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典籍在欧洲——让沉睡在“中世纪”的人睁开了眼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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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典籍在欧洲——让沉睡在“中世纪”的人睁开了眼晴
万历十二年(1584年)西班牙教士冈萨雷斯•德•门多萨(Gonzales de Mendoza) 介绍中国法律不仅用于惩治犯罪,而且用于奖赏善举。法国散文大师蒙田(Montaine)认为欧洲法律只讲惩罚犯罪是片面的、不正确的,而中国的法律则不仅“惩非”,而且“赏善”。他非常钦佩中国刑赏必罚的政治制度(见美•洛夫乔伊:《思想史的论文集》)。
1661~1662年法国出版了拉丁文的《大学》、《中庸》、《论语》,1672年《大学》在巴黎重版。1687年比利时人柏应理将上述三本译作汇总题为《中国哲学家孔子》一书,出版后风行欧陆。1688~1691年期间又出了此书的法文、英文节本。这是系统介绍东方思想、介绍中国学术的开端。其时,牛津大学的东方学家托马斯•海德编订了有关中国的拉丁文与法文书目,为西方学者通过文献资料对中国文化要旨作系统的研究奠定了基础。以“四书”、“五经”为切入点,了解中国文化,算是抓住了核心,有了一个高起点。
英国政治家、散文家威廉•坦普尔(William Temple 1628~1699年)没有到过中国,但他读过拉丁文的《大学》、《论语》、《中庸》,对孔子的“自治、治家、治国之道”和“为政在人”的思想十分赞赏,认为“凡是由最好的人管理的政府便是最好的政府”。
1688年6月,巴黎《学术报》上载文说:“中国人在德行、智慧、谨慎、信义、诚笃、忠实、虔敬、慈爱、亲善、正直、礼貌、庄重、谦逊以及顺从天道诸方面,为其他民族所不及。你看了总会感到兴奋,他们所依靠的只是大自然之光 (按:指没有接受过‘天主’的神光的启示)。”当时,有人呼吁多多出版关于中国的书;“中国这个国家,这样巨大,这样富饶,土地这样肥沃,气候这样温和,人口之多几至不可胜数,而他们的制造工业和治国之道又这样突出,所以……可以出版的书比现有的还要多,而且也需要动用最有才能和最有见识的作家。”(参见马加利亚内斯《中国史新编•序》)可见渴望了解中国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不再是少数先行者的事了。只要联想一下1640年英国爆发的资产阶级革命,就可以知道这个时期欧洲人的精神需要了。至此,我们可以把这种传布中国学术、介绍中国概况的时期称做“译介引入阶段”。进入十八世纪,便是“研究化用阶段”了。
英国政界巨子、哲学家博林布鲁克1726年著《论人类的知识》,说伏羲画八卦,讲阴阳二爻的配合,就如古希腊的数目字一样,本是极简明极自然的道理,只是被后来的号称“博士”的注疏家们搞得繁琐隐晦了。博林布鲁克指斥说:中国博士们的注疏训解,是“替伏羲制造谣言”,十分荒唐;就如西方的神学家们把《圣经》这个本不神秘的东西弄成神秘的东西一样!这是对中外古籍研究的一种方法论意义上的廓清。
法国人伏尔泰爱谈中国,崇拜孔子,对西方神学、神的启示、形而上学及宗教狂热之类的东西抨击不遗余力。他说:“我已经仔细读了孔夫子的书,还作了摘要。我在其中只看到纯粹的道理,而丝毫没有骗人的东西。”他借东方思想资料为法国的启蒙运动提供理论支持。其《风俗论》对中国文明作了多方面的阐述与颂扬,特别指出中国史上“没有连绵不断的宗教战争”,对欧洲宗教的伪善宣传与其战争屠戮罪行作了尖锐的揭露[参见1933年恩格曼(WEngeman)所作《伏尔泰与中国》等书]。
清初,在华法国人白晋(Joa chim Bouvat)出版了他的研究性著作《易经要旨》,马若瑟(Joseph De Prenare)又出版了《经传议论》。这两本书的问世,标志着西方已突破了知识介绍的限界,从此进入对东方的理论研究的新阶段。雍正十三年(1735年)法人杜赫德编撰出版了他的巨著《中国通志》,书中节译了四书、五经、诏令、奏章、戏曲、小说、医卜、星相诸类书籍的相关章节。此书出版后,成为欧人据以贬褒东方文化与评议西方现实的“数据库”、“武器库”、“百科全书”。
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起,英法爆发了“七年战争”,英国处于劣势,而统治集团内部各派系之间的肮脏斗争又愈演愈烈。一批有识度的人思考着怎么去救治英国。于是对刚刚介绍到欧洲的中国文官制度与朝廷谏议制度予以激赏,用来批判英国首任“阁魁”罗伯特•沃尔波尔的专制独裁和他施行的贿赂制度与分赃制度。顺便指出:中国人自身对朝廷谏议制度、科举制度在其后期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弊端十分清楚,因而模糊了对这些制度得以形成的基本精神和所起功能的认识,以至除了批判之外,很少有人提及其正面价值。然而,西方人倒是从中国文献资料中探索到了它的基本精神,使之实实在在地在思想层面、制度层面对欧洲几代人发生重大影响,完善了他们自己的文官制度建设。
1807年,英国人马礼逊受“新教伦敦会”之命来华传教。1812年马礼逊翻译了《三字经》、《大学》。其友柯大卫出版了《四书译注》(1828年)等等。联系到1789~1794年间爆发的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来看,当时欧洲对“新思维”、“新生活”的渴求是不言而喻的。他们借用“中国风格”、“孔子思想”来清理被“旧教”占领的阵地,也是合乎情理的。“封建文化”帮了“资产阶级”的忙,这奇怪吗?否!奇怪的倒是那种硬给思想文化打上“阶级烙印”的教条主义做法。
今天看来,中国古代学说以至政治法律体制和物质文化生活,对十六世纪至十八世纪的欧洲起了积极推动作用,是毋可置疑的。长期禁闭在严酷的宗教统治下的欧洲,终于呼吸到了异样的清鲜空气,吸收到了口味迥异的东方精神营养,从而帮助他们最终走出了从“中世纪”留下的精神桎梏。我们从明中叶到清中叶这段西风东渐与东学西传的历史看来,中国何尝是保守、封闭的国度!它以自己的总量强大的精神和物质文明实实在在地对欧洲、对世界做出过巨大贡献。
设想一下,如果当年欧洲人一味沉醉在对中国物质文明的钦慕向往之中;如果他们满足于对东方文明的机械搬用,如果他们满足于对东方礼法制度的简单引入;或者,如果他们紧紧地死盯着东方老大帝国实际生活中的陈腐老旧等等而对东方文化予以排斥;如果他们都像正统宗教徒那样咒骂东方“异教徒”的思想理论……那么,还会有上述积极效果吗?不会!这是一条至关紧要的历史启示。
对这段中西文化交流史,中国人是不应该淡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