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销业因立法而兴--寻梦的女孩--直销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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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直销业因立法而兴 发表日期:2010-5-14 11:12:13 标签:直销业立法,既是对入世有关承诺的必要回应,更是规范和发展中国直销市场的必然要求。年初,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在一次国际性经贸座谈会上透露,中国有望于年内制订直销业相关法律。中国直销市场已准备迈入法治门槛,迫切呼唤直销业尽快立法,时至今日,人们关注:直销立法究竟会为中国直销业带来什么?今天,记者请来了直销领域研究专家北京泛太直销研究院副院长张迎选先生,就这一热点问题来一番商道论剑。
记者:在中国加入WTO之前,我国禁止传销经营的做法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并成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谈判的一项内容。随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并在议定书中就有关三年后对“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作出了取消“市场准入限制”和“国民待遇限制”的承诺。在您看来,直销立法仅是基于入世承诺的考虑,还是因为有其它的因素?
张迎选:直销立法对直销市场、直销经销商而言无疑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此次立法的核心是区分直销与各种形式的传销。我们知道,早在国家对直销、传销业相关规定出台之前,直销、传销的概念实际上已经等同了起来。金字塔式的传销大量流行,由于管理的混乱导致经济秩序受到干扰,并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直销立法的出台将使直销主体遵循游戏规则,并引导直销受众理性地对待直销市场。
记者:商场上有一种“无利不起早”的说法,从较早时候的传销到今天被称为的直销,是否只是一种概念上的转换?有人认为直销与传销是对市场和消费者利益的一种掠夺,您怎么看?
张迎选:由于直销业具有相对较高的利润回报率,非法传销则有着更高的利润回报,往往会诱使商家违反游戏规则,立法将形成一道墙或是一个过滤器。在市场经济领域,我们得承认直销作为有别于其他经营方式的一种合法存在,存在的基础应是简化流通渠道、降低成本并满足顾客利益最大化需求。
记者:直销概念实际上是被外资企业引入中国市场,到今天为止,您认为外资直销企业在中国市场做得成功吗?
张迎选:外资直销企业如安利、雅芳、仙妮蕾德等在中国市场的发展一直毁誉参半,这些企业逐步摸索出了推销员加店铺的模式,其中以安利为代表。据说,安利去年在中国的销售额已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如果这个数字不掺水分的话,可是个很可观的数字。这套模式是否适用,还要看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而直销法将会形成一个新的标准。
记者:直销业的发展会对传统商业经营带来影响吗?它是否会改变人们的消费心理和习惯?
张迎选:直销业的发展将不会对传统的商业形成冲击。首先,直销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成分很小,就产品而言,直销的特点决定了直销产品以保健品、美容护肤类社会风险性较小的商品为主,非生活必需品也非产品周转期较长且需维护成本的耐用消费品;就市场需求而言,传统商业着重买方的需求,而直销更着重于卖方的需求;就价格结构而言,直销产品的价格具有较少的价格弹性,价格利益多在中途被瓜分而不会反应在直销受众身上。因此,直销商的经营除了应在合法的框架内,还应提供更高的消费安全及改变利益的分配方式。
记者:直销立法对政府而言,管理功能所倚重的是什么?
张迎选:有迹象表明,中国直销立法将注重已有的政策延续,管理方式上将更加贴近国际惯例和中国国情,尽管目前已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直销企业在管理多层次直销方面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管理能力,政府还必须考虑到本土直销企业以及境外直销企业后续进入的管理能力。
我这里想强调的是直销开放有风险,其风险是直销企业主体违背游戏规则的风险、直销受众非理性消费的风险以及政府管理的风险。开放程度越高,管理难度越大。在一个成熟和自由的市场里,管理市场的主题仍然是市场。
记者:直销市场的开放对企业而言,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哪些?
张迎选:直销市场的开放,不但涉及直销企业的计酬方式的制定和市场开发力度,也涉及直销人员和消费者的利益,这是直销企业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中国的市场很大,有一家外资直销企业全球销售额的1/5来自于中国市场,直销行业的特点将会吸引更多的进入者,包括国内原有的41家直销企业重新抬头,以及其他类型企业向直销业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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