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行:随手涂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3 02:46:33
前面谈“什么是作文”的时候曾说,作文不限定在课堂之内,而多半在课堂之外;谈“多读多写”的时候曾说,学会作文靠熟,想熟就不能不多读多写。这里从写的角度再谈谈多写。多写,目的是增加动笔的机会,培养动笔的兴趣,以期熟能生巧,冲破作文难这一关。
先由机会和兴趣这类现象谈起。在各种生活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之下,有的人喜欢动笔,有的人不喜欢动笔,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差别的原因很复杂,不只因人而异,还可能深微到属于遗传和心理的领域。这里更们无妨避难就易,笼统称喜欢动笔为性之所近。性近,养成多写的习惯和兴趣自然比较容易,反之就难一些。差别还表现在另一方面,比如同样喜欢动笔,有的人进步快,成就大,如晋朝陆机,传说他的名著《文赋》是20岁写的。相反,旧时代有些冬烘先生,一生以训童蒙为业,也不少动笔,可是,不只写不出像样的诗文来,甚至简简单单一封信也不能通顺无疵。有些人重视这种差别,自己或子弟一时写不好,就把原因推诸天性,甚至说不是什么什么的材料,不必妄想,赶紧改行。这种想法当然是不对的,因为:(1)天资,即使有,它的力量也决不至于大到可以阻止学习一种普通的技能,我们应该努力做的是人定胜天。(2)何况在尽力做之前,我们并不能证明我们一定不能做。(3)行是改不了的,因为生活在社会上,要同许多人交往,要处理许多种事务,那就经常不能离开说,常常不能离开写。所以正确的态度是即使难也迎头赶上去,即争取多写,这里夸张一些说是“随手涂抹”。
所谓随手涂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意思:
(一)天天写,不间断。俗话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意思是,练武功,练唱,必须天天来,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方面的经验,歌舞、杂技等演员以及运动员等体会得最深,就是除了病倒之外,每天必须练功。写作也是这样,想学好,最好是天天动笔,时时动笔。古今中外的大作家,本领都是这样练出来的。譬如鲁迅先生,从小喜欢抄抄写写,到后来就成为癖好,好像一天不写点什么就如有所失。这样经常写,笔下表情达意的功夫越来越高,以至(如写杂感)有点什么意思,提笔伸纸,能够一气呵成,文不加点。自然,我们不能要求人人向鲁迅先生看齐,但熟能生巧的道理是一样的,天天写,手变生为熟,有什么思想感情需要表达就可以毫不费力。
(二)不放过任何动笔的机会。有动笔的机会而不写,也有不同的情况。最常见的一种是“怕”。前很多年听过一个故事,是嘲笑私塾老师的,说有个妇女来书房,请老师替她给娘家写一封信,内容比较琐碎,既有事务又有牢骚。老师拿着笔沉吟,写不清楚,于是问娘家离多远,答说二十里,老师说:“那我还是替你跑一趟吧,比写省事。”这是因本领不大而怕。更常见的是本领未必很差,但爱面子,怕万一写不好出丑,也总是能推辞就不动笔。怕之外的一种不愿动笔的原因是“懒”。因为没兴趣,嫌费力,所以可以写的甚至应该写的都不写,或者推给别人。怕和懒都不利于学习作文。所以必须反其道而行,有动笔的机会,估计未必写得好,不怕;不管怎样没兴趣,不懒。举例说,上学时期,班里找人起草个什么,自己最好告奋勇去承担,切不可让到自己头上而退缩不干。再例如,生活的路上,需要传、需要记的事情会常常有,可以托人口传的,最好写下来,代替说;可记可不记的,最好记下来,即使将来未必有参考的价值也好。
(三)还可以进一步,创造一些动笔的机会。这类的动笔机会,有经常性的,留到下面说。这里说非经常性的,情况自然很复杂。即以上学时期为例,作文通常是两周一次,自己无妨规定加一次,题目自拟或请老师代拟均可(不要求老师批改);有时候,同学之间对某事看法不同,可以商定,不作口角之争而打笔墨官司;可以组织墙报;还可以向报刊投稿,因为主要目的是练习作文,不采用也不以为意;等等。总之,笔在自己手里,只要愿意写,总可以找到不少机会。这种找机会写的努力是不会劳而无功的。
(四)题目说涂抹,不说写,意思是,至少在早期,可以不经意,不求好。情况可以是这样:针对某一事或某一问题,心里有个大略的想法,于是拿起笔就写,文章的条理随兴之所至,可以由甲及乙,也可以由乙及甲,某种意思如何表达也随兴之所至,可以正说,也可以反说,篇幅也随兴之所至,兴未尽就多写,兴已尽就停止。这样写出来自然未必好,甚至毛病很多,但可以不管,因为主要目的是求多,求快。这种随手涂抹式的练习有优点:(1)因为不经意,不求好,就可以在心理上化难为易,这对培养喜欢写的兴趣和习惯大有好处。(2)因为不经意,笔下可以奔放,任意驰骋,这就技能的提高以及风格的摸索说,比循规蹈矩、不敢越雷池一步的拘谨态度就好多了。(3)随意涂抹,笔随兴之所至,日久天长,就可以在无定法中领悟多种法,这是文笔多变、攀上更高境界的起点。
这样不经意,不求好,写成的文就一定不好吗?也不一定。这有两种情况:(1)上一段说可能毛病很多,是就早期说的;到学有所得就未必是这样。昔人推崇某作家本领高,有“腹稿”的说法,意思是下笔就写成天衣无缝之文,像是心中已有未写到纸上的文章一样。其实是,越是成熟的作家,心中的文稿越是不清晰细致;他所以能下笔无疵,是由于有清晰的思路和熟练的表达能力,而这清晰与熟练,多半是由长时期的随手涂抹来的。(2)不经意,不求好,是为了写得多而快;但是在多而快的过程中,或者在已经多而快之后,并不是不容许经意和求好。经意,主要是在思索方面多下功夫;求好,主要是在修改方面多下功夫。这样,随手涂抹逐渐加上经意和求好的成分,作文的进步就会更快,更有把握。
最后说说经常的动笔机会。这要靠自己,一是创造,二是坚持。我的经验,由低到高或由平常到特殊,可以有多种方式,这里说一些,偏于举例性质。一种是“日记”。这是一种很好的练习写作的方式,因为是“日”记,须天天动笔,其他任何方式都没有这个优越性。它还有一个优越性是灵活,可以只记一天的经历,有如备他日查核的流水帐;也可以上天下地,外物内心,无所不记。过去有名人物的日记,有些出版问世,其中有的近于前一种,如《鲁迅日记》;有的近于后一种,如李慈铭的《越缦堂日记》;绝大多数是处于二者之间。由练习写作的角度看,《越缦堂日记》的写法很值得我们深思,他是上天下地,无所不谈,而中心是谈读书所得,谈学问。他的日记,除失落八册之外(近年找到,亦影印),还影印了60多册。都是原稿,当天随手涂抹的,可是有的谈大学问,一天上千字。初学写日记,最好走他这一路,这最有利于多思、多写。现在年轻人写日记的像是不多,或者一时期有意写而不能坚持,失去最好的练习写作的机会,这是很可惜的。再有一种是“札记”。札记的内容,最常见的是记“所读”,或记“所思”,或记所读和所思的混合。因为生在现代社会,每天难免有所读,有所思,所以札记也是很好的练习写作的方式。过去许多大学者、大作家在这方面下过大功夫,因而也就有大成就,如宋朝洪迈的《容斋随笔》,清朝顾炎武的《日知录》等都是。《日知录》,太高了,但我们无妨取法乎上,虽不能之而心向往之。还有一种方式,虽然高一些,特殊一些,如果有志,有条件,也无妨试试,就是针对某一题材或某一问题,搜集材料,写自己的意见,作为集腋成裘、完成大著作的准备。古人有些著作就是这样完成的,我们这里着重取它的利于作文的优点,近于断章取义甚至买椟还珠,因为想重事功,也就管不了这许多了。
张中行:低标准和高标准
上一节谈多写之道,鼓吹随手涂抹。随手涂抹,有目的,目的是什么?这使我想到,不只一次,有的渴望学会作文的年轻人来问,怎么样就算写好了。这个问题很难答复,因为“好”的意义不定,还有,不同的人心目中会有不同的“好”。勉强答复,也要多费些唇舌,就是要分析。总的说是看你所谓好是以什么为标准。标准可以各式各样,这里化繁为简,姑且概括为两类,一类是低标准,另一类是高标准。低标准容易说,高标准不容易说。幸而对初学说,应该多注意的是低标准。下面从低标准说起。
低标准容易说,是因为我们可以从消极方面给它规定个范围,就是要没有让人家揪住辫子的错误和大不妥。这类错误和大不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错别字。什么是错别字?像是人人都知道,其实里面也有一些问题。自然,我们可以先给它下个定义,比如说,是指人家看了不知何义,或者想用它表示某义而它并不能表示某义的字都是。但定义简而情况复杂得多,所以还需要多说几句。写错别字,古人在少数地方是容许的,如不写“早”而写“蚤”,不写“背”而写“倍”,等等。还有一种情况,如“椅”是后起的,原来写“倚”,表示有背可靠,直到明朝,有的老学究还嘲讽写“椅”为不通。写字,“从今”是个原则,我们现在写,即使是文言,总以用“早”、“椅”而不用“蚤”、“倚”为是。这与我们的实际写作像是关系不大,但原则是重要的,要记住。从今,向前大迈一步,会踩上“从俗”,对不对?这就难于一言定案。问题在于:(1)是不是已经到了“约定”的程度;(2)与明文规定有没有抵触。一般说,是最好慎重一些,宁可作个保守派。这“保守”也是个原则。有了“从今”加“保守”,我们就容易处理有关错别字的许多问题。下面是常见的一些情况:
(1)笔画不对,如“式”写“式”、“藩”写“藩”是笔画位置不对;“武”写“武”、“陷”写“陥”是笔画不对。
(2)从俗不合规定,如“街”写“亍”、“酒”写“氿”之类。有人也许会说,新写法渐渐流行,推想是会得到大家承认甚至规定承认的。我想,这最好还是不放弃保守的原则,暂仍旧贯,等规定承认了再随着维新。
(3)只凭自己想象而创造的,如.完全自造,指“绱”a鞋、“涮”锅之类;.由类推而造,指“踨”迹、接“踵”而b来之类。此外,还可能有不知如何写而瞎写的,情况千变万化,难于举例。
(4)以甲代乙,过去所谓别字。情况无限之多,如鸡“旦”、“代”着书包之类是图省事,用笔画少的同音字代替;不“在”犯错误、大“盖”他不来之类是漫不经意,甚至以为写哪一个都无所谓;一种最常见的情况是不明词义,以为写对了实际是写错了,如在医院里“修”养、“固”步自封之类;等等。通常说写错别字,绝大部分属于这一类,所以要特别注意。
(5)写字不合从今的原则,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况,是应该用简体而写了繁体,不应该用废了的异体而写了异体。这或者不应该算错,但为了避免减弱传达的效能,最好还是努力求合乎规定。
(6)还有一种情况,是保守和维新很难说谁对谁错。例如年“轻”人和年“青”人,就字义说是“轻”对,轻者,量少也,年轻就是年岁小;可是年岁小与“青春”有不解之缘,于是“青”字就大有诱惑力,而许多人就宁愿用“青”而不用“轻”了。按照约定俗成的原则,已经为多数人所承认,当然要算对。但也不可因此而说用“轻”错。莫“名”其妙和莫“明”其妙也属于这一类,情况却比较复杂。用“名”是老牌,其意义是心知其妙而难于用言语表达。这与我们现在的取义很不同,我们用这个成语是表示,不知其妙在哪里,因而用“明”就恰如其分了。遇见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两者都算对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任择其一怎样定取舍,我的意见,用“明”名实相副,也许好一些。
错别字,下里巴人之事,谈得这样多,像是小题大作。其实不然,因为作文是为了表达思想感情,写错了,表达就必然要受到影响。再有,就现实说,许多人,包括程度不很低的,这个小小关口并没有过去。小的尚且不能过,其他就会更难,所以决不可等闲视之。
(二)用词不当。这方面的情况更加复杂,这里只能最概括地谈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生造词,如“住止”“奖扬”之类,都不在约定俗成之列,或说是为词典所不收,大家所不用,人家自然不能确切领会是什么意义。严格说,生造词是不能表义,以为能表而不能表,当然要算错误。
用词不当,绝大多数是应该用这一个而用了那一个。这里就碰到所谓“最恰当”究竟何所指的问题。记得法国小说家莫泊桑学写作,他的老师福罗贝尔曾告诉他,描写某事物,应该只有一个词最恰当,你要找到那一个。这个想法对不对?有时候,情况也许是这样;困难在于,怎么能够证明所用的一个正是最恰当的一个。举例说,所想描写的事物是甲,而想到用来描写的词有子、丑、寅、卯、辰、巳几个,这几个比较,只有一个最好是一种可能,两个同样好也是一种可能,最好的一个竟不在这几个之内仍是一种可能,如果情况不是第一种可能而是第二或第三种,福罗贝尔先生的教导就落了空。就我们这里谈作文说,我们不能不躲开这个较为玄远的问题,而要退一步,粗略地说可能写到纸面上的词有三类。一类,读者看了,所理解的同你想表达的一致或很接近,如一位好同志发表个意见,你不同意,虽然表示不同意,却说“尊重”他的意见。另一类,读者看了,所理解的同你想表达的不接近却又离得不很远,如不用“尊重”而用“尊敬”。还有一类,是南辕北辙,如不用“尊重”或“尊敬”,而用了“恭敬”“羡慕”。这最后一类是个大胶皮口袋,几乎什么都可以装进去,比如想说“规矩”而用了“范围”,想说“团结”而用了“勾结”,等等。我个人想,就低标准说,用词不当应该指这第三类,因为第二类,如果宽厚一些,也可以不算揪住辫子的错误。
(三)造句方面的错误,也就是严格的语法意义的错误。这是一部《二十四史》,无从说起。俗话说:“虱子多不咬,帐多不愁。”既然说不尽,只好一概不说。幸而近些年来语法学颇为时兴,大家都会知道,语法是一种语言的由习惯而定型的词与词的结构形式(即造句)的规范。如一般情况下是主在谓前(我读书),说“读书我”就不合语法;一般情况下是宾在动后(吃饭),说“饭吃”就不合语法;等等。这里需要谈谈的有两个问题。一是所谓错误是不是严格限于“形式”,如果是这样,“发表问题”、“解决意见”之类就不能算错误,因为都是动词带宾语,不违反形式。有的人认为,强调语法的实用性,这类词不搭配的情况无妨也算作语法错误。我想,算作语法错误也好,算作用词或修辞错误也好,就作文说,即使采用低标准,也以不轻易放过为是。还有一个是对将错就错的宽严问题。有些说法,如“他非去”(省去“不可”),“忠诚教育事业”(形容词带宾语),“由于上课不用心,使得我考试不及格”(缺主语)之类,就语法说,尤其是早期,几乎都认为不合规范;可是它偏偏时来运转,势力越来越大,根据约定俗成的原则,似乎又不能不承认它的合法地位。不承认是严,有错必纠;承认是宽,将错就错。我们要何去何从?一种没办法的办法也许是古人常用的“穷则独善其身”,自己暂且不这样写,因为尽有新旧派都首肯的其他说法可以代替。
(四)意思不清楚。严格说,写错别字,用词不当,造句有误,多多少少都会影响意思的表达;为了分工,这里是指那三种以外的意思不清楚。这类意思不清楚,情况自然也是无限之多,难于枚举。避难就易,可以概括为两类。一类是全篇的,比如态度模棱(看不出究竟有什么主张)、轻重错乱(看不出重点在哪里)、各部分间不协调甚至矛盾(更看不出究竟意见是什么)等等,其结果都是文章主旨不明。另一类是部分的,一句或几句,意思说不清,或前后不能照应,或像是应该说甲而说成乙,等等,总之,都会使读者感到莫明其妙。写文章给人看,目的当然是求人有所知;意思不清楚的结果是人不能有所知,所以也是大缺点。
(五)条理混乱。文章的条理,随内容的不同而千变万化。比如记叙要重视事件内容以及时间的因素,说明要重视事物的全体和部分以及性质和状貌的关系,议论要重视论点和论据的安排,等等。就是同一内容,也可以采用不同的条理来述说,这是文心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选择路径的自由,选定之后,举步上路,就不再有随意岔开甚至倒行逆施的自由。怎么样算不岔开、不倒行逆施?难于具体说;不得已,只好从要求方面探索,是让人家看了,觉得眉目清晰,各部分的由此及彼,都像是不得不然,因而很容易抓住文章的主旨。文章的条理来自思路的条理,思路飘忽,可以用写提纲的办法使之稳定,这留到以后再谈。
(六)文不对题。作文,一般是别人命题。同一个题目,立意和写法也是千变万化;但无论怎样变、怎样化,总得是同那个题目能够对应的。记得中学时期学校期考出个笑话,有个同学功课不佳而好开玩笑,碰巧作文题很古怪,他作不上来,却写了一篇呈校长的建议书,篇幅不短,但内容只是食堂馒头质量差,罗列缺点,分析原因,以及应如何改进云云。评卷后当然得零分,因为是十足的文不对题。一般作文,像这样的当然没有,但抓不住重点,甚至跑野马,写许多无关紧要的枝节,以致不切题的,却也间或有之。这虽然是不很多见的毛病,却也应该注意。
以上是谈低标准,都是由消极方面规定,作文,只要没有或很少这些明显的缺点,就算及了格。
高标准要由积极方面说,不是没有明显的缺点,而是有优点,或者说,不只是通顺,而是好。前面说,“好”的意义不定,不同的人心目中会有不同的“好”,这就使这个问题复杂起来。以古典作品为例,像《史记》,杜诗那样的辉煌著作,也难免有人吹毛求疵,这是由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幸而我们这里不是评价具体篇章,可以从概括要求方面大致描画个面貌。我想,这还可以分为程度不同的两类,一类是“一般”的高,另一类是“特殊”的高。
所谓一般的高,是指够这样水平的文章:内容方面,平实,就是说,介绍知识能够确实,抒发感情能够真挚,提出主张能够言之成理,等等;表达方面,畅达,就是说,遣词造句能够确切、清晰,行文能够简练、流利,等等。文章写到这样,明眼的读者会认为,确是功力不浅,甚至其中有不少是值得学习的。
所谓特殊的高,情况就不同了,而是:就内容说,新颖,深刻,能够见人之所未见,言人之所未言;表达方面,遣词造句能够丰富多变,左右逢源,行文如行云流水,像是漫不经意而无不恰到好处,尤其重要的是具有自己的风格,识货者一见而知这是出自某某笔下,而绝非他人所能仿佛。文章到此境界,旧话说是炉火纯青,自然只有很少的人能够有此本领;但作文提高,如果不半途而废,渐渐接近它总是可能的吧?所以也应该知道还有这么个境界。
特殊的高,像是登上珠穆朗玛峰,自然不是容易的事。学习作文,要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态度最好是这样:低标准,一定要很快达到;一般的高标准,争取早日达到;至于特殊的高标准,可以虽不能之而心向往之。
张中行:关于照猫画虎
拟这个题目,是想谈谈仿作的效用和利弊问题。
“仿”有广狭二义。如果用广义,我们可以说,任何文章,甚至一言一句,都是仿作,因为很难说古人没有这样写过。这用褒语说是“无一字无来历”,用贬语说是“千古文章一大抄”。但这类的仿,绝大多数是无意的,正如女儿说话像妈妈,熟了,惯了,一张口,不知其然而然地就走了老路。仿也可以是有意的,如苏东坡之于《庄子》,归震川之于《史记》,因为喜欢、钦佩,下笔,有时就心仰手追,希望纸上也出现那样的神理。这有意的仿是取其神,还不是状其貌,所以与狭义的仿有大分别。
狭义的仿是既取其神,又状其貌,也就是俗话说的照猫画虎。广义的仿含而不露,与我们想谈的问题关系不大;这里专谈狭义的仿。
狭义的仿也是古已有之。褚少孙补《史记》仿太史公《史记》,扬雄《法言》仿《论语》,这是体制所限,不得不然。王逸作《九思》,仿《楚辞•九章》,李商隐作《韩碑》诗,仿韩愈文,虽然不用同一格局而神情相似。更近一步,如李白作《拟恨赋》,仿江淹《恨赋》,鲁迅作《我的失恋》(副题为“拟古的新打油诗”,见《野草》),仿张衡《四愁诗》,是亦步亦趋,连格局也一样。其实,就格局之为仿作的外貌条件说,格律诗(包括试帖诗)、填词、谱曲,以及八股文、寿序、墓志铭之类,无妨都算作仿作,因为都是照老样子铺叙一番。
照老样子铺叙,有其必要性。这从消极方面说是不得不如此,譬如你作七言律诗,就必须一首八句,每句七个字,双句末尾押韵,平仄协调,等等。从积极方面说还有大好处,是依固定格局练功,所照之猫又大多是成熟的作品,多次重复,会收到稳妥而扎实的效果。因为这样,所以古人学习写作,几乎都用过这种办法,并且重视这种办法。
也许由于古人的启发,也许不是而出于今人的探索而有所得,近些年来,教作文或学作文,着重仿作以求速成的办法像是颇为流行。这表现为“小学生作文”和“中学生作文”之类的书刊为数不少,据说销路也颇为可观。这类书刊选录的文章,大多为学生的习作,有的附有老师或语文专家的批改。显然,这是兼讲作法的范本,意思是还不够这样水平的,可以体会仿效,急起直追。这种办法究竟好不好?
我的看法,适度地用,有好处;如果超过限度,把它看作唯一的灵丹妙药,那就会欲速则不达。
先说好处。前面一再说过这个意思,学作文也要取法乎上,以求至少能够仅得乎中。可是对初学说,取法乎上有时候会感到困难,这就是孔子大弟子颜回说的:“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总之是不知道妙处在哪里。还有时候,大致知道妙处在哪里,可是自己的本领与之差距太大,心有余而力不足,是欲接近而不得其门而入。如旧时代许多文人对《庄子》就是这种心情,高山仰止,可是上不去,于是不得已,退而学韩柳,甚至更退而学方苞、姚鼐,甘心作桐城派的末流。再举近代大作家为例,鲁迅的作品,大家都承认是至高的范本,可是学它却不容易。至于初学,据我所知,有些人就常常看不懂,不懂,其妙处在哪里尚且不知,自然就更谈不到学它了。这里的问题是理想与可能的兼顾或暂时偏顾的问题。取法乎上是理想,做不到,只好舍兼顾而暂安于偏顾,先要“可能”。“小学生作文”和“中学生作文”之类的优越性就在这里。你说它不够“上”吗?确是如此。可是它是可能拿到手的,容易拿到手的,根据手里的麻雀大过天空的鹰的原则,我们当然应该抓住它不放,就是说,把它看作入门之路,好好利用它,让学习的人于照猫画虎的练习中,不知道如何作的变为知道如何作,不能通顺的变为能够通顺。
得其门而入,提高快,是偏顾“可能”的好处。但不可因此而放弃了兼顾,就是说,不应该停在这里,而不向“理想”或“取法乎上”前进。如果真就停止不前,那就是利用仿作超过了限度,过犹不及,好处会变为坏处。坏处是下面这些:
(一)受拘束,不利于放。有时候,我听见有的老人物或半老人物评论报刊上的某些文章,说是“不脱中学生气”。这意思是,题材范围窄,立意浅易而平常,表达方面,用全力修饰,所得却是疲弱而不自然。这评论自然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过说中学生时代的文章还不能高,不能深,不能放,这意见是不错的。仿作,以这类文章为范本,就像是在有围墙的体育场里跑步,无论你怎样驰聘,冲到围墙以外的可能是没有的。就作文说是有个框框拘束着,拿起笔,亦步亦趋,就很难跳到框框以外。这从长远方面看是不利的,因为初学作文,提高的一个重要动力是放,即打破拘束。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不再赘。
(二)难得博取就不能取法乎上。由道理方面说,强调仿作的办法未必就不能兼顾博取,但事实是,既然大部分注意力放在《小学生作文》和《中学生作文》之类上,想同时研读鲁迅以及五四时代及其后的许多作家的许多作品自然就不容易了。其结果是,文思和文笔的泉源仅仅来自学生作品之猫,照样画,即使成绩好,能够完全不走样,也不过完成个同样的猫,想画成呼啸山林的虎是做不到的。成猫而不成虎,这是能得近处之小利而不能得远方之大利,度长短,计得失,是不合算的。
(三)难得大提高。上一节谈写作的低标准和高标准。仿作的范本当然超过低标准,因为不只是没有揪住辫子的错误,而是平稳通顺,在立意、取材、条理、表达等方面都合乎作文法的规程。有的人也许会想,这就够了。知足,不好高骛远,自然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不过,以学习书法为喻,昔日文人写小楷,只求平整匀称,能够通过科举考试,这就自己说是有成为书法家的机会而不利用,由别人看是甘居中游,总之是未免可惜。学作文也一样,只致力于仿作,满足于平稳通顺,有再提高的机会而不求提高,也是未免可惜。求提高,就不能在仿作的范围内踏步不进,因为仿作有个极限,是逼真范本,而范本,充其量不过是超过“学生气”不多的作品,只满足于此,最多也只是取法乎中了。
由以上的分析看来,仿作的办法,其价值有正反两面:初学,有利于速成;但过于依赖它,就会阻碍向高处远处发展。稳妥的利用办法是取其所长而舍其所短,具体说可以这样:(1)就时间说,早期多用(不是专用)一些,随着程度的提高,逐渐减少。(2)就范围说,即使是早期,也可以兼仿学生作品以外的作品,举例说,读了鲁迅先生《朝花夕拾》,作为样本,模仿写两篇回忆也未尝不好。(3)时时记住,仿作是儿童的学步车,扶着它走,目的是终于有一天,能够离开它蹦蹦跳跳。作文的蹦蹦跳跳是广取众长,融会成自己的所见所知和表达格调。这要到他人的汗牛充栋的篇章里去摸索,自己的千百次的胡乱涂抹里去摸索,总是坐在小书桌前照猫画虎是不成的。
张中行:写作知识
这一节想谈谈写作知识对学习作文究竟有多大作用的问题。这个问题相当复杂,不是点头或摇头的两极端的态度所能解决。复杂,要分析,要考虑有关的各个方面。
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写作知识。由学作文的角度看,这可以有广狭二义。狭义是指供中小学生和初学用的各种名称的、以各种形式(课本之内和课本之外,零篇和整本)出现的写作常识之类。这类写作常识,因为是面对中小学生和初学,所以一般说都比较浅显。至于广义,那就繁杂多了,因为范围可以尽量扩大,程度可以尽量提高。扩大,提高,于是它就不能不包括古今(为头绪简明,不涉及外文)的各种形式的与写作方法有关的大量著作。先说古,其中有专著,又可以分为整本和单篇:如刘勰《文心雕龙》、钟嵘《诗品》、王国维《人间词话》之类是整本的;曹丕《典论•论文》、陆机《文赋》、顾炎武《文章繁简》之类是单篇的。还有散作,形式五花八门,数量几乎多到无限。举一点点例:可以是记叙中顺便提到,如《论语•宪问》:“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也可以是文章的批注,如《水浒传》写武松打虎,遇虎之前,武松“见一块光挞挞大青石”,金圣叹批:“奔过乱林,便应跳出虎来矣,却偏又生出一块青石,几乎要睡,使读者急杀了,然后放出虎来。才子可恨如此!”还可以是作者一时的感触,如杜甫诗:“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这类零零碎碎的材料,甚至片言只字,因为多是经验之谈,所以常常更能发人深省。再说今,数量虽然没有古那样多,内容却更加深厚,更切实用。这包括各种题材的有关写作的论文,以及文艺理论和文学批评的专著,直到美学著作等。这类作品自然是比较难读的,不过,学作文而能不断提高,总有一天要参看它,以求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这样大量的材料,性质不一,深浅有别,为了学习作文,我们要怎样对待?一言以蔽之不好说,还是分作广狭二义考虑。先说狭义的,即供初学用的写作知识入门之类。记得昔年许多老一辈作家,多数是看不起这类著作的,甚至以为看了不如不看。其意大概是所谈都是胶柱鼓瑟,隔靴搔痒,信它,所得很少,反而会受拘束,难得向高远处发展。这看法对不对呢?也对也不对。我的意思,如果这话是就他们自己的情况说,并且是给他们自己或同他们相类的人听的,可以算对,因为他们的本领确不是从这类入门书来,而入门书中所讲,在他们看来常常失之机械,失之肤浅。但是,大量的初学究竟还没有他们那样的经历和本领,譬如上房,他们是已经站在房顶上,初学则还在地平面,如果入门书可以起或略起梯子的作用,为什么不可以利用呢?
我们应该承认,知识,只要不是完全荒谬,总是有用的。写作的入门知识,纵使还不能登大雅之堂,既然是知识,对于初学,知道一些总会比毫无所知好一些。但这是泛泛说,至于能不能真见效用,有没有流弊,还要看我们怎样利用。在这方面,我以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切不可喧宾夺主。主指主力,宾指辅助力量。作文,学会,提高,主力是多读多写;不多读多写,头脑里没有可写的内容,以及选择适当的语句以表现某种内容的行文习惯,拿起笔自然就莫知所措。这靠写作知识,比如怎样开头,怎样结尾,怎样组织材料等等,是补救不了的。多读多写要费时间,必须具有坚持的毅力,有不少年轻人太忙,不愿意走这条费力的路,于是想求助于写作知识,翻阅一两个小本本就豁然贯通,我想说一句扫兴的话,是此路不通。
(二)写作知识是辅助力量,助,先要受助者大致能自立,所以读它宜于在较后期。具体说,用多读多写的办法,已经读了相当数量的作品,写的方面也略有经验,就是说,感性认识已经积累了不少;这时候看看写作知识的书,它就会帮助自己,整理杂乱的,使之有条理,补充缺漏的,使之完整,思考模棱的,使之明晰,就是说,提高为理性认识。这理性认识是明确地知其所以然,对于继续读,继续写,无论是理解、评价还是别择方面,都会起有力的提高作用。如果不是在较后期而在早期,感性认识没有或很少,读写作知识就不能体会、印证,甚至更坏,使头脑更加迷乱。
(三)要把写作知识看作参考意见,不可处处受它拘束。前面说到,有些老一辈作家看不起写作知识,嫌它胶柱鼓瑟,隔靴搔痒。因为这类知识是为初学说法,不能不求简明具体,而文章,写法千变万化,其微妙处常常可意会不可言传,所以言所传,尤其是粗浅的,就难免有不灵活、不深透的缺点。初学读这类书,要取其所长而舍其所短,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要把它看作法条,以为非此不可。举个突出的例,语文课讲范文,写作知识讲表达方式,经常提到记叙、说明、议论的三分法,然后详细讲记叙文应如何作,说明文应如何作,议论文应如何作。这样讲,大体上也说得过去,但要过于执着,使它贯通一切,就难免碰钉子。因为:(1)一篇文章,常常是以一种表达方式为主,兼用其他表达方式,如记叙中有议论,议论中有说明,等等。(2)还可能是,看内容,应该用甲表达方式,而实际用了乙表达方式。关于第(1)种情况,可以举《史记•货殖列传》为例。它是讲汉代及以前的经济情况的,自然应该“记叙”事实,可是其中写了这样的话:
故君子富,好行其德,小人富,以适其力,渊深而鱼生之,山深而兽往之,人富而仁义附焉。富者得势益彰,失势则客无所之,以而不乐,夷狄益甚。谚曰:“千金之子,不死于市。”此非空言也。故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
这是记叙中插入“议论”,好不好?可以引清代阳湖派古文家恽敬的话为证:“《史记•货殖列传》千头万绪,忽叙忽议,读者几于入武帝建章宫、炀帝迷楼。”可见如果照法条一叙到底,就反而没有这样精采了。关于第(2)种情况,可以举《庄子•徐无鬼》为例。其中一段写庄子和惠子相互理解之深以及惠子死后庄子的伤痛之情,文字是这样:
庄子送葬,过惠子之墓,顾谓从者曰:“郢人垩慢其鼻端若蝇翼,使匠石斫之。匠石运斤成风,听而斫之,尽垩而鼻不伤。郢人立不失容。宋元君闻之,召匠石曰:‘尝试为寡人为之。’匠石曰:‘臣则尝能斫之。虽然,臣之质死久矣。’自夫子之死也,吾无以为质矣,吾无与言之矣。”
这样的内容,照常规,似乎宜于写成抒情的散文,这里真是异想天开,却写成小说似的“记叙”文。可是,我们无妨想一想,不管用什么其他方式表达,还能写得比这更深刻更恳切吗?记叙、说明、议论的三分法如此,其他近于规程的讲法也一样,都容许例外,也就是非处处可通,如果胶柱鼓瑟,并且把它贯彻到自己的笔下,那就会想闯出一条活路而实际走上一条死路。
(四)参考、吸收他人的看法是中间站,目的是走到终点站,形成自己的看法。他人的看法各式各样,难免有差异,有矛盾,甚至有缺漏,有错误;即使无懈可击,也要经过自己消化,才能成为信得过的知识。这所谓信得过,意思不是一定正确,人人都首肯;但是,只要自己能够言之成理,阅读和写作中证明用而有效,它就能够成为提高作文能力、甚至形成个人风格的动力。我觉得,如果承认写作知识有用,它的最大功用应该是作为材料、引线,以形成自己的写作知识。
以上主要是说狭义的写作知识,但(四)那部分已经踏入广义的领域,因为不涉猎广义的写作知识,形成自己的看法必致有困难,勉强形成也不牢固。不过说到参考、吸收广义的,那就一言难尽,因为范围太广,材料太多。幸而这跟学作文的早期关系不很密切,因而可以简略言之。只指出四点。(1)比照狭义的写作知识,广义的宜于放在更后期,就是不只有了充足的感性认识,而且有了初步的理性认识之后。不这样,比如说,读得还很少,写作还不能通顺,就好高骛远,读文学批评专著甚至美学专著,那就会搅得头昏脑胀,莫明其妙;即使记下一些议论或原理,也很难运用于实践,使之指导阅读和写作。(2)要由浅入深,由枝干到碎叶。浅深,难于细说,可以凭常识判断,如美学比文学概论深;也可以试着往前走,翻看两种,一种难懂,先读比较容易的。什么是枝干和碎叶?举古典的为例,《文赋》是枝,《文心雕龙》是干,散布在各种典籍、零碎谈到文的大量的文字都是叶。这叶,因为量太大,要适应自己的时间、精力,能多看多看,不能多看可以少看或不看。(3)要多相信自己,尽信书不如无书。理由刚刚讲过,不再赘。(4)要通过实践来评价,定取舍。所谓实践,是自己的读和写。一种看法,以之为指导去读,觉得豁然开朗,去写,觉得得心应手,就吸取而宝藏之;反之可以放在一旁,忘掉也没什么可惜。
以上广义的写作知识要如何利用也算谈完了。对于狭义的,上面所说也许偏于宽厚;如果顺从感情,我也许要站在老一辈作家那一边,说它没用或用处很小。可是,说来可笑,我却正在讲写作知识,这怎么解释呢?或者只能这样解释,这是卖瓜的说瓜苦,瓜虽苦而不说谎话,如果因此而得到顾客的称许,也就可以自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