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规划纲要》高考改革方案与民间版高考改革方案 - Qzone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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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规划纲要》高考改革方案与民间版高考改革方案熊丙奇    发表于2010年02月28日 19:30 阅读(777) 评论(0) 分类: 个人日志 举报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2月28日公布,进一步征求意见。《规划纲要》第十二章提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其中的高考制度改革与去年6月21世纪教育研究院发布的民间版高考改革方案对比,我们发现,《规划纲要》所提到的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一年多次考试、社会化考试、探索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等概念,民间版高考改革方案曾提出——当然,具体概念的内涵可能有所不同——在《规划纲要》制订过程中,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将认真研究民间版高考改革方案,从现在的《纲要》文本看,民间版的部分意见得到了采纳。


民间版高考改革方案建议

改变单一的分数标准,形成包括考生的各科学习成绩、活动表现、身体与艺术素养、教师评定与推荐等多元化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高考制度改革的基本设想是:以扩大考生的选择权、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为核心,建立以统一考试为基础的多轨道、多样化的考试制度和录取制度,实现考生自主选择考试、自主选择学校、多次录取机会。基本描述是:“统一考试,分层多轨,自主招生,多次录取,公平公正”。

纲要(三十四)条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考试改革试点。完善专业考试机构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民间版高考改革方案建议

考试制度改革。改革传统高考,实行多轨道、分层次的统一考试。实行多轨化和分层次的统一学科知识考试。研究型大学、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不同的学科,可分别采用不同的考试科目。举行“全国学业能力水平测试”。增加全国统一的“学业能力水平测试”。“学业能力水平测试”的内容以考察学生基本的分析、判断、逻辑思维等能力为主,类似于美国的SA T考试,是对学生学业水平的标准评价,作为考生申请高校自主招生的门槛条件。学业水平测试可每年举行3次,有效期为两年。

录取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的录取方式,包括“全国学业水平测试+高校自主招生”模式、“统一学科知识考试+集中录取”模式、自主考试等不同模式。

1.“全国学业能力水平测试+高校自主招生”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985高校和211院校,主要对象是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高校提出“全国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作为申请门槛要求,对达到要求的申请者进行面试,结合申请者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学学业成绩,综合表现,自主录取学生。考生可以申请多所学校,同时获得多张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学科知识考试。

2.“统一学科知识考试+集中录取”模式
这种模式即为现行高考录取模式,不同之处是对考试进行多轨化和分层改革。考生可以自主选择参加何种层次的考试,学校也可提出考试科目与层次要求。这种模式适用于部分211高校和地方本科院校。

3.自主考试模式
这种模式完全由高校自行确定、选择考试方式,自主录取学生。适用于高职高专院校。

培育中介组织,提高考试服务质量。由国家和地方教育考试中心提供考试服务,是现阶段保障考试权威性的需要。从长远看,考试机构应更加专业化,并通过专业组织之间的竞争,提高考试技术、测量和评价水平。可通过培育社会中介组织,逐步实现考试机构和考试的社会化。

扩大985高校自主招生。目前实行的高校5%自主招生,考生的选择权十分有限。自主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应该朝着考生可拿到多张录取通知书的方向,通过增加考生选择学校的权利,加强学校之间在教学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方面的竞争。
985、211高校的自主招生改革可采取两种方式推进。一是实行高校联考,比如985高校联考、211高校联考,在联考基础上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查。自主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高考。

纲要(三十六)条 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着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以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依据,完善国家考试科目试题库,完善统一命题和分省命题方式,保证国家考试的科学性、导向性和规范性。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的办法,探索实行社会化考试。

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入学考试。高等学校普通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探索实行高水平大学联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深入推进研究生入学考试制度改革,加强创新能力考查,发挥和规范导师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

完善招生录取办法,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高等学校普通本科招生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特长显著、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依据面试或者测试结果自主录取;高中阶段全面发展、表现优异的,推荐录取;符合条件、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行业、地区就业的,签订协议实行定向录取;对在实践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程序,破格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