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张磊枪击案舆情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3 18:59:53
贵州安顺枪击案舆情报告
2010-01-16
安顺枪击案曝光后,引起了广泛的网络关注,截止1月20日下午,“天涯”、“凯迪”社区回复超过1000条的贴文分别达到了27篇和14篇。
(一)事件争议点
对于此案网络社区关注的热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死者生前是否袭警
事件曝光之初,安顺警方在调查还没有结束的情况下就仓促抛出“袭警”定性。这是引起强烈的网络反弹的原因之一。多数网友对官方“袭警”的定性持怀疑态度,天涯社区的一个在线调查显示,超七成网友不相信死者有袭警行为。

图1 天涯社区关于“你是否相信袭警说法”的在线调查(截止1月20日11点)
网友“gzcwxt”说:告诉我怎么一边拿着白手套一边抢枪?告诉我怎么一边抢枪一边被人从后脑爆头(当然是不是后脑爆这个很好确定法医鉴定即可)。告诉我怎么在地板冒火花后(就是朝腿开的那一枪后)一分钟再被爆头。
郭永志所中两枪的先后顺序。
2.70万元赔偿款如何解释
网友“xhj2760000”说:不是说郭家兄弟袭警夺枪吗?怎么官方还要给每位死者每人35万元?袭警夺枪是极其严重的罪行,被英勇的民警张磊当场击毙是罪有应得,政府是没有任何资格和义务进行赔偿的,那么每人35万元的含义又是什么?
3.安顺警方有没有包庇行为?
网友“小巧丫丫”:不要说那个什么警察工作经验不足,他在那里可是奖状多多的可以讲是当地领导力吹的什么模范!所以他出事了这么多上级官员力保他、其实保的是领导者自己!
4.基层警察形象问题
网友“梦里茶乡”说:我赞成多种声音,还原真相。但是政府应该想想,为什么老百姓会一面倒地相信警察滥用职权?从躲猫猫,邓玉娇等等事件上,相关部门的作为就让人民失去了信心,而且这都不是个例。看看他们召开的记者会吧,想到之前相关事件,竟是如此雷同,讽刺的现实让活着河蟹之下的我们,不得不思考,到底为什么,我们国家会变成这样??不要以为可以一手遮天,愚民一世。

图2 网友通过图片申明自己的观点,认为和谐社会不应该靠强制实现
5.张磊被曝6年前带枪夜砸民宅
1月21日《都市快报》报道:自称受害人的关岭县岗乌镇小盘江村村民岑金能说,2004年4月4日晚,时任岗乌派出所副所长的张磊曾与另一名民警梅陆闯入他的住宅,进行打砸。这条新闻吸引了1872条跟帖。一个上海网友在跟帖中呼唤更高层级的调查主体介入:现在,县镇一级的政府,已经顶不住了,现在需要更高级别的市省政府来出面赶快结束这个事情吧。这个事情性质和造成的影响,已经相当恶劣了,现在市或省政府再不出手,恐怕会造成更坏的影响。县镇政府个别官员,为了保护自己,还在竭力掩盖事实。
6.今年来发生的类似案例
网友“cuixinliang”说:贵州六盘水人陈军因卷入家庭纠纷,被警察在“无意识状态”下一枪毙命;广州珠江医院副教授尹方明,因“不配合警方盘问”中弹身亡;云南红河供电局下属硅铁厂厂长潘俊,因汽车倒车发生纠纷后被民警吉忠春连射3枪当场死亡;四川籍无业男子杨加赵,因与警官张继红飙车发生纠纷,身中三枪,均为要害部位。纳雍警察李秀龙开枪打死无辜过路群众等等,这些近年发生的个案串联起来就不是个案了,难怪老百姓对政府心寒,值得高层领导们深思了!
(二)应对建议
综上所述,目前网络舆论争议的焦点之一是公众对安顺警方的调查不信任,正如一篇网络评论中所说,某些地方政府“既当小偷又当法官,怎么能获得信任?”
因此,提高调查主体的层级是消释公众疑虑途径。目前公安部以对此案派员督查,相信能取得不错的效果。
当然解决问题的根本是还原事件真相。安顺警方公布的调查结果有诸多自相矛盾,经不起推敲的细节。唯一的解决途径是把事实公诸于众。
公安系统大接访和人民网公安局长系列访谈以来,公安系统形象已经得到显著改善。海地地震中国维和警察殉职事件也为警察的正面形象加分不少。但是本次安顺枪击案是继杨佳案以来对公安系统舆情应对能力的又一次考验。如果能够抓住机会,不隐瞒、不搪塞,及时与违法者切割,一定能够化危为机,进一步维护公安系统的形象。
正如南方网的评论《瓮安事件殷鉴不远,安顺切勿重蹈覆辙》说:惨案甫一发生,警方就抛出“袭警说”,这为其后的问题解决设置了障碍。换言之,关岭县的上级警局不仅要彻查事件,还要鉴定下级结论。如果袭警致死的说辞不成立,当地警界相当于被谎言捆绑成共进退的利益共同体。如此含糊,不作切割,就有可能产生某些很不合事理的逻辑,例如将保住肇事警察视作保卫警界声誉,这就会制造并陷入更糟糕的境地。
1月12日下午,在贵州安顺市关岭县坡贡镇,郭家和代家两户村民因一桩亲事发生纠纷。之后前来执法的警察张磊开枪将郭永华和郭永志当场打死。次日,安顺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警察张磊带领协勤到现场处置打架事件,其间,被当事人暴力袭击,民警鸣枪示警后,对方上前抢夺民警佩枪,在此过程中,两人“被子弹击中”死亡。
网友在BBS社区中的讨论多数集中于对事实真相的追寻,而对于执法程序、制度完善方面的反思较少。一部分网友甚至偏执一词,拒绝理性分析,仅仅满足于情绪的表达,甚至不乏谩骂之语。有相当多的跟帖疑似是网评员(网络俗称“五毛”)的手笔,不过手法比较初级、效果不佳,往往遭到愤怒网友的围攻。
例如网友“剑与风”在不同的帖子中多次粘贴完全相同的一段内容如下:
张磊在开枪前,肯定已经受到暴力袭击。---这些年,暴力袭警已经不是新鲜事。作为一个副所长,应该是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和职业素质的。绝对不会傻到用自已的生命作赌注去滥杀无辜。
……我不相信有如此猖狂恶劣精神病的警察。村民或记者显然是夸大其词。
“剑与风”这些明显缺乏逻辑性的观点以及他重复粘贴相同内容的行为招致了网友的猛烈攻击。网友“一夜萧声”批评说:我们的党就是多了你这些败类,欺上瞒下、大事化小、贪污腐败,弄得现在官民对立!使得群众产生对党的不信任,罪魁就是你这样的家伙。网友“roiry”说:找五毛也找个脑子正常的啊,找这么个脑残过来不是丢人么?
除了网络社区,新闻和门户网站也对此有大量报道,其中新浪网的报道最为集中。《潇湘晨报》首发的一段题为《贵州村民被枪杀案:公安局副局长一问三不知》的视频被广泛转载。视频中,安顺警方遭到了记者关于“两枪的顺序”、“70万赔款是否属于挪用”的层层逼问,多次用“正在调查”应付,显得非常被动。

图3 《潇湘晨报》的视频截图
传统媒体方面,除贵州本地报纸发布了一些有利于安顺官方的报道之外,外省媒体几乎清一色对警方持批评态度,尤其是市场化媒体。华西都市报的一篇题为《贵州安顺市一派出所长执法中5枪打死2人》的报道影响广泛。报道内容与安顺官方的最初说法多有相左,文章说:
张磊朝着郭永志的腰背正中开了一枪,不过当时郭永志并未立即死亡,他朝着身边的一根电杆爬过去,张磊走上前,用枪顶着他的后脑再开一枪。“这个人还可以医,赶紧送医院。”据现场目击者称,在张磊第二枪响之前,有村民这样大声呼喊。张磊用枪指着上前查看的村民说,“谁敢把他送到医院,我就把谁嘣了。”
表1 重要媒体报道
时间
媒体
文章标题
转载量
2010-1-17
楚天都市报
先击腿部,再击头部致死
7
2010-1-16
新京报
谁有权公布“安顺枪击案”的真相
1
2010-1-18
燕赵晚报
安顺枪击案70万元赔偿令人称奇 华夏经纬
2
2010-1-18
新浪
董碧辉:安顺枪击案别轰掉政府部门公信力
1
2010-1-17
凤凰网
:还原安顺枪击案真相事关民众安全感
1
2010-1-18
华龙网
安顺枪击案:别让警察的枪成为压垮社会正义的最后稻草
1
2010-1-20
东北新闻网
安顺“枪击案”故意杀人?
15
2010-1-20
荆楚网
王立娟:安顺枪击案 说谎的是人还是权力
1
2010-1-20
荆楚网
毕文章:安顺枪击案中那补的一枪是本拉登开的?
8
2010-1-19
凤凰网
还原安顺枪击案真相才是最大的维稳
1
2010-1-19
凤凰网
安顺枪击案的“基本事实”让人不寒而栗
4
2010-1-19
新浪
李妍:安顺枪击案别再走公权避责的老路
1
2010-1-19
新浪
王琳:只有真相才能平息安顺枪击案质疑
6
2010-1-19
新浪
周东飞:安顺枪击案二次通报让人更加失望
1
2010-1-19
新浪
沈彬:安顺枪击案调查通报怎么像辩护词
7
2010-1-19
网易
“安顺枪击案”真相欲盖弥彰
2
2010-1-19
新浪
肖擎:安顺枪击案维稳需要对上与对下统一
4
2010-1-18
华龙网
安顺枪击案"老子查儿"能有公正结论?
1
2010-1-18
新民晚报
“安顺枪击案”迷雾亟待廓清
13
2010-1-18
新浪
王石川:期待安顺枪击案真相大白
7

图4 媒体观点分析(可复选)
政府不要避讳自己的责任(51%)《重庆时报 》的评论《安顺枪击案别再走公权避责的老路》指出:摆在尸体上血肉模糊的弹孔证实了整个射杀的过程,但对是否一枪击中腿部,然后再一枪致命的提问,官方依然表示“不存在这种说法”;警方对村民的射杀,无论开了多少枪,击毙多少人,也可以被称作“临场处置经验不足”,甚至还以酒精含量为依据,委婉地告诉公众,死者存在暴力袭警的可能。这其中对公权责任的避重就轻,以及刻意选择性地寻找证据自证无罪的行为表露无疑——这样的权力行使路径公众却又何其熟悉——在此前的临时性强奸案,躲猫猫事件,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公权无不以这样自说自话的表演,在公众面前玩着欲盖弥彰的拙劣伎俩。
不讳言公权丑闻,直陈政府之失,这样的期望不知在此类公共事件中被提了多少次;引入第三方调查,或者更高层级的介入,这样的话也不知在类似事件中说了多少遍。无奈,公权力的行使却似乎总爱走那些怀揣侥幸、欺侮民智的老路,真不忍再见这样的“临场经验不足”又步公权避责的套路,真不忍再见公权在民众的质疑声中兜兜转转,摔得鼻青脸肿方才如梦初醒般回归真相的老路。
但是,我们显然不需要“处置不当”的表达。这种话语使用的语境是在公安机关内部中工作使用,它只说明警察本身工作能力是否称职的问题,最多只是说明警察是否违纪的问题,它不能解释该警察是否违法犯罪、应该接受什么样的处罚的问题。
《中国青年报》的评论认为:福柯说“话语是一种权力”。在这一事件中,这种“权力”可以理解为对公众的影响和得到公众的支持。当地政府和警方在这一事件中,不断地争夺话语权和变换话语形式,事实上是想占据舆论高地,从而推卸责任。显然,公众并不需要这种话语的表演,而是需要回到法治的话语轨道:真相到底如何?该警察是否构成犯罪?
红网的评论说:我一看这两个“基本确定”的“事实”,再一次被震惊。这里所谓的第一个“基本事实”,就是在刻意“澄清”张磊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不存在私用、滥用枪支。在接下来对张磊的处理中,会不会以此作为“事实基础”,从轻发落?拭目以待吧。
而他们所谓的第二个“基本事实”,“两名死者生前喝过酒”,按如果按“酒精浓度达到80毫克/100毫升就算醉酒驾车”的标准,两名死者显然是出于醉酒状态。我知道,“醉酒状态”的人“神志不清”,也就极有可能“袭警”。这样想来,我不寒而栗,因为如果是这样,会不会再为张磊的开枪行为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也为接下来对他的从轻处罚增加新的证据?还是拭目以待。
我真的很担心,因为一旦上述“基本事实”真的成为对当事警察“从轻发落”的依据,会不会产生一种广泛的“示范效应”:这样的“出警”,这样的“鸣枪示警”,这样的“击毙”,会不会被更多“经验不足”的基层警察仿效?当地官方说张磊是因为“经验不足”,酿至惨案,这是不是在告诉大家:警察因为对现场处置的经验不足而可以开枪?
镇政府为什么赔款(36%)《武汉晚报》:两份盖有坡贡镇人民政府公章的《补偿协议》显示,张磊在坡贡街上持枪打死村民郭永华、郭永志,协议一次性赔偿两名死者各35万元,前提是给3万元安葬费,其余32万要在17日将死者安葬之后才给。官方签字人是坡贡镇镇长吴昕,在场见证人中有坡贡镇党委书记罗兴平的签字。
坡贡镇党委书记罗兴平16日告诉记者,根据县政府尽快安葬尸体的要求,镇里向县财政借款70万元作为赔偿款。
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的赔偿费用应由公安机关出面赔偿,但在该事件中,当地政府越俎代庖的行为令人不解。
《燕赵晚报》的文章认为:如果当地官方通报的情况属实,警察是在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理纠纷,且是在袭警在前的情况下不得已开枪,那么,这位副所长应该受到表彰才是,不该被停止职务。政府也没来由拿出70万元巨款赔偿两个“歹徒”的家属。难道警察依法行事还能有错?“歹徒”暴力袭警反而有理了?
再说,即使“祸”是警察闯的,就是找“婆家”也应该找公安局,怎么公安局不掏钱赔偿,当地政府却做了冤大头,买下这个巨单呢?政府的财政收入是留着过日子的,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今后的日子是不是不过了?顾了两个“歹徒”的家属,人民政府今后是不是就不管人民了?
安顺警方搪塞媒体(28%)红网的报道《贵州村民被枪杀案:公安局副局长一问三不知》说:18日上午11点,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在政府办公楼7楼会议室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就关岭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用枪打死两名村民案件进行通报。仅仅持续半小时的发布会上,安顺市公安局副局长被记者“问爆”,一问三不知,13次拿调查当挡箭牌,场面数度混乱。
……
冉太有最让人哭笑不得的言论,是郭志勇“先被打伤大腿还是先被打中头部击毙”的问题上,冉太有既不承认张磊先打中郭永志的腿部,也坚决否认张磊先打中了郭永志的头部。但冉太有同时表示,张磊确实对郭永志开了两枪。
信息透明才能化解公众疑虑(25%)《新闻晨报》的评论说:从新闻发布的有效性上讲,要平息舆论质疑,必须回到对事实真相的尊重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严处上来。试图用谎言来掩饰真相,永远不会成功。在这个WEB3.0时代,官民互动、信息交流加速,一个谎言出笼后,说谎者就不得不编织更多的谎言来圆前面的谎。且不说这令人惊奇的“三枪拍案”还有诸多悬疑未解,那些业已被揭开的谎言,已使当地政府部门失去了公信力
腿部和头部两枪的顺序(20%)《楚天都市报》:至于郭永志的腿和头,哪个部位先被枪击,汪驰明根据案发现场死者倒地后头部流血的多少、部位、方向,以及血迹的摊数,只有一滩血,综合判断,郭头部中枪后,倒地后就没再动过,是致命的一枪,由此判断,这是第二枪,腿部是第一枪。
《华西都市报》:这时,协勤王道胜突然拿出电棍将郭永华电击倒地。而张磊拔出手枪,先后朝着天空和地面开了两枪,接着,直接朝着郭永华的头部开了一枪,郭当场倒地。
此时,郭永华的堂弟郭永志上前询问原因,张磊朝着郭永志的腰背正中开了一枪,不过当时郭永志并未立即死亡,他朝着身边的一根电杆爬过去,张磊走上前,用枪顶着他的后脑再开一枪。“这个人还可以医,赶紧送医院。”据现场目击者称,在张磊第二枪响之前,有村民这样大声呼喊。张磊用枪指着上前查看的村民说,“谁敢把他送到医院,我就把谁嘣了。”
“两人倒地后,我都被吓得不知所措。”与郭姓两兄弟准备一起回家的村民陈祥荣,也被张磊对准了胸膛。“当他枪抵在自己胸膛后,突然听见一声响,不见反映。”陈说,估计是他枪里没子弹了,否则自己也“一命呜呼”了。
是否袭警(20%)《武汉晚报》:当地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起案件是因为郭家兄弟在民警正常执行公务时,暴力袭警并公然抢夺民警佩枪,被子弹击中死亡。
而在案发后的第一现场当地众多人围观,民众纷纷询问目击者:(死者)是不是同警察打架?“没有打架!绝对没有打架!他们的手都没有接触到!”目击者回答得斩钉截铁。
此外,案发现场的视频显示,死者郭永华右手还攥着没有来得及戴的白色线手套。

图5 络言论观点分析
质疑媒体报道的客观性(26%)网友“我是A帝”:此报道来自安顺市政府旗下的《黔中早报》,真实性有待调查。再仔细的看了一遍此文,发现文中“目击者”就是打架的另一方当事人戴家,呵呵,我想笑了。造谣者,请你专业点行不?
网友“大狗熊”:第2名“目击者”所说另二人撕扯殴打张磊,把张磊逼退到一“阴沟”内。请广大群众睁大你们雪亮的眼睛,在那些图中有阴沟吗?
袭警定性站不住脚(20%)网友“gzcwxt”:告诉我怎么一边拿着白手套一边抢枪?告诉我怎么一边抢枪一边被人从后脑爆头(当然是不是后脑爆这个很好确定法医鉴定即可)。告诉我怎么在地板冒火花后(就是朝腿开的那一枪后)一分钟再被爆头。大腿都被打了1分钟了还能继续抢枪,直到被爆头。我打你大腿一枪你再枪我一分钟试试?你走得动吗?告诉我那个信誓旦旦只说只打了4枪的人是不是放屁?他说的话被他自己证明不可信。
网友“冷眼看世界009 ”在贴文中引用了《华西都市报》的报道原文:“跪倒,否则我毙了你!”——这不是在拍鬼子时代的电影也不是“黑社会”这是1月12日下午,在贵州安顺市关岭县坡贡镇的大街上,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执法——过程我已不忍复述,只是从媒体复制了原文。
巨额赔偿说不通(13%)网友“xhj2760000”:不是说郭家兄弟袭警夺枪吗?怎么官方还要给每位死者每人35万元?袭警夺枪是极其严重的罪行,被英勇的民警张磊当场击毙是罪有应得,政府是没有任何资格和义务进行赔偿的,那么每人35万元的含义又是什么?
如果当地官方通报的情况属实,警察是在接警后赶到现场处理纠纷,且是在袭警在前的情况下不得已开枪,那么,这位副所长应该受到表彰才是,不该被停止职务。政府也没来由拿出70万元巨款赔偿两个“歹徒”的家属。难道警察依法行事还能有错?“歹徒”暴力袭警反而有理了?
网友“后悔药”:看这样子不但不能赔那七十万,还应该追讨子弹费啊,这些领导都是猪吗?你们在怕什么?
是否补射头部有待证实(11%)网友“黑保安”:弱弱的问一下 当一个“暴徒”被一枪打在肚子上 已经失去暴力的能力 为什么还要往头上打一枪呢?屁民,屁民,我们只是草间的屁民。
网友“约瑟夫”:搞笑,有人夺枪是背向你的?为毛是后脑中弹?难道是我朝警察个个都是刺客联盟的,可以发射出那种自动转向的子弹?
网友“黄药师”:在尸检前,县公安局梁姓副局长坚决否认死者中有人身中两枪,但现在尸检报告显示:郭永志身上“一颗子弹从右大腿内侧中段射入,另一颗子弹从头部左颞顶部射入”,即大腿中枪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之下,张磊又在其太阳穴补了一枪,这明显涉嫌故意杀人。梁副局长当做何解释?应被认为是“护犊子”呢,还是发布严重不负责任的言论?
另据报道,面对记者“先被打伤大腿还是先被打中头部击毙”的问题,发言官员既不承认先打中腿部,也坚决否认先打中头部;但其同时表示,张磊确实对其开了两枪。
安顺警方有包庇之嫌(9%)网友“小巧丫丫”:不要说那个什么警察工作经验不足,他在那里可是奖状多多的可以讲是当地领导力吹的什么模范!!!所以他出事了这么多上级官员力保他、其实保的是领导者自己!!!在中国,所谓的工作先进模范就是这等垃圾的吗……???!!!
网友“pipi”以反讽的方式写道: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记人民的好公安张磊
近期,少部分暴民,胆大妄为,猖獗不法,公然挑衅我公安人员。对于公安人员要求其下跪,不但置之不理,公然要和执法人员平起平坐!最为恶毒的是,P民还使用语言攻击执法人员;并且公然质疑执法人员执法的合法性!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恶意的抨击!
协警队员当机立断!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当即使用电棍击翻这个暴民。该暴民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在地上挣扎哭喊!这是赤果果的挑衅!这是对法律赤果果的践踏!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践行中国特色的法律!我神勇的公安干警当机立断,一枪击毙了这个公然躺在地上抢夺枪支的暴民!另外一个暴民在此时,妄图拯救自己的同伙!也被我神勇的公安干警一枪击倒!此暴民竟然穷凶极恶的爬到电线杆前,抱住电杆,妄图使用重达半吨的水泥电杆袭击周围的群众!为了避免周围群众遭受不必要的生命财产损失,我神勇的公安干警果断出击,再次开枪将其爆头!
经核查,这是一起极端险恶的,有预谋的,社会危害极大的暴力抗法案件。我神勇的公安干警处置果断,素质过硬!这再一次雄辩的证明了,我广大公安干警:有能力,有信心,保卫一方的平安!
警察“争议性开枪”已不是个案(7%)网友“只是传说”: 一、震惊全国的福州2001年2月20日“持枪抢劫案”(简称“2·20抢案”)的3名始作俑者徐承平、刘雄、郑军陷害受害者陈信滔、陈信华持枪抢劫,警方当场击毙前来调解的陈氏兄弟的朋友卞礼忠,如果不是因为幕后策划者原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出事出逃美国,此案永远无法告破,因为,“2·20抢案”主谋者之一刘雄,不但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反而成为英雄。此案2007年6月20日告破。
二、2009年09月02日深圳警察隔墙连开12枪击毙歹徒。
三、2009年11月16日,温州警方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明显行凶征兆、且有数次制服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3秒钟内连开23枪击毙歹徒。
四、2010年1月12日贵州关岭发生派出所副所长连续击毙两名村民事件,其后年财政收入不足20万的当地政府与死者家属签署70万元的补偿协议。尽管当地通报称系村民夺抢袭警在先,案情仍存在着多个疑点。目前公安部派员已抵达贵州展开调查。
第一起福州的击毙“劫匪”案,如果不是幕后指使因其他案件败露,受害者依然是劫匪,凶手警察依然是英雄,记得2001年2月案发时,福建当地媒体的耸动新闻标题是:持枪抢劫,毙了活该!不明真相的屁民们也曾为警察的英雄行为喝彩。
第二、第三起案件,因互联网的普及、特别是各BBS让公民权的空前觉醒,已经引发了广大屁民对警察滥用警械的思考和讨论,然而,更多的屁民却是为警察的“英雄”行为喝彩。
第四起案件的发生,终于让绝大部分的屁民感同身受了。
如果任由事态如此发展下去,终有一天,警察会拿枪当鞭炮在大街上放。
警方的公信力下滑值得反思(6%)网友“梦里茶乡”:我赞成多种声音,还原真相。但是ZF应该想想,为什么老百姓会一面倒地相信警察滥用职权?从躲猫猫,邓玉娇等等事件上,相关部门的作为就让人民失去了信心,而且这都不是个例。看看他们召开的记者会吧,想到之前相关事件,竟是如此雷同,讽刺的现实让活着河蟹之下的我们,不得不思考,到底为什么,我们国家会变成这样??不要以为可以一手遮天,愚民一世。
网友“黄药师”:安顺警方的新闻发布会自向矛盾,既定性为袭警又赔偿郭家70万,高度醉酒的人手无寸铁如何袭警?如何发生激烈的扭打?腿部中一枪了,又近距离的、极其嚣张的将枪口贴近皮肤补开一枪解狠。这不是掩耳盗铃式的欺骗国人,是什么?大家都看到他错了,他反而不知道自己错了,还以为别人傻呢。我们拭目以待安顺警方如何自圆其说。
网友“yuety”: 邓玉娇案,为一个强奸未遂的小吏开脱,不惜动用上千万财政款拦截巴东游得网民,须知,邓鬼大连个主任科员的级别都不够,邓鬼大仅仅是集团内的小啰啰,本来,依强奸未遂和正当防卫来处理,不仅可以节约千万纳税人的血汗钱,还可以以牺牲一个不入流的小啰啰来换取无价的民心,可是,他们已经不管不顾,任由一个简单的案件,发展成全国性的网络事件。
贵州安顺市民警射杀普通村民,凶手不过以个副股级干部,也就一个普通民警而已,也就是一个小捕快,故意杀人,放着哪朝哪代,都会直接牺牲掉,以换取无价的民心。直接逮捕,村民走法律程序申请国家赔偿即可。可是,张磊张屠夫,仅仅因为是集团内鹰犬,射杀两白丁,在网络曝光前,一个年财政收入仅20万元的小乡镇,竟然一口气垫出70万元为屠夫埋单,凶手张屠夫居然可以大摇大摆地接记者电话。
为什么每一次都用纳税人的鲜血、纳税人的金钱去为作恶者埋单?为什么每次花费大量的真金白银区干寒民心、是民心的蠢事?是不是作出愚蠢决定的人本身就是与作恶者一样有需要别人为之埋单的丑事?
说白了,就是已经越来越失去民心的既得权力集团已经越来越感觉自己像孤家寡人了,越来越需要抱团取暖了。但是他们的抱团已经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张磊开枪合理(5%)网友“小不得”说:李敖说,暴民比暴君更为可恶可怕。信乎?
其实,整个事件看下来我都懒得发言或者回复,看着明显丧失理性,还自我感觉良好劲劲的一群人,让人又窝火又想笑。
真正让我笑出声的是一位网友眼含热泪的留言:“有必要对两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开枪吗?”这话多孙子啊,你见过老实到抢警察枪的农民吗?
农村不是世外桃源,农村也有二流子,农村也有无理滋事,借酒装疯的混蛋。红着两眼抢枪的时候凶神恶煞,让人崩了。又眼含热泪一脸委屈装上可怜了?
说说我对这件事情的建议和看法。
一,找出第一个造谣说,警察补枪爆头的人。帖子都在这呢,好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恢复张磊警官名誉,停止对其一切处罚。
三,收回对暴徒家属的赔偿款项,就不应该赔偿。在这点上当地行政机关处理极为不当。
我也想以个人名义赠送认真尽职的张磊警官锦旗一面,上书“人民卫士”,面对暴徒,你无愧于你的工作和职责!
网友“fuxingshen”:这些刁民土流氓袭警,意夺枪,鸣枪也不听,还要前冲。只能对其开枪。张警察没错。打得好,打得妙。再学样,你找死!乱世用重典。为民除害!好!全国警察都要认真学习张磊。维护好社会治安,保护百姓老实人,网络黑社会现在捞到红包,又开创对警察新一波攻击!坚决击退他们的网络进攻!
网友“剑与风”:有愤怒,但对事实的客观性存有质疑:1、张磊在开枪前,肯定已经受到暴力袭击。---这些年,暴力袭警已经不是新鲜事。作为一个副所长,应该是具备一定的法律素质和职业素质的。绝对不会傻到用自已的生命作赌注去滥杀无辜。
2、有村民说:协勤王道胜突然拿出电棍将郭永华电击倒地。----派出所使用的警械有警棍,但绝对没有具备电击功能的电警棍。而且我所知道和了解的电警棍,也不可能致人一击倒地。村民显然是说谎。
3、也有村民说:张磊朝着郭永志的腰背正中开了一枪,不过当时郭永志并未立即死亡,他朝着身边的一根电杆爬过去,张磊走上前,用枪顶着他的后脑再开一枪。---未打死,还补一枪。我不相信有如此猖狂恶劣精神病的警察。村民或记者显然是夸大其词。
如果有袭警我是支持开枪的。但打死俩人事情就闹大了,而且是贫民。
杂谈再次找到了政治化、体制化的口实,更找到了煽动社会仇恨和官民对立的好素材。太多无脑的跟风者,又够热闹一阵子了。
“开枪执法”不可取(3%)网友“欧木华”:现在有种观点,似乎是在强调向美国“学习”,这种观点认为当警察执法的时候,警察要求你干什么,必须根据警察的话来行动,否则警察是有权采取相应举措。在我看来,面对警察的要求,别轻举妄动是应该的。但即便在设立有“袭警罪”的美国,也殊难出现你不听警察的话,警察可以一枪“嘣了你”的“处理规范”。而且我们必须要清楚认识到一点,美国如此强调警察的权威,是基于美国公民可以合法持有枪支这一国情,如果不认清这些特点,片面强调警察权威,而不强调百姓的生命权,实际上是宣扬警察“残暴执法”是正当的,同时也必然导致警察漠视生命的“残暴执法”。
前几年,赵燕事件引起轩然大波,赵燕没有配合美国警察,但美国警察是义无反顾地开枪了吗?没有!他们采取的是辣椒水喷射、殴打的方式……即便我们将来设立了“袭警罪”,也不意味着赐予警察们面对"袭警",开枪无罪的特权,只有在极端危急情况下,警察开枪才是正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