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基督教,真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3 11:33:18

  “伊斯兰,基督教,真理”这个以基督教徒的思想理念去对伊斯兰教加以解释和评论的网站,下面是我对网站中一部分内容见解,希望和大家一起探讨。
在圣经中,神对待男女的态度是怎么样的呢?圣经里有这么一句话《圣经. 利末记12:2》“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利末记12:5》“她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像污秽的时候一样,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为什么女孩出生时孕妇要不洁净两个七天呢?《创世纪3:16》“ 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在圣经中有着许多的男性高于女性的说法《利末记21:14》“ 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或是被污为妓的女人,都不可娶,只可娶本民中的处女为妻。”为什么在圣经中多次的提到只可以娶处女呢?这点是和伊斯兰教意上有着分歧的,《古兰经4:3》提到的“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对待孤儿,那末,你们可以择你们爱悦的女人, 各娶两妻、三妻、四妻;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们,那末,你们只可以各娶一妻,或以你们的女奴为满足。这是更近于公平的。”这里所说可以娶多个妻子是指那些孤儿的寡妇,‘女奴’指的是释放奴隶的一种方式,也是为了杜绝淫乱可以娶女奴。而在圣经中对待奴隶的方式却又是这样的《出埃及记21:20-21》“ 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时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若过一两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为是用钱买的。”为什么一两天后死的就不用受到惩罚吗?难道就因为他们是一种用钱买来的商品吗?那么《圣经.出埃及记21:12 》“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这句话又是针对那些人而说的呢?
至于你所说的婚姻外的性关系我想你这叫断章取义,在伊斯兰教认为婚姻以外的性关系都是非法的在《古兰经17:32》“你们不要接近私通,因为私通确是下流的事,这行径真恶劣。”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去理解古兰经里的这些经文的,不过看看圣经里的话把“《圣经.创世纪19:32-36》来,我们可以叫父亲喝酒,与他同寝。这样,我们好从他存留后裔。于是,那夜她们叫父亲喝酒,大女儿就进去和她父亲同寝。她几时躺下,几时起来,父亲都不知道。第二天,大女儿对小女儿说,我昨夜与父亲同寝。今夜我们再叫他喝酒,你可以进去与他同寝。这样,我们好从父亲存留后裔。于是,那夜她们又叫父亲喝酒,小女儿起来与她父亲同寝。她几时躺下,几时起来,父亲都不知道。这样,罗得的两个女儿都从她父亲怀了孕。”“《创世纪19:8 》我有两个女儿,还是处女,容我领出来,任凭你们的心愿而行。”而在圣经上还有这样的事,哈抹的儿子示剑,玷污了一个女孩不但没有得到惩罚而且还和女孩家里彼此结亲迎娶了这个女孩。见《圣经.创世纪34:1-9》,像这样婚姻外的性关系在圣经也有许多这里就不在举例了,在圣经中还教授人一些违背道德的事情,就因为在耶酥面前起誓不将儿女给便雅悯人为妻,所以便雅悯人来了后长老就吩咐便雅悯人说看见示罗的女子出来跳舞就从中各抢一个为妻,见《圣经"士师记21:7-23》你是不是也可以解释一下这几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古兰经以为基督徒称耶稣(尔撒)是神(真主)的儿子,是表示他们相信神(真主)娶马利亚(麦尔彦)为妻,肉体结合后生下儿子耶稣(尔撒)。”在古兰经中已经很明确的说明了神是没有配偶的我不知道你从《古兰经6 :101;72 :3》这两节话中怎么理解成这个意思的呢?在 “外部矛盾”这一篇里可以看出你们好像并不是真的相信神的存在呀《马太福音1:23》“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如果没有神的奇迹那么一个童女又怎么怀孕生子呢,难到你不相信这是神的一种迹象吗?那么蚂蚁躲避大军的践踏就又是假的了吗?难道这就不能是神的一种迹象了吗?这种迹象实在是太多了只要你多看看经典我想不用列举了吧。《古兰经59:23》“他是真主,是创造者,是造化者,是赋形者,他有许多极美的称号,凡在天地间的,都赞颂他,他是万能的,是至睿的。”爱因斯坦曾说过:“没有宗教的科学恰似瘸子,而缺乏科学的宗教则象盲人。”在古兰经中对现在科学已经探索的和未经探索的都已经阐述或暗示或明确指出了,人的孕育造化过程《古兰经23:13-14》“我确用泥土的精华创造人,我使他成为一粒精,在坚固的容器最深处的一粒精。然后,我把精液造成血块,然后,我把血块造成咀嚼物,然后,我把咀嚼物造成骨骼,然后,我使肌肉附在骨骼上,然后我把他生成为另一个生物。愿真主降福,他是最善于创造的。”凯斯耶.莫勒教授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解剖学和胚胎学领域的专家一位基督教徒,他在看到这段古兰经后说:“《古兰经》和《圣训》中关于生命孕育、造化过程的启示,它向我表明了这些明证来自真主并有穆罕默德所带来,以当时实际上已被揭示,甚至只有一句话,而这些观点在许多世纪后才被发现、被证明。这就更坚定了我认为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这一观点。”这就是真主所赐予穆罕默德的奇迹 《古兰经6:19》“你说:‘什么事物是最大的见证?’你说:“真主是我与你们之间的见证。这部《古兰经》,被启示给我,以便我用它来警告你们,和它所达到的各民族。”《古兰经41:53》“我将在四方和在他们自身中,把我的许多迹象昭示他们,直到他们明白《古兰经》确是真理。难道你的主能见证万物还不够吗?”关于科学这方面的迹象太多了,如果你不相信这种迹象你可以和有关学科的科学家探讨研究一下用正确的理性去思考我想你会得到答案的。
好战的伊斯兰与爱好和平的基督教,在你的网页“圣站”这一篇里包含了许多的内容,不过我再次说明,在伊斯兰解放一个国家或后夺取其政治权利,而人民的宗教信仰却不加干涉在那里他们的信仰仪式,风俗都非常自由,那里穆斯林尊重外教僧侣保护妇孺《古兰经2:193》“你们当反抗他们,直到迫害消除而宗教专为真主,如果他们停战那末除不义者外你们绝不要侵犯任何人。” 穆罕默德曾说:“他们得享我们所享的权利,他们应尽我们所尽的义务 。”‘义务’指的是少许的丁赋,政府用来维持治安的经费。难到基督教就真的是一个和平的宗教吗?我们来翻阅一下(圣经.创世纪、启示录、约书亚记、以赛亚书、士师记)等等,里面也有很多的战争的记载。“若您不是基督徒,爱仇敌是不可能的。”真的是这样的吗?《圣经.以西结书9:5》“我耳中听见他对其余的人说,要跟随他走遍全城,以行击杀。你们的眼不要顾惜,也不要可怜他们。《以西结书9:6-8》“要将年老的,年少的,并处女,婴孩,和妇女,从圣所起全都杀尽,只是凡有记号的人不要挨近他。于是他们从殿前的长老杀起。他对他们说,要污秽这殿,使院中充满被杀的人。你们出去吧。他们就出去,在城中击杀。他们击杀的时候,我被留下,我就俯伏在地,说,哎。主耶和华阿,你将忿怒倾在耶路撒冷,岂要将以色列所剩下的人都灭绝吗?”还要我在举例吗?这些就是圣经中所提到的,难道你们就是这样的去爱基督徒的仇敌的吗?
那么穆斯林又是怎样对待非穆斯林的呢,伊斯兰允许教徒娶犹太教或基督教的妇女,并结婚后信仰自由的权利,见《古兰经30:12》至于你所说的这句话《古兰经58:22》“你不会发现确信真主和末日的民众 会与违抗真主和使者的人相亲相爱既使那等人是他们的父亲 或儿子 或兄弟 或亲戚 这等人 真主曾将正信铭刻在他们的心上 并且以从他降下的精神援助他们 他将使他们入下临诸河的乐园 而永居其中 真主喜悦他们 他们也喜悦他 这等人是真主的党羽 真的 真主的党羽确是成功的。” “伊本"杰里基说,有人告诉我,艾布"格哈法辱骂主所赐福的先知,艾布"拜克就用力打他,他便倒下了。艾布"拜克就将此事告诉了主所赐福的先知,先知就问:‘艾布"拜克,你真这样做了吗?’他说:‘誓以真主,如果我当时宝剑在手,一定将他结果。’于是这节经文就降示了。” 
伊斯兰的经典里,教人们去孝顺多神教的父母《古兰经31:15》“如果他俩勒令你以你所不知道的东西配我,那么,你不要服从他俩,在今世,你应当依礼义而奉事他俩,你应当遵守归依我者的道路;惟我是你们的归宿,我要把你们的行为告诉你们。”至于你所说的关于古兰经上对非穆斯林的态度,你可以去看看古兰经降示背景和有关历史书籍后用你的理性去思考我想你会有更新的认识和理解的,那么在看看基督徒对待外教人的态度《圣经 马太福音10:34-36》“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马太福音12:47-48》“ 有人告诉他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你说话。他却回答那人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这种教义是显而易见的事,影响所及自然是不所视的。在从历史的角度去看看,美国历史学家、哲学家德拉贝尔说:“伊斯兰各哈里发时代的穆斯林对景教及犹太教学者不但尊重而且任以要职,”哈里发哈伦曾任命约翰马苏为全国各学校的总监督,被哈伦所亲近的哲学家有医士布赫谛叔及约翰马苏并委他翻译医学书籍及其他古书,基督教徒赛勒慕威,是哈里发穆阿泰绥慕前的御医,他们去世的时候,哈里发下令依照基督教仪式葬。哈里发拉德时代,最受朝觐人们尊崇者是景教徒马太。还有哲学家盖斯它他是基督教徒、哲学家撒比特他是位拜星教徒。这些被伊斯兰宽容而器重者不胜枚举。
“伊斯兰相信天地间,人间现实的一切大小事情,穷通得失,强弱成败,善恶好坏,以及自然和社会秩序,都是神(真主)事先安排好了的,不能改变;神(真主)注定了”不知道你是从那里听说的不过我从新的说明这点。穆斯林认为真主安排了一种规律而这种规律是可以选择的如果你努力了你会有什么样的回报,而你如果不努力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在伊斯兰的教旨里,当理性与经典相抵触时崇尚理性,当自己不能理解微旨时,将此事委托于真主,如果自己可以依照文字学的原理注释传说的明文使其意义与理性所论证者相符合,这种教旨以 《古兰经》和《圣训》为基础从而使自己的理性淋漓尽致的发挥出来任意驰骋,那么基督教在这点与伊斯兰教又有一定的分歧了,自君士坦丁大帝时代历史上便不见了有关科学和哲学的记载了罗曼内斯说:“虹不是上帝拿在手中用以惩罚人的一张弓,却是太阳光遇空气内水点,产生反射作用,而现于天空的彩晕。”而后就被教会捕送罗马,投入牢狱,遂瘦死狱中。教会反对皮下注射,反对便利分娩,在妇女分娩时用麻醉剂可以感觉不到痛苦而教士认为如此则免于创世纪时的刑法了,见《圣经.创世纪3:16》教会反对政治权威和信仰自由1871年哥伯尼天体运行学说与天主教意见不合,教会遂科以破门罪,曾经罗马有一位叫做希巴夏的女数学家由于在学社里讨论了三个问题:1、我是谁?2、我要到那里去?3、我可以知道我是什么?教主息立尔听到后便鼓动一些人把她在路上拦截拔掉了衣服拉到教堂,杀死在教堂并碎尸万段把骨头一条一条抽出来,残余的尸体投到了火里,有太多的历史可以拿出来参阅,这些历史就是有利的明证?
在圣经当中还有着这样的记载,如果你的手,或者你的脚叫你跌倒,那么就把他砍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也不要让你的全身下地狱,见《马太福音5:29-30、马可福音9:43-47》。
基督教还教人们近亲结婚的吗?《创世纪20:12》“ 况且她也实在是我的妹子。她与我是同父异母,后来做了我的妻子。”伊斯兰却是教人们禁止近亲通婚的,不过这有点还是有科学依据的对吗?基督教里还教授人们,《利末记26:29》 “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申命记28:57》 她两腿中间出来的婴孩与她所要生的儿女,她因缺乏一切就要在你受仇敌围困窘迫的城中将他们暗暗地吃了。” 《约翰福音6:53》“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这种很残忍的教导在圣经上是随处可见的。 
基督教另一种教旨是让信徒出家,见《马太福音6:24-34、10:9-10、19:12、19:23、》《马台福音19:12》“ 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10:29 “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儿女,田地。”这里的话就是告诫信徒要出家。
那么对待残疾人的态度有是怎么样的呢,《利末记21:20》“驼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长癣的,长疥的,或是损坏肾子的,都不可近前来。”“《利末记21:23)》但不可进到幔子前,也不可就近坛前,因为他有残疾,免得亵渎我的圣所。”再看看伊斯兰是怎样对待他们的《古兰经48 17》“.瞎子无罪,跛子无罪,病人无罪。谁服从真主和使者,真主要使谁入那下临诸河的乐园;谁规避他,他将使谁受痛苦的刑罚。”伊斯兰的经典中明确说明了这些人不但没有罪,而且还教导人们去关爱他们亲近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