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称实际收入差距达55倍 制度漏洞是主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3 18:54:40
2010/06/01 08:35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评论
本文导读: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测算,如果算上那些无法统计的不规范收入,现在全国最高和最低收入各10%的城镇居民,实际收入差距要达到55倍左右。
盛夏,烈日当头。但在北京东方广场的宝马生活方式店里却感受不到酷暑的热度,店员小马热情微笑着向走进来的顾客介绍着商品。
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的小马,在这里工作一年多,他告诉《投资者报》记者自己现在每月收入大约4000元:工资2000元,再加点补贴,另外就是销售提成。“店里的销售一直很稳定,每月销售额都在一百多万,所以每月的业绩奖金都能拿到2000元以上。”
小马对目前的工作很满意了,因为和他一起毕业的同学现在大多只能从事公司文员之类的工作,每月总收入不超过2000元。但他也坦言自己在一起毕业的同学中收入只算中等,家里有关系的同学只要进了电信、银行,现在都挣7000~8000元。“我是觉得不公平,但那些挣不到2000元的同学看我也会觉着不公平,这些事情越想会越不平衡,干脆不想。”他说。
在小马工作的店内,一件T恤的价格都在2000元以上,领带一般每条1500元、外衣5000元,但比起标价5.5万元一辆的自行车来说都是小意思,而店内陈列的两辆价格在百万元上下的宝马轿车可能才是宝马公司真正希望人们购买的东西。
从2003年起开始承包油井的老齐就是这些百万元以上商品的消费者之一,“我在北京买的房子是260平米的,一套红木家具花了一千多万。”老齐一边拨弄着手机一边谈着自己的财富,但最后他还是把手机递过来让记者帮他发短信,因为他“永远搞不明白这些复杂的手机”。
小马、老齐、小马们、老齐们…在这些人和事的背后,让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看到的是一个已经不能再回避的问题——收入差距急剧扩大。“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的话,未来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可能会面临严重问题,同时我们会面临关于政权合法性和社会能否稳定发展的挑战。”王小鲁坦言。
收入差距急剧扩大
如果对收入分配相关的各项数据细细加以分析,不难发现,这种担忧并没有夸大其词。国际上,常用基尼系数来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这个指数在0和1之间,数值越低,表明财富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越均匀,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差距的“警戒线”。
可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1960年代,我国基尼系数大约为0.17~0.18,1980年代为0.21~0.27,从2000年开始,我国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警戒线,并逐年上升,2006年已升至0.496,2007年达到0.48。中央党校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估计现在的基尼系数在0.5左右。
根据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城镇居民最高和最低10%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1985年是2.9倍,1995年6.2倍,2005年上升到9.2倍。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也显示,目前我国1%的家庭占有社会41.4%的财富。这说明社会两极分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根据权威数据再分析国民收入在政府、企业、居民三者之间的分配格局会发现,十余年来,国民收入分配一直在向政府倾斜。数据显示,1997年至2007年,我国GDP比重中,政府财政收入从10.95%升至20.57%,企业盈余从21.23%升至31.29%,而劳动者报酬却从53.4%降至39.74%。
2004~2006年,国家财政收入分别增长21.6%、19.9%和22.4%,比同期GDP增速分别高出3.9、4.5和8.5个百分点,但当期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却均低于GDP增速。政府、企业在收入分配格局中所占比例不断扩大,而劳动者收入的增速却缓慢爬行。从1978到2006年,我国居民收入年均增长6.7%,与我国高达两位数的经济增速形成鲜明反差。1990年至2005年,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3.4%降低到41.4%,而同期营业余额占GDP的比例却从21.9%增加到29.6%。
同时,在企业内部的各行业间,也出现了行业间的利润差距越来越大、企业利润向少数几个行业集中的趋势。根据中国经济统计年鉴的数据,有的垄断行业职工收入比中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超出4倍到10倍,并且这种收入差距仍有扩大趋势。据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介绍,目前我国行业工资水平差距已超4.88倍,而国际公认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
而在居民内部,收入分配格局更是在向着极端的贫富悬殊发展。据已公开的居民收入调查数据,从1988年至2007年,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从7.3倍上升到23倍。
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测算,如果算上那些无法统计的不规范收入,现在全国最高和最低收入各10%的城镇居民,实际收入差距要达到55倍左右。
制度漏洞是主因
造成目前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原因是什么?北京师范大学收入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认为,其中既有合理原因,像经济体制转轨、中国社会从传统农业向工业转型以及由政府发展战略决定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格局,这些导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因素都是可以得到人们认可的。
“但在这些正常的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过程中,也混杂着相当成分的收入分配不公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垄断部门获取不正常的高收入,二是在目前收入分配秩序比较混乱的背景下,权力常常会在分配过程中转化成个人利益,为一些人带来大量不正常收入。”李实称。
王小鲁的看法与李实的一些观点非常契合。他认为,大量制度漏洞,是造成收入分配扭曲的一个重要原因。“制度有不健全的地方,就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漏失,就会有寻租行为,就会有利用权力寻租或者获取垄断收入等等现象。”王小鲁称。
支持他这一观点的是其从几年前就开始做的一项关于“灰色收入”的调研。2006年,按照已公布的统计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不到1.2万元,城镇最高收入10%家庭的人均收入还不到3.2万元,平均月收入不到3000元。推算下来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总和只有9.4万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不到45%。
但同样根据统计数据,2006年居民最终消费8万亿元,居民的人民币储蓄存款增加了2万亿元,居民购买商品房支出2万亿元,居民个人收入用在股市、债市上的投资、直接投资、境外存款和投资和手存现金的增加还都没有计算在内。这说明实际的居民收入,特别是高收入居民的实际收入大大超过统计显示的水平。根据当时的调查数据,王小鲁推算,这10%的城镇高收入家庭的人均收入有可能在统计调查数据的3倍以上。
“2009年以来,我们在做新的调查研究,初步推算,城镇10%最高收入家庭的收入遗漏部分或者说隐性部分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估计这部分家庭的实际人均收入是统计收入的4倍左右。”据此王小鲁推算,城镇居民特别是高收入居民的隐性收入之和可能会远远超过4.8万亿。
“现在面临的收入流失,既不是资本回报,也不是劳动回报、人力资本回报,而是权力的回报,是制度漏洞造成的结果,它对社会的危害,要远远大于正常市场条件下收入分配差距带来的危害。”王小鲁称。
财税手段调节甚微
采访中,专家坦言,收入分配的贫富差距、地区差距、城乡差距、行业差距不断扩大,如果不施以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变,很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李实称,目前来看,收入差距扩大同时存在严重分配不公现象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其中的一部分被另外一些积极因素对冲了,这些积极因素包括经济的高增长导致人们收入绝对值的增长和政府一直在做着的各种修补工作。
“但是,一旦经济增长出现了问题,失业率开始上升,人们收入的平均绝对值不再是增长,那么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给稳定带来的冲击就会凸现出来,现在它虽然还不是致命性的,但绝对是一个潜在的危险因素。”李实不无担忧地说。
王小鲁则认为,现在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已经降到35%了,在过去十年中降幅一直非常大。而消费过低,和收入分配问题有直接的关系。因此收入分配失衡如果不解决,未来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是不能保证的,原因在于经济丧失了动力,缺乏有效需求来拉动。
而当前,我国的财税政策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却一直收效甚微。据专家分析,以购买性支出为主的财政支出结构,有利于竞争能力强的高收入者,竞争能力越强的单位和个人,越容易将产品或劳务销售给政府,从这种支出中获得的好处就越多。另外,在政府间财政转移中,决定转移支付的经济因素权重常低于政治因素权重,因此面对有限的支付资金,许多经济不发达地区获得的转移支付反而较低,这又进一步加剧了地区间的收入差距。
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近日也公开指出,理应成为调节收入差距的税收杠杆并未发挥应有作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拉大了贫富差距,因为富人收入越高,就越有资源和关系偷逃税款,由此进一步增加其财富集聚速度。
李实则认为,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是个人的货币收入,以实物形式表现的福利和职务消费等构成个人实质性收入的部分没有纳入征税范围,“灰色收入”亦无纳税的可能,因此真正高收入者其税负反而会较低。“而国家在设计、实施收入分配改革政策中也不得不考虑,如果过于触及富人利益会触发他们把大量资产向国外转移从而影响经济增长,因此改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是一个长期过程,好在中央政府已经在高度重视了。”李实说。
【热点聚焦】 我国贫富差距逼近“红线” 隐性收入五花八门
近些年来,我国地区、城乡、行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有所加大,分配格局失衡导致部分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收入差距已经超过基尼系数标志的警戒“红线”,由此带来的诸多问题正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专家认为,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己经走到亟须调整的“十字路口”,缩小贫富差距、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十分迫切,必须像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一样守住贫富差距的“红线”。
分配差距呈现“穷降富升”
从基尼系数看,我国贫富差距正在逼近社会容忍的“红线”。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介绍,对我国的基尼系数目前各机构认识不一,被学界普遍认可的是世界银行测算的0 .47。“我国基尼系数在10年前越过0.4的国际公认警戒线后仍在逐年攀升,贫富差距已突破合理界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目前我国的收入差距正呈现全范围多层次的扩大趋势。当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3.3倍,国际上最高在2倍左右;行业之间职工工资差距也很明显,最高的与最低的相差15倍左右;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也在迅速拉大,上市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在18倍左右,国有企业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从上世纪80年代起参与了4次大型居民收入调查。他说,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已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007年的23倍。
“干得多,挣得少”是记者在采访中许多工薪阶层的共同感受。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说:“从统计数据看,近几年穷人和富人的收入都在增长,但考虑到他们在消费支出上的差异,大量贫困家庭的支出集中在最易涨价的食品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上,分配差距正呈现危险的‘穷降富升‘两头拉大趋势。”
房地产、矿产、证券成为暴利行业
有关专家认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土地、资源、资本———这3种生产要素发挥了巨大的财富调整力量。房地产、矿产、证券等成为“最赚钱”的暴利行业,少部分人借此一夜间站到社会财富的顶端。
据2009年福布斯中国财富排行榜统计,前400名富豪中,房地产商占154名;在前40名巨富中,房地产商占19名;在前10名超级富豪中,房地产商占5名。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中国财富的主要集中地。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唐钧认为,房地产业的基本要素就是土地,卖房子实际上是卖土地。而对于土地,按现行土地用途管理政策,政府和房地产商既是“垄断买方”,又是“垄断卖方”,一方面从农民手里低价征地,另一方面向群众高价售房。房地产业产生的级差暴利,除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外,都被少数房地产商拿走了。唐钧说,随着房价暴涨,“没有房子的人”已被远远甩出财富形成的大门之外。
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也被少数人占据、利用并迅速暴富。在全国产煤大县山西左云,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这里诞生了数以百计、身家亿万的“煤老板”,但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435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还低400多元。
“资源要素分配不公,加剧了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公。”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常修泽教授说,这与我国矿产资源产权制度缺失有很大关系,突出表现在资源价格成本构成不完全,资源税额低、开采成本低、不承担环境恢复责任……这是“煤老板”超常致富的“秘诀”,也是分配手段调节失灵、贫富差距拉大的“症结”。
许多专家还认为,近年来,资本市场的“火热”表现,尤其是投机性投资行为的盛行,也进一步强化了资本财富的累积效应,拉大了资本收益与劳动收益、实业收益的差距,造成了“有钱的越来越有钱,没钱的越来越没钱”的局面。而且,资本与土地、资源三者之间互相拉升,加剧了贫富差距。
一直存在“屁股决定腰包”的怪现象
清华大学教授魏杰、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等人说,长期以来,我国收入分配领域一直存在着“屁股决定腰包”的怪现象,收入高低靠的不是聪明才智和勤奋劳动,而是靠“抢身份”和“抢行业”。如果能“抢”到电力、电信、石油、金融、烟草等垄断行业,或是“抢”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身份,就等于“抢”到了高收入、高福利、高阶层。
采访中,许多人对以垄断和“身份”为代表的“权力分配”表示极端不满。他们认为,国家必须弱化权力在分配格局中的作用,合理调整各行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才能降低社会矛盾“燃点”,实现和谐与稳定。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的2倍到3倍,如果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差距可能更大。截至2008年底,机关公务员退休金水平是企业的2.1倍,事业单位月均养老金是企业的1.8倍。专家们认为,这种依赖于政策保护和资源垄断的“权力分配”,有悖于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严重侵害了个人发展权,扭曲了收入分配格局。其在不同行业、不同群体间造成收入悬殊落差的同时,也在人们心里划上了一道深深的鸿沟。
近年来,大学毕业生争抢“吃皇粮”,甚至出现千余人竞争一个公务员岗位的现象。同时,垄断行业的高工资也屡屡遭到质疑。专家认为,国家应通过多个途径,减轻“权力决定收入”的消极影响,平复社会失衡心理。
收入分配五花八门
白黑灰血金“五色炫目”
“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造成了国民大量“隐性收入”的存在,使得社会财富底数不清。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2007年曾发表过一项研究,推算当时每年至少有4万亿元以上的不规范“隐性收入”。还有专家认为,目前我国工薪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只有1/3,国家能够监控的只有“白色收入”,这意味着大量收入脱离了所得税调节范围,游离于监管之外。
由于收入分配渠道复杂,同时缺乏基础性的国民收入记录制度,我国居民的收入渠道也呈现五花八门的状态。近日,记者在全国15个省区市采访了大量专家学者和基层干部群众,大家比较认同可以用白色、黑色、灰色、血色、金色5种“颜色收入”来概括当前形形色色的收入。
5种“颜色收入”既相对独立,也有交叉的地方。具体来讲,“白色收入”指正常的工资、福利等企法收入;“黑色收入”指通过贪污受贿、偷盗抢劫、欺诈贩毒等违法手段获得的非法收入;“灰色收入”指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收入,在我国当前非常普遍;“血色收入”指那些突破人类文明底线,以牺牲他人的生命和用鲜血榨取的收入,如黑砖窑、黑煤窑等;“金色收入了”指利用黄金、股票、期货等资本获得的收入。
专家认为,这5种“颜色收入”既依据了收入的合法性,也参考了社会道德标准,基本概括了当前中国收入分配的主要渠道和方式,是一种容易被人们接受的、形象化的描述当前收入的表达方式。
白色收入
指当前收入分配领域中有据可查的收入,出身清白,可见、可控、可预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说,“白色收入”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主渠道,所以必须不断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建立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养老金等转移性收入,让“白色”成为收入主色调,彰显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黑色收入
既包括一部分人依靠权力获取的非法收入,也包括走私、贩毒、偷盗、抢劫、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得的收入。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等专家认为,“黑色收入”使大量公共财富流进了权力拥有者、违法犯罪者的腰包,应坚决打击。
血色收入
指那些突破人类文明底线,以牺牲他人的生命和用鲜血榨取的收入。对“血色收入”也应严厉打击,如山西黑砖窑事件、哈尔滨呼兰区奴工事件等,这些行为践踏了人性与文明底线,影响了国家形象,必须坚决予以取缔。
金色收入
是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而日显重要的一种收入,以资本收益为主要表现形式,也可以理解为财产性收入。近年来,不少人从股市、楼市中获得资产增值,财富成倍增长。一些专家认为,“金色收入”值得鼓励,但也要注意做好调控和引导,使其走上理性轨道,减少投机性。同时,要注意通过税收等配套政策对“金色收入”加以调节,防止“马太效应”加剧贫富差距。
灰色收入
的概念最难定性。目前,学界对“灰色收入”的定义也不统一,有的专家定义为来路不明、没有记录在案、没有纳税、游离在申报之外的个人隐秘收入。也有学者认为收入“非白即黑”,无论如何冠冕堂皇,其本质是公权与私利交易而产生的“黑色收入”。
目前,“灰色收入”己经渗透到了社会各行各业,返点、好处费、感谢费、劳务费、讲课费、稿酬、礼金等名目繁多。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说,“灰色收入”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正灰色”的,即违章不犯法的收入;二是名为“灰”实为“黑”的收入,比如商业回扣、年节收礼、小金库私分、庆典礼品等,属变相受贿;三是“浅灰色”收入,这一部分本来应该归到“白色收入”里,但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虽然渠道正当,但缺乏税务监管。
部分高收入居民存在大量“隐性收入”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长期研究“灰色收入”问题,几年前,他曾对全国几十个市县的2000多名不同收入阶层居民的家庭收支情况做了调查,发现部分高收入居民存在大量“隐性收入”。调查证明,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收入估计高达4.8万亿元,遗漏主要发生在占城镇居民家庭10%的高收入户,占全部遗漏收入的3/4。一些专家认为,当前收入分配差距加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腐败问题,包括大量的“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
调查证明,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收入估计高达4.8万亿元,遗漏主要发生在占城镇居民家庭10%的高收入户,占全部遗漏收入的3/4。与此同时,频发的腐败案也暴露出个别干部对公共财富的巨额侵占。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仅2009年,全国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中石化原董事长陈同海受贿近2亿元,创下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单笔受贿额1.6亿元的纪录。
专家认为,腐败对收入分配的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扰乱了分配秩序,初次分配市场调节失灵,再分配领域又形成“逆向分配”,使本该用于低收入群体的资金通过非正当途径转移到权力相关者手中,加剧了分配不公;二是导致个人收入无法核清,制度设计失去基本前提;三是处于既得利益集团的腐败分子,有能力、也必将成为收入分配改革的最大“拦路虎”。
多位采访对象反映,虽然腐败不直接属于收入分配范畴,但它却渗透和影响着分配格局。西安一家动漫公司的总经理李斌说,现在,不管是搞房地产、办煤矿,还是想进垄断企业或当公务员,要想借此进入高收入阶层,往往要靠“关系”和“票子”开道。只要这种腐败“潜规则”存在,收入分配就无法“阳光”。
分配面临“十字路口”
“虽然现在社会对贫富差距的忍受力比过去提高了,但如果不遏制贫富悬殊和分配不公加剧的势头,后果可能不堪设想。”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说,去年我国人均G D P已接近3700美元,经济发展转型和社会结构重塑都进入了关键阶段。拉美国家的实践证明,这一阶段尤其要防止出现经济增长停滞、贫富差距拉大以及社会动荡。
苏海南认为,收入分配体系的不健全是造成收入分配问题突出的直接原因。在一次分配中,没有明确合理的国家、企业、居民三者的分配比例关系,劳动报酬偏低,没有建立劳动报酬的正常增长机制;在二次分配中,没有以制度形式明确各级财政用于社会保障以及转移支付的支出比例,难保二次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三次分配规模小,慈善捐赠有待健全机制,调节功能有限。
一次分配的不合理使“强资本、弱劳动”趋势不断强化。当前初次分配过于“亲资本”,劳动者报酬占比总体偏低,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苏海南说,在发达国家,工资一般会占企业运营成本的50%左右,而在我国则不到10%。
而在二次分配中,由于现有社保制度不够完善,二次分配领域甚至出现“逆向调节”现象。据全国总工会透露,在城镇就业人员中,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仅为62%和60%;农民工的参保水平更低。
有关专家认为,要守住贫富差距的“红线”,需尽快启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各方配合的原则,结合深层次原因和直接原因设计系统的改革方案。 (新华社调研小分队)
(经济参考报)
新闻透视: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行业内收入相差近300倍
城乡居民收入“落差”幅度加大,垄断行业高收入,市场价格扭曲带来行业暴利……
城乡分割、行业垄断以及资源价格扭曲,拉大收入差距
人民日报报道 赵刚在一家国有金融控股集团任部门经理,税后年薪80多万元,加上房补、车补、书费、健身费、休假补贴、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各种临时性的“福利”,实际收入在百万元以上。
赵刚的高中好友小灿在中部一个地级市的加工企业上班,企业效益好,他年工资总额4万多元,在当地属高收入。“收入的1/3还房贷,1/3供孩子上学、老人看病。国家说扩大消费,可靠这点儿工资收入,不顶事儿!”他说生活压力很大。
赵刚的小学同学王培仍在老家务农,天暖种地、养鱼,天冷去铁路打零活,一年到头累得要命,纯收入只有2万多元,还不抵赵刚工作一星期。
三个人收入悬殊的现状,正是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真实写照。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认为,目前收入差距扩大主要体现在四方面:
——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1997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6∶1,2010年已达到3.33∶1,“落差”幅度不仅远高于发达国家,也高于巴西、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
——垄断行业收入远远高于社会平均收入。“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金融、电力、电信等行业与制造加工业工资水平差不多,但随着垄断地位的加强,这些行业的工资水平已远远超过社会平均水平。”李实说。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住房、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市场价格扭曲导致的行业暴利以及管理部门的灰色收入。我国的生产要素市场发育并不完备,资本、土地和自然资源的使用和配置基本上都受控于政府部门,市场价格难以形成,交易价格往往是扭曲的。以低价获得矿山、土地等要素的企业会轻而易举地从中获得高额利润,而相关管理部门会以寻租等方式,从中获取大量灰色收入。
——在行业企业内部,工资、福利向少数人集中的趋势正不断加强。2008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反映,当年央企人均福利费支出为3387元,其中最高的为4.46万元,最低的为149元,相差近300倍。
户籍、出身、企业身份等差别,成为拉大收入差距的推手
“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基尼系数在0.3左右,90年代中期达0.42,但到了2010年,已经达到0.48。这表明居民收入差距正在不断扩大。收入分配问题不仅影响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更事关社会稳定,已成为当前改革的焦点问题之一,整顿收入分配不公迫在眉睫。”李实说。
李实认为,绝对的平均不叫公平,收入差距有值得肯定的部分。计划经济时代,职工工资实行固定晋级,人为地压低了人力资本报酬,是不合理的。让受高等教育的、从事“高知”、“高技”职业的人获得高收入,符合市场经济法则。“当‘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透露家中有七辆车时,社会评价一致正向,就是因为这真正体现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公平原则,实现了市场经济‘教育投入与财富产出相关’的效率法则。用高收入激励教育投入,从而提高整个国家人力资本的素质,这一点毋庸置疑。”李实说。
然而,由于目前缺乏科学公正的人才评价体系和充分竞争的人力资源市场。教育投入的价值并未充分体现,而户籍、出身、企业身份等差别,已成为拉大收入差距的推手。调查显示,北京等地黑市为应届毕业生“代办户口”的价码已经涨到10万元以上,而帮助一个大学生进入“国字号”大企业特别是垄断企业,中间的“帮忙费”、“好处费”已飙至十几万甚至数十万元。至于企业、政府领导让自己子女“潜规则”就业的新闻,也不时见诸媒体。
“工薪阶层、农民家庭的优秀子弟通过自身努力‘鲤鱼跃龙门’、入职高薪管理机构和行业的机会越来越少,这不仅削弱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人力资本的效率,也导致收入阶层的不断分化与强化——富者愈加富有,贫穷家庭延续贫穷。”李实说。
加快改革进程,根治分配“不公”
公平的收入分配,是和谐社会的“定盘星”。一些学者表示,目前在我国,解决初次收入分配中的不公平问题,较之于完善再分配政策,更为紧迫。根治收入分配不公,必然涉及一系列权利和利益的重新调整与安排,包括建立人人等同的社会保障、创业、择业和就业机会等等。这涉及财政体制、社会保障体制、就业制度、教育体制、医疗卫生体制等多方面的改革。只有不断深化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才能从根本上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
近年来,上海、广州、重庆等大城市纷纷进行户籍制度改革试点。今年4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将深化土地管理、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等,作为今年改革的十大重点之一进行部署。这些举措对于消除束缚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十分关键。
今年5月13日,国务院出台意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说:“削减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根在破除垄断。现在国家的政策正逐步到位,前景令人期待!”他说,除了引入竞争机制,还需要建立国有企业的分红机制,将超额利润用之于国、于民,而不能任其自肥。
管住企业高管的“天价年薪”,也是缩小收入差距的重要一环。财政部印发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税前280万元人民币。“限薪令”出台后,中国铝业、武钢集团等国有大型企业高管层表示带头减薪。银监会、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纷纷跟进,要求金融企业高管切实“管”好自己。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易宪容认为,高管高薪问题源于制度缺陷,既需要加强政府的监管,也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内部薪资制度,不能仅限于“道德层面”的约束。除高额正式薪酬外,各种高管职务消费、隐性消费数量惊人且不透明,极具随意性,为全社会所诟病。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有效监管,堵住“灰色收入”和“灰色消费”的漏洞。(记者 曲哲涵)
学者称实际收入差距达55倍 制度漏洞是主因 学者称实际收入差距达55倍 制度漏洞是主因_ 学者称实际收入差距达55倍 制度漏洞是主因 学者称实际收入差距达55倍 制度漏洞是主因 学者称实际收入差距达55倍 制度漏洞是主因 学者称实际收入差距达55倍 制度漏洞是主因 学者称实际收入差距达55倍 制度漏洞是主因 学者称实际收入差距达55倍 制度漏洞是主因 腾讯网 学者称实际收入差距达55倍 制度漏洞是主因 腾讯网 收入差距达55倍 制度漏洞是主因 学者称实际收入差距达55倍 - Qzone日志 学者称实际收入差距达55倍 最多差距超万倍 高低阶层居民收入差距达55倍 灰色收入是主因 高低阶层居民收入差距达55倍 灰色收入是主因 王小鲁:高低阶层居民收入差距达55倍 灰色收入是主因 王小鲁:高低阶层居民收入差距达55倍 灰色收入是主因 我国收入差距被低估 灰色收入是差距过大主因 我国收入差距被低估 灰色收入是差距过大主因 我国收入差距被低估 灰色收入是差距过大主因 专家称收入差距已达23倍 行业差距扩大最突出 专家称收入差距已达23倍 行业差距扩大最突出 专家称收入差距已达23倍 行业差距扩大最突出 汪丁丁:官僚与资本结合将成为社会的死症\\王小鲁:高低阶层居民收入差距达55倍 灰色收入是主因 社科院专家称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约达4到6倍