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中外人物之五 近现代宗教改革家、社会活动家篇1--中国清真寺联盟——资讯频道--打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3 15:33:05
相关链接:枪王之王wownba章鱼保罗摩尔庄园qq宫心计奥比岛流星蝴蝶剑69圣战7k7k开心网漂亮女人嘻游记淘宝优酷小s微博唐伯虎点秋香2非诚勿扰海派甜心异世邪君快播小说世纪佳缘魔兽世界阿里巴巴cntv不如跳舞曼德拉4399弹弹堂淘宝火影忍者开心网斗破苍穹阴阳冕阳神武神陈翔火影忍者388武艺张筱雨








资讯
文化
知道
清真寺
信息通
网址
博客
社区
当前位置:  清真文化 - 浏览正文

伊斯兰中外人物之五 近现代宗教改革家、社会活动家篇1  文/fayunjing
[清真文化] 阅读:283次 发表:2007-10-15 19:13:14
瓦利·阿拉沙(Wali Allah Shah,1703~1762)  近代印度伊斯兰教改革家和哲学家。又译“卧里拉·沙”。生于德里一伊斯兰学者家庭。自幼从父受伊斯兰教传统教育,据说7岁时即能背诵《古兰经》。后在其父开办的拉希姆经学院执教12年。他学识渊博,通晓伊斯兰教义学、教法学和哲学,精通阿拉伯文和波斯文。1732年前往麦加朝觐,后留居汉志(今沙特阿拉伯希贾兹),与各地著名的教义学家交往密切,共同研究教旨。1737~1738年将《古兰经》译成波斯文,并加以注释,使其在印度流传。他对当时印度伊斯兰教中的世俗化、崇拜圣徒圣墓、统治者和宗教上层的寄生生活以及传统的陈规陋俗等现象颇为不满,主张进行宗教改革,全面实行伊斯兰教法,恢复伊斯兰教的早期传统,重建穆斯林社会。他为维护伊斯兰教的纯洁性,增进伊斯兰教各教派之间的团结,消除社会不平等,提出了“仿效先知的榜样”,“回到《古兰经》去”等口号。瓦利·阿拉沙在宗教哲学思想上,主张传统的认主独一论,认为真主是“存在的统一”,“存在的统一蕴含着无所不包的、充溢宇宙的真理”。但他又承认与“存在的统一”相联系的“见证的统一”,认为两者互为表里,都受到真主的启示和人类理性的支持。反对圣徒崇拜和任何不符合认主独一教义的礼俗。在教法思想上,他主张在坚持以《古兰经》,圣训为立法的根本依据的基础上,运用公议、类比的方法,对教律实行改革。认为在处理教法律例时要根据现实生活的实际,打破常规,让教法学家在有关教法问题上独立思考,进行新的“创制”,使教律适应变化中的印度穆斯林社会经济状况。在社会观上,提出了在伊斯兰教义的基础上,建立真正平等的“正义国家”的理论。他指出社会的不公和黑暗现象的存在有深刻的经济根源,认为在莫卧儿王朝的统治下,社会财富集中在几个家族的手中,他们过着奢侈的寄生生活,对广大农民和手工业者进行无情的剥削,这必然导致社会的不安和动乱。在理想的社会中,必须把国家的财富进行合理和平等的分配,使社会结构得到平衡,并给予生产者应有的保护和权利。瓦利·阿拉沙的思想和实践反映了下层穆斯林的利益和愿望,对于印度清净教派运动的兴起和发展产生过重要的影响。他一生的著作约50部,涉及伊斯兰教义、教法、哲学、政治、教育、宗教及社会改革等方面,主要有《真主的深远证明》等。
蒂博·尼哥罗(Panqeran Dipo Neqoro,1785~1855)  印尼爪哇伊斯兰王国素丹、抗荷斗争民族英雄。生于日惹穆斯林王族家庭,为日惹王国素丹阿莽古·布勿诺三世(1810~1814在位)之子。自幼受到正规的伊斯兰教育,博鉴群书,精通伊斯兰教经典和教义,通晓武略。曾领有德加列查领地。为驱逐荷兰殖民势力,他积聚力量,组建军队,决心重建伊斯兰强国。1825年7月,以保卫伊斯兰教,争取民族解放和独立为号召,宣布以武装向荷兰殖民者进行“圣战”,举行起义。1825年10月宣布建立爪哇伊斯兰教王国,自任素丹。荷兰殖民军总指挥德·科克,在对起义军加强镇压的同时,玩弄和谈阴谋,分化瓦解起义军。1830年3月,他在同荷兰殖民军谈判时被捕流放,起义失败。1855年病故于望加锡(今乌戎潘当)狱中。
哈吉·欧麦尔(a1-Hajj‘Umar,1797~1864)  19世纪非洲西苏丹地区伊斯兰教改革运动领袖,提加尼派图库洛尔王国的创建者,抗法斗争民族英雄。全名哈吉·欧麦尔·本·赛义德·本·奥斯曼·塔尔。生于塞内加尔河下游富塔托罗地区的哈尔瓦尔村。图库洛尔族人。其父是一位伊斯兰教学者。欧麦尔早年在清真寺学习阿拉伯语和经训,后师从富塔贾隆地区苏菲学者阿布杜勒·凯里姆学习提加尼派学说。1826年,欧麦尔去麦加朝觐。在麦加,他晋见了提加尼兄弟会谢赫西迪·穆罕默德·加利,因其对宗教的虔诚和博学而受到加利的赏识,被收为门弟子,指导他潜心钻研苏菲派学理。3年学成之后,被任命为西苏丹地区提加尼派的哈里发。在返回非洲途中,欧麦尔到开罗爱资哈尔大学同知名的学者建立联系,然后,他取道北非,经费赞南下博尔努,1832年到达尼日利亚的索科托,宣传提加尼派学说,信众日增,名声大著,当地统治者也改宗提加尼派。同时与王室联姻,娶博尔努素丹和索科托埃米尔贝洛之女为妻。1837年离开索科托,先后到哈姆达拉希和塞古传教,他受到马西纳帝国统治者冷遇和卡迪里派首领的嫉恨排挤。1848年率弟子到富塔贾隆地区的丁魁雷,组建军队,为建立提加尼派国家,进行“圣战”的准备工作。
欧麦尔首先向各地派出大量传教师,广泛宣传提加尼派的学说和宗教社会改革的主张。他认为提加尼派是真正遵奉安拉之道、受真主启示而引导穆斯林摆脱异端邪说和贵族奴役的代表。他还认为造成以往穆斯林社会内部分裂的祸根,就在于卡迪里派的首领和部落酋长背离了伊斯兰教的宗旨,贪图私欲和享乐,使穆斯林处于灾难和贫穷的境地。最好的出路就是改宗提加尼派,进行圣战,改革非伊斯兰教的弊端,推翻各地统治者,建立公平、和睦和安宁的伊斯兰国家。欧麦尔认为,所谓“圣战”,乃是包含几个内容的全过程。第一步是“心的圣战”,要求生活清苦,净化灵魂,同各种世俗欲望作斗争,然后是“字的圣战”,要求严格实践《古兰经》和圣训的训谕,最后才进入“剑的圣战阶段”,即用武力推翻背叛安拉之道的统治者。欧麦尔的上述主张得到各地广大下层群众的拥护,大批人来投奔他,改宗提加尼派。
1852年9月,欧麦尔正式发动“圣战”。他指挥大军北上,征服和控制了尼日尔和塞内加尔河流域的班巴拉和马林凯人的小国家。1854年,进入班巴拉国家首都尼奥罗。为抗击当时法国殖民者的入侵,1857~1859年,欧麦尔率图库勒尔、富拉尼和班巴拉等地区的各族穆斯林组成的1.5万人的大军,转战各地,同法国殖民军进行多次激烈战斗,遏制了法军向西苏丹内陆的扩张。1861年,他征服了班巴拉族的塞古王国。接着,又借口马西纳统治者援助异教徒国家塞古对抗他的“圣战”,于1862年灭马西纳帝国。1863年,欧麦尔占领古城廷巴克图。此时,西起塞内加尔,东至廷巴克图,北起盖穆,南至丁魁雷,形成了以索科托、塞古为中心的索科托素丹国(亦称“图库洛尔王国”)。不久,马西纳信仰卡迪里派的贵族发动叛乱,并在1864年初将欧麦尔杀死。但是,欧麦尔的宗教改革运动,使伊斯兰教传入西苏丹广大地区,成为团结西苏丹人民抵抗和遏制法国殖民者侵略的纽带。
阿卜杜勒·卡迪尔('Abd al-Qadir,1808~1883)  近代阿尔及利亚伊斯兰教学者,抗法斗争民族英雄。生于西部穆阿斯凯尔附近的瓦迪埃尔,汉曼村。其父穆希丁是哈希姆部落酋长,苏菲派卡迪里兄弟会谢赫。幼年曾在阿尔泽城的法官伊本·塔希尔处学习经训、法学、哲学、文学和历史。14岁时到瓦赫兰经学院上学,因不满土耳其当局的歧视政策,一年后辍学回乡。1827年随其父去麦加朝觐,并到麦地那拜谒了先知陵墓。他沿途游历了突尼斯、埃及等一些伊斯兰国家,并拜访了一些知名的穆斯林学者。埃及统治者穆罕默德·阿里富国强兵的改革措施,给其以深刻的影响。
1830年6月,法国殖民者侵入阿尔及利亚。同其父穆希丁以用“圣战”来保卫国家民族独立为号召,以宗教长老为骨干,组成义勇军,用游击战抗击侵略者。1832~1834年,奉父之命率军在瓦赫兰地区多次击败法军,显示出非凡的军事才能,被参加抵抗运动的各部落推举为“埃米尔·穆米宁”(即正统统治者)。1834年法军被迫乞和,同其签订了《瓦赫兰条约》,承认其对阿尔及利亚西部地区的主权。1835年法国重新挑起战争,他率军在马克塔河战役中再次击败法军。1837年迫使法国签订《塔夫那条约》,承认其对中部地区的主权。
在抗法斗争期间,团结组织各部落人民,敉平了那些反叛的或降敌的封建首领,逐步把西部和中部广大地区统一起来,建立了埃米尔国,定都穆阿斯凯尔。革新政治、经济、司法和教育。改组行政机构,选举产生最高咨询会议,讨论决定国家重大问题,建立政府机构“迪万”。建立正规军和义勇军,并建兵工厂。鼓励发展农牧业,降低税额。改革司法制度,实行伊斯兰教法,废除部落习惯法,法官由迪万统一任免,废止部落酋长对地方法律事务的干涉。兴建学校和图书馆,号召人民学习宗教知识和科学文化,诵读《古兰经》,遵守伊斯兰教法,维护各部族的团结。
1941年,法国重新挑起战争,集结重兵,采取“焦土政策”,残酷镇压人民的抗法运动。他率军继续抵抗,因寡不敌众,接连失利,于1843年被迫退入摩洛哥。次年法、摩两国媾和,他继续战斗。1847年在摩、阿边境被俘,在法国被监禁4年。1852年获释,到土耳其布尔萨。从1855年先到伊斯坦布尔,后定居大马士革,研读伊斯兰教历史和文学。著有《对聪明者的召唤,对漠视者的劝告》,书中阐述了其宗教哲理以及对政治、历史和种族等问题的看法。写有抒怀和战斗性的诗歌多篇。恩格斯曾称颂他是阿尔及利亚一位“孜孜不倦和大胆无畏的领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4卷,第108页)。
赛义德·艾哈迈德汗(al—Sayyid Ahmad Khan,1817~1898)  印度近代伊斯兰教改革家、哲学家和教育家。生于德里穆斯林贵族家庭,自诩为圣裔。其父为莫卧儿王朝高级官员。幼年受过传统的伊斯兰教育。其父死后曾一度辍学做工。他博学多才,谙熟伊斯兰教义、教法和历史,精通乌尔都语、阿拉伯语、波斯语和英语。1838年任英属东印度公司职员,后担任地方法官。1857年擢升为印度行政委员会委员,被封为爵士。1858~1863年先后在穆拉达巴德和加济布尔开办英语学校,传授西方科学文化。他创建科学协会,翻译出版西方教科书,发行乌尔都语和英语两种文字的科学杂志。1867~1870年到英国进行考察,深受西方科学文化的影响。他回国后建立了一个委员会,创办《道德与情操》杂志,宣传宗教和社会改革的主张。1875年在阿里迦创办了“伊斯兰英国一东方学院”(即今阿里迦伊斯兰大学前身),培养在印度复兴伊斯兰教的人才。1886年他倡导建立了“伊斯兰教育协会”,组织穆斯林学者进行西方哲学思想和科学文化的研究,力图把伊斯兰教义和西方的科学文化结合起来,使伊斯兰教适应变化了的时代。
在宗教哲学思想上,艾哈迈德汗运用唯理主义对《古兰经》和伊斯兰教义进行了新的解释。他认为自然界、有机界和人类都受机械的自然规律的控制,“人的行为和思想甚至信仰都是自然规律所有各种不同的锁链”,这些规律是由“第一原因”即真主所创造的,真主所创造的自然界是真实地存在着。真主是宇宙万有的创造者和设计者,是独一的、自在的、无限的和永恒的,既不受时空限制,也不受任何精神意志的束缚,其万能包含和显现在其所有德性中。但真主的德性不是人们所能认识的。真主创造并赋予自然界和人的灵魂一定的目的和方向,并通过它们显现真主的存在。他认为人的理性是一种自然的认识能力,理性是检验和判断科学知识的标准,但对宗教信条除用理性知识判断外,还需要用真主的启示(即《古兰经》)来判断。他还认为,人和动物的灵魂是理性和意志的表现,它是一种“自存的实体”和一种“细微的物质”的属性,灵魂寄寓于人和动物的形体,形体有死亡,但世界灵魂不灭(即理性不灭)。艾哈迈德汗的宗教哲学思想,力图调和宗教与科学、理性与信仰,使理性为宗教信仰服务。 艾哈迈德汗是伊斯兰现代主义运动的先驱。他最先提出伊斯兰教是一个单独的民族和社会文化体系的理论。他认为穆斯林社会之所以一蹶不振,是因为缺乏自强和革新精神,固守陈规陋习。人们仅看到西方文化对自己生存及信仰的威胁,而看不到西方文明的价值。只有对现代文明采取现实主义和科学的态度,学习和吸收现代科学文化中有益于伊斯兰文化的先进思想,对传统的宗教和社会制度进行改革,发展科学文化教育,用科学文化武装穆斯林民族,逐步加强实力,以摆脱落后挨打的困境,才能使穆斯林社会复兴。艾哈迈德汗提出的对宗教和社会的改良主张,对推动印度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兴起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主要著作有:《德里的遗迹》、《圣徒之言》、《对圣经的评论》、《论印度政治现状、演说和书信集》、《印度大起义的缘由》等。1888年他荣获“印度之星”勋章。
萨摩里·杜尔(Samory Toure,约1830~1900)  几内亚伊斯兰教改革家、抗法斗争民族英雄。生于桑南科托,属曼丁哥部族。出身商人家庭。早年受过系统的伊斯兰教育,通晓经训、教义和教法,后从事商业。1853年参加军队,借此发展武装力量。1868年宣称自己为伊斯兰教领袖,统一几内亚各部落,率部在几内亚康康区创建乌阿苏鲁(Ouassoulou)酋长国。1880年为抗击法国殖民主义者的侵略,联合西苏丹各部族,建立曼丁哥王国,被推为埃米尔和伊玛目。他推行政教合一制,主张以《古兰经》和伊斯兰教法治国,废除部落习惯法,倡导伊斯兰文化教育,发展农业和商业,加强军队建设,把伊斯兰教传播到加纳和象牙海岸的北部地区。其强盛时疆土西自上沃尔特区向东绵延达福塔贾隆。1883年法国殖民军占领尼日尔河畔巴马科时,他以伊斯兰教“圣战”为号召,组成穆斯林联军,率军进行反法战争,多次击退法军,1886年迫使法军缔和,以尼日尔河为国界。1891年与法国殖民军重开战端,在法军优势兵力进攻下,主动撤退,转战象牙海岸和利比里亚,占领孔城和邦杜库。他被法军追击,因叛徒出卖,于1898年9月在卡瓦利河上游被法军俘虏,流放加蓬,1900年卒于该地。
穆罕默德·马赫迪(Muhammad Ahmad al—Mahdi,1844~1885)  苏丹伊斯兰教马赫迪派创始人,抗英民族起义领袖。原名穆罕默德·艾哈迈德·伊本·阿卜杜拉。生于苏丹栋古拉地区尼罗河内汉纳底格岛的船工家庭。出生不久,随家南迁,先到善迪,后又到喀土穆附近的卡拉里落居。从童年时代起对宗教知识有浓厚兴趣。他先在卡拉里《古兰经》学校学习7年,继而到喀土穆投于艾敏,苏韦利赫长老门下学习伊斯兰教法学,后又到柏柏尔郊外,入穆罕默德·迪克尔教长的伊斯兰经学校学习。尔后马赫迪加入苏菲派的萨马尼耶兄弟会,拜该会的著名谢赫穆罕默德·沙利夫和瓦德·宰奈为师,专修苏菲派学理,成为虔诚的苏菲派信徒。其师逝世后,担任兄弟会长老,讲经布道,接受门徒。1870年,马赫迪偕门徒来到白尼罗河上的阿巴岛过隐修生活,修建清真寺,创办讲经堂,传播苏菲派教义。后到科尔多凡省传教,目睹苏丹在土耳其、埃及官员统治和盘剥下,人民生活极度悲惨,社会动荡不安;土耳其官员违背伊斯兰教规,不履行穆斯林宗教义务,这一切激起了他对外族殖民统治的憎恶和仇视。同时,在全国已经爆发的几起反抗运动的影响下,他立誓说:“我对伊斯兰教和苏丹民族负有义务,我要纯洁宗教,消灭压迫,实行平等。”1881年6月,马赫迪借用伊斯兰教史上关于“马赫迪”降世以复兴伊斯兰教的传说,在阿巴岛公开宣布他就是众所期待的“马赫迪”,受命于真主的旨意,他的使命是驱除暴虐,实现穆斯林社会“普遍平等、处处公正的美好社会”,使苏丹穆斯林摆脱欺压和专制。同年8月,他号召穆斯林遵循《古兰经》和圣训,为安拉之道而进行“圣战”,发动武装起义,反抗英埃军队的入侵。提出为实现苏丹人民的自由和尊严,建立独立的苏丹伊斯兰民族政府的主张,遂在阿巴岛率起义军打败前来进剿的苏丹总督穆罕默德·劳夫帕夏的政府军队,首战告捷旋即转移到法绍达地区的卡迪尔山区。后苏丹总督二次集重兵攻打,均被马赫迪部击败。至1883年初已攻下科尔多凡省首府乌拜伊德,并控制了该省全境,起义扩至苏丹的西部和南部。1883年9月英埃政府组织了一支1万人的远征军,由英国退职军官威廉·希克斯统领,进攻科尔多凡省,11月初,当远征军行至乌拜伊德以南的希甘时,为马赫迪部队所阻击,远征军全部被歼,希克斯当场毙命。1885年1月,马赫迪率起义军从恩图曼越过白尼罗河,包围首都喀土穆,经过激战,击败了英埃侵略军的顽强抵抗,击毙了英国殖民总督C. G.戈登,占领了喀土穆,结束了英埃对苏丹长达64年的殖民统治。不久,马赫迪离开喀土穆,以恩图曼为首都,建立了苏丹马赫迪国家,初步实现了苏丹的民族独立。他利用公告、传道、训示和书信的形式,向全国宣传马赫迪国家立国的政治和宗教主张。他仿效先知穆罕默德的先例,任命了4名哈里发,其中3名为苏丹人,并选定他最信赖的参谋长阿卜杜拉·穆罕默德·图尔申为自己的继承者。1885年因身患伤寒在恩图曼逝世。
穆罕默德·阿布笃(Muhammad‘Abduh,1849~1905)  近代埃及伊斯兰教著名学者、宗教和社会改革家。全名穆罕默德·阿布笃·本·哈桑·海鲁拉。祖籍中亚土库曼斯坦,生于埃及布赫拉省的舍乃拉(Shanara)村一穆斯林农民家庭。自幼在家从经师受传统的伊斯兰教育,能背记全部《古兰经》。青年时,受叔父卡德尔的苏菲主义思想影响,钻研苏菲学理,注重修身养性及过俭朴独居的禁欲生活。自1862年起,先后在坦塔艾哈迈迪耶大学和开罗爱资哈尔大学攻读伊斯兰经典、教义、教法、历史、阿拉伯语和自然科学,曾多次向校方提出改革陈旧教育内容和方法的要求。1871年,泛伊斯兰主义的倡导者哲马鲁丁·阿富汗尼到埃及,宣传复兴伊斯兰教和反对殖民主义的政治主张,阿布笃拜阿富汗尼为导师,学习哲学、新闻学等,深受其思想影响,成为阿富汗尼的积极追随者和密友。阿布笃在《金字塔报》上发表文章,呼吁发展民族文化教育,提倡现代科学技术,以赶上西方先进国家。1877年于爱资哈尔大学毕业,获学士学位,并在该校任教。1880年他以主编的《埃及现实报》为园地,宣传复兴伊斯兰教,倡导宗教和教育改革;介绍西方的先进科学技术,号召穆斯林联合起来反对西方殖民主义的侵略。1881年,因支持阿拉比领导的埃及民族党人发动的起义,事败后被英国殖民当局流放叙利亚3年。1884年,应阿富汗尼之邀,在巴黎共同创立旅欧穆斯林组织“牢不可破关系协会”(一译“坚柄协会”),并创办同名阿拉伯文周刊,提倡泛伊斯兰主义,反对西方殖民者对伊斯兰世界的侵略和封建君主制。1885~1888年,应聘在贝鲁特伊斯兰学院任教。他以伊本·赫勒敦的历史哲学观点和新方法,讲授伊斯兰哲学、历史、教法、逻辑学及文学等课程,深受学生欢迎,并从事学术研究和著述,还掌握了法文。1888年,重返埃及,任教于爱资哈尔大学。1895年起,以政府代表身份任该校校务委员会委员,致力于教育制度、管理体制、教学内容和方法的初步改革,使爱资哈尔大学从此发展成为新型的伊斯兰高等学府。晚年从事司法工作,担任过地方初审法庭法官、上诉法院法律顾问、立法议会常委等职。为普及贫民教育,创办了“伊斯兰慈善协会”。1900年创办“阿拉伯图书复兴协会”,赞助出版宗教典籍、语言学和科学文化的阿文著作。1899年被任命为埃及大穆夫提(即伊斯兰教法权威诠释官),曾就有争议的重要问题发表法律见解(即法特瓦)。1905年7月11日于亚历山大病逝,葬于开罗。
穆罕默德·阿布笃是伊斯兰现代主义的倡导者,终生致力于以伊斯兰教改革为中心的社会改革,使伊斯兰教适应现时代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其主要思想观点和主张是:(1)主张净化信仰,重振道德,恢复纯正的伊斯兰教。他深受瓦哈比派思想的影响,认为长期以来,统治者用人为的世俗法律代替了神圣的沙里亚教法;宗教领袖们热衷于派别纠纷,忘记了用经训教育人民的责任,苏菲派的精神导师把信众的心灵引入了歧途,从而导致了伊斯兰国家日渐衰落及穆斯林在信仰、道德上的蜕变。他主张要依据《古兰经》飞圣训和教法关于“认主独一”的观念,反对多神崇拜的倾向,恢复信仰的纯洁性,“即以素朴方式直接从创建者那里承袭宗教的那些早期信仰者们的言行”,清除崇拜圣徒圣墓、人神合一等一切异端思想行为和外来影响。(2)主张改革伊斯兰教传统中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陈规陋习和教律。他把伊斯兰教义区分为基本和辅助两部分。基本部分也称为“基本教旨”,它包括《古兰经》及真实圣训,此外均属辅助部分。前者是永恒的、绝对的、不可动摇的,适用于一切时代,后者则是相对的、暂时的,要随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他主张简化繁琐的宗教礼仪,使伊斯兰教摆脱旧的清规戒律的束缚,改革一夫多妻、蓄奴制等封建制度,反对一切陈规陋俗,“把思想从盲目信仰的牢笼里解放出来”,给伊斯兰教以新的生机。他提倡应用新的经注学理论解释《古兰经》,应把属于基本信仰的启示和属于社会立法性的启示加以区别。从《古兰经》和可靠的圣训中寻求类似现代思想的因素,自由运用理智进行新的教法演绎,创制新的律例和新的“公议”原则。把欧洲科学技术文化融合在伊斯兰教思想文化体系之中,让穆斯林进入现代生活,使宗教能够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他还认为发展教育是智力复兴和变革现实的基础,改革传统的经院式教育制度和阿拉伯文风,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培养新一代的穆斯林知识分子,作为宗教改革的中坚。(3)调和理性和宗教,以理性论证信仰。他从穆尔太齐赖派唯理论观点出发,认为理性为伊斯兰传统所固有,《古兰经》尊重理性,把理性提高到首要地位,这表现在“判断何为真理,何为谬误,何为有益,何为有害方面,理性具有最后的权威”。人完全有能力通过理性来确证信仰,印证真主的存在和独一,从而确信“宇宙之外有一个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创造者”。如果理性与圣训传说的字面意义相悖,则应服从理性的判断。但他又认为天启是不谬的,理性有时是易错的,理性离不开天启的指导。理性至多只能够认识事物偶然的、次要的本质。(4)哲学上主张二元论。他认为自然界是一种存在,事物皆有因果联系和发展变化,但宇宙万物的创造者、存在的最终原因是真主。他主张人有意志自由,但又承认真主在总体原则上安排了世界万物的进程。主张“双重真理说”,他说:“真主降示了两本书:创造的自然之书和启示的神圣经典。后者引导我们用智慧来考察前者”。他还认为将理性应用于自然界的研究,将产生两种有益的结果:一是认识真主的万能,一是发现和掌握自然的规律。(5)在政治上,倡导阿富汗尼的泛伊斯兰主义。他主张穆斯林应在“认主独一”的信仰旗帜下,排除纷争,团结起来,反对西方殖民主义的侵略和封建君主制,建立仁政和正义的伊斯兰国家。在政治、经济和智力上同时复兴,以经训中的伦理思想,建立新道德规范去教育人民,促进民族的觉醒,反对“宿命论”,树立事业上的积极进取精神。穆罕默德·阿布笃的学说对推动埃及伊斯兰教的改革运动和促进本国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起过积极作用。同时对整个伊斯兰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主要著作有:《回教哲学》(一译《论认主独一》)、《回教、基督教与学术文化》、《古兰经注》(1~7章)、《论伊斯兰兼驳其批评者》、《辞章之道注释》等。其《回教哲学》和《回教、基督教与学术文化》已翻译成中文出版。他的学生穆罕默德·拉希德·里达(1865~1935)编著有《阿布笃传记》,系统地介绍了他的生平事迹和在学术思想上的贡献。
艾米尔·阿里 (Sayyid‘Amir Ali,1849~1928)  印度伊斯兰教历史学家、教法学家、社会活动家。80生于加尔各答郊区一什叶派穆斯林贵族家庭。青少年时代受教于英语学校,精通英语、波斯语和乌尔都语。后入加尔各答大学,1868年获法学、史学硕士学位,并获印度政府颁发的奖学金,赴英国伦敦留学,继续攻读法学,1873年取得高级律师资格。学成归国后,一度从事政治活动,于1876年创建“全印伊斯兰教协会”,有50多个分支机构,为印度第一个穆斯林政治组织。1890~1904年,任加尔各答高等法院法官。退休后居住英国。在伦敦创建“英国红新月会”,出版宗教刊物,宣传伊斯兰教义和文化。1909年直至去世,长期为英国皇家枢密院法律委员会委员。在宗教思想上,主张伊斯兰教现代主义,提倡在遵循基本信仰的前提下,根据不断变化的时代条件,对伊斯兰教的精神加以进化论和理性主义的解释,反对因循守旧、墨守传统,曾对蓄奴制、一夫多妻制、苏菲崇拜、苏菲神秘主义等展开批判;在法学思想上,主张以灵活变通的观点解释四大法源,使伊斯兰教法实体适应英国司法制度和审判程序,曾为流行于英属印度的伊斯兰教法的发展作出过贡献。宗教政治思想上,一度倾向于正统观念,反对政教分离,1924年曾与阿迦汗联名致书土耳其政府,要求保留哈里发制度。主要著作有《撒拉逊简史》(Short History of the Saracens)、《伊斯兰教之精神》(The Spirit of lslam)、《穆罕默德生平和学说评考》(The Critical Examination of the Life and Teachings of Mohammad)等。
阿卜杜·拉赫曼·凯瓦基比(‘Abdal-Rahman al-Kawakibi,1854~1902)  近代叙利亚阿拉伯民族主义思想家、伊斯兰学者、阿拉伯文化复兴运动倡导人之一。生于阿勒颇。早年受过正规的宗教和文化教育。曾从事新闻工作,担任《幼发拉底报》编辑,后在教育和司法部门任职,因对奥斯曼帝国素丹哈米德二世的专横统治不满而辞职。后又主编《灰城报》、《端正报》,鼓吹阿拉伯民族主义,抨击土耳其当局,主张实行社会和宗教改革。两报先后被查封,曾被捕入狱。后流亡埃及,在开罗结识了伊斯兰教改良派领袖哲马鲁丁·阿富汗尼、穆罕默德·阿布笃、拉希德·里达等,深受其思想影响,参加伊斯兰改革活动,并编辑《拥护者报》,撰文宣扬进行宗教改革、复兴阿拉伯文化的主张。曾到阿拉伯各国以及东非、南亚等地旅行,广交学者。在埃及先后发表、出版了《专制的本质》、《诸镇之母》等著作,系统地阐述了其阿拉伯民族主义思想,对当时社会和政治上的各种弊端进行了剖析和揭露,强烈抨击奥斯曼素丹对阿拉伯的专制统治和民族压迫政策。强调阿拉伯民族在创立和传播伊斯兰教文化方面做出了特殊的贡献,因而认为伊斯兰世界的领导权应由阿拉伯人掌管,其领导中心应在诸镇之母—麦加,而不是伊斯坦布尔。主张复兴伊斯兰文化遗产和阿拉伯民族的光荣传统,自立自强,反对土耳其人对阿拉伯人实行的愚民政策和文化专制主义,重建以共同语言、信仰、历史、文化为基础的阿拉伯民族的统一国家。其著作对唤起阿拉伯各国人民的民族意识,以摆脱土耳其人愚昧、黑暗的封建统治方面起了很大作用,对以后的阿拉伯民族主义者产生了重大影响,被誉为“泛阿拉伯主义知识分子的先驱”。
穆罕默德·拉希德·里达(Muhammad Ra—shid Rida,1865~1935)埃及伊斯兰著名学者,宗教和社会改革家。埃及复兴运动和伊斯兰现代主义运动领袖穆罕默德·阿布笃的弟子。生于黎巴嫩北部地区的盖莱孟。青年时代曾在的黎波里求学,学习和研讨苏菲主义学理,弃绝尘世,专事苏菲功修。后读到泛伊斯兰主义运动倡导者哲马鲁丁·阿富汗尼和穆罕默德·阿布笃在巴黎创办的《牢不可破的关系》周刊,深受其中有关呼吁建立伊斯兰世界大同盟、恢复伊斯兰尊严和解放受殖民主义奴役各国人民的文章的革新思想影响。他对文章选用《古兰经》经文并加以相应注释来论证现实社会问题的做法十分钦佩,认为远远超过前辈经注家的见解。他致函阿富汗尼,表示愿随他学习、工作的愿望。但不久阿富汗尼去世,他又同穆罕默德·阿布笃联系,了解其关于伊斯兰改革的主张和尝试。1897年,他在的黎波里完成学业后,便前往开罗拜会阿布笃。后在阿布笃的帮助下,在开罗创办了《光塔》(al-Manarah)月刊,担任主编,发表多篇专论,传播维新思想和改革主张。1899年5月,阿布笃接受里达的建议,开始在爱资哈尔大学用新的观点讲解《古兰经》,里达听讲并作了笔录,后根据自己的理解及结合现代知识加以整理和发挥,提出了新的见解。至1905。年阿布笃逝世的6年中,里达整理《古兰经》讲解五卷,并独自进行注释,自1900年起在《光塔》月刊连载,遂形成《光塔古兰经注》(Tafsir al-Manarah)。里达认为,《古兰经》不是世俗法典、医典、人类史书,更不是艺术作品,而是人类社会的指南,它指导人们获得今、后两世幸福。他主张在民主政治的基础上改造阿拉伯社会,促进穆斯林新的觉醒,使伊斯兰教与现代世界发展潮流相结合,教义与科学相协调。费萨尔一世在叙利亚执政期间,里达曾被选为叙利亚国民大会主席。1920年,法国进驻叙利亚后,他离开大马士革,定居开罗,整理出版了阿布笃的《认主独一论》(Risalah al-Tawh—id)、《伊斯兰教、基督教与学术文化》等著述多种,并编了《穆罕默德·阿布笃传》。里达的主要著作《光塔古兰经注》,又称《拉希德古兰经注》,是当今世界上观点最新颖的《古兰经》注本之一,共12册(未完),于1927年出版于开罗。
伊本·艾哈迈德·哈迪(Ibn Ahmad al—Hadi,1867~1934)  马来亚伊斯兰教革新派学者、新闻和出版工作者。生于廖内群岛的本年加特岛,出身于一穆斯林望族家庭。早年在马来亚受现代教育,并通晓伊斯兰经典和教义。他青年时深受伊斯兰世界革新思潮的影响,力主用现代教育和科学文化革新伊斯兰教。1901年移居新加坡后,与当地穆斯林学者创办著名的伊斯兰教革新杂志《信念》,宣传进行宗教改革,复兴伊斯兰文化的主张。为此,他于1907~1919年在新加坡、马六甲和槟城创办宗教和世俗学校,招收穆斯林学生入学,以改变文化落后的状态。1927年在槟城开设“日如东出版社”,迄日本入侵为止,在14年间刊行了大量介绍现代科学知识和伊斯兰文化的书籍和杂志,在东南亚穆斯林中有广泛影响。1926~1934年在其创办的《手足》和《兄弟周报》上,写过不少有关宗教、政治、社会、教育和穆斯林生活状况问题的文章。他是马来亚伊斯兰教革新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本文责任编辑:优素夫·马领
广告代码
资讯搜索
清真寺搜索
关键字:
搜索类:

关键字:
地 区:
城市:

客服服务
企业建站
广告服务
商家推广

早上8:30-下午6:00
手机:13735612155 15825751155
QQ:1014716972139292774
Email:husseinsha@qq.com
MSN:husseinsha@msn.com
友情链接
红盖头购物网祁连旅游网穆斯林留学之家歌木斯阿语网伊斯兰网址之家茂克穆斯林学校清真食品与用品网伊缘回族交友网放心旅游网主网
华夏穆斯林三亚穆斯林深圳诺尔文化伊斯兰之梦阿语人博客网宝鸡主麻之音穆斯林旅游网宁夏穆斯林培训银川穆斯林孤儿院阿语人博客
三亚旅游网穆斯林文化用品中国古兰手机网中欧国际物流清真资讯网真光之摇中华清真网海南省旅游总公司辽宁穆斯林论坛长治回族网
穆斯林信息网穆斯林商贸阿拉伯语学习蓝星月三亚伊旗马王爷的新花园哈尔滨穆斯林平凉民族艺术网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穆斯林就业
穆斯林青年穆斯林万网信仰之声圣传真道网伊斯兰之星中国清真食品网穆斯林网址中阿友好协会青海撒拉族救助会绿色纬度论坛
中国穆斯林书画网伊光园网伊呼网赛俩目网穆民先驱阿拉伯网址中阿网《古兰经》信息网穆斯林在线伊斯兰学术城
伊斯兰之窗伊斯兰之声中国伊斯兰在线绿色中华中国清真网穆斯林青年俱乐部伊斯兰之光中国穆斯林网现在学习网中国清真寺联盟
关于本站 |使用条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帮助信息
本站所收录作品、信息、社区言论、相关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发表者个人行为,与本站立场无关。
Copyright © 2006-2010 china77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清真寺联盟属义乌市朱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浙ICP备07016462号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