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之若鹜的高风险职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0:44:29
日前南都刊发两篇关于法官是否高风险职业的争论,似乎都讲了一些大家知道的理由,如汤文(刊于6月17日)提出法官职业风险只是小概率事件,只有法官坚守司法公正,他们几乎零风险。而西门观雨(刊于6月19日)则从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反驳,认为“在权力架构和运行中,法官和普通公务员一样,司法也俨然是一种‘行政’。缺乏应有地位和权力的法官,面对转型期种种深刻复杂的矛盾,超负荷地把守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风险不大才怪”。更何况在法官腐败和“被腐败”的交织中,司法不公与本就很弱的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之间,又形成了恶性循环。故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导致其在现行体制下的高风险。这些观点,貌似有理,也有没有讲到的地方。

  假如法官是高风险职业,为什么现在法学院的毕业生对法院招人都趋之若鹜?极端的例子在深圳中级法院,数年前招聘法官,结果考录比例是6000:1。

  汤文分析法官被报复是一种低概率事件,大概是为什么那么多法学院的学生会冒风险进法院的原因之一。大部分法官虽然感到会有这种极端事件发生,但是都会认为,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何况,现在法院的保安加强之后,由于本身就是专政机关,其安保远胜幼儿园。上周,因一个行政诉讼案件,笔者和一法官谈到这个风险,法官认为根本不是他们的错,他反问,幼儿园小孩有什么错,为什么要杀他们?法官自己认为是社会问题的无辜承担者,法院变成了社会的幼儿园,无疑正好是西门观雨制度之恶的诠释。如果以屁股决定脑袋论,笔者认为西门观雨更接近法官立场,而汤文则是学者观点。而从一个底层律师角度出发,则认为,法官职业风险高低是一个社会风险高低的晴雨表。

  西门文的观点中有说对的地方,如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和法官本身受行政化之制约,本该是公平正义的最后闸门,结果腐败或被腐败,导致走进法院的民众含冤受屈。他们靠谱的救济渠道不是上诉、再审,而是上访。上访成功的几率之低和成本之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往往是,上访未成,人生已毁。面对最后一道门,如果受害者不能忍气吞声,法官就成为报复对象,虽然法院比幼儿园保安好,却比不上幕后指挥者的安保强,更关键是,幕后指挥者毕竟在幕后,很多受害者官司输掉,其实不知道原因。

  法官自身腐败多也是因为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在没有行政干预的案件中,承办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之大,超过一般行政官员,行政官员的层级性仍比法院强,此外,个案有个案的特殊,法官上下其手,相对容易些。没有陪审团制约,没有独立的上级法院制约,行政化有时能成为法官一审终审、一人终审的靠山。司法腐败社会反响大,不是没有原因。西门文中提到的法官被腐败,没提到这后面凸显的人性之恶、汉娜·阿伦特说的人性平庸之恶。反正领导安排,是否违反法律我不管。这种情况才是导致赵作海、佘祥林等含冤受屈的人性原因。其实,法官、检察官都多少受过些法律训练,知道依法该如何,上级的指示是否违法,但是,为了升迁,为了职业,开始或许是违心接受,到后来是习惯了,简直是另一种最高律法。然而,如果法官顶一下,结局如何?最多是换个岗位,大多是不升迁而已。台湾的司法改革是从法官不服从院长指示开始,所以,把问题都推到制度之恶,回避法官们被腐败的人性之恶,对社会不公平。

  正是社会不公平太多,报复法官正是这些受害者又无路可走的一种选择,是一种以暴易暴的前奏。如是说来,法官职业的风险高低,不正是社会风险高低的晴雨表?然而,趋之若鹜的高风险职业,不正是社会权力部门最后狂欢的濮水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