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的“举报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5 02:11:09
6年前他举报自己的顶头上司,在徐州物资系统中成了“反腐英雄”;6年后他被“请”进了检察院,身份已经不再是举报人了,而是一名涉嫌受贿犯罪的“腐败老总”。 被举报的“举报人” 宋韧

 

他管的工作全都是“吃香”的差事,市场业主不求他还真就不成

走进法庭来,心中很感慨

站在这地方,“换位”很无奈

    2004年,汪大田因举报自己的顶头上司——原徐州物资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正处级)付厚刚一举成名。他不仅把付厚刚等人送进了监狱,也着实替自己出了一口恶气,更重要的是,在徐州物资系统中他成了“反腐英雄”。 

    时光荏苒,6年后的2010年3月,汪大田再一次被“请”进了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此时,他的身份已经不再是举报人了,而是一名涉嫌受贿犯罪的“腐败老总”。 

    对付厚刚、汪大田二位“老总”来说,命运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当官、被举报、接受检察机关询问、拘留、讯问、逮捕、起诉、法院审判。办案检察官发现,不但二人的犯罪性质、程序相似,而且作案的手段和方法也一脉相承,汪大田仿佛在“克隆”、“抄袭”、“复制”举报信中付厚刚的所作所为。如今,不少人已经开始怀疑汪大田当初举报领导背后的真正动机了。 

    2010年5月25日,徐州市鼓楼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汪大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重复举报,反贪局查处“举报人” 

    自2009年8月中旬以来,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陆续接到7封匿名举报信,重复反映徐州区生产资料市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大田有受贿行为,并且提供了具体的涉案时间和事实。 

    2010年元旦过后,鼓楼区检察院反贪局的办案人员对举报信中罗列的案件线索进行了缜密初查,从外围调查着手,寻找汪大田涉嫌受贿犯罪的关键证据。经过暗访,一名叫李俊的广告经营户进入了侦查人员的视线。秘密接触后,李俊在法律和刑事政策的威慑下,承认了自己在和徐州物资市场业务往来过程中多次给副总汪大田行贿的事实。随后,办案人员又扩大侦查视野,重点了解了汪大田分管的市场工程项目和摊位管理项目涉及的举报人,锁定了5名涉案行贿人。通过对现有证据进行分析和梳理,办案人员掌握了汪大田自2006年3月任职以来涉嫌受贿犯罪的大部分事实和证据。 

    经检察长批准,2010年1月31日,鼓楼区检察院反贪局决定对汪大田立案侦查,同日,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到案后,汪大田依然没有忘记那块让他转运的“遮羞布”,在检察官面前不断表白自己是“反腐英雄”,为官是如何如何的“清正廉洁”。 

    汪大田当年举报付厚刚时和许多检察官都打过交道,此刻的他竟以反腐“同仁”自居,声称自己对腐败现象的憎恨立场一直没有改变,企图用高调说出举报之事来掩盖他的受贿行为。 

    主办检察官之一林云当初在参与办理前案时和举报人汪大田有过几次接触。这一次又见到了老熟人,虽然忘记了对方的姓名,但也着实让汪大田内心兴奋了一阵。他“噌”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把拉住林云的手,表情严肃、神态坚定、言语“自信”地说:“我是什么样的人,别人不了解,您还不了解呀?!像我这样憎恨腐败的人怎么可能有受贿方面的经济问题呢?我汪大田拿人格担保,请组织上相信我。” 

    见这招不灵,汪大田又开始进一步“启发”讯问他的检察官:“我们都是搞执法和管理工作的领导人,谁没遇到过对立面呢?不过,那些人用‘受贿’来诬陷一位廉洁的干部,实在是太冤枉人了。” 

    当讯问进一步触及到他一些具体的受贿问题时,他先是沉默不语,接着是所答非所问,最后是避重就轻。在出具大量的涉案证据后,他上演的“清廉大戏”才草草收场。随着话语分贝的下降,汪大田无奈之中放弃了最后的抵抗。 

    随后汪大田坦白交代了自己从2004年到2010年1月案发时,在担任徐州淮惠物产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徐州生产资料市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利用分管市场管理的职权,明要暗收,41次收受李俊等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47506元的犯罪事实。 

    执着举报,摆脱困境赢信任 

    1974年11月,汪大田从安徽农村老家应征入伍,1986年转业到徐州市物资局工作。随着物资系统的改制,苦苦熬了13年的汪大田于1999年当上了徐州物资集团公司市场办公室副主任。 

    职务的升迁,反而让生性好强的汪大田备感失落,虽然成了领导的身边人,但和总经理、主任相比,自己手中的权力似乎太渺小了。更令人烦恼的是,他此时陷入了处理不好人际关系的怪圈,树敌者竟是同一科室的主任梁伟民。论能力,汪大田自信比梁强,论关系,梁主任却是付厚刚的小舅子。 

    与梁主任树敌,无疑以卵击石。这个做法,让汪大田犹豫、徘徊、窝心。 

    小试牛刀后,汪大田便败下阵来。付厚刚自然站到了梁伟民的一边。受排挤、被免职,“穿小鞋”的日子,汪大田一过就是4年。 

    矛盾的公开化,令汪大田无所顾忌。他从2002年开始便搜集材料,向付厚刚、梁伟民二人公开“宣战”。 

    凭着在付厚刚身边工作期间拥有的“重磅炸弹”,汪大田每日奔走于主要市领导的办公室、市纪委和检察院之间,用署名举报和化名举报的方法,变换各种角度打印了20余封举报信,不辞劳苦地向各级机关反映付厚刚、梁伟民二人的经济问题。 

    最终,汪大田打赢了这场“战争”。 

    在2004年,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了付厚刚、梁伟民。付厚刚因犯受贿罪获刑十四年;梁伟民也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了五年有期徒刑。 

    2004年年底,组织部门鉴于汪大田的作用和表现,认定他能坚持原则,敢于与腐败现象斗争到底,可以重用。于是,汪大田高调复出,不仅复了职,而且被提拔,当上了徐州淮惠物产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2006年又坐上徐州生产资料市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宝座。 

    掌控实权,副总经理取财有道 

    与其说汪副总掌握实权,倒不如说他分管的工作实惠,有“彩头”。说白了,他管的工作全都是“吃香”的差事,市场业主不求他还真不行。市场中的广告发布,市场里的工程管理和摊位管理,必须汪大田点头,否则即便你找到了总经理也没用。 

    汪大田自以为是的性格和“反腐英雄”的光环,巩固了他“一个人说了算”的集权地位。他内心多疑,总爱过问公司其他领导的分管工作;外表强硬,动辄对集体研究的工作提出反对意见,监督他人可谓尽职尽责,而自己在行使职权时,偏偏执意要暗箱操作。揽权也许是汪大田从付厚刚那里汲取的“经验”,而用权之手段则是付厚刚所不能及的。 

    汪大田认为,“有权就有钱,权能生钱”。他知道自己的年龄已经接近“二线”,台上的日子没有几年了,能捞一点是一点。因此,他在索要钱财时表现得尤为精明,往往能做到把握心理、审时度势,“该出手时就出手”。他能分清哪些客户是长期合作伙伴,哪些客户是“一锤子”买卖;哪些项目利润大,哪些工程结算能“拖”出钱;哪些没有眼色的业主能挤出“油”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财富”的积累,汪大田的权力欲、金钱欲日益膨胀着,他已经不能满足收受市场业主和工程客户逢年过节送的三五千元现金或购物卡了。他决定拿几位老客户开刀,利用手中的权力猛敲他们几笔。2008年的一天,汪副总酒后打电话给徐州某建筑装潢公司经理李俊,要李经理买一辆面包车给他开。可半年过去了,李经理害怕承担因汽车事故造成的责任,就拖着没办。汪副总又提出和李俊合买面包车,双方各出一半车钱的想法,逼得李俊打消了原本自己购置一辆轿车的计划,乖乖地给汪副总送去2万元现金。 

    行贿人李俊在作证时告诉检察官,由于他和物资市场是长期合作伙伴,他经营的广告业务归汪大田管,他无论如何也不敢得罪汪大田,有时明知汪大田故意索要钱财,为了搞好关系,也必须违心送上。 

    然而,汪大田则解释自己的上述行为不属于受贿,而是“分管的工作做完了,一种随之而来的答谢关系产生了”。 

    办案检察官还从行贿人的笔记本中发现,汪大田在工作中养成“靠山吃山”的恶习,就连他正常的家用开支也不放过叫工程客户埋单的机会。2006年3月,吕伟在汪大田办公室闲聊时,汪大田有意提起儿子想上网,但是家中没有装宽带,吕伟心知肚明,拉上汪大田来到营业厅,替他交上906元网费,汪大田如愿以偿;2006年7月,汪大田想要装修家中的厨房,打电话安排吕伟找人帮他干活,1000多元材料费、工时费又落到了吕伟的头上。 

    对待外地工程客户,汪大田下手既狠又快,确保人不知鬼不觉。2009年初,浙江湖州某电梯公司老板申爱国得知徐州物资市场要装两部运货电梯,便前往汪副总办公室推销介绍。见面后,申爱国留下资料和联系方式的同时,也许诺了好处费。本来应当招标的项目,因为有好处,汪大田擅自决定使用申爱国代理的电梯。当然,结算时,汪副总也没忘记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告诉申爱国。随后,2万元人民币如数到账。 

    不过,汪大田对收礼的态度还是蛮端正的,那就是“来者不拒”。不少业主反映说,汪副总收礼不嫌弃多与少,档次高与低,总之一句话,找他办事最忌讳空手。的确如此,检察官在搜查办公室时既看到了名烟名酒,也看到了中低档礼品。

    还看今朝,最怕当个腐败典型

    鉴于汪大田在检察环节的认罪态度和退赃情节较好,检察官建议法庭适用简易审判程序。 

    庭审那天,汪大田的内心充满着矛盾。特别是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他一会儿辩解自己的受贿行为是普普通通的人情来往,一会儿又表示悔罪认罪,一会儿又害怕法庭认定他的言行属于翻供或不认罪,因此对他处以重刑。总之,他是一边辩解,一边认罪,目光反复地在几位法官和检察官之间游离着。他对自己这种行为的解释倒是非常直白:“我就是非常希望法院能少判二年,未来,自由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 

    庭审中,汪大田的可怜相简直和6年以前那个理直气壮的举报人判若两人。 

    判决结果宣读后,汪大田当庭表示不再上诉。 

    如今,汪大田不得不接受十年牢狱生涯的现实。他在悔过书中写道:“我现在很后悔!以前我在单位工作也不顺利,受排挤过,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干到副总经理的位子。进来之前,我的工资、奖金待遇都不错,我不该再收别人的钱。那些给我钱的人不是真心和我交朋友,而是看中了我手里的权力。我没能抵挡住金钱物质的利诱,遏制住自己的贪欲,一步一步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最终沦落到今天这个结局,我真的很后悔!” 

    记得在审查起诉阶段,公诉人在提审汪大田时曾问过他6年前举报付厚刚的事,一向精明的汪大田说话立刻谨慎起来。之前,他也问过委托代理律师,6年前的举报“功劳”是不可能减轻自己罪责的,况且昔日反腐带来的荣誉对自己身陷囹圄的现状又是一个莫大的讽刺。因此,他否认当初那20余封举报信的内容,一再强调自己只反映了付厚刚的工作作风问题,绝对没有涉及经济问题,声称付厚刚落马与他无关。 

    汪大田之所以如此低调,是因为他担心如果现在过多地谈论过去的反腐“壮举”,很有可能会把自己推进蜕化变质的腐败典型中去。 

    举报贪污受贿腐败老总付厚刚的行为无疑是正义之举,可汪大田深知那毕竟是他的过去,也不可能因此而将功补过。他明白那块给他带来转机和“辉煌”的遮羞布已无力改变今天的结局。 

    不谈也罢,毕竟自己的角色已经发生了危险转变,他从昔日的“反腐英雄”蜕变成为现在的“被举报人”——一名千夫所指的受贿罪犯。 

    (本文中除汪大田外均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