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合理的限速标记看北京市公安交管局的渎职和越权行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1 05:37:40
从不合理的限速标记看北京市公安交管局的渎职和越权行为
最近北京所有开车的人都感受到了车越开越慢,原因就是到处都是新限速标记,不合理的限速标记。城市道路的设计标准是高速公路110至120公里,低于70公里的车不得上高速;市内80至60公里;市郊主要公路是按80公里设计的。市公安交警局业务范围,是全程参与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和建设的。所以交警局是很清楚各条道路最高车速限制的。
降低最高车速是极大浪费社会财富。以一条四车道为例,原车限80公里,每小时车流量理论值为16000辆,一天流量为380000辆(设定每车占20米行车道路,匀速行驶,下同,实际可通过量当然比此数小,可以按50—70%估算,取决于管理水平)。如果降为60公里,每小时通过量下降至12000辆,一天流量下降至28800辆,即每天净减少92000量车通行。如果是六车道,每天净减少138000辆,八车道每天净减184000辆。北京有多少条这样的路,每天要减少多少车流量?这对拥堵的北京显然是雪上加霜,同时也是道路利用的巨大损失。而且即便是同一条路,白天、晚上;工作日、休息日;高峰期、低谷期都有很大区别,你到好,一限了之,就想解脱责任了。
那么为什么交警局要设这么多的不合理的限速标记呢?是渎职,是为自身的不作为作解脱。一是每年大量发放不合格的驾照,很多受训者都是在静态下培训出来的,缺乏动态驾车技能。二是简单认为车速低就是安全,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行车的准则是该快则快,该慢则慢,否则慢也要出事故。当然通常慢行的事故人身伤害要小。北京人、车多、人均道路少,大量不合格的驾驶员上路,车辆事故多在所难免。但是交通管理待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大空间,这正是交警局应作的事,但是该局在这方面作为却很不够。如道路行车标记不合理,提前量小,不明显,甚至不合理,西直门立交桥是一个典型,不要说外地人,就是本地人走了很多次还是弄不清;停车泊位还有很大潜力可挖,边边角角均可使用,而且白天和晚上可有区别;还有很多,我不想浪费读者时间,你们可以自行添加。三是执法不力,执法不公,该执的没去执,如大量的违章停车没有去管,因为这需要花大量时间,同时很劳累。
对于不合理的限速标记应予撤销,严格按原道路的设计标准设限速标记,但对于事故多发地应应合理、提前设提示标纪,如学校、出口、弯路、去****地,让驾车者有提前处置时间。驾车者在取得驾时,已有一个国家级的限速标准,即市区一般为60公里,多车道为80公里,郊区为80公里,高速按标记行驶。所有车辆也是按这一标准设计的有很完好的制动性能。交警局请不要乱出招,一会80,一会30,一会50,一会40,驾驶员如何驾驶?问问你开车的妻子和孩子,他们意见如何?
总之,交警局长你不要权力大就让你的智慧下降,这已不是第一回了。如要所有车装高位刹车灯,难道设计汽车的工程师没有你懂吗?要化油气的车按装这个、哪个(当然这还有环保局长的份,你是小份),所有这一切最后都不了了之。做好本职工作,你还有很大的空间可以运作,不要失职,更不要越位。交通管理的目标是安全、快速。
此文主要是批评,但是对长年在公交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无论是烈日还是寒冬,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对你们的辛劳工作表示敬意。
==================================================================================================这个问题,在全国也是有普遍代表性的,确实是因噎废食、违反科学的笨办法。 那是为了罚款。外面罩上件漂亮的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