部门未能从采集的物品中提取到铊元素及其残余,故无法形成对孙维口供的证据支持。。。。。。。。。因此,公安机关决定终止案件调查。” 至于大家相信与否,
就是各自的判断了,我只能以个人的名义保证我说的话的真实性。我想请大家思考一下,“供认不讳”这几个字的 意义和意思。
假如不是孙维,而是另外一个什么普通人,一定会有人说这也许是刑讯逼供的结果,但是最好的证明是孙维自己发的声明,请想想看,以她的背景和案情,办案人员绝对不会对她进行刑讯,如果真是那么做了,就是孙现在最好的申辩辞,她一定会说她是中国司法黑暗的现代大窦娥,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证明自己的无辜?但是,在她自己的声明中说的很清楚:“我被扣留了8小时后就被家人领回”,如果她自己都没有说曾经被刑讯,那大 家应该相信她的话。那么,就说明所有的供认都是在正常情况下她如实的表达,以她的才智,难道会承认自己没 有做的事情吗?另外一边,上报的材料,考虑到事情的重大和阅件人的身份,更没有必要伪造内容,如果要伪造,完全可以说“孙维确系与此案无关”这样的话,更何况如果是伪造她的供认,那就是要办而不是要保了。
大家想一想,把孙维没有被刑讯的事实与内部信息的事实结合起来,难道真相还不够明显吗?我想提醒大家的是,我们在这里为一个被摧残的美丽生命呼吁的时候,客观的说,不是要代替司法机关,更不太可能重新启动司法调查(如果要办,多年前早就办了),我们只有一个目的:说明真相,这是对受害者最起码的尊重。 应该说,这一场大讨论,要感谢孙维女士自己的不甘寂寞,你怎么能无耻到如此地步,在10年后居然要说明所谓的“真相”?在你的陈述中,除了自己的名字和学校而外,还有什么是真实的? 阴险和恶毒不是最恶心的,如此不要脸才是 最可耻的.
ZT内行人看ZL案
看了很多关于这件案件的叙述,基本算是理清了案件的要点了!在这里我只想以一个比较 专业的角度来阐述我的观点!为了,打消大家的怀疑,我先说明一下,我是一个在东北从事公安工作的刑侦人员,
有近10年对投毒案件打交道经历,曾经参与过海城投毒案,鞍山投毒案,辽阳投毒案等重要投毒案件(都是难案 要案,也都是公安部限期督办的案件)的具体侦破与审讯的工作。我本人再次重申:与保B派,保S派都不认识,
也不想认识!!!
首先,每一个投毒案件,公安人员在审理的过程中,最注重的就是受害人的人际关系跟 所处环境,这里我不再叙述了,朋友们已经讨论的很详细了!我给它定个性,叫:环境单一,人际关系简单。我想 大家没什么疑问吧?!
再有,由于本案件的特殊性,我说它的特殊性,是因为这个案件用我们的术语说,
它是连续多次投毒!呵呵,不知道别的公安怎么想,我是最想接这样的案件的,没什么原因,就是好破!
最 后,毒品的特殊性,毒品投放人必须具有专业的相关知识,铊可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搞的到的,至少我到现在接 触的案件中还没有,我也还没有见过它是什么样,连什么颜色在这以前都不知道,更别说它的属性了!如果这个案 件交给我的话,抛去外力原因的话,我敢给领导签军令状,48小时内确立嫌疑人,8个小时审讯,不超过96小 时破案!北京的同志们在这个案件已经是很仔细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是在案件确立了毒品名称;属性后,才立 案的,这就更简单化了破案的难度。
在这里,我不妨说一下,我们是怎么侦破投毒案件的思路,那些想动歪 念头的,就别打投毒的主意了,因为在现在的科技情况下,我只能说,你们妄想了!言归正传,由于,本案件是连 续多次投毒,所以投毒人肯定是被害人的身边的人或者说是她亲近的人(包括亲人,同学),别跟我说ZL的宿舍 的环境,别跟我说清华有多少多少的学生,那是扯淡,小样,不相信的话你去动物园多次连续投毒,我看看能抓住 你不!你以为ZL是阿扁呢,人人都想去投毒!在投毒案件中,我们最注意的,恰恰是朋友们以及投毒人最忽略的 问题,那就是,我们会问受害人,谁是跟你最亲近的人,平时跟你接触最多的人,而不是朋友们说的,谁是跟你有 矛盾以及有冤仇的人!因为所有人都会是我们怀疑的对象,包括她的亲人,恋人,朋友,同学等等~确定警方广泛 嫌疑人是我们首先要做的,而不是先考虑投毒人的动机!一个女大学生,接触的人再多,我相信,警方确定的嫌疑 人不会超过10个!然后在一一排查,当然她寝室里的所有人都会是嫌疑人,这是肯定的!然后是ZL本人的生活 学习环境,包括她的生活用品,那是关键的关键,丢了?被偷了?笑话!那叫毒品运载工具,不是它们运载的毒品 ,怎么给她下的毒?按住了灌啊?警察会让它们丢了?丢了,你给我找回来,洗了你给我复制出来,偷了你给我偷 回来,这是任何一个领导必须下的命令!而且办案的人还会被骂的很惨,没脑子啊,傻啊,第一次办案啊等等!当 时ZL宿舍肯定会被严密监控的,而且是外松内紧,不相信的朋友问问当时宿舍里的人,叫他们自己出来说说,甚 至连自由的出入寝室都会受的限制或者是监视!别说偷了,就是别的寝室的你在当时要进ZL的宿舍都会很难很难 的,那个时候如果能把那些重要的物品偷的了,不比去故宫把一级文物偷出来简单!或者有朋友会说,可能是在立 案前物品就丢了,那就更好办了,确定物品丢的时间,这对我们来说不是难事,排查有关可能人员,嫌疑对象会大 大缩小,比对不在场的,没有时间销毁物证人员证人证言。在这里我需要补充一句,投毒案件最忌讳的就是多次连 续投毒,最最忌讳的就是事后销毁证物,我们行话叫事后找补,为什么,自己想去!公安局需要做的是找出案件的 最大嫌疑人,我们需要的是证据,证人,至于是不是罪犯,那是法院做的事!确定了嫌疑人,发了文,审讯了8小 时,在把人放出来,呵呵,你看看卷宗,谁被下了文,审讯了8小就能出的来的!这样影响的案件,最少是4个人 审你,审你的人必须是局里最有经验的,当然看情况,动点手段是必须地(我们叫下料),不下料谁能说?那要看 怎么下了,有文的有武的,分人~你可以选择说话,也可以不说话,我们绝对有办法叫你开口,“打死也不招!” 那是电影,不招?呵呵,英雄不那么好做的!如果是我审你,我肯定不打你,真的,但是我不相信你能不招,不相 信的话就比划一下!没看电影里都说“来个痛快的!”艺术来源于生活啊!如果让一个不到20岁的小丫头,在我 眼皮子底下8小时不招,我还混个屁啊,以后我还能审案子吗?就是刘X兰最后不也承认她是共产党员吗?有的人 会说招了就是死,呵呵~不招,会死的更难看!畏罪自杀是我们官方的唯一的解释!有个朋友说的好,你以为犯罪 嫌疑人是随便确立的,随便下文?你要知道那张纸得多少人签字啊,要有局内部多少人审批啊!就这个案件的影响 程度而言,可能都需要公安部审批!让你签字也就是个手续,可以说你签不签都请你进去!你能在8小时后出来,
没外力?
要真没外力,那真是打北京公安的耳光了!所以你千万别告诉别人你成为过犯罪嫌疑人啊~ 解除你唯一 嫌疑人的身份,那需要文字的东西,光说是没用的,你也不会同意,把东西拿出来,看看谁签的字!那还要有局里 大印,拿出来~~~
我为什么一直要说这个案件是多次连续投毒呢,朋友们都说了,ZL是2次发病,请注 意是2次发病,不能就肯定是2次中毒,至少是2次中毒或者更多,只不过前几次可能是毒量不够,没有发病而已 !发病的时间,第一次与第二次发病的时间间隔都会是我们重视的焦点,中间能与中毒人接触的人与物,我们也会 严密关注,你们以为会漏得了谁?可能连你们学校看楼的大妈打扫楼道的大叔食堂的大婶我们都会关注!我不相信 会把罪犯会漏掉!ZL寝室的所有人都会被我们所监控的,我们会尽一切办法寻找残余的铊,或许还有残余的!我 们会询问一切能问的人,来看看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洗过什么特殊的东西,比如杯子,饭缸等等,你们会说学生 都会去洗,但是你见过给自己下毒的人吗?有的话那叫自杀,不叫投毒!所以我要说的是,饭缸里没饭,杯子里不 光是水的!ZL住宿楼的垃圾也是我们排查的重点。实验室里装过铊的瓶子上的指纹,实验室的脚印都会被我们拍 照等等象这样烦琐的工作还有很多,我就不一一例举了!但是估计进展不会太大,我们也得做,就怕以后案件破了 ,犯罪嫌疑人说在那那里还有毒品,而我们没注意到,吃不了谁兜着?警察讲的是查出来的永远比问出来的重要! 这也就是现在案件审理开始,警察一般都会说,你自己讲还是我们替你说,你讲算你坦白,我们说,你就考虑后果 吧!你以为那是警察诈你呢?!其实更多的时候让你讲是让你说我们不掌握的东西,比如以前你都干过什么了,讲 这个案件在审讯的时候,我们掌握的材料比你自己说的都详细的多!不然会随便的传讯你?!
再有,有关于 窃听器的事,我个人认为是子无须有,我相信,不会是放在一个杯子里,想窃听就得有目的性,唯一性,不然,你 把杯子送人,我们监听谁?我相信真要想监听你,把窃听器放你衣服上对我们来说不会是很大的难事的!甚至可以 放你内衣里,而永远不会被你发现!我们放窃听器的原则是要保证窃听器怎么放进去的,怎么拿回来,如果做不到 ,我们不会放的!你觉得有必要给你放窃听器吗?呵呵,高估自己了吧!这也就是投毒人的特性,总以为很隐蔽,
而且投毒人的智商一般都不低,但是也都过高的估计了自己!你放的图片,我看了,那不是个窃听器,堂堂的北京 14处的公安会用那东西?
多了,我也不想多说了,你最好别再弄出来那个声明了,我都为我是一个公安而 感到羞愧,没办法,力所不能及!我相信当年办案件的人跟我有同感,一句话,再弄什么声明,别带警察,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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