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权力中的黑社会 第三章(II)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3 13:46:33

第三章

刑事犯罪大革命

国家与犯罪的融合


(接第三章 上)

内务部领导A.古里科夫宣称:“据俄罗斯科学院分析中心计算,在国企私有化进程中,有55%的资本和80%的有投票权的股份被转移到了国内和国外的刑事犯罪资本当中”。报告和外汇向国外的流出提到了这一点,估算其金额达到3000亿美元,虽然该数额远多于这些(达到一万亿美元)。这如何能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10-20亿美金相比呢?

   

对待法律的态度,对待法制的态度,无意尊重法制是犯罪与贪腐发展的背景。

    

在所有官方文件中都强调,我们的法律一视同仁,法律的适用是不讲情面的。但法律不但对克里姆林宫的黑社会不起作用,而且经常是完全不起作用。在强力机构中,对那些不起作用的法律甚至有专门的术语“行不通的法律”("непроходные законы")。在我们的刑法以及其他法典当中有许多法律,已经有意设定为永远都不会适用它们,也就是说,它们是用来装饰我们的法典的法律,换句话说,是用来宣传的。

   

比方说,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136条:侵犯公民平等权利罪。这条法律从来没被适用过,也不会被适用。您有权问我,那为什么要通过它?那是为了证明,法律在我们这里是一视同仁的。一个工人从工厂里带出某个价值500卢布的零件,或者“公民”黎索夫斯基(Лисовский)从政府大楼里带出50万美金,会不论他们的社会地位,而被一视同仁地审判吗?工人会从民主法庭那里得到几年的劳改营,而黎索夫斯基完全不会被审判,因为“不清楚,这钱是谁的”。亦或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139条:违反住所不受侵犯罪。如果您的住宅被特警队员破门而入,没有(搜查)令,但手持冲锋枪(这情形,不光在车臣是家常便饭),如果您引用宪法的规定要求其出示(搜查)令,那您可着实逗得他们开怀大笑了。我警告过我的孙子,如果他偶然出现在警察局,无论如何也不要指出自己有何权利,尤其是千万别引述宪法,在警察局非常不喜欢有人开始“搬弄法律”。有一次,他们甚至把一名克格勃的工作人员打死了,尸体扔到远离警察分局的地方。这起事件甚至成了一部故事片中的情节。

    

在新刑法典中加入了第210条 组织犯罪集团(犯罪组织)罪。喏,您会想,现在可就不是那个曲儿了,黑社会吓哆嗦了。没这回事!刑法的这一条原来也是“行不通的”。黑社会的数量疯狂增长,就像发酵了一样。似乎,用需要遵守很多条件,可以来解释这条法律的“行不通”。不能殴打强盗,黑社会成员,这为的是,让他出于对刑侦人员的感激之情而给出“感恩的(用俄语讲,是感激的)口供”(这是警方的行话,现在甚至连广播电视都使用起来)。不然,因为这个,可能会受到报复。要知道这可不是个普通的苏维埃人!不过,“小厮们”有时是可以殴打的,但不能是小头目中的某一个。

   

合法性遭到破坏,法制上无法无天。遭到破坏的不只是国家的合法性,遭到破坏的甚至还有臭名昭著的“盗贼的规矩”。那么,盗贼的规矩禁止“合法盗贼”(вор в законе)[1]拥有家庭、财产,以及与政权机关的合作,有义务将抢劫来的“收入”的一部分充公,划归入“大锅”(общак),即盗贼们总的“互助金”。现在“合法盗贼”已经不再对此予以遵守了。

   

要说到国家机构与犯罪组织的融合,A.康斯坦丁诺夫(А.Константинов)在侦探小说中非常清晰而规范地表述了这一状况。他写道:“......通过国家职业官员和专业的刑事犯的联络,正是这样产生真正的黑社会家族......在这种家族中,最可怕的是,它游离于国家法律和盗贼规矩之外,依照盗贼规矩б禁止在份额的水平上与政权的代表接触......家族制定了自己的规则,自己的狗杂种(盗贼的黑话“母狗”、“狗杂种”是指同权力机关合作的贼。---作者)的概念,同时运用了国家的法律和盗贼的规矩......以巴隆(小说中的人物,是名“合法盗贼”。---作者)的观点,这很恐怖,因为这导致无法无天:以狗杂种,不讲道义和为权力与金钱的背叛为思想基础的组织无法摆脱它......“。

   

国家的犯罪率和贪腐在以空前的速度增长。在2002年2月,普京总统自己在总检察院列举了这样的数字:去年,有三百万起犯罪(我要提醒,很大的一部分犯罪,警方并未予以登记)。重大犯罪和特别重大犯罪的份额升高,但其破案率在下降。7000其命案(仅仅在去年)随意遍布全国。检察院终止了40000起未侦破案件。有超过30000名失踪者未能找到。我要强调的是,这些数字,是由俄罗斯总统说出来的。

   

普京的故乡 ---- 彼得堡,被认为是俄罗斯刑事犯罪的首都,但按照犯罪率来算,俄罗斯首都莫斯科未必能让出头把交椅。以下是莫斯科2002年上半年与2001年同期相比的犯罪率的数字:

    

半年之内登记的犯罪总数是89040起,比去年高出72%

 

     

 

        

2001

        

2002

        

杀   人

        

576

        

940

        

抢   劫

        

2357

        

6267

        

强   抢

        

1031

        

1730

  

 

    2002年7月,内务部的特委会调查了彼得堡警察部门的工作,并在200页的报告中,得出工作不合要求的结论。特委会尤其关注到,在登记案件上的令人无法容忍的态度。当公民来到警察分局报案时,工作人员会对其施加各种压力,以使案件不被登记。

    

最近这一年半到三年间,征兆性的现象初具轮廓:雇凶杀害国家官员及议员,包括相当高级别(的官员)。曾有彼得堡副州长马涅维奇(Маневич),议员斯塔洛沃伊托夫(Старовойтов)被害,而国家杜马一共有8人被害,针对莫斯科副市长奥尔荣尼基泽(Орджоникидзе)有过两次蓄谋谋杀。在黑社会持续的交战中,杀人,在早些时候,只在罪犯人群中间发生。依照国家与犯罪的融合程度,在这种争斗中开始有官员死亡了,这与犯罪环境密切相关。如果知道了,莫斯科的赌博生意在奥尔荣尼基泽的管辖范围内的话,针对他的谋害就变得明了了。

    

2002年10月18日,在新阿尔巴特,也就是说,在莫斯科最中心地带,距离克里姆林宫500米,上午九点,外号“推土机“的杀手开枪射杀了马加丹州州长B.茨维特阔夫(В.Цветков)。在该州,开采黄金的数量占俄罗斯黄金的四分之三,还有银及有色金属,鱼、虾类的捕捞。需要向外国读者补充说明,这是政府路线,普京及其他克里姆林宫的官员们正是在此时沿着这条路线上班。所以这里警察和便衣密集。这就好比是在华盛顿的白宫前,杀手射杀了阿拉斯加的州长一样。黑社会的肆无忌惮已经没了界限!另一天,在莫斯科一名从事非法黄金交易的“合法盗贼”被杀。也是在这一天“麦当劳”餐厅旁,一辆机械部件当中塞入了炸弹的汽车爆炸。一个少年被炸死,还有几名顾客被炸伤。莫斯科警察宣称,这并非恐怖行动,而是黑社会之间的清理门户。这时很明显的(对事态的)不了解。警方认为,当恐怖活动的原因是政治性的时候,它是针对具体位置的。而如果行动目的是惊吓顾客,且其中大部分是孩子,那么,这不过是起刑事案件。

    

在弗拉迪沃斯托克还发生过一起有意思的事件:一名教授、教研室主任,白天在医学院自己的办公室里,遭三次射击被射杀。很快就找到杀人凶犯并通告,称其为一名停尸间的雇工,该人因醉酒而被教授清退。但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杀人被称作日常凶杀,一般实施是用铁管子打击或用刀。在这起事件中,教授是被用加装了消音器的手枪射杀的,且在隔壁房间没有听到射击声。这不合看停尸间的酒鬼的特点。当宣布说,教授从事着盈利水平不比石油生意低的礼仪服务时,案件就变得明朗起来。所以说,不仅国家机构,而且科学也与犯罪同流了。

   

这便是“民主”与“毫不留情地同犯罪做斗争”十年的第一个总结。在俄罗斯完成的刑事犯罪大革命的如此总结。

    

 

[1] 合法盗贼(Воры в законе),是俄罗斯及独联体国家特有的一种犯罪联合组织形式,在世界刑事犯罪实践中没有类似的组织。该联合源于当时对犯罪的严厉打击及社会上的饥馑,出现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这种犯罪组织形式具备极端的封闭性和隐蔽性。这种组织内部有严格的规矩,比如,其成员不能与固定的女人稳定地交往,即不能有家庭;不能与任何政府权力机关合作或者配合;不能参与任何社会活动;不能介入任何形式的司法程序等等。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这种犯罪组织形式的成员几乎被消灭殆尽:在伟大的为国战争期间,“合法盗贼”中有许多人同意被编入红军,参加反对法西斯德国侵略的战争。战胜了法西斯德国后,这部分人又回到劳改营,并在那里同没有向传统犯罪环境退让的罪犯们发生激烈冲突,导致双方损失惨重。据统计,截至2010年,“合法盗贼”的数量仍有149人。---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