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新农村建设款 济南一法院强逼诉讼人捐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2 05:47:38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法院日前公布新规,要求到法院打官司,除了交纳“诉讼费”外,还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集资款”。据悉,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该院“包”了一个村庄,集资款都用于对口支持这个村子。
《法制日报》报道,近期不断接到投诉,说到槐荫法院打官司,在立案前要先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集资款”,否则不予立案。在槐荫法院立案大厅,立案庭工作人员近日总在提醒上前打官司的人:“除了诉讼费以外,先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集资款。”
对于“不交行吗?”的疑问,工作人员的回答是:“大家都在交,我们已收了很多了。有交2000(元)的,还有交1500(元)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点贡献,有啥不可以的?”
报道说,也许是为了增加说服力,工作人员常常要拿出一沓交款单据给当事人看。这些单据有二十多张,收费金额不一,多的2000元,最少的也有500元。抽出了一张仔细看了看,是一张“山东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收费项目”一栏写的是“法院行政事业经营收入(新农村集资)”,盖的是“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章”。
在这些集资单据中,有一部分收费项目为“法院行政事业经营收入”,并没有“社会主义新农村集资”字样。工作人员解释,只要单位有要求,就可以在后面用括号中注明“新农村集资款”。
每一位当事人几乎都要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在敲定数目之后,工作人员几乎总是不忘强调一句:“是自愿的啊!”
也有些当事人在确定“集资”数额之后,欲先交诉讼费去。然而,每一次,立案庭工作人员都会一口拒绝:“不行,得先交这个(指新农村建设集资款)!”现在,槐荫法院的新规矩就是这样——当事人必须先交完集资款,并将单据中的一联交到立案庭,然后,才能去收费窗口交纳诉讼费。
法院一位工作人员说,“新农村建设”集资款根据案件标的额征收,每案最少500元。目前,集资主要是面向“单位”,个人打官司尚不用交纳。
法院立案庭表示,集资款是按院办公室的一份文件收取的。槐荫法院办公室李主任在接受采访时好像有些惊讶,他冷冷地一遍又一遍地重复道:“这还有什么问题吗?”按李主任的说法,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该院“包”了一个村庄,集资款都用于对口支持这个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