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的企业跟足球一样为何称霸世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6 07:09:08
昨天的日本企业,如日立、如东芝、如NEC、如本田汽车、丰田汽车……雄飞世界五大洲,不但无孔不入,而且常常强龙能压地头蛇,抢尽当地地主国的产品市场,令美国人、欧洲人,见到日本企业就摇头、害怕。

  企业的背后当然有经营理念,当然遵守自由经济的原则。但尽管道理说得好听,基本型态,不外是掠夺别人的利益,扩大自己的地盘。而日本人在这种作为上,是训练有素的。

  原来日本自平源之争,到战国群雄割据,互相攻杀,都是许多群体,在各国诸侯或武将领导下,互相掠夺的演练。

  我们今日看日本的企业,他们的业务员或推销员拚命为公司卖命的努力,绝不能以一个上班族或公务员的心态来衡量他们。

  中国的公务员,自古即有“伴君如伴虎”的观念。身为公务员者只要把皇帝或上司伺候好了,混一天算一天,反正又不是自己家开的店,有什么好卖命的。中国的雇主对待雇员,也向来无法激起从业人员和衷共济,荣辱相共的心理。但日本自战国时代起,其诸侯、将领,或族党的首领,对待部下的态度,颇有不同。

  庄子曾替大盗下定义曰:“夫妄意室中之藏,圣也。入先,勇也。出后义也,分均,仁也。知可否,智也,五者下备而能成大盗者,末之有也。”

  日本的战国诸侯或将领,大部分具有大盗的才干。作战时固然是身先士卒,坐大后也常有“妄意”夺天下的野心。而最重要的,是他们做到“分均”。诸侯扩张领土,所得的城池当然交给部将守著。在封建制度下,交给谁守著,就是封给谁了。这部将即成为这座城池的主人。他又会有自己的部下臣属、士兵来为他守城。城池营造得坚固之后,这位部将也自成为“一国一城之王”。他的唯一义务就是仍然向原来的首领——诸侯尽忠,诸侯命他带军去打那里,他就去打那里。没事时他可在城中饮酒作乐、坐拥姬妾。情势安定到某一程度,他死后城池的主位也由其子孙世袭。这座城池,与诸侯的关系,就成为“卫星公司”了。

  换句话说,这个部将既属於一个诸侯麾下,则诸侯的局面愈大,部将本身的利益也愈大。有一天如果诸侯侥幸并吞列强,一统天下,而成为“征夷大将军”之类的人物,那么部将也可能成为一个诸侯,所谓水长船高,为主人奋斗,也是所以为自己奋斗。表面上虽然说的是忠於主,守於义的话,实际上是合乎近代企业的利益原则的。

  另一方面,部将做到有头有脸的地步,所有的人都知道他是属於那一个诸侯的“藩士”,色彩分明,名分已定,主人荣达,他跟著荣华富贵。万一有一天这主人败亡了,他就会跟著失业,而穷困潦倒。事实上按照武士的“义理”,他在主人败亡之际应切腹自杀,或死在战阵之内,留下孤儿寡妇去穷困潦倒。绝不可能在主人覆亡之后,到别的诸侯那里去,找一枝之栖,继续作荣达的美梦。因为在武士的伦理中,忠臣不事二主,“卖主求荣”不但是卑鄙的行为,连接受他的人都会落得骂名,谁敢要他。

  看过小说《德川家康》或其他日本稗官野史的人,对於诸侯行为不端或判断错误时其臣僚拚命争谏的状况一定会有深刻的印象。这些臣僚真的会挡在“主君”面前,争谏、激辩、声泪俱下,一副所言不用便要切腹死谏的声势。以公务员的心态来想的话,这是何必?问题在他们不是公务员,他们已参与了这个群体,在这群体中才能挣扎出自己的前程。主人行为不妥,严重影响他自己的前途,这事怎能下管。

  现代的企业,虽然可以说出许多企业理论来,但庄子当年所下的论断,迄今不变。过去的诸侯让部将四出掠夺别人,以扩张自己的势力。现代的日本企业,也让经理及业务员,根据“商战”的原则以贸易的手段四出掠夺别人的利益。他们都是“大盗”。而大盗或企业并非明治维新以后才有,远自江户时代的商人(如“纪伊国屋”)乃至纪元五百年时的氏族争权时代,就已有企业化大盗的存在。

  而企业或大盗的伦理都是忠於自己的群体,可以掠夺或残害别人——这逻辑扩大到某一程度,就会发生“南京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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